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生态园)“3_20”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_
意外溺亡情况汇报

意外溺亡情况汇报
近期,我们单位发生了一起意外溺亡事件,对此我进行了详细的情况汇报。
事发时,员工小李在进行水上作业时不慎溺水,经全力抢救无效,最终不幸身亡。
经过调查和了解,我们得出以下情况汇报:
一、事发经过。
事发当天,小李在进行水上作业时,不慎失足落入水中。
同事们发现后立即进行施救,但由于水下环境复杂,加之当时没有专业救援人员在场,救援工作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最终,在医护人员赶到后,小李已经失去生命体征。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这起意外溺亡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作业环境不安全,水上作业环境复杂,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而我们单位在水上作业安全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不够到位,导致了这起意外事件的发生。
2. 缺乏专业救援人员,在事发时,没有专业的水上救援人员在场,导致施救工作不够及时、有效。
三、事故处理及改进措施。
针对此次意外溺亡事件,我们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和改进:
1.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水上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2. 增加专业救援人员,加强对员工的救援培训,同时增加专业水上救援人员的配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预防措施。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五、结语。
意外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溺水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溺水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概述本案例分析报告旨在通过具体溺水事故的详细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以及预防措施,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本次分析的溺水事故发生于2023年5月1日,地点为某市郊外的自然河流。
事故导致3名青少年不幸溺水身亡。
二、事故发生背景事故发生时正值五一假期,3名青少年均为高中生,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
他们结伴前往河流边游玩,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监管,导致悲剧的发生。
河流水深不一,部分区域水流湍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经过根据目击者描述和现场调查,3名青少年在河边玩耍时,一名学生不慎滑入水中。
由于不熟悉水性,该学生在水中挣扎,其他两名同学试图施救,但同样因不熟悉水性而相继落水。
由于周围没有成年人或其他救援人员,事故未能得到及时处理。
四、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薄弱:3名青少年缺乏对水域安全的认识,未能意识到河流的潜在危险。
2. 缺乏监护:事故发生时,没有成年人在场进行监护和指导。
3. 救援能力不足:落水者和施救者均不熟悉水性,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救和互救。
4. 缺乏紧急救援设施:河边没有设置救生圈、救生绳等紧急救援设施。
五、事故教训1. 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水域安全知识。
2. 监护责任: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管,避免他们单独前往危险水域。
3. 提升自救互救能力:鼓励青少年学习游泳和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以应对紧急情况。
4. 完善救援设施: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在危险水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紧急救援设施。
六、预防措施建议1. 制定和实施水域安全教育计划,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
2. 家长和监护人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管,特别是在假期和周末。
3. 学校和社区应组织游泳课程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4.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水域安全状况,及时更新警示标志和救援设施。
5. 媒体和公共宣传应加强水域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女孩溺亡情况汇报

女孩溺亡情况汇报
2023年5月15日,下午3点左右,一名女孩在城市公园的湖边不慎溺水身亡。
事发时,女孩正在湖边玩耍,不慎滑入湖中,附近游客发现后立即报警。
公园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搜救,但由于女孩已经在水中失去意识,最终未能成功抢救回来。
经过法医鉴定,确认女孩死亡原因为溺水。
据目击者称,女孩当时在湖边玩耍,一不小心滑入水中,她的家人当时并不在
附近,因此无人及时施救。
公园内的监控录像显示,女孩在湖边玩耍时并未受到他人的干扰,溺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自身不慎而导致的意外事故。
女孩溺亡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哀悼。
公安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立
即展开调查,并对公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公园方面也表示将加强安全管理,增加警示标识,并加强对湖边的安全警示教育,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女孩的家人表示对女孩的离世深感痛苦和悲伤,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公共场所的安全问题,加强对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
此次女孩溺亡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关注。
公共
场所的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稳定。
希望通过此次事件的警示,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
溺水事件调查报告

溺水事件调查报告溺水事件调查报告篇一:溺水调查报告天竺山小学学生溺水防控工作调查报告一、调查背景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生命的杀手。
当前,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给家庭、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了危险期和高发期。
5月份以来,我市发生各类学生溺水事故12起,导致十多人溺水身亡,我市中小学生因溺水死亡的人数占意外死亡总人数的66.4%。
因此,我校开展对校园周边地区进行实地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掌握情况,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学生溺水事故,避免不必要的不幸和遗憾。
二、调查时间20XX年6月21日三、调查人员王健邱芸莲四、调查方法实地考查五、调查路段河堤路、栎木坑、普同塔、横街上(东门)、文明大道六、调查发现通过重点路段的实地考查,发现以下地方存在学生溺水安全隐患:1、河堤路周边工地施工,将土方倒在河的两岸,雨天湿滑,一不小心便会滑入河里。
2、文明大道东工地施工,挖了较多面积较大的坑,雨天易积水。
横街上、栎木坑一带,有面积较大的农田洼地、池塘,雨天也易积水。
若有学生去玩耍,存在溺水隐患。
七、调查建议为了学生的安全,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学生溺水防控举措:1、河堤路应加强防固措施,避免土方塌方。
竖立安全警示牌,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2、工地施工处,池塘旁边也可竖立安全警示牌。
3、学校和家庭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篇二:溺水安全调查报告今天,我在网上查资料,看到许多关于溺水的事件、遇险措施。
溺水事件:8月15日,69岁农村老太太在河边洗衣服时看到本村4个孩子落水,遂跳入河水中救人。
当她救出3个孩子后又跳入水中救第4个孩子时遇难。
7月9日,3名年仅5岁的贵州籍男童被发现溺亡在台山市四九镇南村砖厂附近一水塘;7月6日晚上,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女学生在市区临兴苑小区游泳池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6月25日,台山市白沙镇五围村发生3名10岁的四年级学生相约到潭江游泳不幸溺亡的事件;教育部门统计的.近两年江门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数字为前年:66人,去年:43人;江门每年学生非正常死亡最大杀手就是溺水,占80%;广东省2010年学生死亡人数占比为:交通意外占30%、溺水60%。
溺水事件研判总结汇报材料

溺水事件研判总结汇报材料溺水事件研判总结汇报材料一、事件回顾最近发生了一起溺水事件,事发地点为XX河畔。
事发当天,天气炎热,不少市民选择到河边游泳消暑。
下午3点左右,一名游泳者突然失去平衡,陷入河水中无法自拔。
附近的其他游泳者及时发现,并立即寻求帮助。
但可惜的是,在救援人员到达之前,该游泳者已经溺水身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自身原因首先,对于该游泳者的身体素质及游泳技能情况了解不够。
游泳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若无游泳经验或身体素质不佳,就会增加溺水的风险。
因此,在未确认个体的游泳能力和状态的情况下,要谨慎参与游泳活动。
其次,该游泳者穿着一件较长的泳装。
长裙泳装可能会阻碍游泳者的活动,增加其在水中的风险。
建议游泳者在参与水上活动时选择合适的泳装,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2. 外部因素天气炎热,当天河水的流速较快。
由于天气的影响,水域中有水草等障碍物,加上水流湍急,使游泳者在突然失去平衡后难以重新站稳。
对于游泳者,应该提前了解水域的水流情况,并适当选择安全区域进行游泳。
三、溺水预防与救援建议1. 预防措施在水域活动前,应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游泳能力,谨慎评估自身是否适宜进行游泳活动。
如有身体不适或游泳经验不足,应选择其他安全活动。
选择合适的泳装,尽量避免长裙泳装等会增加溺水风险的装备。
同时,在水域中要时刻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自身安全。
2. 救援措施在发现他人溺水后,应立即寻求支援。
若周围有其他游泳者,可以共同救援,一人留在岸边保持目视联系,其他人员寻找救生设备。
同时,及时联系当地的相关救援部门,以便他们能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
在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及时施行心肺复苏术以及其他紧急救护措施,提高溺水者的生还率。
四、对社会的启示与建议1. 加强溺水预防宣传教育社会各界应加大力度,宣传溺水预防知识,提高公众对溺水危险的认识。
可以通过宣传海报、社区讲座、校园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溺水预防知识,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张XX溺水死亡事故调

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张XX溺水死亡事故调2022年3月31日12时42分左右,在X市X区XXXXXX健身有限公司室内游泳池发生一起会员溺水事故,导致会员张XX死亡。
善后赔付58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规定,成立了X区“3·31〞张X生溺水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现已查明事故缘由,认定了事故性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死者根本情况张XX,男,69岁,身份证号:560182195XXXXX0018,时为XXX健身有限公司会员。
二、事故涉及单位情况XXX健身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宅:X市X区XX路7X号负X-X;法定代表人:魏XX;注册资本:贰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3日;营业期限:2022年12月13日至永久;经营范围:游泳〔室内馆〕;健身效劳;美容效劳〔以上三项须经审批的经营工程,获得审批前方可从事经营〕;安康管理询问;企业管理询问;商务信息询问;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食品〔须经审批的经营工程,获得审批前方可从事经营〕、体育用品、健身器材、化装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制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三、事故经过经询问相关人员和查看入场记录、现场监控视频,2022年3月31日中午12时22分,张XX打卡进入该公司;12时26分45秒,张XX换衣后从男入口处〔深水区〕进入室内游泳池,游泳池内有4名会员分别在2、3、4、5泳道内游泳,2名救生员在救生观看台上;12时28分26秒,张XX单独由第1泳道内从浅水区入水向深水区进展往返游泳;12时36分8秒,张XX在完成4个来回的游泳后回到浅水区,在预备再次游泳时,突然俯卧在水中,未见其挣扎呼救,第一泳道边岸上离张X生约1-2米的2名正在做预备的会员也未觉察异样,救生员在观看深水区域。
12时38分18秒,有1名会员进入第1泳道内游泳,也未觉察张XX 的异样;12时41分26秒,其次泳道的会员离场时,觉察张XX的异样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查看后通知了救生员;12时42分22秒,救生员等将张XX拉出游泳池在池边马上进展抢救,并通知了120,经120现场检查,张XX已经死亡。
游泳池溺水事故通报

游泳池溺水事故通报尊敬的游泳池管理团队及游客朋友们:近期,我们不幸发生了一起游泳池溺水事故。
为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公开,我们特向您通报此次事故的详细情况,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以期提高游泳池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事故概述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8月15日下午3点事故地点:游泳池主泳池事故人员:一名18岁的男性游客事故经过:据目击者称,该名游客在游泳期间突然出现呛咳症状,随后被发现陷入水中无力浮出。
目击者立即报警并寻求救援,救生员及时赶到现场并将该名游客救起,紧急施行心肺复苏术,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经过紧急抢救,该名游客被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二、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本次事故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1. 游客自身安全意识不足该名游客未按照游泳池规定佩戴救生圈,并未事先进行游泳技能自测。
在游泳过程中,游客可能因为过度疲劳或其他身体原因导致呛水,并陷入溺水危险中。
我们呼吁游客朋友们,在进入游泳池前务必了解个人身体状况,合理调整游泳强度,并佩戴救生设备以提升自身安全性。
2. 游泳池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游泳池管理团队在事故前并未全面检查游泳池安全设施,并未严格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
此外,救生员在发现游客陷入危险后虽然及时救援,但对应急处理和心肺复苏术等抢救措施的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立即加强游泳池安全设施的巡检频次,并加大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力度,确保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工作无懈可击。
三、事故处理措施针对此次游泳池溺水事故,管理团队已经采取了以下一系列的处理措施:1. 加强安全设施巡检我们将加大对游泳池安全设施的巡查频次,并强调对救生圈、救生手抓杆、浮动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确保这些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提升救援能力我们将加大对救生员的岗前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相关救援技能。
同时,提供定期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以保持救援能力的高效运转。
3.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我们将重新评估并完善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游泳池使用规定,要求游客在进入游泳池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夏季溺水事故研究报告

夏季溺水事故研究报告夏季是发生溺水事故的高发季节,为了了解夏季溺水事故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进行了一项夏季溺水事故研究。
本报告总结了研究结果,旨在提醒大家夏季注意安全,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研究方法:通过搜集夏季溺水事故相关的数据和案例,对溺水事故的原因和相关因素进行统计和分析。
研究结果:1.年龄段:夏季溺水事故的年龄段分布广泛,但以青少年和儿童为主要受害者。
这与夏季儿童多在水边游玩活动的特点有关。
2.活动场所:夏季溺水事故多发生在游泳池、河流、湖泊、海滩等水域。
游泳池周围存在的滑倒、深度不足以及河流湖泊水质不好等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监管不力:在夏季溺水事故中,有很多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的。
缺乏专业的救生设备和救生员,以及未采取有效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等都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4.不正确的游泳姿势和救援方法:一些溺水者由于不会正确的游泳姿势,导致发生意外溺水;同时,由于周围人员缺乏正确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也无法及时有效地施救,进一步加重了事故的危害。
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夏季水上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教育。
2.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游泳池、河流、湖泊、海滩等水域的监管,确保其水质安全和安全设施的完善。
3.培训专业救生人员:提高救生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加强对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在游泳池、河流等水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设置安全设施,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结论:夏季溺水事故是因为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预防溺水事故需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监管制度、提高救生人员的技能和设立警示标志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夏季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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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生态园)20 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3月20日上午11时许,7名工人在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编号B05044灯柱旁进行管线施工,其中施工队长周志君在电缆沟内进行放线作业时发生淹溺,经抢救无效后当场死亡。
2017 年3 月21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
立了由松山湖管委会、松山湖安监分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室、松山湖监察审计局、松山湖公安分局、松山湖
群团工作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松山湖(生态园)“3・2一'般淹溺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韩梓东同志(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姚敏仪(反渎职侵权局科员)
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基本情况
东莞市尚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骆国栋,2015年1月成立,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社区瓜田岭新
村4号,经营范围:销售通信器材及配件;通信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服务;通信工程施工及维护。
(依法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松山湖管委会机房至万科机房光缆新建工程,项目总投
资90971.75 元(材料费40069.17 元、施工费35232.03 元、其它费15670.55 元)。
该项目于2017 年3 月出版
设计图纸,事发前设计图纸尚未会审,未批准开工。
、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情况
2017年3月20日11时左右,项目施工单位尚孺公司施工队队长周志君(男,汉族,35岁,籍贯湖南省安化县梅城镇深庄村第一村民组)带领李选举(男,汉族,37 岁,户籍湖南省安化县梅城镇联安村第六村民组)、傅
小辉(男,35岁,户籍湖南省安化县梅城镇十里村河山二组17号)、龙岳平(男,59岁,户籍湖南省安化县梅城镇深庄村第一村民组10号)、邓丰收、冷迪军、莫耀彩等6人开始在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编号B05044灯柱旁进行管线施工。
施工现场安排2 人在电缆沟的北端口放线,3 人在电缆沟的南端口准备接应,周志君和傅小辉2 人从北端井盖口下到电缆沟,计划把光纤从北端拉到南端,行进过程中发现电缆沟内有水,越往前面走水位越深,放不过去,于是周志君就让傅小辉在原地等一下,他自己返回从北端井口出来,来到南端井口重新下到电缆沟内,将安全绳绑在身上,开始朝北端井口方向潜水下去。
李选举和莫耀彩两人在南端的电缆沟内等了几分钟后看到没什么动静,于是李选举从南端电缆沟内爬上来走到北端井口问傅小辉与周志君接上头没有,傅小辉说没看到,李选举意识到可能出问题了,立即叫上北端在地面放线的两人一起跑到南端拉绳子,把周志君拉出来,拉出来时周志君已没有呼吸,李选举立即拨打了120 电话。
打完电话之后几名施工队员进行简单的
抢救,准备用施工车辆送周志君去医院,车辆刚启动,120救护车赶到现场,随后把周志君从施工车辆上抬下
来平放在地上,医生立即进行抢救,大约抢救了一个小时,医生宣布抢救无效。
2017 年3 月24 日上午,东莞市尚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孺公司)与周志君家属达成共识。
在律师见证下,签定经济补
偿协议,手续完成后由死者家属完成火化程序,尚孺公司随后付清了相关补偿款。
3 月24 日下午,尚孺公司安排2 辆车送家属返回湖南老家。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周志君,男,汉族,35 岁,户籍湖南省安化县梅城镇深庄村第一村民组,尚孺公司现
场施工队长兼现场技术员;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6 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调查情况
1、现场调查。
接到事故报告后,松山湖安监分局执法人员
迅速到达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北端口有未放完的线缆架,南端口有一台拉线机;公安人员已控制现
场,刑事警察正在进行刑事勘察,测得管道水深1.55 米,并现场对管道内部气体和水质进行取样。
2、询问情况。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人员对跟周志君同时下水的傅小辉,南端口接应人员龙跃平、李选举,尚孺公司总经理赵辉、项目经理谭小刚等人分别做了询问笔录。
在李选举的笔录中得知周志君以前施工曾经潜水通过此段。
3、其它取证情况。
一、东莞市大岭山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死者死亡原因为溺水;二、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查阅了尚孺公司和周志君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显示,周志君是该公司现场技术员。
二)事故原因
1、周志君负有责任。
周志君在现场未进行排水和佩戴符合规定的保护用品,冒险勘察作业、私自施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尚孺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尚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以及不能及时有效制止和纠正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在明知周志君施工队未到仓库领材料的情况下,没有有效及时制止施工队擅自施工,造成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松山湖“3 • 2一‘般淹溺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责任认定
经查勘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事故有关人员,事发当日,尚孺公司未安排施工队现场施工,只是安排领取材料,周志君擅自改变工作计划和私自施工,自己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贸然下水作业;且事发段项目设计图纸还没有通过会审,没有签发开工报告。
结合上述情况及相关事实,对本次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1、周志君违反操作规程,现场未进行排水和佩戴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冒险勘察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尚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够落实,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尚孺公司总经理赵辉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与项目经理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编
制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二)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死者周志君作为施工队队长和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鉴于其死亡,免于处罚
2、尚孺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作出相应处罚
3、尚孺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赵辉,能履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妥善处置家属善后工作,建议免于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如下整改措施:
1、施工单位尚孺公司应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监督从业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上岗作业,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后方可按规定进行作业;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和演练工作,真正做到能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冒险作业和违
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加强通信工程光缆施工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园区相关部门对地下管道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落实,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