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员工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员工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员工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部门:为客观公正评估员工一年来工作表现,明确其贡献或不足,促进个人发展,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更好地与晋升、薪酬、培训等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工作室、分/子公司)在岗的管理、技术、职能岗位人员(实习生除外),为此次考核的对象。
二、考核内容(一)一般设计人员:主要考核工作业绩(75%)与工作态度(25%)两个方面。
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工作量(60%)与工作质量(40%);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40%)、沟通合作性(30%)、出勤情况(30%)。
(二)专业/项目负责人:主要考核工作业绩(60%)、管理能力(25%)与工作态度(15%)三个方面。
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各占50%);管理能力包括沟通能力(40%)、工作分配(30%)、解决问题时效性(20%)、管理力度(10%);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40%)、服务质量(30%)、出勤情况(30%)。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主要考核工作业绩与管理能力(各占50%)两个方面。
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产值/项目(60%)、质量控制(25%)、成本控制(10%)、年度回款率(5%)四个方面;管理能力包括沟通协调能力(30%)、工作分配合理性(30%)、下属发展(20%)、管理力度(20%)四个方面。
(四)职能岗位(包括普通人员和管理岗位):主要从个人述职与"德、能、勤、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个人述职内容主要是对20xx年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和不足、20xx年工作思路和举措进行阐述;"德、能、勤、绩"具体细化为各项指标分别进行评价。
三、考核方法一般人员主要采取员工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能管理岗位、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增加交叉评价的环节。
(一)员工自评:设计人员主要是针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和打分;职能岗位员工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存在问题与不足、20xx年工作思路和举措等,并结合考评表各项指标进行自评和打分。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1.02•【字号】黔人社厅通[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4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的通知》(黔人通[2007]303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727号)精神,为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发展和工作内容,提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履行岗位职责,现就开展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工作人员以及2013年以前公开招考尚未参加初聘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职称申报条件与程序、科技成果申报程序及手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公民科学素质讲座、公共礼仪等。
三、组织领导初聘培训实行分级实施、统一考核、统一颁证、脱产培训。
省人社厅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州)人社局负责本地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四、培训费及食宿费培训费用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04]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240元(每课时3元, 80学时,含教材费)。
关于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进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根据人事管理的相关要求,我集团将组织新进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2年2月9日新入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依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一)本人小结。
被考核人对照自身岗位职责,重点就政治思想、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及工作实绩进行书面总结,填写《新进人员试用期员工考核表》(附件1)相应部分。
同时,可结合自身实际对企业发展提出1个及以上的工作建议或意见。
(二)组织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层级关系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其政治思想、考勤记录、现实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实绩做出全面评价后进行书面总结,并确定考核等
次。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要求
(一)被考核人员在8月5日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其中试用期人员需提交业绩签字证明)至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
(二)各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评价被考核对象试用期内的优点和不足,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情况,慎重提出考核等次。
(二)考核结果经集团审核确定后,《新进人员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存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2022年7月22日。
2022安徽淮南谢家集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10人

2022安徽淮南谢家集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10人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2022年度淮南市谢家集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0名(见附件1)。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网()上统一发布。
(一)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区新任教师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关于“高校毕业生”的界定。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部分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鄂府发〔2022〕62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22〕62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管理,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训词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0〕4号)及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出台的辅警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配套政策,以“贯彻《条例》自觉化辅警队伍正规化”为主题,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化“四化”建设为主线,以“重管理、强保障、严约束、实优抚”为主导,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法治思维,聚焦关键环节、完善体制机制,转变思路理念、落实严管厚爱,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保障到位的辅警队伍,为全市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强有力的辅助力量支撑。
二、工作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各单位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辅警管理工作机制,精准落实特别优秀辅警标准、辅警装备、员额管理、薪酬标准、辅警招聘等关键性制度,积极构建辅警考核、纪律处分、责任追究、人事调动等完备制度体系,着力形成“1+N”法规政策体系,提升依法依规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作会议发言(精选多篇)

作会议发言(精选多篇)第一篇:作经验交流发言3月2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区、市)信访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全国信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领导领导同志今年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通报某某年全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信访工作经验交流。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代表江苏,在会上作题为《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人口计生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交流发言。
何小鹏指出,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稳定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责任明确、渠道畅通、程序规范、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从完善制度规范,提升依法信访整体能力、畅通信访渠道,拓展便民维权服务功能、加强行政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行政案件、强化利益导向,加大重点人群关爱帮扶等方面简要介绍了我省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立到会并讲话。
陈立指出,信访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窗口,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
他要求各地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
今年,要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全力推动“事要解决”,加强督查督办。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主任张春生、政法司、科技司、人事司、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18个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近日,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会议在青岛中院召开。
即墨法院在会上作了《标本兼治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的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即墨法院把化解信访难题作为法院重点工作,坚持周二院长接访雷打不动,并通过院长接访,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使信访案件在法院内部得到及时解决,有效避免了越级访、重复访,推动了法院工作全面大发展。
即墨法院通过四项措施化解信访难题。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意见》(渝委发〔2015〕4号)、《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0号)《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渝委组〔2015〕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工作于4月16日举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一)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全市提拔担任或由职级公务员转任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含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属本次考试对象:1.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含企业领导人员,下同);2.市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级法院系统,市级检察院系统(以下简称市级部门)管理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3.市级人民团体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4.市属高等院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5.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二)应参加但未参加2021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人员,须在本次进行补考。
(三)领导干部在取得本级考试合格成绩后的五年内,由本级副职提任正职的,不再参加考试。
(四)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的具体范围,由区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研究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05•【文号】国办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扩大企业就业规模。
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设置好“红灯”、“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适应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统筹用好各方资源,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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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为了提高招聘新进人员的质量和适应度,促进新近人员的成长和发展,我司决定对于2022年
新进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2022年全年新进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和实习生。
2. 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3. 考核内容:
(1) 工作表现:考核期间对新进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等进行评估。
(2) 部门贡献:考核期间对新进人员在所在部门的贡献度进
行评估。
(3) 团队合作:考核期间对新进人员在团队中的合作能力和
沟通能力进行评估。
(4) 专业知识:考核期间对新进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进
行评估。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5.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个人面试、工作记录评估、团队评估等多种方式,将由各部门人事负责人组织进行。
6. 考核意义:试用期考核是评估新进人员能否胜任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新进人员的正式聘任和薪酬调整。
7. 考核后续处理:
(1) 优秀和良好等级的新进人员将正式聘任,并根据绩效调整薪酬。
(2) 合格等级的新进人员将继续试用,并提供进一步培训和发展机会。
(3) 不合格等级的新进人员将终止试用期,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解聘处理。
8. 各部门人事负责人要积极参与考核工作,认真对待试用期人员的评估,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
请各部门将以上内容及时传达给新进人员,并根据考核时间安排相应的工作评估与记录,及时汇总考核结果。
最终结果将在2023年1月份由人力资源部公布。
希望各部门齐心合力,为公司的发展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特此通知。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2022年9月15日尊敬的各位新进人员:
大家好!我是XX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在此通知中,我将继续说明我们对于2022年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和
考核标准,希望大家能全面了解,配合完成考核任务。
首先,在试用期考核中,我们将主要评估以下方面内容:工作表现、部门贡献、团队合作和专业知识。
这些评估内容旨在全面了解每一位新进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
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能保持积极的态度和出色的工作能力,努力提供优质的贡献。
具体来说,工作表现是评估新进人员在工作中的职业素养、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在试用期内,大家应当时刻保持专业的工作素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要求,以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部门贡献是评估新进人员在所在部门内的工作贡献度。
大家应当主动融入所在的团队,积极学习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身的努力为部门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团队合作是评估新进人员在团队中的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团队合作是我们企业非常注重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希望大家能够主动与同事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互相支持和帮助,共同实
现团队的目标。
专业知识是评估新进人员在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在试用期,我们希望大家能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推动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在试用期考核后,将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优秀和良好等级的新进人员将正式聘任,并根据绩效调整薪酬。
合格等级的新进人员将继续试用,并提供进一步培训和发展机会。
不合格等级的新进人员将终止试用期,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解聘处理。
因此,我们希望每一位新进人员都能够积极投入工作,争取取得良好的考核结果。
为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和客观,各部门人事负责人将参与考核工作,对试用期人员的评估要认真对待。
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和帮助。
最终的考核结果将于2023年1月份由人力资源部公布。
希望大家能够对照自身的工作表现,不断完善自己,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祝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考核,成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此致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