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及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2015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 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 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 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 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 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 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 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 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 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 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 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 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 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 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 处置。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 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 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 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 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 国务院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 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 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 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传染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程序

传染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0号]【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3.20【实施日期】1993.03.2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0号)现颁布《传染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请各地遵照执行。
部长陈敏章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日传染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传染病监督管理,保证传染病监督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为传染病监督部门,在实施传染病监督工作中,遵守本程序。
第三条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应遵循先调查后裁决和合法、适当、高效、公开的原则。
进行调查该实时,由二名以上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共同进行。
第四条传染病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立案的,在查处案件时,实行回避、合议制度。
第二章管辖第五条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本辖区内的案件。
第六条省、地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一)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二)上级交办或者下级报请处理的案件;(三)直接监督管理单位的案件。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处理的案件或者认为应该直接处理的案件。
第八条两个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有争议的共同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对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有争议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逐级报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条在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相对人属于其他辖区的,由案发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管辖。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5篇)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区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在思想上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学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订《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启动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防控工作预案。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坚持凭教师证或学生证出入校门和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凡患传染病或疑似者,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严格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
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并做好晨检、午检记录。
一旦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与此同时要跟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
学生治疗阶段,不得到校,必须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才能返校就学。
学生治疗期间,班主任必须每天跟踪疗情,详细掌握学生的治疗进展并记录在晨检记录本上。
五、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健康教育课、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对师生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日常保健意识的宣传教育。
做好对班主任、其他任课教师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业务培训。
六、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
学校保证各个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等相对独立、采光通风良好,完善洗手区的建设,同时为每个班配发体温表、口罩、药品及消毒用具和用品,设置专人每天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
七、按照要求,上报疫情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并迅速报告。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目标是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原则是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治理、重预防、防治结合。
第四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范围涵盖全校师生,包括各个年级、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区域。
第五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领导、各级管理人员、班主任、保卫干部、保健医生等。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wu

• GB19108-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 • GB18278-200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 业湿热灭菌 • 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11730-89《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要求》 • CJ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 CJ/T3025-19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 CJ/T3028.1-1994臭氧发生器 • CJ/T3028.2-1994臭氧发生器臭氧氧浓度、产量、电耗的 测量 • 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 • GB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 GB19084-2003普通脱脂棉口罩
上述法律的颁布实施,系统地确立了 我国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与分 布、控制和监督的法律制度,标志着 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始全面走上法 制化轨道。
㈠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五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 • •
《流行性乙型脑炎诊断标准》 《流行性地方斑疹伤寒诊断标准》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 《登革热诊断标准》
• 2、规范:
• • • • • • • • • • • 《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2001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 行)》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志规定》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 《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 《现场消毒规范》
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案例三:某省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渎职案
总结词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详细描述
某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的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医疗机构 存在严重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行为,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后该医疗机构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造成多人感染和死亡。最终,该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培训
目
CONTENCT
录
• 传染病防治法律概述 •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 传染病防治法律责任 • 传染病防治法律案例分析
01
传染病防治法律概述
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通过制定传染病防治法,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 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详细描述
某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医院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且存 在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等情形。最终,该医院被处 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医院传染病防治民事赔偿案
总结词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详细描述
某医院在收治一名确诊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的患者后,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导致多 名医护人员感染。患者及感染的医护人员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法院最 终判决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科学防控
预防制度要求采取科学的防控手段, 包括对传染病病原体的研究、疫情监 测、疫苗研发等,以提高防控效果。
控制制度
依法报告
控制制度要求疫情发生后,有关 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及时报告, 不得隐瞒、缓报或者谎报。
隔离治疗
对于已经感染或疑似感染传染病 的患者,控制制度要求采取隔离 治疗措施,以防止疫情扩散。
教育部校园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幼儿园等。
第三条校园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校园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校园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防溺水、防触电、防火灾、防地震、防雷击、防恐怖袭击、防欺凌、防暴力、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等。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交通安全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人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传染病防治法69145教学提纲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 急性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 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 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 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 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 病、血吸虫病、疟疾。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 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 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 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 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 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 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
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 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 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 关信息、资料。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 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 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 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 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传染病防治法》学习

03
《传染病防治法》中 的法律责任与监督机 制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01
02
03
民事责任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 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 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 ,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执 业证书。
《传染病防治法》在公共卫生管理中的应用
健康教育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传染病防治的意 识和能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公共卫生环境,减少传 染病传播的风险。
社会心理支持
提供社会心理支持服务,帮助公众缓解焦虑、恐 惧等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传染病防治法》典型案例分析
《传染病防治法》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
疫情监测与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负责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 握疫情动态,为防控工作提供依
据。
隔离与控制措施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 隔离和控制措施,如居家隔离、 集中隔离、封控区管理等,以遏
制疫情传播。
应急物资保障
政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生产、 采购、储备和调度,确保防控工
《传染病防治法》的意义和作用
保障人民健康
01
通过制定《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降
低传染病对人民健康的威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维护社会稳定
02
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恐慌和
不稳定因素。
提高国家防治传染病综合能力
03
制定《传染病防治法》有助于完善国家防治传染病的法律体系
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传染病对人类健康的威胁日益严 重,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予以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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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第九章传染病防治 法律制度及监督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和内 容,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对场所、单位及产品的监督 (二)对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的监督 (三)违反传染病管理案件、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 工作
(一)对场所、单位和产品的监督
(一)疫情报告的规定
1、场所、单位: (1)各类公共场所 (2)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供水单位 (4)学校、托幼机构 (5)疫区、疫点
重点:消毒,通风,卫生知识培训
2、市场、产品:
两类重点产品: (1)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防护用品(防护服、 口罩等)——安全、有效; (2)食品——卫生、安全。
(二)对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的监督 医疗机构:
1.传染病监测制度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
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 本法强调了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
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2.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对传染病监测情况,负 责对全国或某个地区发出预警;
的职责
(五)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1.健康检查制度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和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
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他们。 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食品生 产、经营和水源管理、整容、托幼机构、集体食 堂、宾馆、饭店、浴池等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2.医疗机构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一次医疗用品发放、使用和回收处理; ·医疗废弃物处理(尸体处理)……
疾病控制机构: 重点: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两个方面的监督。
·疫情报告时限、程序的监督: 同级疾病机构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机构 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疫情管理: 疫情报告及分析,SARS监测与预警;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落实情况; 传染源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菌(毒)种保藏与使用情况 ·预防接种工作:是否按卫生部确定的预防用生物制品 进货渠道、效期、验收、领发、保管制度和免疫程序等。
3、丙类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 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 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 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二、 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
(一)开展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普及传染病防治知 识
(二)消除各种传染病传播媒介 (三)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 (四)实行预防接种制度 (五)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六)传染病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 (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
·重点: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医护人员防护三个环 节的监督。
·各级医疗机构与CDC疫情报告的衔接:责任报告人报 告的时间、核实报告内容、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至 发病地所属疾病控制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组织领导、人员落实、 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培训演练等;
·预案措施准备情况院内感染控制:重点科室:供应室、 治疗室、传染病门诊等;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法
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 (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004年8月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修订案,
(二)传染病防治的基本原则
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 为主的方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的预警及本地区的实际监测情况,负责对 本地区发出预警
(七) 疾控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责
1.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2.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
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3.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4.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
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
5.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制度
6.消毒管理制度 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 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 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 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 处理源自(六)传染病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 染和院内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部门或人员,承担传染病 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 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 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 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要求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三)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
1、甲类 鼠疫、霍乱
2、乙类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 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 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 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 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 物的扩散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 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
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 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制度。
4.建立严防经血液传播传染病制度 严禁非法采血和组织他人卖血。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
定;
(七) 疾控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责
5.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 用管理;
6.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 识;
7.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 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8.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提供技术咨询。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公布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