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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农业协定》

WTO《农业协定》
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特殊和差别待遇
第十部分 第16 条
Least-Developed and Net Food-Importing Developing Countries
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 进口发展中国家
第十一部分 第17 条 第18 条 第19 条
改革进程的继续
第十三部分 第21 条 附 件1 附 件2 附 件3 附 件4 附 件5
Final Provisions
最后条款 产品范围 国内支持:免除削减承 诺的基础 国内支持:综合支持量 的计算 国内支持:支持等值的 计算 有关第4条第2款的特别 处理
Product Coverage Domestic support: the Basis for Exemption from the Reduction Commitments Domestic Support: Calculation of 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 Domestic Support: Calculation of Equivalent Measurement of Support Special Treatment with Respect to Paragraph 2 of Article 4
出口竞争承诺 出口补贴承诺 规避出口补贴承诺的防 止 作为加工品原料的产品
Export Subsidy Commitments
Prevention of Circumvention of Export Subsidy Commitments
Incorporated Products
第六部分 第12 条
本书收录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秘书处出版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结果:法律文本》的英文原文和中文译文。为方便读者,还增加了《法律文 本》一书未收录的《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和《政府采购协定》等两个诸边 贸易协定的英文原文和中文译文,附在本书最后。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WTO知识与中国农业”系列讲座(8)

“WTO知识与中国农业”系列讲座(8)
出 证 据 与 观 点 的 机 会 ,特 别 是 就 采 用
的是 ,( 9 7年 关 贸总协 定》也 对保 障 14 措 施 有 所规 定 ,但 其 规 定 同样 比较 笼
统 、 象 , 实 践 中 易 发 生 争 议 ,因 此 抽 在
保障 措 施 是否 符 合 公共 利 益 提 出 自己
限 的 中 期 进 行 审 议 , 以期 进 一 步 放 松 。另 外 , 特 定 的 期 限 未 满 之 前 不 得 在
度上 减 轻 义务 和 减少 冲击 。世 贸组 织
的 规 定 中 有 两 项 此 类 措 施 , 一 项 是 国
际收 支例 外 , 另一 项 就是保 障 措施 。保
障措 施 是限 制某 些 产 品进 口的 紧 急行 动 ,是 当 某 个 产 品 的 进 口 突 然 大 量 增 加 并 对 进 口 国 国 内 相 同 产 业 造 成 损 害
时 ,该 国所 采取 的撤 回或修 改 减 让 承
诺 的 措 施 。 与 补 贴 和 反 补 贴 协 定 类 似
措 施 相 等 的 时 间之 后 ,才允 许 再 次使 用 保 障措 施 。 发展 中 国家则 可 以在 至
少 两 年 或 与 已采 取 措 施 相 等 的 时 间 的

商 及 其 他利 害关 系方 ,并 给 予他 们 提
障措 施 的 适用 、发 展 中 国家成 员 的特 殊 待遇等 。
供 的机 密 材 料予 以保密 的责 任 。调 查
当局 经 调 查 做 出 的结 论 应 予 以 公 告 ,
施 的 成员 ,应 当对 受 影 响 的成 员 进行
补 偿 ,使 得 原 定 的减 让 义 务水 平 不 因 保 障 措施 的实 施 受影 响 。这 是 保 障措 施 与 其他 措 施 不 同 的一 个 重大 区别 。 这 也是 保 障措施 使用 很少 的原 因 。 、

WTO与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WTO与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温铁军摘要:按照WTO的一般原则,国际农产品协议大部分在1995-2000年实施。

主要包括3个内容:增加进口市场准入;削减国内生产者支持;减少出口补贴。

对于中国农业能否适应WTO原则的讨论,应该扩展至“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出发,而不是仅仅从农业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关键词:WTO;中国;农民WTO的原则,第一是消除贸易壁垒,第二是降低关税,第三是市场准入。

按照WTO的一般原则,国际农产品协议大部分在1995-2000年实施。

主要包括三个内容:增加进口市场准入;削减国内生产者支持;减少出口补贴。

对于中国农业能否适应WTO原则讨论,应该扩展至“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出发,而不是仅仅从农业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一、中国在农产品贸易上作出的让步农产品贸易谈判,历来是关贸总协定谈判和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最困难的部分,1999年4月在美国签字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是中国为加入世贸组织与美国应该达成的双边协议中的组成部分。

美国农业部长格得克曼在协议签字之后称赞这份农产品贸易协议是“美国农业的一个重要突破”。

因为中国同意美国西北部小麦主产区7个州的小麦可以直接从西雅图出口,从而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价格竞争优势。

过去所谓“有争议的壁垒”,主要是中国防止这些地区的小麦黑穗病(TC K),而禁止直接从西海岸进口。

除此之外,中国在农产品贸易上做出的让步主要体现在中美双边谈判的的一揽子协议中。

由于中国方面至今没有正式公布的资料介绍中国的双边谈判中的出价,这次北京谈判之后,美国报刊在农场主的乐观反映时又披露,美国在农业条款上,没有从4月协议已经得到的利益上后退半步。

因此,我们现在可以认为美国4月8日“单方面公布”的资料中的农业条款,就是最后双方谈判的结果。

摘要如下:中国同意大幅度增加最低关税限额(TRQ1—3%)的农产品进口数量,并且应美国的要求减少国营外贸垄断进口所占的比例。

到2006年,进口大豆从现在时的170万吨增加到330万吨,增加幅度为94%,其中私营部门应该达到90%;小麦从200万吨增加到930万吨,为现在的4.65倍,私营部门最初应有10%;玉米配额从450万吨增加到720万吨,如果达到则为现在进口量25万吨的28.8倍,私营部门应该达到40%;大米配额从260万吨增加到530万吨,如果达到则为现在25万吨进口量的21.2倍,私营部门应该达到50%。

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摘要: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不仅为人们提供日常生活必需的吃、穿、用等物质资料,还经工业提供大量的原材料和消费市场。

加入WTO对我国的农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关系着我国农业发展的前途。

关键词:关税;出口补贴;承诺;影响;乌拉圭合谈判“民以食为天”,食从何处而来呢?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把农业看成是我国的主要产业,重中之重呢?随着我国完成入世谈判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从短期看,弊大于利,而放眼未来,往长远处一看是利大于弊,即带来发展的机遇,当然凡事皆有两面性,在有机遇的同时,我们又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我国的农业现状。

自建国以来,中国农业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

中国以人均不足1.5亩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1/4人口的吃饭问题。

据民办粮农组织估计,1982年到1995年的13年中,世界平均农业生产的指数为129.3,而同期的中国为190,是增长量最快的国家,在同期世界谷类、棉花、肉类、水产品增长总量中,中国分别占62%,27%,54%和81%。

近年来,农产品的产量更是大幅度增长。

1999年,粮食总产量达50838.6万吨,从以上惊人的数字中,我们不难看出,一直困拢着我国经济增长的粮食问题基本上解决,粮食由供给短缺变为市场需求过剩。

中国已经由原来的解决吃饭问题,即如何上人吃饱,到如何才能吃得更好,市场上种类繁多的农产品供给是中国农业产业能力的最好证据。

丰富的食物供给和农产品供给短缺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农业问题就已经解决,农业就从此高枕无忧。

我国农业仍然存在着很多现实的和即将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投入不足从资料显示,我国的农业投入不足,可概括为“五个下降”,即,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基建总投资比重下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业的投入占农村总投入的比重下降;财政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下降;农业信贷占国家信贷总额的比重下降;农产家庭生产费用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下降。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内外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贸易必须在WTO基本框架内发生,《农业协议》中有关对农产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保护、削减出口补贴及国内支持水平的规定,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农产品贸易产生约束。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开放市场后农产品进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产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产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和农民

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和农民

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和农民中国加入WTO之后,在享有经济全球化收益的同时,急剧地增长了开放市场的种种风险,这包括现在的社会冲突显现出来,外部冲击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尚不具备利用经济全球化的人群,地区边缘化,尚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行业和部门受到严重冲击,原有的经济不安全、社会不平等及政治不稳定会随之被放大或者相互关联强化,如果不能够有效地管理社会冲突,就可能由经济危机引发社会危机,由社会危机引爆政治危机。

就中国加入WTO之后的具体受益和受损情况而言,那些在近期改革中遭受沉重成本负担的阶层所受到的打击将是最大的1 。

其中,我国八亿农民2,至少在短期和中期内,是受到冲击最大、风险最明显的人群。

因此,中国加入WTO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提高国家管理社会冲突和协调社会利益的能力,使全社会各利益主体特别是使八亿农民及弱势人群从市场开放中降低各种成本和代价,应使他们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一发展中国家开放的悖论改革不是发展的目标,只是发展的手段。

开放政策不是替代发展战略,而是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美国哈佛大学国际经济学教授罗得瑞克在总结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中,批评了盲目崇拜开放论或全球化论。

他认为,没有证据为许多人所宣称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本身将改善经济绩效的观点提供支持。

他发现社会冲突及其管理在外部冲击对经济的影响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潜在的社会冲突愈大,外部冲击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就越大,例如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经济增长下降的幅度也越大;社会分裂程度越多的国家,对外部冲击的应对能力就越差;同样在给定的外部冲击和社会冲突情况下,解决和处理冲突的管理机构越脆弱,例如缺乏人民广泛参与的政治民主,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和资金补偿利益受损者,缺乏良好的政府治理、司法和公民权利制度保护,那幺遭受经济动荡和冲击的可能性就会增多。

这是许多拉美、中东或其它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痼疾,就像“脚后跟”一样,滞后的反映和脆弱的管理能力是这些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内部动荡不止的原因所在。

世界贸易组织组织与中国农业政策

世界贸易组织组织与中国农业政策
学习目标
WTO《农业协议》的基本框架 WTO 《农业协议》市场准入规则的主要内 容 WTO 《农业协议》国内支持规则的主要内 容 我国加入WTO在农业方面业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学习重点
WTO 《农业协议》市场准入规则的主要内 容 WTO 《农业协议》国内支持规则的主要内 容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 WTO《农业协议》的基本框架
WTO《农业协议》文本分为13个部分共21条和 5个附件。其内容主要包括: 1、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 2、国内支持规则 3、农产品出口补贴规则 4、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5、特殊保障措施
(一)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
1、关税化义务 2、关税消减义务 3、保证最低市场准入机会 4、维持现行市场准入 5、特殊保障措施
(二)加强农业国内支持政策 1、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条 款,强化对农业的投入支持 2、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保证农 业的稳定增长 3、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
(三)调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管理措施
(四)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一)开放农产品市场方面的承诺
1、对所有农产品的关税均实行上限约束 2、对粮、油、棉、糖等敏感商品,实施关 税配额制度 3、关税配额管理的规定 4、对进口农产品的病虫害检疫和质量检验 将采取符合国际规范的做法 5、放弃了在过渡期内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 权力
三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可能产生的有 利影响 1、将改善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环境 2、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农业的对外开放 3、将促进中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4、将使中国能够参与制订国际农产品贸易 新规则
(二)国内支持规则
1、“绿箱”政策 2、“黄箱”政策 3、“蓝箱”政策

WTO农业协定与中国农业

WTO农业协定与中国农业

WTO《农业协议》与中国农业邵望予WTO《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农业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使长期以来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的农产品贸易重新纳入法律框架之内,以纠正国际农产品市场因对农业的高度保护所形成的扭曲。

因而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推进全球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要求减少并规范农业的国内生产支持、削减对出口的直接补贴、提高市场准入程度、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和建立农产品贸易以单一关税制作为调节的约束机制。

该协议共有21项条款和5个附件。

主要是:(一)减少成员方的国内农业生产支持。

将各成员方政府对农产品的各项价格支持和其他补贴制订了规则,并把上述价格支持分为“绿箱补贴”和“黄箱补贴”两类。

前者系指对农业生产的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服务、检验服务、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食品的公共储存支出、国内食品援助、自然灾害救济、用于环境保护和对贫困地区的援助等项目,对这些不是用于对生产者直接提供价格支持的支出允许继续存在。

后者主要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支持、营销贷款、牲畜数量补贴、面积补贴、种子、化肥、灌溉等项目的补贴,须加以控制和减让。

除绿箱补贴外,对农业生产的所有支持统称为“国内支持总量(简称AMS)”,在《农业协议》中规定了它的“最高限量”,发达成员方在1986-1988年基期年份的平均支持水平,应在6年内削减补贴总量的20%,发展中成员方则应在10年内削减13.5%,均按每年等量递减。

(二)逐步削减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

按19861988年基期的平均水平,发达成员方在6年内平均分期削减其出口补贴额36%,受补贴的数量削减21%,发展中成员方则应在10年内分别削减24%和14%。

(三)降低关税水平,提高市场准入程度。

1.各成员方必须全部取消对农产品进口的各种非关税措施,以1986-1988年为基期,将这些非关税措施按规定的换算公式转化为“等量关税”,然后与原实施的关税税率相加构成“混合关税”(COMBINED TARI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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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箱政策
⑵ 用于粮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 ⑶ 国内粮食援助 ⑷ 不与基期后任何一年的产出水平、产品
价格和使用要素挂钩的直接支付 ⑸ 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中政府的资
金参与
绿箱政策
⑹ 自然灾害救济支付 ⑺ 通过生产者退休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 ⑻ 通过资源停用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 ⑼ 通过投资援助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 ⑽ 环境计划下的支付 ⑾ 地区援助计划下的支付
柑橘:现行实施税率40%,2019年降至12%;同意解除对 美加州等四州柑橘输华的禁令。
2.关税配额管理
中国承诺取消小麦、大米、玉米、棉花、豆油、 食糖等重要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实行关税配额管 理。 小麦:2019年关税配额量为846.8万吨,2019年 增长至963.6万吨,配额内税率1%,配额外税率由 2019年的71%降至2019年的65%,国营贸易比例 90%。同意解除美国西北七州小麦输华的禁令。
蓝箱政策
发达国家可免于削减承诺的“黄箱政策”,即“蓝 箱政策”:与农产品限产计划有关,如按固定面积 (牲畜头数)和产量,或按不超过基期生产水平的 85%,给予的休耕补贴;
发展中国家可免于削减承诺的“黄箱政策”,即某 些发展措施:可普遍获得的农业投资补贴,资源贫 乏地区或低收入农民可普遍获得的农业投入补贴, 为停止种植非法麻醉作物、鼓励生产多样化而给予 生产者的国内支持
WTO与中国农业
一、WTO相关介绍 二、中国加入WTO的农业方面的承诺 三、入世后的中国农产品贸易
一、WTO相关介绍
WTO的概念
➢ 世界贸易组织 (其前身为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 2019年1月1日成立 ➢ 2019年12月11日中国及台湾加入 ➢ WTO贸易体制是一种多边贸易体制
补充:农业发展战略与产业政策P245
WTO的主要职能:
➢ 促进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 ➢ 促进贸易规则的透明度 ➢ 提供贸易谈判的场所 ➢ 解决贸易争端
WTO的基本原则:
✓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市场开放原则(更自由的贸易) ✓公平竞争原则 ✓权利与义务公平原则 ✓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的原则(发展中国家)
WTO协议中的农业条款:
品加工者的措施,如果此类措施可使基本农产品 生产者获益,也应包括在内;
黄箱政策
范围:价格支持,收购贷款贴息,投入品补贴(灌溉用 水、肥料、种子购买使用,贷款贴息),根据面积或牲 畜数量的补贴
减让基期:1986—1988年 削减承诺:2019年起,发达国家6年内逐步削减20%,
发展中国家10年内逐步削减13%;每年的总AMS不得超 过约束水平; 微量允许:对特定产品或所有产品,AMS占产值比例不 超过5%(发达国家),或10%(发展中国家),无需 削减;
作出的通知 附件5B: 需逐步取消的补贴 附件6: 实行出口税的产品 附件7: WTO成员的保留
市场准入承诺
1.关税削减与约束 关税减让
我国农产品关税税率,已由1992年的平均水平 46.6%降低到2000年的21.3%,并承诺到2019 年进一步降低到15.8%、2019年降到15.1%。
其中,到2019对美国所关注的肉类、园艺产品和加 工食品等86项农产品的关税,由2019年30.8%的 平均税率下降到14.5%。
单一关税管理产品的关税约束
大豆:现行实施税率3%,承诺关税约束在3%; 油菜籽:承诺关税约束在9%; 大麦:承诺关税约束在3%; 肉类产品:牛肉,现行实施税率20%,2019年降至12%;
猪 肉 , 现 行 实 施 税 率 20% , 2019 年 加 入 时 降 至 18.4% , 2019年降至12%;禽肉,2000年实施税率20%,2019年采 取 从 量 税 管 理 , 2019 年 加 入 时 降 至 18.4% , 2019 年 降 至 10%; 同 意 美 国 农 业 部 批 准 的 工 厂 向 中 国 出 口 肉 类 , 同 时中方保留对美工厂抽查的权利。
➢农业协定 ➢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 ➢反倾销协定 ➢保障措施协定等
农业协定的主要内容(三大支柱)
➢市场准入(对外开放农产品市场) ➢国内支持(规定政府如何减少对国内农业生 产及流通补贴支持) ➢出口竞争(规定政府如何减少对农产品的出 口补贴)
市场准入:
开放市场的问题—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别国商品 和服务的进入。
二、中国加入WTO的农业方面的承诺
中国入世法律文件体系
附件1A:中国在过渡性审议机制中提供的 信息:
➢ WTO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 ➢ 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 ➢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
附件1B: 总理事会按《中国加入议定书》 第18条第2款处理问题
附件2A1:国营贸易产品(进口) 附件2A2:国营贸易产品(出口) 附件2B: 指定经营产品 附件3: 非关税措施取消时间表 附件4: 实行价格控制的产品和服务 附件5A: 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25条
黄箱政策
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要求用综合支持总量 (AMS)来计量其措施的货币价值,逐步 削减。
AMS:给基本农产品生产者生产某项特定 农产品提供的,或者给农产品生产者全体, 生产非特定农产品提供的年度支持措施的货 币价值
黄箱政策
计算:分别按特定农产品和非特定农产品计算; 包括政府或其代理机构的预算支出和放弃的税收; 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 扣除生产者支付的农业税费; 尽可能接近基本农产品的第一销售点,针对农产
1.征收关税 2.非关税措施—关税配额(与关税有关的配额等)
国内支持
1.绿箱政策:政府服务、食品安全储备/支援等 2.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等 3.蓝箱政策:价格支持以农民控制生产为前提
绿箱政策
⑴ 政府一般服务
①农业科研 ②病虫害控制 ③培训服务 ④推广和咨询服务
⑤检验服务 ⑥营销和促销服务 ⑦基础设施服务
2.关税配额管理
玉米:2019年配额量为585万吨,2019年增长至 720万吨,配额内税率1%,配额外税率由2019年 的71%降至2019年的65%,国营贸易比例由2019 年75%降至2019年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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