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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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201109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201109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1.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 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土地所在缴纳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原理 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的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注: (1)征税对象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这些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也包括外资,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籍 个人 (3)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征,属于从量计征 (4)性质上耕地占用税属于特定目的税类

注意:房产税不涉及农村,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
一、不定项选择题 1.选出下列正确的选项( )
A.我国现行房产税属于一般财产税 B.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工矿区和农村 C.房产税属于地方收入 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 答案:CD 我国行房产税属于个别财产税(特种财产税) 没有农村,少了一个建制镇
房产税

概念: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 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目的:

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 人的收入。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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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管理学院rmyao@ 13
特殊规定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 依据应区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 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 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 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答案】A
【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元)
扬州大学管理学院rm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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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 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 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 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 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 产免征房产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 一律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 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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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 率 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 × 1.2%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个人为 4%)
从价计征 房产计税余值 1.2% 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 12%(个人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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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例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有( )。
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为纳税人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 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企业关闭 、搬迁后荒废的土地等给予税 收减免。
耕地占用税
对农业结构调整中从事种植业 的纳税人占用耕地给予税收减 免。
总结词
三种税的税收优惠均针对特定 群体或特定行为,体现了税收
公平和社会责任。
05
CHAPTER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总结词
规定了房产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减免政策等内容。
详细描述
该条例规定,房产税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计税依据为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 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用途有所差异,同时也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总结词
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减免政策等内容。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 地占用税法
目录
CONTENTS
• 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三种税的异同点比较 • 相关法律法规
01
CHAPTER
房产税
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
是对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或租金收入 计算。
目的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 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特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对土地使用行为征收的税种,其目的 是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并增加地 方财政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土地
01
这些区域内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用地
02
这些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土地也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得滥用权利逃避缴纳税款。

第10讲_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10讲_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九章习题精析课程目录一、本章命题常规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一、本章命题常规本章收录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两个税种的政策法规,这两个税种的征税对象都与土地资源占用相关。

在以前的考试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规考1~2分,耕地占用税常规考1~2分。

城镇土地使用税易命制税收优惠与税额计算相结合的题目,并作为与房产税密切联系且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种,易与企业所得税混合命制综合题。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在以往考试中频频命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1.新增“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的规定。

2.新增“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3.新增“到2019年12月31日止(含当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4.按照耕地占用税法的政策替换了原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内容。

【例题1·单选题】在人均耕地低于一定标准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适用税额的50%。

所谓低于一定标准是指人均耕地低于()。

A.0.3亩B.0.5亩C.0.8亩D.1亩【答案】B【例题2·多选题】下列人员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A.农村烈士遗属B.因公牺牲军人遗属C.残疾军人D.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答案】ABCD【例题3·单选题】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cpa税法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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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注会税法章节一、注会税法章节目录及对应分值分布第一章税法总论-2.5分第二章增值税法-19分第三章消费税法-9分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18分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9分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3.5分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4分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6分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3.5分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8分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5分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8分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2.5分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2分二、核心章节及内容1. 所得税法:了解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学会应用税率和免税额等基本概念。

2. 增值税法:理解增值税的征收原则,熟悉一般计税方法和简化计税方法,把握抵扣和退税等关键环节。

3. 企业所得税法: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学习税前扣除项目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4. 印花税法:了解印花税的征收范围,熟悉不同交易和合同所涉及的印花税计算方式。

5. 关税法:理解关税的分类和税则,掌握关税的计算方法,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三、备考攻略1. 系统学习:税法领域庞杂,要从整体上建立起知识体系。

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种划分,逐一深入学习,确保每个重点都得到覆盖。

2. 实际案例:理论只是基础,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将知识运用到实际中。

这不仅有助于记忆,还能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刷题训练:寻找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往年真题,进行反复的刷题和模拟考试,磨练答题速度和准确性。

4. 归纳总结:将每个税种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制作个人笔记或思维导图,方便复习和查漏补缺。

搭建知识框架,知识串联。

2022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18

2022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18

2022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18)2022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头,备考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考试,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

我注会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练习题: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盼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关心!测一测,你是否符合注会报名条件?2022年注会报名预约提示服务通道已开启,点击预约!1.(多选题)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下列关于实际占用面积确定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B.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C.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无需申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以证书所载面积纳税D.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2.(单选题)2022年甲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分布于某市的A、B两个区域,A区域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办医院占地2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占地3000平方米;B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占地面积共8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各50%。

已知甲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为每平方米5元,则甲企业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

A. 60000B. 75000C. 90000D. 100000随走随学,点击立即阅读2022注会小白备考手册(6科全)1.参考答案:ABD2.参考答案:A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头,我线下课程以及线上课程都在乐观开展中,考生可以询问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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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征收目的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旨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耕地占用税
旨在保护耕地资源,限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
征收对象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进行征收。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征收。
税收优惠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 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等给予免税。
ABCD
税务机关核定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核定应缴纳税 额。
税务机关监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 税进行监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方式
定期征收
按面积征收
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一般按年征收, 每年征收一次。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征收,耕地占 用税按占用耕地面积计算征收。
CHAPTER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 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背景与目标
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面临诸多挑战 ,如税收征管不规范、税负不公等问题 。
VS
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旨在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公 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制度,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强税 收征管,提高税收遵从度。
改革内容与措施
统一税制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合并 为统一的土地使用税,简化税制,降 低征管成本。
调整税率
根据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经济发展 水平等因素,合理设置土地使用税税 率,实现税收负担公平分配。
完善税收优惠

注册会计师-税法-突击强化题-第9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突击强化题-第9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突击强化题-第9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单选题]1.下列占用耕地的行为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A.公立医院占用耕地B.铁路线路占用耕地C.农村居民新(江南博哥)建住宅占用耕地D.公路线路占用耕地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1)免征耕地占用税:①军事设施占用耕地;②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2)减征耕地占用税:①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②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单选题]2.某企业占用林地140万平方米建造花园式厂房,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30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万元。

A.800B.1400C.2100D.4200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该企业建造花园式厂房占地属于从事非农业建设,应缴纳耕地占用税=140×30=4200(万元)。

[单选题]3.某农户有一处花圃,占地1200平方米。

2020年9月该农户将1000平方米改造为果园,其余200平方米建造住宅,该住宅用地符合当地的用地标准。

已知该地适用的耕地占用税的定额税率为每平方米25元。

则该农户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为()元。

A.1250B.2500C.15000D.3000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占用花圃改造果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应缴纳耕地占用税=200×25×50%=2500(元)。

【点评】本题考核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本题计算结合税收优惠来一并进行考核。

[单选题]4.位于县城的某食品加工厂,2021年年初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的面积为平方米,月新征用耕地90000415000平方米,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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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从价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损耗后的余值;
(含地价)
从租
租金收入;以劳务或其他 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 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
定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
住用房
税率 年税率 1.2%
12% 4%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 税房产原值 ×(1-扣除
比例)× 1.2%
应纳税额=租 金收入×12%
或 4%
七、税收优惠
减免税基本规定 (一)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解释】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 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定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
住用房
税率 年税率 1.2%
12% 4%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 税房产原值 ×(1-扣除
比例)× 1.2%
应纳税额=租 金收入×12%
或 4%
【例题·单选题】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
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14年7月1
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赵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规定的有 ( )。 A.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B.房屋出租的由出租人纳税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个人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由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税率
1.从价计税:1.2% 2.从租计税:12% 3.(房产税税率优惠)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
【解释】房产税的征税对象——经营性房屋。 房屋持有期间,获得收益的两个途径: 1.对经营性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三、纳税义务人(谁受益,谁纳税)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受益人)为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 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非出典人) 【解释】房屋出典区别于房屋出租行为,二者纳税人不同。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 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如企业 无租使用政府机构办公楼用于办公)
五、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1.对经营性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从价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损耗后的余值;
(含地价)
从租
租金收入;以劳务或其他 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 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
【例题·多选题】下列房屋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居民个人出租的住房 B.公园管理部门自用的办公用房 C.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 D.军队自用的房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相当于仓库的商品), 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 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解释】商品房是否征税,关键看是否获得持有环节的收益
3.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 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四大区征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征税范围一样。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 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 ,暂免征收 房产税;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 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 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A.288元
B.576元
C.840元
D.864元
【答案】A 【解析】赵某当年应纳房产税=1200×6×4%=288(元)。 (房产税税率优惠)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税 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从价计征——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
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各地扣除比例由 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 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解释】地价款,应计入房屋原值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如何核算,房产原值 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 生的成本费用等。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 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 2.从租计征(出租的房产)——房产租金收入 (1)如果是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 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出租的地下建 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3)合同约定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 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案例】一公司有房产一栋,其原值为1000万元,2014年7月1 日对外出租,租期为10年,月租金10万元,同时合同约定2014年 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免租期。该公司所在省规定房产税按原值减 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解析】 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 2014年应缴纳房产税 =1000×(1-30%)×1.2%=8.4(万元)。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 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
用税法
第一节 房产税法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 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
1.房产的定义: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 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 窖菜窖、酒精池等,则不属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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