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
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第二章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和公示内容(试行)第一节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2023版接种门诊疫苗公示信息

预防HPV6/11/16/18/31/33/45/52/58型所致的宫颈癌(九价)。
进口九价HPV: 16-26岁
九价HPV:0、2、6月各注射一剂。
注: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疫苗。
预防接种疫苗程序
年龄
接种疫苗
二类疫苗可替代一类
备 注
一类疫苗
二类疫苗
脊灰灭活疫苗
脊髓灰质炎
2月龄、3月龄各接种一剂。
上臂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
发热或急性疾病期间,对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
脊灰减毒活疫苗
4月龄、4周岁各口服一次。
糖丸:1粒或滴剂:每次2滴,约0.1ml
发热、急性或严重慢性疾病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者、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百白破疫苗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3、4、5月龄分别接种1剂,18月龄再接种1剂。
肌内注射0.5ml
发热、急性或严重慢性疾病者、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者、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白破疫苗
白喉、破伤风
6周岁接种1剂。
麻腮风疫苗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8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
皮下注射0.5ml
发热、急性或严重慢性疾病者、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者、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6月龄
乙肝③、流脑A①
儿童流感①
进口10乙肝
7月龄
儿童流感②
Hbv-Ac结合
8月龄
麻风、乙脑①
乙脑①可在9月龄接种灭活
9月龄
乙脑①
乙脑灭活
灭活疫苗需2针,间隔1周
10月龄
流脑A②
Hbv-Ac结合
预防接种人员公示模板

预防接种人员公示模板一、人员基本信息姓名:XXX性别:XX年龄:XX岁学历:XX专业:XX工作单位:XX二、培训与考核情况该预防接种人员已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
该人员每年都参加所在单位的预防接种知识考核,考核成绩优秀。
三、工作年限与经验该预防接种人员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已有XX年,具有丰富的预防接种经验和技能。
该人员在工作中始终严格遵守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各项操作程序,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四、服务态度与质量该预防接种人员服务态度良好,对待受种者热情、耐心,始终保持微笑服务。
在接种过程中,该人员能够详细解释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使受种者充分了解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该人员还能够根据受种者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提高接种工作的满意度。
五、接种知识与技能该预防接种人员熟悉各种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在接种前,能够详细询问受种者的身体状况和过敏史等信息,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
在接种过程中,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疫苗的接种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接种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预防接种工作流程该预防接种人员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
在接种前,该人员能够认真核对受种者的身份信息和疫苗信息,确保接种工作的准确无误。
在接种过程中,该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在接种后,该人员还能够及时跟踪受种者的身体状况和不良反应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七、异常反应处理能力该预防接种人员在遇到受种者出现异常反应时,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首先,该人员能够立即停止接种工作,并立即报告给上级医生或相关部门。
其次,该人员能够根据受种者的实际情况和不良反应类型,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确保受种者的生命安全。
同时,该人员还能够协助上级医生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该预防接种人员具备丰富的预防接种经验和技能,服务态度良好,能够熟练掌握各种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预防接种门诊有关公示内容及上墙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有关公示内容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深圳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预防接种门诊必须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以下资料:①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接种服务咨询电话②免疫接种须知③疫苗价格④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⑤疫苗的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预防接种告告知书)⑥接种场所张贴现场留观30分钟提示⑦其它宣传资料(如宣传栏)以上7项公示资料中,第②、③、④项全市统一了公示内容(附件1~4),各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统一的公示内容制作相应公示资料。
对于第⑤项资料,我市在发给家长的《预防接种证》中作有关公示。
针对以上没有统一内容的公示资料,各预防接种门诊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内容和公示形式。
附件1免疫接种须知预防接种是控制、消灭相应传染病以保障受种个体健康采取的最有效、经济的预防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使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机会,这也是每个家长的义务。
您的孩子出生后,请及时与居住地段预防接种单位取得联系,申领《预防接种证》,提供儿童的基本资料,根据预约接种时间或具体通知时间,带领您的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接受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证》是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每次接种必须携带。
儿童在入托、入学、入伍、办理出国手续或到其它地方接种时均要查验接种证,请妥善保管。
一般禁忌症:1、发热;2、急性传染病病人(包括尚在恢复期的病人);3、已知对疫苗成份过敏者;3、重症慢性疾患: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疾病、血液病等;4、严重营养不良:尤其是1岁以下的婴儿严重营养不良、消化功能紊乱及障碍者;5、神经系统疾患:对患有癫痫、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疾患或有既往病史者应慎重,尤其是接种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一般注意事项1、急慢性感染、各种严重疾病、神经系统疾患、发热、免疫缺陷以及有过敏史和其2、接种疫苗后,应留下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预防接种公示内容

预防接种公示内容以下是 9 条预防接种公示内容:1. 嘿,家人们!预防接种可太重要啦!就像给身体穿上一层坚固的铠甲一样,能帮我们抵御好多疾病呢!你想想,要是咱不接种,那不就相当于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疾病的“炮火”下啦?比如流感疫苗,每年这流感一来啊,多吓人,接种了不就踏实多啦!所以,赶紧去打疫苗吧!2. 大家都知道吧,预防接种是对我们自己和家人的一种保护呀!这就好比给健康上了一道保险。
你说,谁不想平平安安没病没灾的呀!像那些小朋友,从小按时接种各种疫苗,那不是能少遭好多罪嘛!比如乙肝疫苗,接种了就能降低感染风险,多好呀!别犹豫啦!3. 哇塞,预防接种真的是个宝啊!这可是我们对抗疾病的有力武器呢!就像战士上战场要有好装备一样。
可不是嘛,想想那些曾经肆虐的传染病,有了疫苗之后不就好多啦?比如百白破疫苗,给宝宝接种了,咱做家长的不就放心多啦!还等什么呢?4. 哎呀,预防接种真不能小瞧呀!这可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健康的大事呢!就像盖房子打基础一样重要。
你看,要是没有接种一些关键疫苗,一旦生病了那得多遭罪呀!像麻疹疫苗,不接种万一得了麻疹,那多难受呀!赶紧行动起来吧!5. 嘿,各位!预防接种那绝对是好处多多呀!这简直就是给我们的健康开了绿灯呀!要不咋说打了疫苗心里有底呢!比如脊髓灰质炎疫苗,能预防小儿麻痹症呢,这多关键呀!咱可不能忽视哦!6. 大家注意啦!预防接种可是个大事情呢!这就跟我们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重要呀!你想呀,身体要健康,疫苗不能少呀!像破伤风疫苗,不小心受伤了,要是之前接种过心里就不慌啦!还不快快去安排上!7. 哇哦,预防接种真的太厉害啦!这可是守护我们健康的大功臣呀!就跟有个贴心的卫士在身边一样。
可不是嘛,像水痘疫苗,能避免长水痘的难受和麻烦呢!不接种不就亏大啦!必须得重视起来呀!8. 哎呀呀,预防接种可一定要放在心上呀!这可是关乎我们一生健康的呀!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健康之门一样。
举个例子,卡介苗,对预防结核病多重要呀!可别不当回事儿呀!9. 总之,预防接种真的至关重要,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去做的事。
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

附件:垫江县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国家政策◆接种第一类疫苗免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第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
◆第二类疫苗为自费疫苗,由您自愿选择是否接种,并承担相应的疫苗和接种服务费用。
◆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入托、入学须查验预防接种证,故请家长妥善保管好接种证。
接种须知◆每次接种必须携带接种证,凭证登记接种,并妥善保管。
◆接种前,您应当如实提供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有接种禁忌症等也应主动告知医生。
◆接种后,请在留观区域至少留观30分钟方可离开。
◆接种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多为一过性的,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如发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情况告知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禁忌症◆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本疫苗有明确过敏史;◆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禁止接种活疫苗;◆有严重心、肝、肾脏器的器质性病变(脊灰疫苗除外);◆神经系统实质性病变禁止接种乙脑、流脑和百白破疫苗;◆具体以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暂缓接种对象◆正在发热,特别是高热的儿童;◆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病期间;◆严重营养不良;或近期使用过丙种球蛋白或免疫抑制剂等;重庆市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政府出资免费接种)▲本免疫程序中乙脑疫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指减毒活疫苗,流脑疫苗基础免疫为A群多糖疫苗,2针间隔不少于3个月,流脑疫苗加强免疫为A+C多糖疫苗。
▲今后如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调整,则以最新免疫程序为准。
第一类疫苗接种方法及作用(政府出资免费接种)(自费自愿接种)(自费自愿接种)成人可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接种方法及作用(自费自愿接种)第二类疫苗零售价公示(自费自愿接种)预防接种流程。
1:门诊公示栏

备注:1、一级门诊(兴隆、古桑、黄花塘、三河)接种人员不得少于3人;三级门诊(盱城)接种人员不得少于7人;二级门诊(其他家)接种人员不得少于5人;2、预检、留观巡查与异常反应处置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执业资格;接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及预防接种上岗证,双证齐全;3、登记人员可以没有上述两证,没有两证的登记人员不需要执业资格证号和上岗证编号这两项;4、服务时间为预防接种门诊开设时间,而不是上、下班时间;其中二级门诊按日接种,每周≥3天,且必须有一天为周六或周日;三级门诊实行周门诊,每周≥5天,且必须有一天为周六或周日;5、建议个人照片和相关内容做成可随时更换的类型,避免因人员调整,而要重做该公示栏。
预防接种疫苗公示模板

预防接种疫苗公示模板
【单位名称】接种疫苗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将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现将接种疫苗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接种疫苗项目及工作安排:
1.事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时间:XXXX年XX月XX日起
对象:全体员工
工作安排:根据疫苗接种计划,分批次、分时段进行接种,
接种地点为公司指定的疫苗接种点。
2.事项:其他常规疫苗接种
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安排
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健康状况确定
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和健康状况,进行相关疫苗接种,
接种地点为公司指定的疫苗接种点。
二、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组织方:XXXX(单位名称)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疫苗接种工作。
2.管理方:XXXX(单位名称)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疫苗接种相
关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三、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疫苗前,请提前咨询医生,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和疫苗接种相关知识。
2.疫苗接种过程中,注意保持身体清洁和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3.接种后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单位健康管理部门报告,并寻求医生指导和治疗。
四、其他说明:
如有其他疫苗接种相关事宜,请咨询XXXX(单位名称)健康管理部门。
特此公示,敬请关注和配合。
单位名称:XXXX
公示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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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
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1、儿童出生1个月内,接种单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建立儿童的预防接种基本信息电子案。
2、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以村为单位接种的地区,村级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预防接种记录提交乡级防保组织,由乡级防保组织在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
3、.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应在每次接种前对接种儿童的既往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每周对所有管理儿童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对有疑问的录入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发现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对于已经建立了预防接种电子档案、但未将数据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适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需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5、接种单位应在每次上传数据之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进行查重,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删除错误的重复记录。
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上报的个案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分析指标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上传信息及时率、上传完整率等。
督促接种单位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和上报的质量,扩大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
7、计算机要专人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
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8、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接种单位长期保管。
9、接种单位应在完成每次接种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后的当天,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10、接种单位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后,应对安装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同时安装能及时网络升级的正版杀毒软件。
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安装有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一、核对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做好免疫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
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侯种室、接种室、留观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
皮肤消毒时可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浸润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含碘消毒剂进行皮肤消毒。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按日(周)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应当具备职业医师、职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室内清洁,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接种操作前严格实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接种卡与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接种人员经“三查七对”核实无误后,方可对符合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作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
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微机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无接种证有接种证预防接种流程观察15-30分钟,方可离开接种医生记录接种疫苗登记、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领取接种证家长出示接种证登记和预约并告知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医生核实接种对象,家长主动告知儿童健康状况和禁忌症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一、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责任报告人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四、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
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和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他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七、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
由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