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户门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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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九、评标、定标办法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单元门(含对讲系统)及进户门、钢质甲级防火门(电梯机房)的制作、供应、安装、成品保护以及安装必须配件的提供;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已落实;
2)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
3)施工用水、电施工用电具备;
4)有关勘探资料齐全;
5)其它已具备开工条件;
3.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4.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5.一旦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了正式的投标文件,即表明其已经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投标单位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约束,如果中标,投标文件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3.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5.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招投标资料权属
1.投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所有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其在合同签订以前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方式: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误,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修改通知,进行修正。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1 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3.勘察现场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所有投标单位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如发现有任何含糊不清、冲突、矛盾、遗漏及前后不一致之处,应在提交投标书之前立即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招标人为招标所发的一切文件,包括按本招标规定发出的补遗书等,均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按全费用单价计价。
2.本工程单价应是图纸、设计文件、验收规范等所要求的制作、施工合格产品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结算时,如无设计要求的变更,不作调整。
3.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安全措施、管理、材料、水电费、检测费、五金配件、破坏性试验费(包括门的费用及试验费用)、对讲系统的设计费、调试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其中投标人报价时应将门洞尺寸的差异等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图示尺寸仅为示意,投标人应根据土建设计尺寸及现行规范确定具体尺寸),结算时单价一律不调整。总包配合费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
2)图纸范围内的对讲系统一次性包干,除对讲系统外的单元门、进户门、钢质甲级防火门,投标人自报投标单价不变,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单元门、进户门按实际完成的樘数结算,钢质甲级防火门按现场实际完成后的洞口面积结算)。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投标人应详细注明所有组成材料的规格、品牌、价格并提供本年度相关测试报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客观地、详细地、定量地列出被认为合理或可接受的优惠让利理由及相应保证措施。
4)招标人反对盲目压价,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到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确定合理的单价。如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价,招标人保留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的权利。
5)最高限价:单元门(1.8M*2.4M)不含对讲系统不得高于1800元/樘;进户门(1M*2.1M)不得高于1380元/樘;对讲系统不得高于400元/户;钢质甲级防火门不得高于550元/M2。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如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
5)投标人声明函
6) 其它资料:不提交下列资料者,即视为标书不符合要求。
6.1)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资料:所有的投标单位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收据、企业及产品信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其中投标人若没有“企业及产品信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以不予提供。
6.2)其他相关证书:①与进户门有关的证书:公安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相关材料的检测报告;②与单元门有关的证书:甲级防火、保温、隔声、安全防卫相关性能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③与对讲系统有关的证书:公安部出具的生产登记批准书;④与钢质防火门(甲级)有关的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和检验报告(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6.3) 投标文件表格:由业主提供(所有栏目必须完成),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4) 过去的业绩:列出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所进行的三至五个在本地或附近地区的相关和类似项目、项目经理姓名、证号,并附简单介绍及项目业主的联络方法,必须提供下列信息:项目和合同的简单介绍:如合同金额、门的规格、数量、工期、质量等级等。
6.5)针对对讲系统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必须针对自身的对讲系统分“概述”、“系统设计”、“设备清单”项内容进行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概述”中必须说明对所提功能要求的满足情况;
②“系统设计”中注意给出系统结构图,并说明主要设备器件的功能;
③“设备清单”应以表格形式给出系统所需设备的名称、型号、功能、产地等条目。
6.6)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方有权指导施工单位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7) 按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材料采购管理进度计划。
6.8) 为保证工期实现,拟采用的保障措施方法。
6.9) 对土建承包商的配合措施及材料供应商的管理措施。
6.10) 投标单位应提供为完成本工程其所需的供应商清单。(不包括法定建材测试、试验)。
3.投标文件的格式与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