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小学课程改革
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8次课程改革.

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8次课程改革教研部唐水明整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基础教育已经进行了七次课程改革,每次改革都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对于促进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正在进行的是第八次课程改革,中国教育进入又一个新纪元。
课程改革的历程主要是:第一次:建国后,新中国实行了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第一次制定了统一的课程政策,制定颁发了两套全国通用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第二次:1953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学大纲(草案,主要学习苏联经验,基本上是参照苏联大纲的模式。
第三次:1958年,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为标记,中小学课程改革主要特征是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第四次:1963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对文化课、品德课、生产知识课,对教学、生产劳动和假期工作都作了统一安排,该计划一直沿用到文化大革命开始。
第五次:1978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强调教学要为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打好基础;提出教材编写原则:精选基础知识,加强“双基”训练,注重智力培养。
1978年秋季,小学、初中、高中的起始年级用上了新教材,1980年这套(第五套教材全部编写完毕。
第六次: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经过简政放权,分级管理的改革探索,1988年,颁发《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包括六三制和五四制两种和24个学科的教学大纲,同时对小学的培养目标、学生的基本能力、良好习惯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改革了课程结构,调整了各学科比例,增加了课程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成为当时编写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的依据。
第七次:1992--1998年。
1993年,中共中央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发[1993]3号。
1994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发[1994]39号。
建国以来8次课程改革

建国以来8次课程改革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我国进行了多次课程改革。
本文将对自建国以来的8次课程改革进行梳理和回顾。
第一次课程改革发生在1952年,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面的教育改革。
这次改革主要是以调整学科为核心,取消了原先的八年制小学和四年制中学教育模式,建立了新的“一二九”学制,即六年制的小学和三年制的初中,增加了数学、自然、物理、化学等实用学科的教学时间,这一改革为适应新国家的需要提供了更多的人才。
第二次课程改革发生在1958年至1962年,这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改革。
这次改革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在这次改革中,增加了政治、历史、地理等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学时间,增加了手工劳动、劳动实践和科技活动的时间,提高了教育的实用性和综合性。
第三次课程改革发生在1978年,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次重要改革。
这次改革主要是为了推进素质教育,强调全面发展。
这次改革提倡开展校本研究、学校特色课程和兴趣小组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次课程改革发生在1993年,这是继续教育改革的一次重要举措。
这次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成人教育的力度。
这次改革增加了职业技术教育的比重,开展了职业培训和成人教育的实践活动,促进了教育与社会经济的紧密结合。
第五次课程改革发生在2001年,这是迎接新世纪的一次重要改革。
这次改革主要是为了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这次改革着重发展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增加了选修课程的设置和实施。
第六次课程改革发生在2009年,这是高中阶段教育的一次重要调整。
这次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这次改革进行了课程研讨和教材编写,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基础教育一直被视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不断进行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首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始于1950年代末期。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教育部门开始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其目的是使课程更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强调实用性和现代化。
重点改革包括将语文、数学等科目内容进行修改,增加政治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0年代。
该时期的改革旨在排除“四旧”文化遗产对课程内容的负面影响,更加注重思想政治教育。
课程进一步强调了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对科学、艺术等领域进行了全面的重新定义和调整。
第三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1980年代末期,也是改革开放的开端。
该次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在课程内容上加入了更多的现代科技和实际应用。
教学方法也得到革新,学生与老师的互动和合作变得更加活跃。
第四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1990年代初期开始,重点是与国际接轨。
中国开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为此教育部门推动了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学生开始学习外国语言和文化,培养跨文化沟通和交流能力。
第五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
在面临全球化带来的新挑战和变化的背景下,中国教育部门将课程改革的方向定为“素质教育”。
教育部门试图从单纯的知识传授转向全面发展学生的能力和潜能。
这次改革也强调了实践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实际操作培养了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六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2010年代中期。
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教育部门开始注重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在课程改革中,加入了信息技术相关的内容,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七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始于2015年,该次改革被称为“新高考改革”。
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开展了八次课程改革 三、第三次课程改革(1959~1962)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教育部党组《关于编写普通中小学 和师范学校教材的意见》。教育部决定重新编写中小通用教材。
1960年下半年开始,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缩短学制、提高程度的指示 精神,编写10年制中小教材。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八、来自八次课程改革(2001~)57.4 60
50
44.6
百分比%
40 32.932.4
30
校长
19.7
教师
20
8.4
10
0.6 2.5 0.6 0.8
0 太重 比较重 尚可 不太重 不重
图1:校长和教师对高中生学习负担的看法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八、第八次课程改革(2001~)
了安排,并确立了以“双基”为重点的课程模式。
1964年毛泽东发表了关于中小学教育的“春节讲话”,提出“学制可 以缩短”,“课程可以砍掉一半”。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开展了八次课程改革 五、第五次课程改革(1978~1980)
1978年,教育战线拨乱反正。教育部制定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 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小学实行十年制,小学五年,中学五年。这个实 行草案突出了教学内容现代化的改革。
1954年,根据颁布的学制、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及有关规定,人民教 育出版社开始编写新的中小学教材,1956年完成,并于同年秋季发行。
1957年,根据教育部指示,对这套教材内容作了精简。 1953~1958年,教育部每年都要颁发一个新学年的教学计划,根据 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课程做一些调整,变动最多的是政治和外 语。
中国的八次课改历程

中国特色的的八次课改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前前后后已经经历了八次课改,每一次课改的进行都使得我们离民族的复兴越来越近了!课改历程一、改造和引进期(1949—1957)第一次课改:1952年选用当时认为使用得较好的教材加以修订或重编——第一套中小学教材。
第二次课改:1956年颁布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学各科教学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完全自编的第一套 12年制中小学教材,首次使我国的课程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第二套中小学教材。
强调“双基”,注重课程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加强劳动教育;模仿性,结构单一,全国统一,不能满足不同地区、学校不同需求。
二、曲折探索期(1958—1965)第三次课改:“大跃进”时期缩短学制,精简课程。
人教社编写出版了一套10年制中小学实验教材——第三套中小学教材。
第四次课改:1961年后,开始“调整、巩固、充实、提高”,重新强调“双基” 。
1963年颁布《关于实行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加强了政治课教学,提高了语文、数学、外语课程教学要求,首次允许地方在使用统一教学计划、通用教材的同时自编教材和教科书,首次在教学计划中规定高三开设选修课,根据教育的水平发展实行多元化学制,人教社编写出版了新的12年制教材——第四套中小学教材。
三、十年动乱时期(1966—1976)原有课程全部废止,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编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处于严重无政府状态,所有课程都突出阶级斗争为纲,教材片面突出政治,开设工业基础知识、农业基础知识,严重破坏了学科科学体系,削弱了基础知识,教学质量低劣。
四、拨乱反正恢复期(1977—1985)第五次课改:1978年1月《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颁布,秋季,编订了各科教学大纲,编写出版了以基础知识为主的学科中心式教材,首次将外语列为小学科目——第五套中小学通用教材。
第六次课改:1981年《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正方案)》颁布,以思想品德课取代了原来的政治课,恢复历史课、地理课,增设劳动课。
新中国小学课程的变化(1949——1965)

小组成员:王喆、张琦、朱佳雯新中国小学课程的变化(1949——1965)一、以俄为师:改造旧教育和学习前苏联阶段(1949--1956)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全国来不及编写统一的教材,而教育的发展又刻不容缓。
根据这种情况,国家不是全盘否定旧中国的教育,而是采取了改革旧课程、继承吸收有用成分的课程改革策略。
“首先开展了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取消了反动课程,进而力求课程内容适合国家建设的需要,并设法精简不必要的课程与教材”。
课程改革的指导方针是,“根据共同纲领,以原有的新教育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的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是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
”教育具有浓郁的政治色彩,这是由当时国内外环境所决定的。
国际环境:帝国主义国家孤立我国,迫使我们只有采取“一边倒”政策,向苏联学习。
国内环境:教育刚从旧统治者的封建、买办、法西斯梗桔中解放出来,面临着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重新编写新的课程内容显得紧迫、仓促,为解燃眉之急,国家就采取了改造旧课程、学习苏联课程再建设新课程的政策。
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建设新教育的3大方针,“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
”新中国对小学课程教学的改造主要是通过对国统区正规小学课程体系的改造来进行的,小学课程改革过程中教学计划频繁变动,教学大纲和教材旧貌换新颜,整个小学课程体系重新建构。
(一)教学计划的改革这段时期教学计划有: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颁发了建国以来第一份五年一贯制小学的《小学教学计划》。
这份教学计划具体设置了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图画、音乐等8门课程,《小学教学计划》的颁布对于这一时期小学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都起了重要作用。
对于尚未改行五年一贯制的“四二制”小学,教育部于1952年2月5日颁发了《“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
1953年停止推行五年一贯制以后,教育部对1952年颁布的“四二”制教学计划又作了修订,于1953年9月22日颁发《试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主要变动是:①对课程名称的更改,如:把由过去名为“工作”的美术课程改为“美工”,修订后又改为“图画”,包括绘画、剪贴。
1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我国(新中国)课程改革的历史回顾一、建国以来课程改革历程(一)1949—1952年第一次课程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收回了教育主权,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各类教育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改造。
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前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
这次改革自上而下,实行对旧课程的改造,初步确立了我国中小学新课程体系,形成了全国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与统一教科书的“大一统”课程模式。
具体过程如下:1950年8月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教学计划;同年9月,在全国出版会议上提出中小学教材必须全国统一供应的方针,并成立人民教育出版社,承担编写国家统一教材的任务,于1951年出版了第一套中小学全国通用教材。
1951年3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通过了《普通中学(各科)课程标准(草案)》和中学规程,提出目前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必须全国统一,课程科目和每科教学内容必须定出统一的标准。
同年10月,政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重新规定了中小学的学制,规定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分段制,中学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各三年。
根据学制的要求,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小学和中学暂行规程,尽管取消了分段,但课程设置上分段痕迹明显,自然、历史、地理课程4、5年级开设。
(我们教育见习、实习,小学低年级、高年级阶段特点差异明显),小学语文课时47.3﹪,数学24﹪,没有思想品德课。
中学,课程安排上,1950年8月的《中学暂行教学计划》:初中化学初二开设,物理初三开设;高中呢?化学、物理,高二三年级,高一空缺。
到52年暂行规程时,初中物理化学安排在二三年级,高中一二三年级均开设,但取消音乐美术课。
这一时期的课改呈现的特点是:强调中央集权,全国统一,致使课程结构单一,只设必修课,不设选修课;注意根据中小学培养目标来考虑学科设置;课程内容方面,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有机结合;模仿前苏联的痕迹明显,某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中国实际。
建国以来八次课程改革的历程

建国以来八次课程改革的历程建国以来八次课程改革的历程第一次:(1949——1952)设置了门类齐全的学科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生物、化学、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等。
第二次:(1953——1957)削减教学时数、在教学计划中设置劳动技术教育课,1956年发行了第二套中小学教科书,对理论性有所加强,注意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第三次:(1958——1965)“教育大革命”,大量缩短学制,精简课程,增加劳动,注重思想教育,还出现了多种学制的改革试验。
第四次:(1966——1976)文革,学校课程和教学历经了一场灾难。
第五次:(1977——1985)统一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学制十年,小学五年,中学五年。
1980年出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统编第五套中小学教材。
第六次:(1986——1991)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
国家教委公布了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初稿,突出了新型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适当增加了基础学科的教学时数,在教学计划中给课外活动留出固定的足够的空间。
第七次:(1992——2000)突出了以德育为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第一次将活动与学科并列为两类课程。
第八次课程改革:根本任务:新课程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主要任务:更新观念、转变方式、重建制度。
即更新教与学的观念;转变教与学的方式;重建学校管理与教育评价制度。
核心任务:是学习方式的转变。
在新课程所要完成的三大主要任务中,转变教与学的方式,尤其是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是核心的任务。
教师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最终目标是为了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改变学生在学校里的生存条件,改变培养出来的人能够比传统方式培养出来的更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小学课程改革(一)1949—1952年的第一次课程改革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前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
这一方针具体规定了教育改革的步骤和方向,这次改革是教育部门自上而下进行的,实行对旧课程的改造,初步确立了我国中小学新课程体系,形成了全国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与统一教科书的“大一统”课程模式。
具体过程如下:1950年8月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教学计划;同年9月,在全国出版会议上提出中小学教材必须全国统一供应的方针,并成立人民教育出版社,承担编写国家统一教材的任务,于1951年出版了第一套中小学全国通用教材。
1951年3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通过了《普通中学(各科)课程标准(草案)》和中学规程,提出目前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必须全国统一,课程科目和每科教学内容必须定出统一的标准。
同年10月,政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重新规定了中小学的学制,规定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中学修业年限为六年,取消初高两级分段制,中学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各三年。
1952年2月教育部颁布了《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此计划是在1948年《小学课程第二次修订标准》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是在取消“公民”、“公民训练”的前提下,“工作”改为“美工”,包括图画和劳作,将“国语”改为“语文”,把所有合科课程全部改为分科课程。
1952年3月18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核准,教育部公布了《小学暂行规章(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确定小学教学学制为5年,小学开设语文、算术、体育、图画、自然、历史、地理和音乐课程,一至三年级不设常识课,可以在语文和其他各科教学中学习自然和社会等常识。
四、五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和地理。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发的第一个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的政府文件。
,详尽地规定了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素质管理体制、教学原则等。
这一时期的课改呈现的特点是:强调中央集权,全国统一,致使课程结构单一,只设必修课,不设选修课;注意根据中小学培养目标来考虑学科设置;课程内容方面,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有机结合;模仿前苏联的痕迹明显,某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中国实际。
(二)1953—1957年的第二次课程改革1953年1月召开的大区文教委员会主任会议和6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吹响了新一轮改革的号角。
两次会议确立了今后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整顿、巩固和发展中小学。
1953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实行中小学教学大纲(草案)》,全面向苏联学习经验,放弃了自1951年开始的学制与课程探索,小学算术、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五科教育大纲基本参照苏联大纲的模式,小学采用四、二学制。
1953年9月22日颁发《实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有以下变化:1、中、高年级各科教学周时数分别由25(26)、29改为26、28课时; 2、“美工”改为“图画”,包括图画、剪贴;3、改变学生每周集体活动时间。
1955年教育部根据1953年9月颁发试行并经在1954年修订的《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两年来实行的结果制定新的教学计划,同年9月2日颁发同时发出《关于执行<小学教学计划>的指示》。
这次计划变动较大:1、一、二年级的体育由1课时增为2课时,同时加强了课外活动中的体育锻炼。
2、增设手工劳动课,一至六年级每周各2课时。
3、年授课周数由38周减为34周,周授课时数三年级以上各年级平均减少2课时,总授课时数即由5928课时减为5032课时,每周集体活动时间由360~570分钟减为210~330分钟。
4、音乐课改为唱歌课。
总之,课时比例相对而言比较合理。
除了1953年和1954年语文、算术比例在计划中偏大外,其余的各科课时比例在教学计划中比较均衡,特别是地理、历史等学科课时比例较高,没有出现过量减少或多度合并的极端行为,课时总数逐年递减。
总之在1953年至1957年,教育部差不多年年都要颁布一个新学年的教学计划,根据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课程做一些调整,变化最多的是政治和外语。
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已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强调学习外国经验“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
1957年6月,周恩来在《关于教育改革问题》中更明确指出,我们“在学习苏联经验的时候同我国实际情况结合不够”。
而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于1956年基本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且“一五”计划提前完成,这一轮课程改革也于1957年初结束。
这一时期的课改存在的问题是:初步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中小学课程体系.但模仿前苏联的痕迹仍很深;课程变动过于频繁,教材又跟不上需要,致使教学工作不能完全按照教学计划执行;部分学科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不够紧密,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三)1958—1965年的第三次课程改革1957年2月,毛泽东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教育方针,在教育部的周密部署下,又掀起了课程改革的新浪潮,历经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7—1958年的调整。
在新方针指导下,教育部于1957年6月调整了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于1958年3月颁发了1958—1939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对中学课程作了调整和变动,加强知识教学与劳动教学相结合及完成中学肩负的“双基”任务。
第二阶段:课程改革大跃进。
上一阶段的调整,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的发布而毁于一旦。
其指出:必须积极进行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
在这种形势下,教育大革命很快进入高潮。
以缩短学制、大炼钢铁、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中小学课程改革展开了。
课程改革的主题是:缩短学制、精简课程。
第三阶段:1961—1963年的调整和反思。
这一时期的课改出现了新的动向:重视学科与育人的作用;首次提出设置选修课;实行了国定制与审定制相结合的教科书制度;重视地方教材、乡土教材的编写。
1961年,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为指导对中小学课程进行改革。
颁发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中小学课程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制定了新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中小学课程做了必要的调整;编写了第四套全国通用教材,供 12年制学校选用。
1963年,在总结了1958年“教育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后,中共中央颁布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课程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全日制小学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进行教学”[1](P329)。
教育部根据这个条例,重新制定了教学计划,即《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对文化课、政治课和生产知识课,对教学、生产劳动和假期做了安排。
确定了以“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重点的课程模式。
各学科根据编写的教学计划,制定了教学大纲,编写新教材。
1963年7月31日,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有三个特点:1、片面强调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2、强调语文和算术,课时比例严重失调。
3、各科授课时间变动大1964年初,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关于中小学教育的“春节讲话”,提出“学制可以缩短”,“课程可以砍掉一半”1964年7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调整和精简中小学课程的通知》,接着有开展了“文化大革命”。
(四)1966—1976年的第四次课程改革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全国进入混乱状态,全国没有了统一的教育方针,没有了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有的只是各地自编的生活式教材,生活、社会、革命构成了全部的课程。
(五)1977—1985年的第五次课程改革1976年粉碎四人帮,1977年教育战线开始拨乱反正.召开了科学教育工作会议,对课程改革进行了充分的酝酿,1978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小学实行十年制,小学五年、中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其中小学阶段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自然常识、体育、音乐和美术等。
1978年颁布新修订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 (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对课程设置进行了原则性说明。
1981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实行草案的修订意见》,有以下变动:将自然常识易名为自然;增设劳动课,在四、五年级开设;政治课取代思想品德课;恢复地理课和历史课。
1984年教育部提出“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又分别颁布了《全日制六年制城市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和《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对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的数学、自然常识、外语、劳动课程各自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总之这个阶段教学计划变动比较大,有以下几个特点:1、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各科目的课时比例相对协调,减轻了学生的负担,课程设置上注意现实和可能的联系,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
(六)1986—1991年的第六次课程改革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针对我国教育管理制度统得过死的弊端,提出“简政放权”、“分级管理”的原则。
1985年6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初等教育司和中学教育司就开始组织力量,对全国不同类型地区的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状况和当时实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找出了我国课程教材也是需要改革的主要问题。
1987年10月10日,国家教委颁布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中小学教材送审办法》3个文件,对课程管理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制定了教材编写、试验和送审的必要制度。
如《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指出“在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编写不同风格、不同程度的教材,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需要”[2](P975)。
1988年8月11日颁发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编写规划方案》,正式确定了“一纲多本”及“多纲多本”的教材改革方向。
1988年9月颁布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于,规定了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社会、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目,以分科为主,综合课为辅。
课程计划有以下特点:适当设置了综合课,调整了各学科课时比例,提前了自然科学的起始年级,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学校课程中包括活动课和学科课。
教学大纲有三大特点:1.照顾了地方差异;2.精简教学内容,降低了难度;3.教学要求在大纲中规定得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