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的工作流程(新)
竞争性谈判具体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一、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成立谈判小组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中抽取谈判专家。
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厂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
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
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
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谈判文件备案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中心如何进行竞争性谈判操作?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如下一、接受委托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接到《攀枝花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办理以下事宜:(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竞争性谈判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制标负责人。
(二)与采购人协商后签订年度委托协议,特殊情况亦可单独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审定采购人提供资料(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填写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需求表,向采购中心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
采购需求书须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二)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1、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2、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3、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4、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三)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项目制标负责人应及时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货物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付款方式、项目实施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进行审核,发现明显错误或带有明显排斥、倾向性条款等违法违规内容的,与采购人磋商并依法予以纠正后,由采购人确认(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采购人不予纠正的,须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三、编制招标文件项目制标负责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特点,在认真做好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市场调查等)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制作具体项目谈判招标文件(含谈判公告)初稿。
竞争性谈判工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工作流程竞争性谈判是指在招标过程中,选择一批能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并通过一系列的谈判、议价进行筛选并最终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比传统的招标方式更具有灵活性和可塑性,能够更好地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和要求。
本文将具体阐述竞争性谈判的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在开始竞争性谈判前,采购方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1.明确目标:确定采购的具体目标和需求,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哪些服务或产品。
2.制定策略:根据采购的目标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竞争性谈判策略,包括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招标通知的发布方式、谈判的时间和地点等。
3.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通知、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
4.发布招标通知: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招标通知。
5.评估供应商:对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决定邀请哪些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过程1.谈判准备阶段在竞争性谈判前,采购方需要进行谈判准备工作,包括:(1)制定议程: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和要求,制定谈判议程,明确每个谈判环节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2)确定谈判小组成员:指定谈判小组成员,包括主谈人、技术评估人员、商务评估人员等。
(3)准备材料:将所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整理好,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附加说明、其他相关文件等。
2.第一轮谈判第一轮谈判是为了进一步确定供应商的能力和优劣,明确双方的要求和议价空间。
在第一轮谈判中,采购方需要做出以下几个决定:(1)谁进入下一轮谈判:根据第一轮谈判的情况和供应商的表现,选择哪些供应商进入下一轮谈判。
(2)明确合同条款:根据谈判内容,明确合同条款,包括价格、交付期限、品质标准、服务水平等。
(3)商务议价: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采购方的要求,对商务条款进行议价。
3.第二轮谈判第二轮谈判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讨论和确定具体的合作方案,包括细节方面的协商和合同条款的最终确定。
在第二轮谈判中,采购方需要做出以下决定:(1)最终谈判对象:最终选择一家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
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
:1.谈判双方确定:双方应明确谈判的最终参与者。
2.谈判目标设定:双方应明确彼此的谈判目标,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判。
3.谈判准备:双
方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有关情况的资料、探究对方的意图和
观点、对对方的计划、策略等进行分析研究等。
4.发起谈判:双方把谈判
进展在一定的范围内把握,把握谈判的关键点;形成一定的谈判氛围,并
做好谈判策略的应用及反应。
5.谈判进程管理:双方要把握谈判的进程,
及时进行谈判机会的抓取与处理,防止对谈判质量或安全造成影响。
6.决
策前期准备:双方应当向可能出现的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确保决策是合
理有效的。
7.签署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确保协议的真实有效性。
8.设定实施计划:双方谈判达成协议后,应当制定一份详细的实施计划,确保协议的真实有效性。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1.筹备阶段:在进行竞争性谈判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收集信息并分析对方的需求、利益和底线,了解市场情况和竞争对手的行为,评估自己和对方的实力差距,确定自身的目标和底线。
2.明确目标:在竞争性谈判中,明确自身的目标非常重要。
这些目标应该是有针对性和可实现的,同时也需要与对方的目标相协调。
在明确目标的时候,可以考虑设定一个抬高底线的目标,以便在谈判中有更多的弹性。
3.制定策略:制定合适的谈判策略是成功进行竞争性谈判的关键。
首先要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逐步妥协还是坚持己见。
然后要制定具体的策略,比如采用诱导或威胁的手段来影响对方,或者利用时间和信息的优势来取得更好的结果。
4.展开谈判:在展开谈判时,要始终保持清晰的思维和冷静的态度。
通过使用一些技巧,比如提出明确问题、寻找共同点、给出理由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以及采取措施来破坏对方的谈判策略,来增加谈判的成功率。
5.提出要求:在谈判中,要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要求,强调自己的利益,并阐明其重要性。
同时,也要倾听对方的要求,并将其纳入谈判的讨论中。
通过控制信息和加强自己的立场,来推动对方接受自己的要求,并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
6.处理抵触:在谈判中,可能会出现对方的抵触情绪和反对立场。
这时,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互动来解决分歧。
可以采取一些策略,比如寻找共同点、提供交换条件或者通过让步来缓解对方的抵触情绪,并最终达成一致。
7.反思总结:在谈判结束后,回顾整个谈判过程非常重要。
反思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谈判中的不足之处,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通过总结,可以改进自己的谈判技巧和策略,以便在下一次谈判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总之,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包括筹备阶段、明确目标、制定策略、展开谈判、提出要求、处理抵触和反思总结。
遵循这一流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竞争性谈判,并实现自身最大利益的目标。
竞争性谈判工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工作流程竞争性谈判是一种常用的谈判方式,通常用于商业交易、采购和合同谈判等场合。
成功的竞争性谈判需要一套明确的工作流程,以确保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竞争性谈判工作流程,包括准备阶段、讨论阶段和协议阶段。
一、准备阶段1.明确目标:在开始任何谈判之前,明确自己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
这包括明确自己的底线和理想结果,并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策略。
2.研究对手:了解对手的需求、利益和底线非常重要。
研究对手的产品、服务、市场地位以及竞争策略,以便更好地预测他们的行为和目标。
3.确定谈判团队:选择一个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强大谈判团队。
团队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能够有效地与对手交流和协商。
4.制定谈判策略: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和团队的讨论,制定一套明确的谈判策略。
这包括选择适当的谈判立场、使用的谈判技巧和应变计划。
二、讨论阶段1.制定议程:在进入谈判房间之前,制定一个详细的议程,明确讨论的重点和时间安排。
这有助于确保谈判的秩序和进展。
2.建立关系:在进入正式的谈判之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这包括互相介绍、建立共同的利益和表达对对方的尊重。
3.交换信息:在讨论阶段,双方交换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双方应尽可能透明地分享自己的需求、利益和底线,以便更好地理解对方并找到共同点。
4.探索选项:在交换信息后,双方应一起探索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和选项。
这包括提出建议、讨论利弊以及评估可行性。
5.提出要求和反驳:在探索选项的过程中,双方可能会提出具体的要求或拒绝一些选项。
这时候需要进行有理有据的辩驳和反驳,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6.灵活应对:在讨论阶段,双方可能会遇到一些改变和挑战。
这时候应保持灵活应对,根据情况调整自己的策略和立场。
三、协议阶段1.确立共识:在讨论阶段结束后,双方应努力达成共识,形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这需要双方在争议的问题上做出妥协,并尽量满足对方的需求。
2.起草合同:一旦达成共识,双方应起草和审查正式合同。
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竞争性谈判是指在商业交易中,各方之间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而进行的博弈过程。
它涉及到双方的目标冲突和矛盾,通过谈判来寻找解决方案。
竞争性谈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阶段:在开始谈判之前,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收集信息,了解自己和对方的利益,明确自己的底线和目标。
同时,还需要评估对方的底线和目标,以便在谈判中做出相应的反应。
2.开场阶段:在开场阶段,双方会进行一些礼貌性的寒暄和介绍。
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谈判氛围。
同时,双方还可以表达各自的期望和目标,以便找到共同的话题。
3.信息交换阶段:在这个阶段,双方会交换各自的观点和利益。
一方会提出自己的条件和要求,而另一方会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和条件。
通过信息的交换,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场和需求。
4.议价阶段:在这个阶段,双方会就各自的观点和要求进行辩论和协商。
每一方都会尝试利用各种策略和技巧来争取更多的利益。
双方会交换条件和提出妥协建议,以达成一个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5.选择阶段:在议价阶段的末尾,双方会从多个候选解决方案中选择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
选择的标准可以是各方的利益最大化,也可以是达到双方的底线。
这需要双方进行权衡和评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6.达成协议阶段:在选择了最终的解决方案后,双方会达成正式的协议。
协议中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方案的实施细节。
双方会对协议进行审核和修改,并签署最终版本。
在竞争性谈判中,双方都会以争取自身利益为目标。
但是,为了达成最终的协议,双方也需要考虑到对方的利益和底线。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和言语。
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和理解,尽量寻找双赢的解决方案。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参与者需要收集关于对方和市场的信息。
这包括了解对
方的需求、利益和底线,并评估自己的谈判能力和资源。
此外,还需要明
确自己的目标和底线,并制定谈判策略。
第二步:开场陈述
开场陈述是谈判的第一步,其目的是向对方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目标,
并获得对方的注意。
开场陈述应包括自己的利益和期望,并强调自己的底线。
第三步:信息交流
在这一阶段,各方开始进行信息交流,以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底线。
参
与者可以提问和分享关于市场和产品的信息,以增进对彼此的了解。
第四步:提出要求和让步
在谈判过程中,各方开始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条件,并进行让步。
这是
谈判的核心部分,各方之间将会就利益进行博弈,争取最大化自己的收益。
第五步:制定协议
当各方达成一致并就利益达成共识时,它们将制定谈判协议。
协议应
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双方都能在协议中获得好处。
第六步:实施和监督
一旦协议达成,并签署合同,参与者需要确保实施协议。
此外,还需
要进行监督,以确保各方遵守协议的约定。
第七步:评估和反馈
在谈判结束后,参与者应对谈判结果进行评估,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他们可以对谈判过程中的成功和失败进行反思,并调整自己的策略和技巧。
总结起来,竞争性谈判是一种复杂的过程,需要参与者了解对方的需
求和底线,并协商达成一致。
谈判的成功依赖于参与者的准备工作和谈判
技巧。
通过以上的流程,参与者可以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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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政府采购的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操作程序,提高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使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工程采购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的工程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工程采购项目中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装修及与工程相关设备的采购。
第三条工程采购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扩大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范围。
二、公平公正原则。
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在谈判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三、诚实信用原则。
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都应严格遵守谈判纪律,忠实地履行职责,对谈判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第四条工程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落实采购计划。
采购中心收到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经主任、分管主任审批落实到工程采购处。
二、确定项目经办人。
工程采购处负责人按照项目类别,将采购计划落实到项目经办人。
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确定项目经办人和协办人各一名;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各一名。
三、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经办人接到采购计划,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了解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明确工程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和资质条件要求。
(二)认真审核采购计划是否符合工程采购条件:1、采购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对文物保护建筑进行修缮的,还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2、采购人应提供相关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施工范围等谈判资料;3、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应符合政府采购原则;4、工程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应按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类)模板格式在政府采购网上编制。
一般应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评标办法、踏勘项目现场、投标预备会、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工程范围和标准的划定、技术条款要求、付款方式、施工图纸等内容。
应做到合法合规,详细准确,不得有指定供应商和含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
(四)制定评标办法。
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现行行业规定,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内容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评分项目和分值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一般包括: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综合评分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
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办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技术审核处复核。
技术审核处依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复核暂行规范》要求进行复核。
经复核的谈判文件应按规定逐级审定,并需经采购人确认签字。
五、发布采购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审核确定后,应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发布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经办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及时将公告内容全部下载存档。
六、踏勘现场。
根据工程采购项目特点和谈判文件约定,由项目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应明确专人介绍工程项目范围和具体要求,潜在投标人认真了解采购人的具体需求,了解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明确工程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作出判断和投标决策。
只有参与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七、标前答疑会。
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组织潜在投标人在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和踏勘现场结束后,项目经办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标前答疑会,由采购人及中心项目经办人现场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形成标前答疑会纪要,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在网上公告。
八、投标人报名。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要求,同时具备工程采购相关资质,由技术审核处负责受理投标人报名。
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受理人要及时与项目经办人沟通,说明报名情况。
项目经办人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采取延长公告时间及延期谈判等措施并由采购人确认。
如延长公告时间后仍不能满足谈判要求的,项目经办人应及时针对具体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采购办,并按批复意见执行。
九、评审专家抽取。
谈判工作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填写《省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计划网上抽取专家审批单》,提出专家类别和数量报办公室,大型或复杂项目应告知预计所需评审时间,在谈判开始前一天,由办公室负责到省政府采购办参与专家的抽取工作。
专家抽取情况在谈判开始前应严格保密。
第五条组织工程采购的评审工作一、项目经办人应提前到达谈判现场,采购中心财务人员负责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经办人负责组织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签到并接收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按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二、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三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项目经办人应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采购办,并按批复意见执行。
三、项目经办人应组织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代表现场签到,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具体评审事务由谈判小组独立完成,使评审工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或影响。
项目经办人应做好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及时掌控局面,纠正评审中出现的不规范和有失公正的现象。
四、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竞争性谈判项目,合同监督处应派人现场监督,工程处负责人(处长或副处长)应全程参加谈判;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分管主任应进行现场监督;采购预算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采购项目,主任应进行现场监督。
五、谈判工作程序(一)项目经办人介绍谈判小组成员、监督机构、采购人代表及中心工作人员,并从专家中推举谈判小组组长,宣布谈判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纪律。
(二)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程序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谈判、评审。
谈判小组成员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和专家,不得在评审过程中进行任何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说明。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主要是对技术条款和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对报价文件审查完毕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澄清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问题。
根据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情况,由谈判小组评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只有入围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行最终报价。
4、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最终报价,项目经办人在报价截止时间统一收取的最终报价单。
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将被拒收。
如果入围供应商不满足三家,应中止本次谈判,重新组织谈判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项目经办人应针对具体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采购办,并按批复意见办理。
(三)项目经办人在谈判小组监督下宣读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谈判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经办人应对谈判评审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由谈判小组和采购人代表在谈判结果上签字确认。
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确认谈判结果的,视为同意。
(四)项目经办人应现场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并公布成交价格。
如果采用打分法评审的项目,应公布所有投标人的得分情况。
(五)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提出,由谈判小组组长代表谈判小组现场解答。
(六)项目经办人应熟练掌握谈判的各个环节和评审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突发事件的掌控、处理能力,对有违规行为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要及时给予提示、纠正或制止,对拒不配合的,经请示处室负责人或分管主任后,及时上报省政府采购办。
对上述评审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和处理情况,应作为评审记录并存档。
第六条公示评审结果一、评审结束当天或第二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应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起草《成交公告》,经工程采购处负责人审定后提交技术审核处,由技术审核处负责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项目经办人和公告发布人应及时下载《成交公告》存档。
二、经谈判小组评审,因有效谈判报价文件不足三家或其它原因导致废标的,项目经办人应现场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及废标理由,并发布公告。
第七条质疑处理所有质疑应按《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发放《成交通知书》一、公示期满或质疑答复无异议后,项目经办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及时通知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须向合同监督处提供《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监督处进行合同复审验收提供信息。
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项目经办人要在当日通知办公室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项目经办处应将所有采购活动文件均移交合同监督处。
第九条合同审核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或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签订合同,项目经办人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的答疑澄清等相关承诺对采购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应签字并加盖审核专用章报省政府采购办备案。
追加补充合同按照原合同标的额的10%或省政府采购办批复意见进行核对,并报省政府采购办备案。
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同监督处负责核对并报省政府采购办复核备案。
第十条资金结算及文件归档一、项目经办人负责资金结算工作。
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合格后,携带相关手续到采购中心办理结算,项目经办人确认结算手续完整齐全,应及时予以结算。
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同监督处负责资金结算。
二、采购活动结束后,项目经办人应及时整理采购文件,按照档案目录认真清理排序、归档。
所有采购档案,项目经办人按要求归档后应及时移交办公室存档。
三、合同监督处确定纳入抽检验收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同监督处负责归档并移交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