大学生就业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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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法学 论坛
2 0 1 3年 3期 ( 上)
大学生就 业的法律保护
王 晓
( 河南省外 贸学校 ,河南 郑州 4 5 0 0 0 0 )
摘要 : 随 着大学生毕业人数的逐年攀高 , 关 于大学生就业权 益受侵犯 的事件时有发 生,这给和谐社会 带来了一些 负面因素。本文通过大学生就 业权益 受损 的原
大学生就业法律权益保护当前国家的人才主要靠大学来推送大学生在社会发展祖国建设中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重要大学生作为新增就业人群的大流除了学法律专业的人员外其它专业的大学生刚踏入社会由于法律的缺失自身维权意识弱的因素再加上社会对于大学生权益的法律保护也还不够造成当前大学生就业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像瑞 典一样 制定 《 就业保护法 》,主要关注 对特殊 群体就业 的保护。还可以制定 《 反就 业歧视法 》,主要关注平等就业权 的实现 。 明确 用人单 位侵 害大学生 就业 权 的法 律责任也需 同时进行 。 在大学 生就业权保 障 问题上 , 必须制定对用人单位有威慑力的法 律 ,明确用人单位损 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一 方面 , 加强 《 刑 法》 对 劳动关 系的有力保 护 , 对违反 《 劳动 法》 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 为,应规定为犯 罪, 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另一 方 面 ,加 大对违 法用人单位 的经 济处罚 力 度。凡 劳动法律 的强制性条款 ,法律责任中 都要加大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经济 处罚力度 , 以防止用人 单位 通过违法 行为而 谋取非 法 利益。 2 . 加强大学生就业权保 护的行 政执法力 度 制定大学生就业权保护法固然重要 , 但 加强执法监督更为重要 , 行政机关介人不能 仅仅停留在制定、颁布法律法规方 面,也不 能局限于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后处理上 , 而要主动全方位的介入 ,要把执法监督工作 日常化、深人 化,做到 “ 事前有规定 ,事中 有监督、事后有救济 ”。 首先 ,加 强行政 执法过 程 中的行政 指 导 。以利益诱导为特征的行政指导具有行政 职权行为无可替代 的法律地位。可分为积极 诱导 和消极 诱导 两个方 面。积极 诱导 表现 为 :在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时 ,行政机关主动 介入 , 通过给予政策的照顾 、 经济上的优惠 等措施 来 引导用 人单 位规 范用人 ,合 理用 人; 消 极诱导表现为 : 行政机关警示用人单 位 ,如果不按 相关法律 、 法规办理 , 将在经 济等方面受到一定 的制裁。通过行政指导可 以减 少发生 甚至不 发生大学 生就 业过 程 中 的歧视等违法行为。 其次 , 加强行政机关对用人单位用人过 程中的执法检查 , 行政机关要经常积极主动 地到 用人单 位对 劳动者 的就业权 益进 行实 地执法 , 如: 实地调查、座谈 ,查 阅文件资 料等 ,这样可 以及时有效地了解 、掌握用人 单位 的用人 情况 ,可以在 获知用 人单 位违 法、 违规等情况下及时调查 了解情 况 . 对用 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 出认定 ,并进行处罚 。 3 . 提高大学生和企业的法律素质 ( 1)增强 大学 生的法律常识 、法律观 念 面对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 , 越来越多 的 大学生就业权益受到侵害 , 究其原 因,笔者 认为除了社会 就业压力的增加外 ,最主要 的

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作者:李增艳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6期摘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录用不公平、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大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本文旨在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有关劳动就业的一般常识与法律问题,帮助大学生化解就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全方位维护大学生就业中的合法权益,为大学毕业生成功顺利就业助一臂之力。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法律保障一、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作为刚从校园跨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一方面对就业环境以及相关的法律不了解,迫于就业压力与求职心切,往往在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忍气吞声,消极应对。

另一方面由于体制、观念、市场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大学生就业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非常普遍。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大学生就业中的受歧视现象严重。

用人单位基于职业合理需要外的其他因素的差别,而给予大学生区别对待,从而侵犯大学生就业平等权的行为。

如招聘职位要求必须有工作经验、毕业于211工程高校等条件为大学生的求职设置种种障碍,在实际生活中,最为普遍的是:学历歧视、健康状况歧视、地域歧视以及性别歧视。

(二)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频陷就业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通过隐瞒、欺骗等各种手段侵犯大学生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

常见的有以高薪为诱饵,实施虚假招聘。

还有的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强行向大学毕业生收取各种名目的报名费、考试费、押金、培训费等,并无条件地延长试用期,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三)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关系。

由于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导致随意更改就业协议内容、不实际履行就业协议条款,甚至随意解除就业协议。

如个别单位在试用期、见习期上做足了文章,很多时候是用而不录。

当大学生上岗后,之前约定的待遇得不到兑现或不完全兑现,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律小常识

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律小常识

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律小常识(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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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
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 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 发展。
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 交换法律形式。
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合同法相关案例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 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 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 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 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 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 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 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 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 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 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 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现行法律法规涉及:道路运 政、水路运政、港政、航政、地方海事、公路路 政(包括超限运输管理)等六个方面领域。还有 与这些法律法规配套执行的十多项国家标准和十 多项交通部行业标准。
安全、秩序、环境、能源、服务、管理、权益和 发展。这些宗旨关键词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单位 和执法人员开展运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月5日,本律师代理的原告张某诉被告A公司劳 动纠纷案在廊坊市中院宣判。被告A公司赔偿原 告张某11个月的工资共计88000元。张某原是A 公司常务副总,月工资8000元。但双方一直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过后张某辞职,遂向广阳区 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另外支付 11个月的工资作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仲裁 委支持了张某的要求。A公司不服,起诉至广阳 区法院,判决结果与仲裁结果相同。于是又上诉 到廊坊中院,但最终维持原判。A企业为此案共 计损失近10万元

大学生就业权益与法规政策

大学生就业权益与法规政策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1 原则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3 方法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2 途径
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及义务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原则
双赢原则
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应以避免意气用事,相互猜忌,并通过适当的渠道解 决就业过程中的分歧,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就业协议
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3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受到《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保护。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与其他相关合同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是平等主z体zz公zzz民zz之zz 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 容而签订的协议,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内容及要求
对学校的要求
学校作为签约的一方要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学校 具有管理职能,该职能要求学校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 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核,做好派遣工作。
接受就业指导与服务是每个毕业生享有的权利。 毕业生应充分利用该权利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
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就业指导,帮助自 己早日找到适合的职位。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常识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常识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常识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而对于大学生来说,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常识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本文将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教育的意义以及大学生应具备的法律常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法律意识可以帮助大学生正确识别并应对法律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和问题,如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等。

如果缺乏法律意识,就难以正确应对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其次,法律意识可以帮助大学生提高法律素养。

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升有助于大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同时也能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这种法律素养的提升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使其具有辨别是非、遵守法律的能力,形成正确的法律道德观念。

最后,法律意识的培养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行为准则。

法律是社会公认的道德和行为规范,通过了解和遵守法律,大学生可以建立正确的人生观,提升自身道德水平,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行为中。

二、法律教育的意义法律教育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普及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律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水平。

通过开设法律相关课程,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大学生熟悉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增强对法律的认知和了解。

其次,法律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引导大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其法律思维和问题解决的能力。

最后,法律教育可以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形成。

通过法律教育的渗透和培养,大学生能够了解法律对于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从而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大学生应具备的法律常识作为大学生,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以保障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德。

以下是大学生应具备的法律常识:1. 合同法常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能签订各种合同,如租房合同、网络购物合同等。

试论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试论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试论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黑龙江大学 何平歌 ຫໍສະໝຸດ 黑龙江哈尔滨 1 5 0 0 0 0
I 摘 娶】大学生就 业难和就 业权利屡 遭侵害是 当前我 国大学生就 业 签约时应注意哪 些问题 ( 3 ) 过 程中面临的两大难题 。 我 国大学生就 业过程中 权 利受侵害的现 象比较普 为 避免到用人单位 报到后发生 纠纷 , 签约前达成 的收入、 住 房和保 遍, 而相应 的法律保 护与救济则出 现 缺位 做 好大学生就业工作 需要依靠法 险等福利待 遇最好在 协议书 中写 明。 如果 报考了研究 生或准备 出国, 应 治的力量, 从行政 法、 民法和刑法等多 维角度八手完善大学生权 利保 障和救 事 先向用人单位讲 明 , 并写在 协议书中。 有些毕业 生 向用人 单位 隐瞒 这 济。 些 情况 , 这是 不可取 的, 也会带来许 多麻烦 。 最后, 也是非 常重要的 , 遇 【 关键词 】大学生就 业法律保护; 反歧视 ; 就业协议 到 问题 而犹豫 不决时, 应及时 向学校主管就 业的 老师询 问, 征求 他们 和 父母的意 见, 经过深 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大学生 就业过 程中, 几乎每一步都 与就业 政策和 自己的权益相关 , 四. 就业协议解除 由于不 了解就 业政 策, 不知 道如何保证 自己的 就业权 益 , 在求职过 程 中 就业 协议 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 和双方解除。 走弯路 , 给 自己的就 业和职 业发展 带来不必要 的麻烦 。 本章重 点讲解 就 单方解除 , 包 括单方擅 自解除和 单方依法或 以协议 解除 单方 擅 自 业过程 中与同学 们关系最密切的就 业权益与法律知识 , 帮助大家了解 一 解除 属违约行 为。 单方依法或 以协议解除 , 是指一方解除就 业协议有法 些法律 常识 , 掌握 就 业权 益保 护的方 法, 有效 降低 求职风 险, 保护 自身 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 此类单方解除, 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 合法权益 任。 就业 权 益 基本 内容 五. 就 业协 议 违约 ( 一) 大学 生就业 权益 的基 本内容 : 1 、 获取信息 权2 、 接 受就 业指 1 、 毕业 生违约 2 、 用人单位 违约3 、 正式派 遣后违 约 导权3 、 被 推荐权4 、 自主择业权5 、 平等 就业/ 5 / 1 6 、 知情权7 、 违 约求偿权 就 业 协议书是 毕业生 在校时 与用人 单位 签订 的 就业 意 向约 定 。 毕 业生和用人单位 如果 因就 业协议书的订立 效力、 履行和解 除等发生争 =. 就业法律保障 ( 一)《 劳动法》 议, 可按程 序的先后通过 以下途径解决 : 1 9 9 4 年7 月5 日, 第八 届全 国人大 常 委会 第八 次会 议通 过 了 劳动 六 劳动 合 同概 述 法》 , 自1 9 9 5 年1 月1 日 起 施行。 这是 一部保 护劳动 者合法 权益 , 调 整劳动 1 . 劳动合 同概念 关 系的 法律 。 毕业生在求职 择业过程 中必 须掌握该法 律的有关 内容, 才 劳 动法 第十六条 规定 : 劳 动合 同是劳 动者 与用人 单位确 立劳 动关 能避 免 自己的权益 遭到侵 害。 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 。 ( = )《 劳 动合同法》 2 . 劳动合同的内容 《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 履行、 变更、 第一部分,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第二部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0 0 7 年6 月2 9 在不与 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相抵触 的前提下, 双方 协商约定的那部 分。 日, 第十届垒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 劳动合 劳动 合同的必 备 内容 ; ( 一) 用人单位 的名称 、 住 所和法 定代表 人或 同法》 目2 0 O 8 年1 月1 日 起施行。 这是一部调整平等主体的劳动者与用人 者主要负责人; ( 二) 劳动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单位之间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 毕业生正式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 份证件 号码 ; ( 三) 劳 动合 同期 限 ; ( 四) 工作 内容 和工作地 点 ; ( 五) 工作时 定的劳动合同也应符合 《 劳动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 因此, 在与用人单 间和休息休假; ( 六) 劳动报酬; ( 七) 社会保险; ( 八)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 位签定 劳动 合同前 , 应对 《 劳 动合同法 》 的相 关规定 进行 了解 , 特别 是 和职业 危害防护 ; ( 九) 法 律、 法规 规 定应 当纳入劳动合 同的 其他事项 。 订 立阶段的有关注意 事项 , 以更好地维护 自身的 合法权 益。 七、 社 会保 险 的有 关 知识 1 . 社 会保 险 的涵义 : 社 会保 险是 由国家通 过 立法 , 多渠 道筹 集资 兰. 就 业协 议书 金, 对 劳动者在 因年老、 失业、 生病 , 工伤、 生育而减 少劳动 收入时给 予 1 .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 1 ) 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 2 ) 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I( 3 ) 学校 的经济补 偿, 使他们能享有 基本生活 保障的一项 社会保障 制度 。 2 . 社会 意见I( 4 ) 备洼}( 5 ) 规定条款 (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保险的种类,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 书》背面)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 具有强制性 。 结 束语 2 . 就业 协议书 的法律 性质和地位 就 业协议书是 明确毕业生 、 用人单位 、 学 校三方在毕业生 就业 工作 大学生 如何防范 就业 陷阱, 不贪心、 多观 察、 不糊涂 、 多咨询 、 不心 中的权 利和 义务的书面表现 形式 。 协议在毕业生 到单 位报到 、 用人单位 急 、 多提 问、 不缴 费、 多交流 、 不随 便 签字 。 做 到以上 这些 , 才可以 在职 正 式接 收后 自 行终止 。 就业 协议起到保 护毕业 生、 用人单位和 各 自 的权 场 中生存 。 标, 也 有利于农村 稳定 的大 局。 益, 是学 校制订、 国家审批 毕业生就 业计划的 依据。

大学生法律常识

大学生法律常识

大学生法律常识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础和保障,了解法律常识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大学生常见的法律问题入手,向大家介绍几点大学生应该掌握的法律常识。

一、宿舍纠纷在大学中,宿舍纠纷是较为常见的问题。

例如,室友之间发生意见不合、财物被盗或损坏等情况。

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大学生应该首先了解校内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一般来说,学校会有明确的宿舍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各类宿舍纠纷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

大学生应该了解这些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与相关部门或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

二、网购纠纷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购已经成为大学生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

然而,网购中也存在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如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退货退款纠纷等。

大学生在进行网购时应当明确自己的权益,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遇到问题时,应及时与卖家进行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等。

若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大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消费平台的客服或是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三、交通安全随着大学生的数量增加,校园周边交通压力不断增大,交通安全问题成为一大关注焦点。

大学生要时刻保持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不酒驾、不超速行驶,并且要主动学习交通法规,了解重要的交通信号和标志。

此外,步行时要选择人行道,骑行时要佩戴头盔,尽量避免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事故。

同时,大学生也要关注校园周边的交通设施是否完善,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四、知识产权保护在大学生们的学习和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十分重要。

大学生应该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原创,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在进行学术研究、创作、发明等活动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并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若发现他人侵权行为,大学生可以通过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就业合同大学生毕业后,将面临就业问题。

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适的就业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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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规定
法律咨询:如何保护求职者试用期的合法权益?
来电1: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日前在一家公司求职时, 对方要求我先必须试用4个月,然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请问: 如果我答应去这家公司,我要怎样才能保护我在试用期间的 合法权益?
来电2:湖大法学98级某同学:我参加武汉数码港招商人员 招聘会,这一单位拟录用我,但要求先试用三个月后再签订 合同(试用是否合格只有简单的口头约定)。学法律的我问 他们:“将试用期不包括在合同期限中是违法的”,对方说 他们都是这样做的,同意就留下,否则就走人。我舍不得这 份工作,但如果答应又担心太大风险,我该怎么办?
大学生就业法律常识
第一讲
1 h
一、大学生的法律角色 公民-国家 学生-学校 子女-父母 消费者-经营者 劳动者-用人单位
二、劳动、劳动力、劳动者
2 h
我国劳动法主体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各种类型企业
劳动者 √
个体经济组织
劳动者 √
国家机关
公务员 × 非公务员
社会体
非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
事 企业化管理
部门采用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是具有 一定强制力 试用期:
9 h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
10 h
案例: 小A大学毕业后,千辛万苦,终于在B公司谋得一份美差。 上班不到半年,却在一次公出中遇车祸骨折。小A要求公司提 供工伤赔偿。B公司却称,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小A不是公 司员工,拒绝了他的索赔要求。小A找到劳动局的工伤认定部 门,工伤认定部门要求小A出示他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 明,小A发现自己既没有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任何证 据证明自己与B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设某大学生来你单位前写出承诺函:“因本 人工作时间只有六个月,之后去考研,特说明本人 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否?
14 h
解答: 1、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要有事实的劳动用工,
劳动关系即产生。书面劳动合同主要起证据作用。 2、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提示]: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建立起劳动法 律关系。
小A一怒之跳槽到C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不久, 小A因薪金待遇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请求工会出面协调解决。 公司却称小A不是公司员工,还拿出了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 小A这才注意到上书的四个字:劳务合同。顿时傻了眼。
[提示]:劳动合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此“合同”非彼“合同”,此“关系”非彼“关系”。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 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7 h
问题解答:
1、我与A单位已签订了三方协议,但随后我又想去B单位工作, 提出与A单位解除协议,请问,我需要为此支付违约金吗?支 付多少?
2、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时,备注栏里写明了关于户口问题, 住房的问题,安家费,培训、各种福利等。请问,如果不签订 劳动合同的话,这个约定是否仍然有效?
5 h
三方协议的特征: 第一,唯一性 第二,法律效力的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
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 第三,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
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第四,备注栏 三方协议样本
6 h
三方协议的违约处理: 1、学校 2、用人单位 3、毕业生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
3、在三方协议中,用人单位承诺安家费20万,而在签订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推翻了三方协议的约定,如果我不签则会影响这段 时间再次找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
4、请问学生在三方协议签订后提出毁约,此时学校有没有权利向 学生收取违约金?
8 h
实习期 、见习期与试用期 勤工俭学 实习期 见习期: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医疗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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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滥用试用期用工是近些年我国不少企业的常见现象。对于滥用试用
期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1、严格限定试用期的期限。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 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规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 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现实中常见的试用期工资为 正常工资的7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除了有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有违纪违法行为, 以及不胜任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那 么,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5 h
劳动合同的期限
11 h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2 h
第三讲 劳动合同制度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三种方式: 先签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 从用工之日起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先用工,后签合同。
13 h
案例: 某公司招聘一名2008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公司与该生于2007年12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 中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劳动合同生效,公司于 2008年7月前已经给这个学生办理了落户手续,但是 2008年9月3日该生才来上班。 1﹑用工之日应该从何日开始计算? 2﹑如果该生不来上班﹐双方于2006年12月1日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劳动者 √
业 比照公务员制度
h
工勤人员 √ 其他劳动者 √
工作人员 × 非工作人员 √3
特殊主体:
企业职工

❖农村劳动者
经商的农民 √
❖现役军人 × 务农的农民
×
❖家庭保姆 ❖外国人
× 享有外交特权 和豁免权的 ×
企业就业的 √
4 h
第二讲 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方协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规 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 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 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 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 能替代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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