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木耳相关的贸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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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木耳产品购销合同

2024年木耳产品购销合同

2024年木耳产品购销合同____年木耳产品购销合同甲方:(销售方)乙方:(购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提供的木耳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和规格1.1 产品名称:木耳1.2 产品规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规格附后。

第二条交货数量和时间2.1 交货数量:双方确认,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按照协商的数量供应木耳产品。

2.2 交货时间:双方约定,甲方将按照乙方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合理时间内交货。

第三条产品质量和检验标准3.1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木耳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任何明显的质量问题。

3.2 检验标准:乙方有权对每批木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价格和付款方式4.1 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如下:(1)单价:(具体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2)总金额:(单价× 数量)4.2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货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日乙方需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发货后付款:甲方向乙方发货后,乙方需在收到货物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第五条交货方式和运输风险5.1 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木耳产品交由指定的物流公司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5.2 运输风险:木耳产品所有运输风险自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开始,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签收后应立即进行验货,如有损坏或数量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木耳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甲方未交付款项乘以每日违约金利率(具体违约金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计算的天数。

6.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未支付款项乘以每日违约金利率(具体违约金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计算的天数。

木耳销售合同样本

木耳销售合同样本

木耳销售合同样本随着农业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合同已成为农产品买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特别是在木耳这类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农产品交易中,一份好的销售合同可以有效避免后续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

以下是一个标准的木耳销售合同样本,旨在为买卖双方提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X-XXXX【甲方(卖方)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注册并有效运营的企业/个人,现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木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详情品种:黑木耳规格:一级品,干净无杂质,自然晾干数量:________公斤单价:________元/公斤总价:________元二、质量要求1. 甲方保证所售木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乙方有权在收货后三日内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交货与验收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2.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天内。

3.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甲方负责,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四、付款方式1.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___天内支付货款总额的30%作为定金。

2. 余款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货物或货物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木耳购销合同

木耳购销合同

木耳购销合同甲方:(购买方基本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销售方基本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购买乙方所生产的木耳,并且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上述产品,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规格及数量1.1 产品名称:木耳1.2 产品规格:__________(填写具体规格)1.3 产品数量:__________(填写具体数量)第二条产品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单价:__________元/吨2.2 总价:__________元2.3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填写具体支付方式)第三条交货期限及方式3.1 交货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天内送达3.2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填写具体交货方式)第四条质量标准4.1 木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4.2 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双方协商的解决方案处理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 如因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签订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及相关信息保密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第七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7.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其规定7.2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3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木耳购销合同6篇

木耳购销合同6篇

木耳购销合同6篇篇1木耳购销合同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鉴于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产品品种及数量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下产品:木耳2. 甲方保证产品的品种和数量符合乙方的要求,如有问题,甲方需负责处理。

第二条商品价格1. 本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为_______元/斤,具体金额按照实际购买的数量和品种来确定。

2. 商品价格包含商品本身的价格,不包含运费、保险费和其他额外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天内支付全款。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账户信息进行转账支付,支付成功后,提供支付凭证给甲方确认。

第四条发货及验收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商品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

2. 乙方在收到商品后应进行验收,如有问题,请立即与甲方联系处理。

3. 商品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在______天内通知甲方确认收货。

第五条不可抗力1.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立即通知对方。

2.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七条争议解决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截止。

2. 本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出售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木耳购销合同的示范模板,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黑木耳购销合同范本

黑木耳购销合同范本

黑木耳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一、货物描述1. 货物名称:黑木耳1.1 黑木耳:一种食用菌类,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是我国的传统特产之一。

二、质量标准1.1 形状:呈耳状,大小均匀,边缘整齐;1.2 颜色:黑色或深褐色,有光泽;1.3 水分:≤14%;1.4 杂质:≤1%;1.5 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数量及交付1. 货物数量:双方协商确定,以甲方实际交付为准。

2. 交付地点:乙方指定的地点。

3. 交付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价格及支付1. 货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RMB)结算。

2. 支付方式:乙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

3. 支付期限:乙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日内支付货款。

五、售后服务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若乙方在收货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后______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3.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在______日内安排人员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采取退货、换货或赔偿等措施。

六、违约责任1.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货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3.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个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木耳供销合同6篇

木耳供销合同6篇

木耳供销合同6篇篇1木耳供销合同一、甲方(供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二、乙方(销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三、合同签订地点:×××四、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五、合同签订目的:为确保甲方提供的木耳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乙方的需求,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六、合同内容及规定:1. 产品名称:木耳2. 规格:根据双方商定3. 数量:根据实际需求4. 单价:根据市场价格和双方协商确定5. 交货时间:双方商定的时间6. 交货地点:双方商定的地点7. 付款方式:货到付款/预付款等,双方商定8.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根据违约程度而定)9.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商定七、质量标准:1. 木耳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双方商定的标准2. 木耳应无有害物质、无异味、无异物、外观无明显损坏等3. 甲方应提供木耳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证明文件八、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价格、交易等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

十、合同变更: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期起生效。

木耳购销合同3篇

木耳购销合同3篇

木耳购销合同3篇篇1木耳购销合同甲方(供货方):单位名称:XXXX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联系地址:XXXX市XXXX区XXXX街道X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乙方(购货方):单位名称:XXXX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联系地址:XXXX市XXXX区XXXX街道X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木耳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名称及规格1.1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商品为新鲜木耳,规格为中等大小,无病虫害。

1.2 商品数量:总计500公斤。

第二条价格及结算方式2.1 商品价格为每公斤10元,总价为5000元。

2.2 乙方应于收到商品后的3个工作日内结算全部货款。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时间3.1 甲方应自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址。

3.2 乙方收到商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在24小时内提出异议。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4.1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退回货款。

4.2 乙方在收到商品后如有质量问题,需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标准。

4.3 双方应在合作期间保持密切沟通,如遇特殊情况应相互配合解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需支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30%。

5.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5.3 若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年木耳产品购销合同

2024年木耳产品购销合同

2024年木耳产品购销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甲方为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名称和规格
甲方将向乙方出售木耳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黑木耳、银耳等品种,规格按照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条商品价格
1. 木耳产品的价格为双方商定的单价,价格保持稳定直至本合同有效期结束。

2. 乙方应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并确保支付及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交货期限
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木耳产品,乙方应按时接收货物。

2. 在不可抗力等情况下,导致交货延迟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1. 若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对于恶意拖欠货款、拒收货物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完成之日终止。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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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同号:CH9001合同签订日期:2011/6/23合同签订地点:日本卖方:湖北随州木耳批发商行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公司所在国:中国电话:86 722 4813503传真:86 722 4813503买方:日本大阪食品公司地址:日本大阪市淀川区西中岛公司所在国:日本电报:06-6886-0802传真:06-6886-0802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1.商品名称:椴木木耳2.品质/规格:一级3.单位:克4.数量:100万袋[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5%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0.5USD/袋6.总额: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5%,则应对价格做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中国8.运输标志:椴木木耳CH9001武汉港C/NO.1-10000009.装运9.1装运时间:201107159.2装运港:武汉港9.3卸货港:大阪9.4[]允许,或[√]不允许转运。

9.5[√]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6最终目的地:大阪10.支付条款10.1支付方式(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湖北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USD50000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价款,即USD250000。

[√]10.1.1即期付款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5日[]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通过湖北随州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USD1000000的即期付款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1个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10.1.2延期付款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5日,[]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通过_____湖北随州_______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USD1000000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提示单据,进行[]承兑,[]延期付款,[]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1个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2)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

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2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1.汇票向湖北随州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湖北随州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2)签发给____________(银行)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预付,[]已付或[]待付,通知____________(银行)[]3)多式联运单据[]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5)铁路运输单据[]6)信使及邮递收据3.其它单据1)商业发票2)[√]保险单[]保险凭证3)由湖北随州(银行)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4)原产地证明[]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5)装箱单6)重量单10.3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11.1包装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分、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待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5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

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

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2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书。

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3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3)装箱单(4)重量/数量(5)原产地证书(6)由出口国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发货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或[]一切险。

13.检验13.1交货前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买方应在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

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

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14.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

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1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16.1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1%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

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1日收取信用证金额1%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50%。

16.3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1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1%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10%。

17.终止合同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7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税收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本合同的日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予以解释。

21.仲裁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通常的法院对争议做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

[√]日本仲裁机构。

仲裁程序应在日本进行。

22.通知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23.1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23.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中文23.3生效日期本合同应生效于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日本大阪食品公司卖方:湖北随州木耳批发商行日期:2011/6/23 日期:2011/6/23国际贸易合同合作组:一组:范艺黄程程张雅涵吴舒宁何川江姜鸿利二组:代绍磊张欣桐亓美玲王东莫小迪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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