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禁令与十条红线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内容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内容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员工的生命线。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1.禁止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上岗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鞋、安全帽、防护手套等,以保护自身安全。
2.禁止违章操作机器设备操作机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任意更改、调整,更不允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操作机器设备。
3.禁止擅自改动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更换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能擅自更改电气设备的接线、电源等,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4.禁止吸烟、明火进入工作场所吸烟、明火在工作场所都是禁止的,因为任何一种火源都可能引起火灾,严重威胁员工的生命安全。
5.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拉乱接电线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可能导致触电、火灾等事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6.禁止在工作场所乱堆乱放杂物乱堆乱放的杂物容易引起摔倒、砸伤等意外事故,员工必须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有序。
7.禁止酗酒上岗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同样酗酒上岗也是非常危险的,可能导致员工失误、麻痹大意等,威胁到员工的生命安全。
8.禁止无证上岗无证上岗是非法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可能导致员工对工作不熟悉,从而增加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9.禁止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认真执行工作程序,不能因个人原因而玩忽职守,以免给员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10.禁止无证擅自操作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能擅自操作,更不能无证操作危险化学品,以免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以上十条禁令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也是员工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只有每个员工都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才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十不干、五条红线、十条禁令

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一、无票的不干;二、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三、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四、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五、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六、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七、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八、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九、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十、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安全管理“五条红线”一、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分包人员自行作业,现场业主、施工、监理三个项目部管理严重缺位。
二、施工方案编审批不认真,存在重大错误,或施工方案、作业票、安全措施交底流于形式,一线班组骨干人员对技术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不了解,按习惯野蛮施工。
三、现场施工装备及工器具没有进行作业前检查、未定期试验检测,存在较大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系统培训,未持证或持假证作业。
五、各级质量验收未认真开展,验收资料弄虚作假,未组织开展中间验收即转序。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一)严禁停电作业不按《安规》要求停电、验电、接地(绝缘遮蔽)。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开展工作。
(三)严禁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许可即开展工作。
(四)严禁不按《安规》和两票管理规定要求使用工作票、操作票。
(五)严禁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或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工作。
(六)严禁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擅自离开现场。
(七)严禁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就开展工作。
(八)严禁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未做完整、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就开展工作。
(九)严禁重大、特殊、危险的作业(施工)不编制专项作业(施工)方案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十)严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开展工作。
安全生产十条红线

安全生产十条红线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底线,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严守安全红线。
下面我将介绍关于安全生产的十条红线。
第一条红线:严禁违章操作。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严禁对设备进行私自改动或超负荷的运行操作。
第二条红线:严禁无证上岗。
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并参加过必要的培训,否则严禁上岗操作。
第三条红线:严禁使用假证件。
所有证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严禁使用伪造、作废、过期等不合法证件。
第四条红线:严禁违章加班。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工时进行工作,严禁违规加班,以免超负荷工作导致安全事故。
第五条红线:严禁私自接触高压电。
高压电是十分危险的,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
任何人不得私自触摸或接近高压电设备,以免触电事故发生。
第六条红线:严禁使用过期和损坏的防护设备。
所有员工必须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的防护设备,确保其有效性,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伤害。
第七条红线:严禁玩忽职守。
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时刻保持警觉,切勿因个人原因或疏忽大意而忽略事故隐患及安全问题。
第八条红线:严禁儿童进入生产现场。
生产现场危险多、风险大,严禁儿童进入,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九条红线:严禁违规搬运危险品。
危险品是具有一定危害性的物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搬运和使用,严禁私自违规搬运和使用。
第十条红线:严禁违法建设。
任何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设都必须依法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违建,以免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十条红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只有大家严守红线,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每一位员工都应该时刻牢记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十条“红线”、十条禁令

瓦斯管理十条“红线”1.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情况。
2.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
3.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的,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4.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电。
糊、堵瓦斯传感器,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报警、断电。
5.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能。
6.虚报抽、排瓦斯钻孔深度、钻孔数量及瓦斯抽采量。
7.瓦斯参数测定、防突效果检验数据弄虚作假。
8.故意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系统。
9.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评价、虚假评价或不按措施超前距控制,超采超掘。
10.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证作业;
二、严禁违章指挥;
三、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安全交底不清开工作业;
五、严禁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动火作业;
六、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七、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八、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安全措施;
九、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特种设备;
十、严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十杜绝
1、人身死亡及重伤事故;
2. 重大施工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
3. 重大火灾事故;
4. 重大交通事故;
5.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6. 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7.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8、食物中毒事故。
9、附着脚手架坠落、倒塌事故。
10、杜绝群体上访、集会等社会影响恶劣事故。
严明师德十条禁令内容

严明师德十条禁令内容
以下是 8 条严明师德十条禁令相关内容:
1. 严禁歧视学生,这可是师德的底线呀!你想想,要是有老师因为学生成绩不好或者家庭条件差就对他们另眼相看,那得多伤孩子的心呀!就像园丁不能因为哪朵花长得不如其他的就不管它一样,每个学生都应该被公平对待。
2. 绝不收礼索贿!这可是绝对不能碰的红线!老师们要是收了家长的礼,那还能公正地对待学生吗?这就好比比赛的裁判收了一方的好处,那比赛还有公正可言吗?
3. 不能随意辱骂学生,这多过分啊!老师是来教书育人的,可不是来骂人的呀!要是总对学生恶言相向,那和恶霸有啥区别?就像阳光应该温暖花朵,而不是灼伤它们。
4. 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哎呀呀,这可不行!学生犯了错可以教育引导,但怎么能动手呢?这就好像治病不能用猛药伤害身体一样呀,得用合适的方法。
5. 不可泄露学生隐私,这多重要啊!学生和老师说的心里话,要是随随便便就被说出去了,那学生还能信任老师吗?这就像守护宝贝一样要好好守护学生的隐私。
6. 决不敷衍教学,这怎么能行呢!既然当了老师,就得认真备课、好好上课呀!要是敷衍对待,那不是误人子弟吗?好比工匠对待自己的作品,要精心雕琢。
7. 不能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这太吓人了吧!老师和学生之间就应该保持纯洁的师生关系,弄那些乱七八糟的像什么话!这简直就是破坏教育的纯净呀!
8. 严禁传播有害思想,这可绝对不允许!老师应该给学生传递正能量和正确的价值观,要是讲些乌七八糟的,那不是把学生带歪了吗?就像在纯洁的心田里不能播下坏种子一样!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这些禁令都是为了保障教育的纯洁和公正,老师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呀,这样才能培养出优秀健康的学生!。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严格不具备岗位技术资格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
第二条:严格月度检修计划管理,严禁安排临时检查修业。
第三条:严格执行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严禁人员到岗到位进行检修和和倒闸操作。
第四条: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严禁迟报、漏报。
第五条:严格执行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正常操作严禁运行人员解锁。
第六条: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
严禁无票作业(包括故障抢修)、无票倒闸操作。
第七条:严格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管理,严禁无资质企业、无资格人员进入现场作业。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司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无现场勘察记录单进行检修作业。
第九条:严格执行线路作业许可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十条: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以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三种人为主体的源头管计划,进程控现场,坚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安全监督逢停必查。
高压态势反违章,重拳铁手除隐患,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稳定。
寄语安全生产月安全,生命永恒的旗帜,一个重中之重的话题,它凝聚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员工家庭幸福、事关公司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在电力生产过程中,管理漏洞是最大的危险,知识不足是最大的缺陷,思想麻痹是最大的隐患,违章蛮干是最大的祸端。
“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能触碰、不可踩踏的高压线,这是一条必须严防死守、坚决守护的红线。
这也是一条电力企业敬畏生命、保护生命的管理底线。
安全第一贯在行动,预防为主从我做起,各级人员要时刻紧绷安全弦,把好安全关。
让“安全”扎根在每个角落。
让“安全”葱郁我们的人生。
这就是对生命最大的关爱和保护。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

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
1.严禁人员酒后上岗。
2.严禁在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高空作业不系安全
带。
3.严禁在楼梯、高空作业平台上行走时使用通信设
备。
4.严禁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更改安全措
施。
5.严禁约时停送电、进行设备试运。
6.严禁在防腐作业、氨站、氢站、油库等易燃易爆
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或无动火票动火作业。
7.严禁未经批准退出设备主要保护(或无保护)启动设备。
8.严禁无操作票倒闸操作、无联系单进行停送电操
作。
9.严禁高风险作业项目责任部门无管理人员旁站式
监督作业。
10.严禁特殊工种无证作业。
如有违反:
1.直接责任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由安监部组织在安全培训室培训三天,并经考试合格;责任部门给予300.00元/次考核。
2.零星工程外委单位人员(含保洁)如有违反执行“四个1”罚则,人员永久清理出厂,列入黑名单管理;一个月内三人次触碰安全红线,停止3个月外委工作,经公司重新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工作;同时取消下个合同期的投标资格。
3.日常维保单位人员如有违反,执行“四个1”罚则,人员永久清理出厂,列入黑名单管理;一个月内两人次触碰安全红线,更换项目负责人。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条禁令
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
七、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
八、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九、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情况;
二、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
三、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四、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电;
五、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能;
六、虚报抽、排瓦斯钻孔深度、钻孔数量及瓦斯抽采量;
七、瓦斯参数测定、防突效果检验数据弄虚作假;
八、故意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系统;
九、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评价、虚假评价或不按措施超前距控制,超采超掘;
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十严禁”
一、严禁不按规定安设各类传感器及吊挂位置严重不符合要求。
二、严禁传感器不按规定要求标校、检定。
三、严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闭锁”不设置、不可靠,“三闭锁”不按规定要求定期测试。
四、严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值、断电值不设置或报警值、断电值设置错误。
五、严禁故意破坏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短接闭锁开关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或无法实现断电功能。
六、严禁因洒水、放炮、随意拖拽、磕碰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误报警。
七、严禁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内随意删除、屏蔽井下运行的测点或正常上传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
八、严禁迟报、谎报、不上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
九、严禁随意停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短信报警系统。
十、严禁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处理记录不填写或随意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