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作业1-4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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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中国法制史作业答案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法制史作业答案
A、地主
B、资本家
C、苏联人
D、外国人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本题得分:5
题号:12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5
内容:
在唐代中央三大法司中,刑部主掌复核,凡州县审理的哪种类型以上案件必须报刑部复核()
A、流行
B、死刑
C、徒刑
D、杖刑
标准答案:C
学员答案:B
本题得分:0
A、汉高祖规定“上请”制度
B、汉文帝废除肉刑
C、汉文帝确立“官当”制度
D、汉景帝规定“八议”制度
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本题得分:5
题号:18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5
内容:
1935年7月1日之后,国民党南京政府普通法院的诉讼制度是()
A、四级三审制
B、三级三审制
A、轻罪重刑
B、实行连坐
C、奖励告奸
D、德主刑辅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C
本题得分:0
题号:3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5
内容:
在秋审制度中,“案情属实,但危害不大,可留待下年秋审再作决定”,称为()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可疑
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本题得分:5
题号:13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5
内容:
汉代时期创立“春秋决狱”的宗旨是()
A、论心定罪
B、亲亲得相首匿
C、老幼恤刑
D、秋冬行刑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本题得分:5
题号:14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5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1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刑名从商:是旬子总结商朝的刑事立法之后提出来的一句话,他认为商朝的刑事立法制订的比较完善,而且多为后世沿用。

2、九刑:有两种解释一是指西周的九篇刑书;二是指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3、质剂: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

质剂是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4、田里不鬻:西周初期的土地所有权。

土地归周天子一人所有,各诸侯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处分权,无权买卖。

5、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

二、问答题(每题15分,分30分)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答案要点: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

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案要点:1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诸候国立法经验,著《法经》2法经内容;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全文以刑为主,夹着诉讼法和其它法律内容。

包括的正律,杂律,具律三大部份其中的正律包括盗律,赋律,囚律,捕律。

杂律规定的是除盗赋罪名以外的罪名。

具律是关于刑罚的适用,如加减刑罚等。

3法经的阶级本质;1)锋芒主要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

立法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如规定了窥宫,盗玺等。

3)维护封建等级,例如丞相受金,左右伏诛,就是说如果丞相受贿,要把他左右的臣属斩首问罪,这个因为刑不上丞相的缘故。

中国法制史 课后题 及其解析供参习

中国法制史  课后题  及其解析供参习

《中国法制史》课后习题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

A.禹刑B.汤刑C.九刑D.五刑【答案】A【解析】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五刑为墨、劓、蜚、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

2.西周法官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叫做()。

A.“五刑”B.“五听”C.“五行”D.“九刑”【答案】B【解析】西周时期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五种方式被称为“五听”。

3.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私造的刑书是()。

A.吕刑B.竹刑C.九刑D.汤刑【答案】B【解析】邓析是郑国的大夫,公元前530年,邓析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之上,称为“竹刑”。

4.赎刑作为一种制度始于()。

A.夏B.商C.西周D.春秋【答案】A【解析】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夏。

赎刑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

周穆王时,曾命令吕侯“训夏赎刑”,就说明了这一点。

5.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的成文法是指()。

A.宋国的“刑器”B.邓析的“竹刑”C.晋国的“铸刑鼎”D.郑国的“铸刑书”【答案】D【解析】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打破了奴隶主把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当作自己的秘密武器的传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宋国的“刑器”、邓析的“竹刑”和晋国“铸刑鼎”在时间上晚于郑国的“铸刑书”。

6.下列属于夏朝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的是()。

A.律B.格C.令D.王命【答案】D【解析】在夏朝,不成文的习惯法占有很大的比重,国王发出的“誓”、“诰”、“王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形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7.西周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A.听狱B.断狱C.五听D.听讼【答案】D【解析】西周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已有明确的区分,前者称“讼”.后者称“狱”。

中国法制史作业1-4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1-4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1一名词解释1、答:意思是说后世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是针对学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

2、答:《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指分为九篇。

3、答:就是买卖契约,书文以简机,一分为工,双方各执一份,所谓“同而别之”。

4、答:西周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赐之山川,土田附蒲。

”使他们“爱民是疆土。

”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

5、答:以冠、婚、表、祭、乡、相见。

二简答题1、答:春秋以来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各派思想宗开展的百家争鸣局面,到战国时期达到了高峰,这时新兴地产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他们在立法过程中,便以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思想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与法“,其中心是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有的特权。

1、(二)“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三)刑罚“重其轻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

2、答:《法经》是战国初期李俚制订的,著《法经》六篇,《盗》、《贼》、《囚》、《捕》、《杂律》、《具体》,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高的有一部具体系的法典,它是适应日益发展的封建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出现的。

阶级本质:第一:它的锋芒是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员的第二:维护君党制制度。

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

历史争议:《法经》在饿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诗经》初步确定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其次,《发经》对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思考题1、答:夏朝;刚刚以原始社会进化而来,仍然以神权作出统治思想,法律多采用认可的形式,法律内容来源于原始社会习惯,祭祀礼仪,军队命令等、方法、执行与司法尚无系统化规范化。

商朝:今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更进一步,发尺为典型的一种神出鬼没权法思想,商朝统治者将对人民的惩罚说成是上天的意志,就连对人民的宽容也说成是奉天之意。

中国法制史作业答案1.

中国法制史作业答案1.

二、单选:CCADD ABCCA三、多选:CD\ABCD\BCD\ABC\CD\AD\BD\ABCD\ABC\ABC四、判断1、9、10是错的,其余是对的。

二、单选:AADDABBDDA三、多选:ABC\BC\ABCD\BCD\ABC\ABCD\AD\ABCD\BCD\ABC四、判断:123789对,其余错。

二、单选:ABBBAADDAB三、多选:ABCD\ABCD\CD\AB\ABCD\ABC\BCD\BC\AB\ABCD四、判断:7选错,其余选对。

二、单选:DADDCBCDDB三、多选:AB\ABCD\ABC\ABCD\ABCD\BC\CD\BCD\BCD\ABC\四、判断:1和9选错,其余选对。

中国法制史第1次任务_0005二、单选:AABADABADA三、多选:ABCD\CD\ABC\ABCD\CD\BC\ABCD\AB\AB\CD四、判断:2错,其余对。

二、单选:AAAADBDDDD三、多选:ABC\AC\ABC\ABCD\ABCD\AB\BCD\BC\ABC\AB四、判断:2和6错,其余对。

中国法制史第1次任务_0007 一、填空题(共8 道试题,共30 分。

每空3分)二、单选:ADBCCDDDDA三、多选:BCD\ABCD\AD\ABC\AB\ABC\ABCD\AB\ABCD\CD四、判断3\6\8\9错,其余对。

二、单选:DBABAAACDC三、多选:AC\ABCD\ABC\BCD\AD\CD\CD\AB\ABC\ABCD四、判断:8和10错,其余对。

三、多选:ABC\ABCD\AB\ABCD\ABCD\ABCD\BC\BCD\AD\AC四、判断:3错,其余对。

二、单选:AABAADCADD三、多选:ABCD\AC\CD\BCD\BCD\ABCD\ABC\AB\BD\AB四、判断:8错,其余对。

二、单选:ADDDCDCCCA三、多选:ABC\AB\BCD\AB\ABC\ABCD\ABC\AC\AB\ABC二、单选:BDCADDDCAB三、多选:ABC\ABC\ABCD\AB\ABC\BCD\ABCD\AB\AB\ABC四、判断:1\3\4错,其余对。

中国法制史作业1-4

中国法制史作业1-4

(第一章至第五章)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2.商有乱政,而作汤刑3.周有乱政,而作九刑4.“昏、墨、贼、杀。

”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制度。

5.商朝有一种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死刑,称作醢。

6.商除,王位继承实行以兄终弟及为主的继承制度。

7.西周时期,婚姻管理机关是媒氏。

8.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9.西周初期,诸侯对土地只有战友、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田里不鬻。

10.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七出。

二、单项选择题1.我过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帝王是(c启)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D三千条)3.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夏朝)4.秦穆王曾命(B吕侯)作刑。

5.商朝法律中对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在西周被称做(D殷彝)6.西周,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D小司寇)7.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C剂)8.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期郑国的(B子产)9,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遭到(A孔子)的反对。

10.秦朝的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及其长官的名称为(D廷尉)。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1.夏朝的监狱叫(A寰土B下台C均台)2.奴隶制肉刑包括(A墨B劓C刖D宫)3.以下属于商朝死刑的有(A炮烙B脯C劓殄)4.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先后实行了(C兄终弟及B嫡长继承制D父死子继)5.西周的九刑是五刑加上(A流刑B赎刑C鞭刑D扑刑)6.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实行的原则有(A父母之命B媒妁之言C同姓不婚D 附远厚别7.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律有(B《仆区法》C《茆门法》8.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B法令由一统C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9.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指(A丞相B太尉C御史大夫)10.秦朝的经济立法包括(A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B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C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D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四、名词解释(每题6分,分30分)1.质剂:周朝时的买卖契约,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2010秋最新电大中国法制史任务1-4题目及答案

2010秋最新电大中国法制史任务1-4题目及答案

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2.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通过“禅让(制)”产生。

3.夏朝的第一个帝王是启。

4.《左传·襄公四年》记载:“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

”5.法的起源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演变与发展过程。

6.《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7.《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豸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8.《正韵》:“律吕万法之所出,故法令谓之律。

”9.《夏书》曰:“昏、墨、贼,杀。

”10.在“刑侯与雍子争田案”中,雍子犯了“昏”罪,即“己恶而掠美”。

(二)单项选择题1.将“法”改为“律”,是在(战国时期的秦)。

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三千)条。

3.“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4.“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杀)。

5.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杀人不忌为(贼)”。

6.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夏朝)。

7.《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8.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己恶而掠美为(昏)”。

9.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贪以败官为(墨)”。

10.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夏台)”。

11.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赎刑)。

12.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叫做(甘誓),它也是夏朝的法律。

13.我国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启)。

14.原始社会部落首领的继承实行(禅让制)。

15.夏、商、周三代的法律用来命名的是(刑)。

(三)多项选择题1.古代法字有多种含义,其中包括(公正、不偏不倚,限制、强制)。

2.夏朝的监狱叫(圜土、夏台、均台)。

3.“昏、墨、贼,杀”中的罪名是(昏、墨、贼)。

4.据东汉郑玄记述,夏刑除墨外,还有(大辟、膑、宫、劓)。

5.夏朝的法律规范包括(禹刑、甘誓)。

2010秋最新电大中国法制史任务1-4题目及答案

2010秋最新电大中国法制史任务1-4题目及答案

〔五〕问答题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吕刑:《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命令司寇吕侯所制定的有关刑法和赎刑的规定。

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虽然以禹命名,但并不是大禹所作,而是夏朝统治者制定的,为了追念其祖先而名为“禹刑”。

文献记载,禹刑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

汤刑:汤刑是商朝法律制度的的总称。

汤刑并非商汤时所作,而是商朝统治者为了追溯他们的祖先而以汤来命名。

炮烙:炮烙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会坠入炭中烧死。

醢:醢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把犯罪者捣成肉酱。

脯:脯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劓殄:劓殄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将犯罪者本人及其亲属和后代都杀掉,相当于后世的族诛。

墨刑:墨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也叫作黥刑。

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从此犯罪就带有了永久性的标记。

墨刑,在四种肉刑中是最轻的。

劓刑:劓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就是割鼻子的刑罚。

甲骨文中有劓刑的象形字。

劓刑比墨刑重一等。

剕刑:剕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也叫作刖刑。

即断足的刑罚。

剕刑比劓刑重一等。

宫刑:宫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

宫刑最初适用于淫乱行为,所以也叫作淫刑。

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

被庐之法:被庐之法是春秋时期晋国晋文公制定的,有关官吏的职权和等级名位的法律。

因该法在“被庐”这个地方制定,所以取名“被庐之法”。

比:比是汉代的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可以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也叫“决事比”。

大司寇:西周时期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辅佐周王“掌建邦之三典”。

定杀:秦朝的死刑适用方法,是活着将罪犯投入水中使其淹死。

在秦朝,它是专门针对患有麻风病的犯罪者使用的刑罚。

盗徙封罪:盗徙封罪是秦朝的一个罪名,指偷偷移动田界的标志而侵犯他他人的土地所有权。

对此罪要判处”耐”刑,但允许出钱赎罪。

这中罪的基本精神是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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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刑名从商:《荀子.正名》说:“刑名从商”,意思是说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针对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

2、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3、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

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

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券,即用质;小买卖,如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

4、田里不鬻: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候和臣属,诸候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这叫“田里不鬻”。

5、六礼: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二、问答题1、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建立了封建性的国家,为了巩固从奴隶主手中夺取的政权,封建地主阶级采用法家思想作为他们的立法指导思想。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意思是说,取消按照血缘关系而规定的法律特权,取消按照爵位的有无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

这样,开始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意思是说,要制定成文法,并向老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依。

从而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

《法经》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其阶级本质是: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

《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思考题1、请分析奴隶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1)夏商朝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发展而来的,人类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被加上了阶级属性,成为神权法思想。

夏朝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

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行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

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2)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以及亲亲与尊尊,具体到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就是“义行义杀”和“明德慎罚”。

西周法律思想反映西周统治者立法思想的成熟与丰富,有利于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所谓“义行义杀”,就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所谓“明德慎罚”,就是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

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2、结合法治建设,谈谈如何理解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为封建法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但由于其锋芒仍然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统治。

(自已再结合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进行论述)中国法制史作业2参考答案作业2一、问答题1、简述《宋刑统》和“编敕”《宋刑统》是《宋建隆重评定刑统》的简称,它是我国宋朝第一部刑事法典,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所谓“刑统”,是按照新的体隶编纂的刑书,一般以刑律为主,而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各条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

编敕。

敕是皇帝发布命令的一种形式,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起初并不是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普遍性的法律。

编敕是对于散敕的汇编,是使敕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立法程序,从而使编敕在宋代成为重要的法律形式。

2、唐律的主要内容唐代法律的总称。

主要是《永徽律》,还包括《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

《武德律》是唐高祖时以《开皇律》为蓝本所制订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内容与《开皇律》基本相同,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颁行。

《贞观律》是唐大宗命房玄龄、裴弘献等人根据《武德律》编撰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颁行。

《永徽律》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

《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3、中国封建司法机关的发展演变(1)、秦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廷尉”。

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皇帝诏令审理的案件;审理地方送来的疑难案例以及重大案例的复审。

(2)、汉朝发展了监察机关和检察制度。

汉代中央设御史府也叫御史大夫寺,为最高监察机关;西汉时地方监察机关为司隶校尉州(部)刺史和州(部)刺史。

司隶校尉隶属于御史大夫,与御史中丞职权大致相仿,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直接弹劾三公;汉武帝时分全国十三州部,除经市所在地州长官称司隶校尉外,其余十二州,每个州部设部刺史一人,直属御史大夫。

刺史省察治狱,“以六条问事”。

(3)、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发展,到了唐朝,发展成为三大司法机关,即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

大理寺是唐朝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和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的案件,发现可疑,徒流以下驳令原审机关冲审,或径行复判;死刑案,则移交大理寺重审;御史台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

逢大案,常有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作“三司推事”。

(4)、宋初除按唐制,在中央设刑部及大理寺分掌司法以外,又于建隆年间在宫中设置审刑院。

规定:凡大理寺审判的案件,经刑部复核后,须送审刑院详议,再奏请皇帝批准。

可见,审刑院就是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直接控制而建立的。

(5)、明朝的司法机关,中央仍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

但就其职责而言,与唐、宋有所不同:大理寺不主管审判,而专掌复核,凡是刑部、都察院审判的案件,均由大理寺复核,有权驳令更审,或请旨发落;刑部主管审判,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和重案,也审理中央百官的案件;都察院为监察机关,监督刑部、大理寺的司法活动;也握有一定的审判权。

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由御史、大理寺官员和刑部官员共同审理的,谓“小三法司会审”;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共同审理的,谓“大三法司会审”;审判后送皇帝裁决。

如遇特别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清代叫“九卿会审”,是中央的最高审级,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核准。

明朝在司法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厂卫干预司法。

统治者为了强化封建君主专制,在常设的普通司法机关之外,又设立了厂卫特务审判机构。

卫指锦衣卫,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合称厂卫,是明朝特有的特务司法审判机构。

锦衣卫是由保卫皇帝人身安全的侍卫亲军组成的,是皇帝贴身的禁卫军。

二、试述中国封建法律对贵族特权的的规定提示:本题可以从两个角度论述。

一是将封建法律制度各个朝代对贵族特权的规定列举出来。

如秦朝的司法制度中有一部分,到汉朝贵族官有罪先请。

三国两晋南北朝中的曹魏律八议、官当。

唐朝规定了八议、请、减、免、官当。

二是唐朝是封建制度较为完善的朝代,对封建特权的规定在唐律疏义中都有规定,你可以具体将他们的历史渊源等展开论述。

中国法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封建特权的维护。

你如果答完了这个题,里面就已经包含了若干个考核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作业3参考答案课堂发言1、试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请仔细查阅课本P296及P298的内容进行比较)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

《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内容包括两部分,"君上大权"为"正文",共14条,"臣民权利义务"是"附录",共9条。

它的重心在于维护君上大权。

"1911年11月3日宣布施行。

《十九信条》是在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高潮时被迫制定的,因此在形式上与《钦定宪法大纲》有所不同。

《十九信条》规定采取虚位元首和分权制,限制君权,扩大国会和总理的权力。

但只字未提人民的民主权利。

同时规定:"大清帝国皇帝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等等,企图以君主立宪的形式继续保持清朝皇帝的统治地位。

2、清末修订法律馆主持指定的法律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P302清末修订法律馆主持指定的法律有:(1)、刑律《大清现行刑律》。

它取消吏、户、礼、兵、刑、工诸律目,把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的条款分出,不再科刑,以示民、刑有别。

同时废除了凌迟等酷刑,用罚金取代了笞刑和杖刑。

它是一部在新刑律颁布以前的过渡性法典。

《大清新刑律》,它是旧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采取了资产阶级的刑法体例和原则。

在体例上,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刑名分主刑和从刑两种。

在刑法原则上,采取了资产阶级的"罪行法定"的原则。

(2)、民律《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

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

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3)、诉讼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分总纲、刑事规则、民事规则、刑事民事通用规则、中外交涉案件处理规则,共 5 章260 条,另附颁行例 3 条。

这是我国起草的第一部独立的诉讼法典。

它采用了资产阶级的公开审判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

3、清末司法权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清末的司法审判制度体现了本殖民地半封建性,典型的两种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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