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场检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调研情况汇报(三篇)

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摘要】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是国家保障动物健康与防控动物疫病的重要举措。
本次调研以了解当前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为主要目的。
通过对各级动物检疫机构的访谈和实地调研,总结了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案,以期提高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调研情况、问题、改进方案一、引言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是国家保障动物健康与防控动物疫病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动物贸易的增加,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也不断增加。
为了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疫病,各级动物检疫机构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措施。
本次调研以了解当前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为主要目的,通过对各级动物检疫机构的访谈和实地调研,了解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访谈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我们联系了各级动物检疫机构,并进行了访谈,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问题所在。
然后,我们前往各级动物检疫机构,参观实地,观察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流程。
调研过程中,我们还与相关专家进行了交流,获取更多的信息。
三、调研结果及问题分析1. 动物检疫资源不足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地区的动物检疫机构存在着资源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人力资源不足,导致工作量较大,无法及时完成任务。
另一方面,设备和设施不足,特别是检测仪器的更新换代缓慢,影响了工作效率。
2. 动物检疫监督标准不一根据访谈和实地调研的情况,我们发现各级动物检疫机构在动物检疫监督的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方面,监督标准过于宽松,导致一些潜在的动物疫病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控制。
另一方面,监督标准过于严格,加大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
3. 动物检疫信息化工作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动物检疫工作逐渐向信息化方向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滞后问题。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动物检疫机构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工作流程尚未完全实现信息化管理,导致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二、具体做法(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农村和城市家禽、畜牧业的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测和预警,有效控制动物疫病,完善预防接种、检测监测、隔离消毒等卫生管理制度,夯实执法监管,争取实现以下目标:1. 实现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 加强对家禽、畜牧业企业和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卫生检测。
3. 加强卫生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卫生意识,积极推动消费者作为监督和控制的重要力量参与到卫生监督中来。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加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严格实行从业人员晨检、午检、晚检制度。
要求家禽、畜牧业生产企业和市场,必须拥有动物卫生许可证。
各县市区畜牧局、农业局等有权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发放。
2. 禁止活禽贩运对禽鸟类可疑疫情,要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并取缔没有卫生许可的活禽贩运,对从事违规活禽运输的人员要加强监管,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
3. 加强监测和预警加大对家禽、畜牧业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和完善卫生监测体系和信息系统,渐进式定期调查和报告,及时发现疫情。
4. 实施排查隔离制度对有临床症状的畜禽要隔离治疗,注意消毒、通风和防护。
对有疑似症状的动物要留取标本送检,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5. 实行隔离消毒制度对于疫情发生的场所、企业,要立即投入隔离消毒工作队伍,进行清场、消毒、测量、检验等工作。
统一组织,分工合作等形式,控制疫情发展。
6.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农民和城市消费者的卫生教育,提高对动物卫生和安全的认识和认知,切实使消费者成为行业和政府的监督员。
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
三、工作保障1. 拨付必要的经费,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施。
2. 配备必要的监测和预警设备,如LED显示屏,口罩、防护服、手套等卫生用品。
3. 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调度、使用人力资源。
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管理(2012―2014年)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管理(2012―2014年)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兽医局•【公布日期】2014.07.11•【字号】甘兽医[2014]69号•【施行日期】2014.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管理(2012-2014年)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兽医〔2014〕69号)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4年)》和《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全省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三年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现将《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管理(2012-2014年)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内容,认真总结。
附件1: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管理(2012-2014年)考核工作方案2:考核表及打分汇总甘肃省兽医局2014年7月11日附件1: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管理(2012-2014年)考核工作方案根据《甘肃省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4年)》和《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拟于近期对全省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三年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兑现奖励措施。
具体考核方案如下:一、考核重点重点对各市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春秋集中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动物防疫经费落实、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市本级,每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5个养殖场(小区)、10个养殖户,养殖场(小区)应当覆盖猪、牛、羊、禽四种。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一)市级查文件、听汇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检查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布日期】2017.03.02•【字号】•【施行日期】2017.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卫生监督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验站: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2017年兽医工作要点,我所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2017年,全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明责、知责、履责”的责任意识,一手抓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一手抓监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风险追溯管理,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严格三项动物卫生风险管理(一)强化七类重点场所监管,严格养殖环节动物卫生风险管理。
一是全面清理数据库中七类场所信息,进一步落实动态管理制度。
凡有信息资料而现在已经不经营的全部清理,规范录入新增监管对象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有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过程监督、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落实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凡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不得作为供外埠企业进行推荐备案。
三是严格养殖环节日常监管,认真落实官方兽医重点场所挂牌监督、散养户划片包干监管责任制。
结合电子出证,强化动物免疫、投入品使用、调入调出、动物诊疗、兽药使用、死亡及无害化处理监管等情况的痕迹化管理,督导养殖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养殖安全用药水平,推动健康养殖策略进程。
动物检疫管理考核办法

***县动物检疫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动物检疫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实现“规范执法、强化监管”这一工作目标,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检疫人员是指经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批准、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具有官方兽医资格,具体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人员。
第二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全县动物检疫人员的资格审核、委托、培训、日常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动物检疫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的专业兽医人员;(二)具有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同等学历水平;(三)熟悉动物防疫行政法规,掌握法律基本常识;(四)热爱检疫工作,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工作认真负责;(五)具有独立从事动物检疫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四条动物检疫人员的职责及义务:(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热情服务。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检疫标志,并对以上检疫结果负责。
(三)检疫中发现病死、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 应当及时制止其出售、屠宰、加工、运输,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者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五)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相关台账记录,并做好档案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六)积极参加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会议和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对辖区内饲养、生产、屠宰、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动物卫生监督总结工作总结_
动物卫生监督总结工作总结_动物卫生监督总结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动物卫生监督的主要目标是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监督范围主要包括养殖场、屠宰场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检查和监督等。
任务主要包括:开展卫生监督行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规范申报程序,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等。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本次卫生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1.开展卫生监督行动我们通过多种方法,包括监测、采样、检验等,对养殖场、屠宰场、市场进行卫生抽样检查及个人卫生规范意识教育宣传,确保从源头上杜绝卫生问题的发生。
同时,对发现卫生问题的单位进行现场处理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我们加强了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报告、控制和处置动物疫情,确保兽医检疫和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还开展了动物疫苗免疫和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了监督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3.规范申报程序在工作中,我们规范了申报程序,执行了申报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同时,还优化了申报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上级部门提供了数据支持。
4.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我们还加强了对市场上各类食品的检验和监管。
对有问题的食品立即采取封存、销毁等措施,确保市场上的食品安全。
总体情况是,我们完成了本次监督工作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难点:在卫生监督行动中,最大的难点就是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部门、监管单位、监督群众等,确保共同维护卫生监督的工作目标。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
问题: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对卫生监督的认识还不够,有些人在生产时缺乏个人卫生常识。
这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影响。
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个人的卫生标准。
四、工作质量和压力工作结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肯定。
但在实际操作中,卫生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压力。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工作,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工作。
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绥中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参与单位,负责本地区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项目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条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立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所长担任,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7个科室负责人和14个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锦州市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所、绥中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日常考核和年终测评各占考核结果的50%。
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实行按月绩效考核。
第五条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动物疫病可追溯和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与管理等实际情况,制订每年度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参与单位应按照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度本地区动物卫生监督目标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第六条日常考核以例行性检查和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对参与单位进行2次现场考核;以随机检查方式,进行1次现场考核。
每次考核结果以通报方式反馈给参与单位。
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上报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信息和报表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按季度直接考核。
每次考核结果以通报方式反馈给参与单位.第七条接受国家检查或以书面形式介绍典型经验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在当年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目标量化考核中增加30分。
2022年区兽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2022年区兽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试行)2022年某某某某兽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试行)1000分一、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总分:330分〕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分:280分〕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总分:100分〕四、自治区打分项〔总分:290分〕五、加减分项检查小组:第_____组;被检查_________________地〔州、市〕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检查组成员:组长〔签章〕_______________一、动物疫病防控工作〔330分〕1.本局部主要检查内容: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免疫效果监测情况、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使用等情况。
2.查看生物制品管理制度情况,生物制品订购调拨情况,应急物资储藏情况及应急演练情况。
第一局部得分:分检查工程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总分值检查评分方法得分一、动物疫病防控工作330分 1.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经费 50分地州级 25分 1.防控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7分查2022年相关政府文件及财政部门预算文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得4分,比上一年每增加10%加1分,得满为止,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分。
2.防控经费落实情况 13分查经费票据,银行对账单,有拨付经费得根底分10分。
当年财政下拨防控经费与上一年度相比每高出10%加1分,加满为止,反之不加分;当年财政拨付防经费与上一年度相比每低于10%减2分,扣完为止。
3.布病、包虫病经费下拨和使用情况 5分查经费票据,银行对账单;拨付比例大于70%,得5分;未拨付或拨付比例小于60%,不得分。
县市级 25分 1.防控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7分查2022年相关政府文件及财政部门预算文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得4分,比上一年每增加10%得1分,得满为止,未纳入财政预算此项不得分。
2.经费落实情况 13分查经费票据,银行对账单,有拨付经费得根底分10分;当年财政下拨防控经费与上一年度相比每高出10%加2分,加满为止,反之不加分;当年财政拨付防控经费与上一年度相比每低于10%减2分,扣完为止。
xx市关于全市2023年度动物防疫工作考核情况的汇报
xx市关于全市2023年度动物防疫工作考核情况的汇报背景动物防疫是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保护人民健康的必要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做好防疫工作的考核评估,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2023年度考核。
考核目标本次动物防疫工作考核目标如下:1.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农业转型升级;2.加强动物防疫宣传教育,提高农民防疫意识和能力;3.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遏制疫情传播;4.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处置动物疫情;5.力争达到“零发病、零死亡、零漏报”的防疫目标。
考核内容防疫宣传教育情况各地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农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动物防疫宣传、推广科学防疫知识,加强农民防疫意识和能力培养。
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开展“抗击疫情,科学防疫”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防疫宣传材料30余万册,受众覆盖面达到60%以上。
动物疫情防控情况全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方案》等相关法规,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感染源扫清。
各地农业部门认真执行《疫源地跟踪检疫工作指南》,加强疫源地检疫工作,严打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2.感染源隔离。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认真执行隔离措施,及时将发现的动物感染源隔离。
3.感染源消除。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时派遣专业队伍对受感染动物进行隔离和处置,确保感染源得到彻底消除。
4.动物监测预警。
全市大力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处置动物疫情。
截至目前,共发现动物疫情10起,经处理后全部清零。
防疫工作各项措施与成效1.完善动物防疫制度。
全市各部门落实《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制度,完善防疫工作制度,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和监测力度,确保动物防疫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
2.及时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全市各地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防疫应急专家对疫情进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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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场检疫工作目标管理考
核表(2011年度)
内容目标任务评分标准
履行市场检疫工作职责(30分)1、坚持每天按时到岗(肉品市
场),(春冬7:30分;夏秋7:
00以前)。
(10分)
凡在不定期督查过程中发现1次未按
时到岗各扣除1分,全天不到岗者扣
分,矿工1次扣2分。
对上市畜禽及产品实施检疫、出证
和加盖验讫印章检疫合格的出具检
疫证明、不合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处
理,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15分)
未按肉品检疫操作规程,摘除“三
腺”的发现1次扣2分,未按要求出
证、盖章扣2分,不合格动物产品未
按规定处理的扣5分。
出证章率、检疫合格率100%,病害
肉处理率达100%,做好检疫检查记
录。
(10分)
发现1例病害肉处理不到位扣5分,检
疫检查记录不全扣2分。
全年不发生肉食品不安全事故,在
上级或本单位的监督检查中不出问
题。
(20分)
发生1起肉食品不安全事故该项不得
分,凡在上级或本单位的监督检查中
出现1次工作失误,或经媒体曝光、
群众反映强烈的各扣除5分,年终均
不能评为优秀。
执法监管(20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市
场的畜禽及产品认真查验检疫证
明,对无证、证物不符、销售病害
畜禽及产品的,做好调查取证和依
法进行处理工作。
(10分)
对无证、证物不符、销售病害畜禽及
产品的,未调查取证和依法进行处理
的扣2分。
执法监管率达100%,不留死角死面
(城区学校、幼儿园、楼、堂、
馆、店肉)。
市场严禁病死、有毒
有害畜禽及产品进入市场,及时检
查市场肉品经营户、门店、超市和
干菜店所经营的畜产品,确保经营
产品合格安全,建立购销台帐。
(8分)
发现1次1个动物产品经营单位监管不
到位扣1分,发现1次病死、有毒有害
畜禽及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扣2分。
没
建立购销台帐1个门店扣1分。
加强检查排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重
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收费标准,
按时交纳检疫费,不得出现各类违
规违纪事件。
(12分)
完不成任务扣5分;不按时缴纳检疫
费各扣1分;出现1例违规违纪事件扣
2分。
案件查处(10)全年查处肉食品案件不少于3起。
(10分)
完不成任务,没少一件扣2分。
单位常规工作(10分)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和单位公益活
动。
(2分)
不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和单位公益活
动,每次扣0.5分。
按时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
作。
(5分)
每缺1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