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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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目前,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是市城管局和区双重管理,其人、财、物以区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不断暴露,成为困扰我市城管执法向纵深开展的最主要原因。

探究这一“体制性缺陷”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根源,以改革谋求新的发展,是搞好此项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现行体制弊端分析(一)从法理角度分析。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本意,是结束城市管理领域处罚权彼此分离、各自为政的局面,这就要求在现实中形成一个“横向平行、纵向独立”的城管执法系统。

由于我市的城区工行委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现行体制下,各城区实行情况的差异性,事实上造成了相对独立的多个城管执法机构存在,在纵向上再次分割了执法权力,背离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本意。

(二)从城区行政职能角度分析。

城区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乡镇建设”三大主题,日常公务往来十分繁重,在城管执法领域常常显得力不从心。

主管领导顾不上抓,重视大多出现在开始时、需要时,关心大多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依靠城区重视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是不现实的。

(三)从城市化进程角度分析。

目前,我市正处于开发建设和区域改造的高峰期,受历史背景、地理位置、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1—不同区域之间的城市进程不一,城管执法工作开展难度大、成本高,有些问题触及深层次社会矛盾,处理起来十分棘手,不仅很难出成绩,稍有不慎,还可能引发各类社会事件。

这就很容易使城区领导产生消极倦怠思想,失去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恒心。

(四)从事权、人权、财权的配置角度分析:事权上,一是城区执法中队职能交叉、分工不明,时常迫于种种压力,从事一些与执法工作无关的事情,甚至出现执法人员、装备为其他部门的基层机构所用的现象。

二是中队在执法中需要协调多种利益关系,案件办理受基层政府意志影响较大,很验证保证执法的严肃性。

三是对于“难啃的硬骨头”,中队自身力量薄弱,又缺乏城区的有效支持和公安保障机制,工作局面很难打开,执法人员常常“两头受气”,备感失落,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浅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

浅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

浅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一、问题描述在当前城市管理中,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承担着城市服务、管理的重要职责。

然而,随着城市社区规模不断扩大,社区管理体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 社区职能不够明确当前社区职能较为混乱,缺乏明确的职责分工,导致社区管理不够规范、有效。

一方面,社区管理涉及到的职能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居民文化活动、社会福利、文化保护等多个方面,但是却缺乏专业、有效的管理经验和手段。

另一方面,政府管理层面也缺乏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可能会重复管理社区某些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 社区管理困难社区管理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社区管理过多,造成社区居民自治意识不够强烈;第二,社区管理者缺乏相关管理经验和方法;第三,社区管理者缺乏足够的工作条件和资源。

3. 规模化社区管理需要更多资源随着城市社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基数变大,社区管理的资源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且规模化社区管理难以区分各个小区的特点,无法满足不同区域的管理需求。

二、改革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1. 建议完善社区职能分工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根据自身职能范围,明确社区管理的职责范围,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

同时,应该加强社区价值观和理念的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形成自治意识,积极参与社区管理。

2. 建议加强社区管理人员培训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社区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同时,可以成立市属社区管理学院,为社区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 建议完善社区管理资源配置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社区管理资源的投入,完善社区管理的物质条件和资源配备。

同时,可以将规模化社区管理分散到小区级别,让各个小区管理实行“一岗双责”,提高社区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三、总结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政府、居民、企业等各方合作共同推进。

从社区管理体制层面,我们可以明确社区职能分工、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素质,完善社区管理资源配置等措施,以期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缺陷与完善

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缺陷与完善

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缺陷与完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是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执法总队为主,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执法机构。

在城市管理中,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负责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和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运行中,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需要进行完善。

一、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缺陷1. 执法权责不清: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划分不清,存在重复执法、争抢执法权等问题。

由于执法部门众多,彼此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同部门之间的执法之间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导致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成本高。

2. 执法标准不统一:由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的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不统一,容易导致执法不公正和不规范现象出现。

这不仅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信誉,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3. 执法监督不到位: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存在着执法监督不到位、执法不公正的问题。

由于执法权力分散,监督体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

4. 执法部门薄弱: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有些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相对较弱。

这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和执法手段,对一些复杂的执法案件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和纠纷。

5. 缺乏社会参与: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缺乏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

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公开和透明度,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导致执法效果不佳,社会矛盾加剧。

2.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议功能,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3. 推进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建立健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家学者,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价,提高执法效果和社会满意度。

如何完善我国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

如何完善我国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
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
完善的城市管理体制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形象,增强城市 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的可行性分析
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城市管理体制的投 入,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 给予支持,推动城市管理体制的
完善。
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发挥 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形成政府 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
缺乏专门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城市管理实践中缺乏明确的法律 依据和指导。
现有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有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不足,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难以有效 规范和引导城市管理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明确
部门职责交叉
城市管理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 、重叠现象,导致权责不明、协 调困难等问题。
推广智能化技术应用
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城 市基础设施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
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通过高校、社会招聘等方式,培养和引 进具有城市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 人才,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VS
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
推动城市管理方式的创新
探索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新的管理方式,如公众参与 、志愿服务等,丰富城市管理的形式和内容。
提高城市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加强城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加强对城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建立市民反馈机制,及时改进服务
建立市民反馈机制,收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点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通过制定城市规划来引导城市发展 ,通过法治来规范城市管理行为,通过民主参与来提高城市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 性,通过公共服务来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等。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上热议不断的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困惑。

(一)民众对城管工作的困惑。

主要体现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中,一是当事人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二是周围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部分流动摊点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物品,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三是社会舆论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公众往往是认为摊贩是弱势群体,无条件地偏向被管对象,却忽视了城管的积极意义,把城管放在了舆论的对立面。

(二)城管对自身工作的困惑。

城管作为城市秩序的守护者,工作压力大,却一直不被公众理解。

一是任务重,辛苦无人问。

作为城管,要管理城市中的各种琐碎小事,有时更是需要没日没夜的工作。

二是社会舆论压力大。

城管的负面报道太多,个别害群之马的行为被放大到全体城管上,辛勤工作却只招来一片骂声。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反思。

造成这些困惑的原因有多方面,从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个人素质、执法方式、执法取证和执法内容等方面进行简单分析。

(一)城管执法的对象。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

这句话很有道理,作为城管执法,被管理者绝大部分是国企改革中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城经商的农民,以及谋生能力相对较差的鳏、寡、孤、独、残等处在社会最底层,生活比较艰苦的弱势人群。

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如何都会采取反抗手段,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对象。

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调整思路 (3)

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调整思路 (3)

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调整思路一、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治理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尽管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然而,仍然存在一些普遍性的困境。

首先,城市扩张导致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

随着人们涌向城市,土地、水资源等变得紧缺,并导致了大规模的环境破坏。

例如,过度开发建设造成了生态系统的衰退,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其次,居民生活质量差异明显。

在城市中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和社会福利差异。

富裕阶层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健、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而弱势群体则面临失业、低收入和低保障等问题。

这不仅加剧了社会不平等现象,还容易导致社会动荡。

再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快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在许多城市,道路、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这导致了拥堵、供水不足、能源短缺和通信难题等一系列问题。

最后,城市治理体系亟待完善。

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无法有效应对当前快速发展的城市化挑战。

政府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公众参与度有限。

这导致了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和决策失灵等问题。

二、政策调整思路为了解决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一系列政策调整,并以以下几个方面为重点:1. 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是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

鼓励节约能源和资源的生活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并推动绿色技术和创新的应用,以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压力。

2. 社会公平:确保居民生活质量差异逐步缩小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

要通过税收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来减小收入差距,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待遇和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

3.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建设速度和质量。

并注重基础设施规划与城市发展战略的协调,以满足人们对交通、供水、电力等方面的需求,并促进城市效率和可持续增长。

4. 健全治理机制:改革现有的城市治理体制,建立更加开放、民主和透明的决策机制。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XX年十七大过后,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不仅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日益的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有了快速的发展,城市的内涵日益丰富,城市的规模正在日趋的扩大。

对于政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来打造好城市、管理好城市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一)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公私个人和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事务的许多方法的总和。

它是一个连续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使相互冲突或彼此不同的利益都得到考虑,并且可以采取合作行动。

它包括正式机构和非正式安排以及市民的社会资本。

(二)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

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等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三)城管执法的作用自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在我国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

关于城市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关于城市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关于城市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对策关于城市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对策广义的城市管理,包括城市政府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狭义的城市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城市管理,是指与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联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我在报告中指的城市管理,就是这个狭义的概念。

一、我区城市管理体现制中存在问题我区城管系统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执法等几大方面内容,承担这些工作的街路清扫保洁、垃圾拉运、园林绿化工程等队伍均为事业单位。

由于事业单位的改革起步较晚,旧体制旧机制的弊端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通过调查,我们感到XX区城市管理中同样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手工劳动比例大,现代化水平低,管理效率低下。

目前全市的城市管理行业的手工劳动、人工操作始终占据较高的比例。

一线街路清扫仍然是一把扫帚一把锹唱主角,机械清扫所占比重不大;垃圾拉运的车辆设备也老化严重,大部分车辆已经报废,处在超期服役状态,即使是最新的设备也与市内其他各区没法较量,更不敢与先进城市同日而语;园林绿化抚育也存在相应的问题。

行政管理和业务考评中也存在人工操作多,现代化手段少,影响工作效率,表现在考核评价中则是依据的不直观与结果的不客观。

(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工作衔接不够流畅。

古人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现在我们每天起来,水、电、所、电话、公交以及垃圾清运等,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的生活就会很不方便。

建管责任要划清,各个环节工作要衔接好,这才是精细化管理的根本。

但是目前管理中存在条与之间、块与块之间的职能交叉、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甚至指挥与执行环节关系模糊、工作衔接不够流畅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道路再宽,交通没管好,部分路段乱停车辆聚集,仍然出现了拥挤现象;道路修的再多,有了占道经营的小商贩,道路的基本功能还是发挥不出来;住宅小区建设得好,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跟不上,老百姓还是要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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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摘要:本文以滁州市琅琊区“区直管社区改革”为样本,在对安徽全省范围内的社区改革发展问题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立足长远,从思想认识、组织人事、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就“区直管社区”改革中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几点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区直管社区改革”政策建议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2013年9月以来滁州市琅琊区实施了“区直管社区”改革。

笔者通过组织学科团队专项调研等方式,对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研讨。

从调研来看,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既有积极的成果,也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

1.改革情况及成果评价琅琊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是在学习借鉴安徽铜陵、芜湖等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

其主要做法为:第一,撤销街道整合社区,实行区直管社区,减少管理层级;第二,新社区成立社区党工委,设立社区服务中心、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构建党的领导、居民自治、政府服务为一体的“一委一居一中心”管理服务新架构;第三,建立十大社区工作机制”(党建工作机制、双层网格管理服务机制、社情民意互动恳谈会机制、法律工作者进社区机制、评议监督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社区工作准入机制、“两代表一委员”调解机制、社区经费保障机制、社区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等。

这种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即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居委为基础、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体现了社区治理的“资源向下,民主向前,民心向上”现代理念,也符合社区治理的扁平化、网格化、信息化、民主化的要求,在大方向上是正确的。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执行不到位,社区具体运行机制创新不够,加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够高导致经费保障不力等原因,新社区发展也面临不少困惑。

2.“区直管社区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问题一,行政化倾向加剧导致社区职能难以明确。

“区直管社区改革”不是简单“撤并”了事。

一方面,街道被撤消后,原先街道承担的各项职能必定要有部门来实现,客观上就被全部下移到了社区,导致社区职责“翻番增加”。

另一方面,随着社区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和公共服务向社区的拓展延伸,区级以上各有关部门还在纷纷以“工作进社区”之名行“工作任务进社区”之实,不断给社区布置工作、下达任务。

调查显示,目前安徽省各社区承担的各类工作事项平均约为44项,其中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的工作达34项。

除为社区居民开展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外,社区负担还具体表现为“六多”:机构牌子多,考核检查多,台帐资料多,调查报表多,盖章确认多,会议活动多。

面对说不清楚的职责、繁重的任务、各种各样的考核评比检查,社区有苦难言。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社区毕竟不同于街道,不应该完全履行街道的职能。

因此,新社区职能需要重新审定。

问题二,社区内部“一委一居一中心”的分工协作关系需要厘清。

按照改革设计,社区党工委全面领导社区工作,主要职责是社区党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和行政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依法履行自治职责,协助政府完成有关社区建设任务。

从理论上来看,这种组织架构科学合理,“一委一居一中心”之间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然而,新社区管理机制缺乏创新,还延续过去街道的运行办法,导致部门职能混乱、机构混编、人员混岗、效能不高。

特别是居委会缺乏应有的相对独立性,其工作人员往往被以“一岗双责”等名义,安排了大量的非本职工作,因而缺少足够的时间、空间、精力和动力开展居民自治活动。

问题三,社区服务机制没有真正落实,服务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原来设计的“十大社区服务机制”没有真正落实,社区自身管理的体制机制缺乏创新。

二是社区服务管理内容有待丰富拓展、调整。

从居委会反映的情况来看,各社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的服务管理主要以低保、医保、再就业、卫生计生服务、社区矫正、安全生产、治安防范、矛盾化解等内容为主;而从居民反映的情况来看,居民大量需求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等方面的服务发展不足,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不高。

三是社区服务管理主体需要多元化、规范化。

社会化、市场化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发展滞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共服务的能力不强,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尤其薄弱。

目前安徽省登记和备案的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共5699个,在数量上不及沿海发达地区,在分布上也很不均衡,不少社区甚至还是空白。

志愿服务、互助服务总体落后,缺少健全的组织、规范的制度和常态化的运行。

在册的志愿者占居民的比例仅为4.15%,与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0%的目标尚有很大距离。

四是社区服务管理方式和手段亟待创新。

社区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

虽然多数社区都基本建立起了计划生育、低保、劳动保障等一系列信息平台,但信息共享及深度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各部门信息平台之间相互割裂,形成了信息孤岛,导致效能低下、相互掣肘,合作共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亟待提高。

网格化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网格员的使用、管理、培训、工作规程、基本待遇等方面还缺少一整套制度保障。

问题四,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调研发现,区直管市区改革后,一些社区比较普遍地存在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的问题。

究其原因,一些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因为从原街道办转至社区工作,存在某种被“下调”了的失落感;而社区聘用人员因为在与行政事业编人员薪酬待遇上的较大差距,又产生了“同工不同酬”的不平衡心理,加上工作任务比原来有所加重和个人发展空间的限制,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有些地区因为薪酬偏低、不平衡等问题已经造成相当多的社区工作人员,特别是新聘大学生的流失,影响了队伍的稳定。

问题五,社区居民自治及参与有关社会监督活动有待加强。

一是社居委投入社区居民自治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因社区行政化倾向加剧,社居委缺少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社区居民自治活动。

长此以往,社区居民自治问题逐渐被忽视,社居委对一些事务习惯于自己直接包办。

问卷调查显示,只有48.1%的社居委认为应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47.4%的社居委认为应规范社区民主选举,推进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是社区居民及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热情不高。

问卷调查显示,社区居民通过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了解社区情况、参与社区建设的仅占27.17%,还有9.58%的受访群众不知道自己所在社居委的位置,5.69%的受访群众不知道而且也不想知道,27.13%的受访群众未曾参加过社居委换届选举投票。

此外,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意识差,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是参与有关社会监督活动刚性不足。

居民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驻社区单位和市政服务单位的监督评议,在一些地方没有作为政府实施考核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社居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缺少有效手段,在化解物业纠纷、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方面效果不甚理想。

3.对策和建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一篇大文章,不能指望一步到位,需要立足长远,从思想认识、组织人事、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发力、统筹推进。

笔者针对“区直管社区”改革中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几点可行性政策建议。

3.1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厘清社区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之初有个先天不足,就是行政化色彩浓厚。

街道行政职能下移到社区后,新社区行政化色彩更浓,即“社区街道化”,造成社区职能“翻番”,任务繁重,其自治职能更加弱化。

怎么化解?就是“去行政化”,具体到“区直管社区”改革的实际,首先是“去街道化”。

建议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入手。

可以成立由市、区两级组织人事、民政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小组,对社区现有职能工作进行梳理,区分出社区常规工作、准入工作、职权下放工作三类,在此基础上,制定《社区工作准入及各部门职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并实行社区工作负面清单制度,不该下放社区的坚决不再下放。

对于一些与服务居民无太大直接关系的工作,如招商引资、行政执法、社会调查等,该由政府直接完成的由政府直接完成,该由政府购买服务的由政府购买服务;一些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由于目前情况下不可能直接取消,笔者建议可以更多地采用激励方式而不是任务考核方式引导社区积极参与。

通过对现有职能进行梳理、分类、清理,使社区工作“行有所规”。

3.2建立社区工作机制,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在厘清社区职能的基础上,就可以进一步明确社区内部机构的职责分工,做到三个部门各司其职,即对于原来街道党组织的职责由社区党工委对接,原来街道的行政职能由社区服务中心对接,居民委员会要集中精力于居民自治和公共服务。

其中的关键是保证居民委员会要有足够的时间、空间、精力、动力开展自治活动。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相比较于其他地方推荐公务员参选并担任居委会负责人的做法,滁州市琅琊区社区改革的一个特色,就是从纯社区居民中直选产生居委会。

这个走在全省前列的好做法,却由于居委会人员的聘用身份,使得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不得不听从于其他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导致居委会地位下降,居民自治能力不升反降。

为此建议,一是社区党工委要尽量避免长期抽调居委会工作人员去完成其他任务,保证居委会有5名以上人员在岗工作(居委会一般要有5―9名工作人员组成);二是提升居委会主任职权,可以允许其参加社区党工委或列席党工委会议;三是完善考评机制,弥补社区各种公益性项目开展过后无法延续、缺乏考评机制、没有经费保障的缺陷。

3.3化解“下变上不变”的症结为什么会出现社区职能“翻番”、社区内部机构不能各司其职、居民自治水平不高等问题?症结在于“下变上不变”。

就滁州市琅琊区社区改革来看,在“项层设计”时就存在一个缺陷,即缺乏街道以上的应对性变革设计:撤销街道整合社区,下面改革风风火火,可街道以上的机构部门却几乎没有作应对性变革。

改革设计上的“下变上不变”缺陷直接造成了没有变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大环境”对社区“小改革”的强力挤压,造成社区改革实际与改革设计理念的背离。

这是我国各地社区改革中存在的一个“通病”。

怎么突破这个症结?一是需要在区级政府与新社区之间搭一个桥梁。

建议成立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社区发展工作,下设办公室(或者称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对接新社区,进行服务和管理。

二是区级相关部门要针对社区改革作相应的变革,加紧研究出市、区两级“条条”对于社区的业务指导办法和“块块”的服务管理方法,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3.4规范身份,提高待遇规范身份,提高待遇,调动社区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

社区聘用人员占社区工作人员的绝大多数,工作在第一线,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社区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

一是建议成立专门小组,以各社区规模和岗位需要为基础,定岗定编,然后统一由区直聘用,适度提高福利待遇,达到既规范管理,又可以化解人员混编(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分为公务员、全额和差额事业编、区直聘用人员、街道聘用人员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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