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20类常见纠纷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租房纠纷-张三与李四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租房纠纷-张三与李四事实经过张三作为租户,与房东李四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并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
然而,不久之后,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居住环境恶劣且无法正常生活。
他多次向李四提出修理房屋的要求,但李四拒绝了他的请求。
张三感到无奈,因此寻求律师的帮助。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当租赁住房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租户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押金。
张三所面临的漏水问题属于重大质量问题,因此他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押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房东有义务保证租赁住房符合居住条件,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议作为租户,张三可以向李四书面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并修复房屋。
如果李四仍然拒绝采取行动,张三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此问题,并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要求返还押金,并赔偿由于居住环境恶劣而导致的损失。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交通事故-王五与赵六事实经过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王五开车经过路口时与赵六的车辆相撞。
事故发生后,赵六认为是王五的过错导致了事故,要求王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王五主张赵六的驾驶行为也存在过错。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交通参与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可以根据事故的造成程度来确定责任比例。
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责任可以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在本案中,需要根据双方的证据和目击者证言来判断事故责任的大小。
建议作为王五,他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目击者证言,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责任的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赵六也存在过错,王五可以要求赵六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赵六拒绝赔偿,王五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劳动纠纷-李五与王五事实经过李五与王五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内容。
然而,不久之后,王五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李五的工资,并且将其工作职责改变为与原合同不符。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一、合同的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出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有权出租该房屋。
(2)出租人必须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
(3)出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租金。
(4)出租人必须维护房屋,并承担因房屋缺陷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出租人必须签订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6)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收回租赁房屋。
(7)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及时交付房屋。
(8)出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2.承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必须以合法身份租赁该房屋,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并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4)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并遵守社区安全和环境卫生规定。
(5)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结束时,如期退还房屋。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该合同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承租人不得非法转租、转让该房屋。
(3)合同双方必须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租赁。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合同双方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合同双方有相应的终止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权利。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房屋的已知缺陷告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否则应承担责任。
租赁中的常见纠纷与案例分析

租赁中的常见纠纷与案例分析租赁合同是当今社会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租赁为租赁双方提供了灵活的选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常见的纠纷。
本文将针对租赁中的常见纠纷及相应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租赁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一、租赁合同中的常见纠纷及案例分析1. 损坏物品的责任问题在租赁过程中,物品的损坏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当租赁物品在租赁期间出现损坏时,责任归谁是一大争议点。
案例分析:小明在租赁方的汽车上开车时发生了一次车祸,导致汽车受损。
租赁方主张小明应负责修复汽车,而小明则认为由于租赁方未提供完好无损的车辆,应由租赁方承担维修费用。
解决方法:根据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在物品损坏时,责任应由租赁方承担。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租赁方提供了关于车辆状况的明确告知并取得租赁方书面同意,则小明可能需要承担修复费用。
2. 租金支付问题租金支付是租赁合同中另一个常见的问题。
当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可能导致租赁合同的破裂。
案例分析:小红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每月支付租金1000元。
然而,在某些月份,小红因为经济困难未能及时支付租金。
解决方法:租户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日期及金额支付租金。
然而,对于租户支付租金延迟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延长支付时间或分期付款等。
3. 违约问题违约是租赁合同中常见的争议之一。
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导致违约。
案例分析:小明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一台复印机一个月,但他却将复印机租给了其他个人。
解决方法:当出现违约行为时,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房屋租赁,房东可能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等。
对于其他物品租赁,违约方可能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4. 退还押金问题押金是租赁合同中另一个常见问题。
当租赁期满后,租户期望能够获得押金的全额退还,但这并不总是实现的。
案例分析:小红在租赁了一间房子后,将押金交给了房东。
然而,在退房时,房东以小红将房屋弄脏为由,扣除了一部分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争议解决思路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争议解决思路房屋租赁合同作为租赁双方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通常可以确保租客与房东的权益。
然而,由于法律环境的复杂性和双方之间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合同中仍然可能出现一些常见的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租赁双方可以采取一些思路来协商解决问题。
首先,最常见的争议之一是租金的支付问题。
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
租客和房东可以首先通过直接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
租客可以检查合同是否规定了固定的租金金额,并在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
如果产生了付款方面的纠纷,可以通过互相了解对方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和合法途径,如银行转账记录,来解决争议。
其次,维修和损坏赔偿问题也是常见的争议点。
合同应清楚规定房东与租客之间对于房屋和设备维修的责任。
租客在入住前应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记录。
双方应当保留相应证据,如照片或检查清单,以便在争议解决时使用。
如果发生损坏,租客应该及时通知房东,并且合同应明确对于损坏赔偿的规定。
另一个常见的争议点是租期和提前解约。
租赁合同应规定明确的租期,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如果租客需要提前解约,应该提前通知房东并与其协商违约金或其他解约方式。
提前解约时,需要双方理解对方的立场和利益,并尽量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避免引发更大的纠纷。
此外,房屋租赁合同中还可能存在关于违约责任和租赁物归还的争议。
违约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罚款、解除合同或法律诉讼等。
租赁物归还时,租客应确保房屋及设施的完好,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租赁物归还给房东。
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应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或专业机构的帮助。
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也可以选择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快速解决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和房东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并寻求专业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租赁厂房的常见纠纷及解决方案是什么

租赁厂房的常见纠纷及解决方案是什么在商业活动中,租赁厂房是许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常见选择。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租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纠纷,给租赁双方带来困扰和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租赁厂房的常见纠纷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租金及支付方式纠纷租金是租赁厂房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常见的纠纷包括租金金额的争议、支付时间的延误以及支付方式的分歧。
有些情况下,出租方可能会在合同期内擅自提高租金,或者承租方认为租金过高,与市场行情不符。
这就需要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租金的计算方式、调整机制以及参考的市场标准。
同时,对于租金的支付时间,合同中也应清晰规定,如每月的固定日期支付。
如果承租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可能会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甚至要求解除合同。
为避免这种情况,承租方应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按时支付。
而出租方在处理租金拖欠问题时,也应遵循合法程序,给予承租方一定的催告期限,而不是立即采取过激手段。
二、厂房设施及维修纠纷厂房的设施状况和维修责任往往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点。
比如,在租赁开始时,厂房的某些设施已经存在损坏或老化的情况,但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记录和划分责任。
在租赁期间,这些设施出现故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可能就会互相推诿维修责任。
为解决这类纠纷,租赁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厂房交付时的设施清单和状况,并明确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设施的维修责任归属。
一般来说,小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负责,而涉及到厂房结构、大型设备等的重大维修则应由出租方承担。
同时,对于设施的维修标准和时间也应有相应约定,以保障承租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厂房用途变更纠纷承租方在租赁厂房后,可能会因为业务调整等原因,想要变更厂房的用途。
但如果这种变更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就会引发纠纷。
为避免此类纠纷,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厂房的允许用途,并对用途变更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约定。
如果承租方确实需要变更用途,应提前与出租方协商,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房屋租赁纠纷案例100例

房屋租赁纠纷案例100例1. 租客拒绝支付租金,并且不愿意搬离租赁房屋。
2. 房东违反协议,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房屋。
3. 房东拒绝维修或修复租赁房屋中的损坏设施。
4. 租客违反合同并擅自改变房屋布局或进行结构性改变。
5. 房东未按时退还押金。
6. 房东随意涨租。
7. 房东不给租客提供基本居住条件。
8. 租客或房东通过虚假合同进行欺诈。
9. 租客擅自转租租赁房屋。
10. 房东通过不正当手段驱逐租客。
11. 租客擅自修改租赁合同条款。
12. 房东未履行义务,导致租客无法正常居住。
13. 房东以各种理由无故拒绝退还押金。
14. 租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租赁房屋中养宠物。
15. 房东未经通知改变租赁房屋的配套设施。
16. 房东非法侵入租赁房屋和窃取租客个人财物。
17. 租客非法搬离租赁房屋并不支付房租。
18. 房东无故取消租赁合同。
19. 租客在租赁房屋中进行恶意破坏。
20. 房东不提供租赁房屋合法的住宿证明。
21. 租客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外观。
22. 房东不提供公共设施的正常维护和服务。
23. 租客在租赁房屋中从事非法活动。
24. 房东拒绝按照约定时间收取房租。
25. 租客在租赁房屋中进行违法行为。
26. 房东未按照合同约定周期进行房屋维修。
27. 租客在租赁房屋中滋扰邻居。
28. 房东在租赁房屋中安装监控设备但未告知租客。
29. 租客未经房东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30. 房东提前收回租赁房屋。
31. 租客擅自在租赁房屋中使用商业用途。
32. 房东不提供合法的租赁合同。
33. 租客拒绝支付租金并且威胁房东。
34. 房东在租赁房屋中非法搜查租客个人财物。
35. 租客在租赁房屋中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36. 房东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37. 租客偷窃房东的财物并逃遁。
38. 房东拒绝承担租赁房屋的维护责任。
39. 租客在租赁房屋中滋扰邻居并且拒不停止。
40. 房东擅自调整租金,并未按合同规定通知租客。
房屋租赁20个法律风险及解决办法(2016版)

房屋租赁20个法律风险及解决办法(2016版)导读房屋租赁是日常生活最常见合同,但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小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整理出以下问题类型,以供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有所参考。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2024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常见法律问题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2.乙方愿意租赁租赁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因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1.1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具体地质为_______。
1.2租赁房屋的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1.3租赁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2.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 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每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
3.2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押金4.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
4.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维修及保养5.1甲方负责租赁房屋的维修及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5.2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发生损坏,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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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是日常生活最常见合同,但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审理有了更加明确司法解释依据。
根据解释的精神整理出以下问题类型,以供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有所参考。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提示】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维修: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提示】出租方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补救办法:根据合同法,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承租人享有减付、不付租金的权利;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提示】违反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产生承租人绝对解除权,该解除权不因任何事由受到影响。
6.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提示1】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B.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提示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提示3】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示】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房屋转租存在两个房屋租赁合同:A.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次房屋租赁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对次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行为负责。
【提示】《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提示】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6个月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义务。
①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a.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b.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提示1】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补救办法:(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
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而非2年。
【提示2】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限制。
7.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8.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建筑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