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
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燃煤锅炉污染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燃煤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必须对燃煤锅炉进行治理。
二、目标设定1.全面排查燃煤锅炉使用情况,确保排查率达到100%。
2.对燃煤锅炉进行分类治理,确保淘汰、改造、替代等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3.提高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确保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建立健全燃煤锅炉治理长效机制,防止污染反弹。
三、实施步骤1.排查阶段(1)成立专项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排查。
(2)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等。
(3)开展排查工作,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
(4)建立燃煤锅炉数据库,实时更新排查数据。
2.分类治理阶段(1)对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进行分类,分为淘汰、改造、替代三类。
(2)制定淘汰计划,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进行淘汰。
(3)对可改造的燃煤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4)对替代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锅炉进行推广,鼓励企业使用。
3.提高标准阶段(1)制定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确保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对燃煤锅炉排放进行监测,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处罚。
(3)加强对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可靠。
4.长效机制建立阶段(1)制定燃煤锅炉治理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工作。
(3)建立健全燃煤锅炉治理监测体系,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燃煤锅炉治理的认识和参与。
四、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1)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淘汰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
(2)对淘汰燃煤锅炉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3)对使用清洁能源锅炉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发展。
2.资金保障(1)设立燃煤锅炉治理专项资金,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河南省2020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

河南省2020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附件5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为认真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加快推动各类锅炉改造升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指导、奖补激励的原则,强力推进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整治改造,持续推进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施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进一步提高各类锅炉排放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清洁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基本完成中型燃煤锅炉拆改。
2019年10月底前,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1/ 4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且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对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严禁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
企业完成锅炉拆改任务后,要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核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核查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意见、锅炉拆除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拆除改造情况汇总表存档备案。
(二)加强燃气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4蒸吨及以上的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
新建工业燃气锅炉同步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三)加强燃油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的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80毫克/立方米。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3.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锅检院,省特检院,各有关单位:现将《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5日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突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个大讨论”,强化风险防控,严格责任落实,深化监管改革,不断夯实基础,努力实现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强化安全风险防控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进一步完善以五个机制建设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双重预防试点工作,加强对双重预防机制的研究,建立完善专家库,分类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性文件,组织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编制双重预防工作细则,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与大安全生产的融合。
2.开展风险识别分析。
加强注册、检验、监督检查等基本数据统计工作,定期对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社会公示。
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分析工作,汲取经验教训并指导改进工作。
对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风险及时发布预警,组织、指导企业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事前预防。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8•【字号】洛政办〔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9〕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8日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3号)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洛发〔2018〕23号),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绿色化转型,切实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绿色减量、创新提质”转型方向,推行更严更高的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标准,着力压减过剩和低效产能,着力推进智能化、绿色化和技术改造,着力发展先进制造,着力推进动能转换,加快形成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现经济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的统一,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城市锅炉整改方案模版(3篇)

城市锅炉整改方案模版为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升城市品位,根据《___环境保___》、《___大气污染防治法》、《___噪声污染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__五”规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区域内燃煤锅炉使用现状,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目标及方式整治范围:县城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使用单位。
整治目标:通过综合整治,使锅炉使用单位达到经营有序、污染物达标排放、安全生产有保障、良性发展,县城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整治方式:采取边经营边整改、停业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整治分两批实施。
第一批: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污染较严重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的整治(___年___月—___月)。
第二批:除第一批以外所有燃煤锅炉的整治。
第二批的整治工作与第一批同时进行,强制整治、整治验收和整章建制时间往后顺推___个月(___年___月—___年___月)。
第一批和第二批单位___见附件1。
具体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___月___日-___月___日)1、调查摸底:由县环保局会同县质监局对城区锅炉分片区深入实地调查摸底,查清锅炉使用时间、型号,锅炉燃烧方式,燃料类型及燃料含硫量,燃煤的产地及用量,是否有环保设施,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使用证,是否进行年检,业主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等,逐一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准确详实资料。
2、宣传动员:县整治办召开锅炉整治动员会议,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卢峰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下达整治任务。
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城区锅炉整治宣传,动员城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自行整改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根据调查情况,县整治办牵头,___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放未达标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逐一下达整治通知书,锅炉业主必须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将自行整改工作方案报送县整治办,并经县整治办评审通过后,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边经营边整改;拒不报送整治工作方案的直接进入强制整治阶段。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16•【字号】豫发改办环资〔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19〕28号委机关各处(室、局):现将我委《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6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涉及我委的各项任务,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一)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
全面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19年力争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亿吨以内,同比下降5%左右。
对2018年空气质量排序后三位的驻马店、周口、许昌3个地市严格耗煤项目节能审查,新上非电行业耗煤项目实行2倍减量替代。
组织实施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工作。
制定实施《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作为重点企业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未完成的企业,年度节能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信用联合惩戒等措施,引导重点企业在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约束下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强化煤炭消费总量预警约谈机制,分解下达2019年各省辖市及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按月发布各省辖市煤炭消费总量目标监测预警情况;对区域煤炭消费月度监测2次为红色预警的,约谈当地政府分管减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3次出现红色预警的,约谈当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时对被约谈的地方采取区域项目限批(涉及民生和环保的除外)、停止安排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等处罚措施;约谈省辖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后,不采取有力措施、目标进度仍然滞后的,列入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督办事项,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涉气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涉气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和违法行为处理(5)(1)

2019年4月4日,省厅印发了《河 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 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豫环文[2019]84号),对2019年非 电行业提标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 放治理、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锅炉综合整治、铸造行 业污染治理等6项闭五到位”未落实
环境管理问题3:VOCs设施不完善
《通知》中明确了VOCs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 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环境管理问题3:需要注意
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26日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指出了存 在的问题,明确了主要目标,提出了控制思路与要求, 重点行业治理任务。省厅大气处正在按照该方案内容, 制定指南,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对企业、管理部门和 执法机构的工无组作织都排放将污染进物 一步明确,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通知》中明确了钢铁、焦化、火电、水泥、 铸造、铁合金、电解铝、耐材、砖瓦窑等16类行业 在物料密闭、物料运输、生产、厂区车辆、完善监 测系统环节具体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具体要求如 下:
环境管理问题2: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应依据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严格检查,督促企业 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要求。同时,通过人工监测或自 动在线监控设备监测,证明企业是否存在超标或超总量 排污情况。
(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 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 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 物排放的;
环境违法问题1:无组织排放污染物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 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指导督促各地开展新生产机动车、船 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新生
13
省环保厅
源头治理。
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2019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
省范围内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完成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由省里实施统一管
指导督促各地建立覆盖全面的空气质
委
死灰复燃。
原则上全省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玻璃 省发展改
配合发改、工信部门指导各地严控“两
30
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 革委、工信
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
采用公路运输。
委
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重点淘汰超
省发展改
配合发改、工信部门指导各地削减电 期服役机组,煤耗、环保、安全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机组,单
附件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厅内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 指导督促各地完成工业燃煤设施拆
1
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 省环保厅
改。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魏金春
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 分年度组织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
配合工信部门指导各地优化城市产业 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 省工业和
33 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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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加快推动各类锅炉改造升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指导、奖补激励的原则,强力推进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整治改造,持续推进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施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进一步提高各类锅炉排放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清洁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完成中型燃煤锅炉拆改。
2019年10月底前,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且必须拆除烟囱或
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对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严禁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
企业完成锅炉拆改任务后,要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核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核查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意见、锅炉拆除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拆除改造情况汇总表存档备案。
(二)加强燃气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4蒸吨及以上的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
新建工业燃气锅炉同步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三)加强燃油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的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80毫克/立方米。
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四)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生物质电厂)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生物质电厂6%),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
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五)加快推进工业燃煤设施拆改。
2019年6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省辖市建成区内所有燃煤热风炉、燃煤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六)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2019年8月底前,全省范围内的3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以及20蒸吨以上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全部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
(八)逐步推进热源半径内燃煤设施关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落后小煤电机组淘汰关停。
同时,按照先立后破、保障供应的原则,引导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
使用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推动关停整合供热半径范围的各类锅炉。
(九)加强各类锅炉监督管理。
对未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以及未按期完成升级改造的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治,并报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使用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