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是指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和运营中需要遵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传输规范:包括信号传输方式、频谱利用、调制解调、多频道音频和视频信号处理、信道带宽等。
台址规划规范:包括基站选址、场地选择、设备安装、支持设施等。
设备标准:包括设备选购、设备安装、设备维护等。
节目编播质量规范:包括信号源选择、播出设备(录制机、编码机、调制器等)的选择和使用、编码解码技术等。
用户接入规范:包括用户终端设备(如电视机、机顶盒)选购、安装和使用规范、有线电视宽带接入技术规范等。
安全规范:包括设备和网络安全措施(如防火墙、防病毒等)以及个人信息保护。
总之,各级有关部门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线电视工程规划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需求,制定相应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基础施工建设标准

承德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材料之八承德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建设标准(讨论稿)为加强全市各县区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严格规范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的技术标准与施工标准,确保有线电视工程的建设质量,为全市有线电视网络向数字化传输逐步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防止重复投入建设.根据承德的实际情况,从有线电视网络发展的前瞻性、兼容性、经济性、竞争性,适应未来有线电视快速发展的需要出发,特制定全市有线电视工程技术标准与施工标准。
一、有线电视网络的频率规划与系统带宽(一)、频率规划:为合理利用频率资源,全市有线电视网络频率分割为,5—65MHz上行频率,用于回传各种数据信号。
87—108MHz为调频广播频段,110—550MHz为模拟电视传输频段,550—750MHz传输数字电视节目,750—860MHz传输下行数据信号(1—5CH停止使用),860—1000MHz传输市县数据信号.(二)、系统带宽。
市至各县区一级光链路带宽1000MHz、县区至各乡镇到各行政村的二、三级光链路系统设计带宽为860MHz,各县区城区及乡镇行政村电缆网络,用户居住密集100户以上自然村电缆网络设计带宽为860MHz系统,其他较为分散的自然村及零散用户电缆网络设计带宽为750MHz系统。
二、有线电视系统的设计依据与系统指标分配(一)、设计依据各县区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与电缆网络的规划设计执行现有国家技术规范,如新标准颁发后再执行国家新标准。
其主要标准:1、GY/T106—1999《有线电视广播技术规范》2、BG50200—19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3、GY/T131—1997《有线电视网络光链路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4、GY/121—1995《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5、GY5063—1998《市、县级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6、BGJ-89《民用建筑电缆电视广播网络设计规范》(二)、系统指标分配①国家标准,用户C/N>43dB,CTB>54dB,CSO>54dB②系统设计指标,用户C/N>44dB,CTB>55dB ,CSO>55dB③各县区系统指标分配三、光缆线路建设标准(一)、光缆线路敷设方式与组网方案有线电视各级光缆传输线路根据设计需要可采取架空、直埋或光缆沟不同的敷设方式。
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1. 设计规范,包括有线电视系统的布线、接地、信号传输等方面的设计要求,以及各种设备的选型和配置标准。
2. 安装规范,涉及有线电视系统设备的安装、连接、调试等技术要求,包括室内外线路敷设、连接方式、设备固定安装等。
3. 施工规范,包括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规定。
4. 测试与验收规范,规定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竣工后的测试标准和验收要求,确保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正常运行。
5. 维护规范,包括有线电视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故障处理等技术规定,以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此外,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可能还涉及到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要求、工程管理及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障用户
的利益,同时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制定和遵守这些规程对于保障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长期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有线电视系统施工方法及措施

有线电视系统施工方法及措施【文档一】有线电视系统施工方法及措施一、前期准备工作1.项目概述1.1 规划设计方案1.2 施工时间安排1.3 施工人员组织及培训2.设备采购与备货2.1 设备清单及规格要求2.2 供应商选择及合同签订2.3 设备备货、验收和保管3.现场准备工作3.1 施工现场选址3.2 现场环境整理3.3 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二、有线电视信号接入系统施工1.线缆敷设1.1 确定线缆路径1.2 线缆敷设方式选择1.3 线缆预处理及标识2.信号放大与分配系统2.1 放大器选型及放置位置2.2 分配器选型及分配方案2.3 信号调整与优化3.信号接收与调试3.1 收视设备安装与调试3.2 信号接收机安装与调试3.3 信号接收调试三、有线电视终端安装1.有线电视终端设备选购1.1 终端设备功能需求1.2 终端设备选型与供应商选择 1.3 终端设备安装位置确定2.终端设备安装与调试2.1 室内有线电视接收设备安装2.2 终端设备连接与设置2.3 杂音与故障排除四、后期工作与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1.1 施工记录整理1.2 设备清单核对1.3 系统性能测试与调整2.投诉解决2.1 投诉接收与记录2.2 投诉原因分析与处理2.3 投诉解决方案评估【文档二】有线电视系统施工指南与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1.项目要求及目标1.1 施工目标与要求1.2 施工进度安排1.3 施工人员分工及培训计划2.设备采购与备货2.1 设备清单与规格要求2.2 供应商选择与合同签订2.3 设备备货、验收与保管3.现场准备工作3.1 施工现场选址与准备3.2 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3.3 施工工具与设备准备二、有线电视信号接入系统施工1.线缆敷设1.1 敷设路径规划与标识1.2 敷设方式选择与准备1.3 线缆敷设与固定2.信号放大与分配系统2.1 放大器选型与安装2.2 分配器选型与布置2.3 信号调整与优化3.信号接收与调试3.1 接收设备安装与调试3.2 接收机安装与调试3.3 信号接收调试三、有线电视终端安装1.有线电视终端设备选购1.1 功能需求与选型准则1.2 供应商选择与合作1.3 安装位置确定与准备2.终端设备安装与调试2.1 室内有线电视接收设备安装 2.2 终端设备连接与设置2.3 杂音与故障排除四、后期工作与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1.1 施工记录整理与归档1.2 设备清单核对1.3 系统性能测试与调整2.服务与投诉解决2.1 投诉接收与处理2.2 投诉原因的分析与解答2.3 解决方案实施效果评估【文档尾部附加内容】1、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清单及规格要求、施工记录等相关文档。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F~~A1~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regunationofCATVsystemGB50200-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K5><K5><K40>~A2~11.0.11.0.2收:1.0.31.0.4~A3~2~B1~2.12.1.12.1.2时,可采(VHF) 2.1.32.1.4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2.1.5设备、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Ω。
2.1.6系统设施工作的环境温度宜符合下列要求:寒冷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40~+35℃;其它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10~+55℃;室内工作的设施:-5~+40℃。
~B2~2.2系统的基本模式及主要技术指标分配2.2.1系统可采用无干线系统、独立前端系统、有中心前端系统、有远地前端系统四种基本模式,并宜符合下列要求:<MAP=Image.BMB,1,1,17-3-1><MAP=Image.BMB,1,1,17-3-2><MAP=Image.BMB,1,1,17-3-3><MAP=Image.BMB,1,1,17-4-1><K5>注:系统基本模式中常用的图形符合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TAB=Tab11-17.BMB,1,1,17-4-1>2.2.3各种系统模式的前端、干线和分配部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TAB=Tab11-17.BMB,1,1,17-4-2><TAB=Tab11-17.BMB,1,1,17-4-3><TAB=Tab11-17.BMB,1,1,17-4-4>2.2.4载噪比、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的分贝(dB)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K10><FML=Fml11-17.BMB,1,1,17-4-1><K10><FML=Fml11-17.BMB,1,1,17-4-2><K10><FML=Fml11-17.BMB,1,1,17-4-3><K10><FML=Fml11-17.BMB,1,1,17-5>式中2.2.5±5dBμ±4dBμ~B3~2.32.3.12.3.2频带<K5>2.3.32.3.42.3.52.3.6~B4~2.4前端2.4.1各频道天线送至前端的最小输入电平应按下式计算:<K10><FML=Fml11-17.BMB,1,1,17-6-1>式中<FML=Fml11-17.BMB,1,1,17-6-10>---天线送至前端的最小输入电平(dBμV);<K2><FML=Fml11-17.BMB,1,1,17-6-11>---分配给前端的载噪比(dB);<K7><FML=Fml11-17.BMB,1,1,17-6-12>---前端的噪声系数(dB)。
有线电视工程施工规范汇总

有线电视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 施工 准备1. 1 标准和法规1.1. 1 国标、部标GB/T 6510-96 《30MHz~1GHz 声音和电视 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P-GB 50200-94 《有线 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Y/T 106-1999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 范》 GBJ 7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 设计规范》 1.1. 2 地方性法规各省、市、自治区地 方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有线电视工程的 法规。
1.2 施工依 据1.2.3.3 器材清单 根据设计图纸,编制 器材清单。
1.3 系统设备器材1.3. 1 包装首先检查包装是否正 规、完好,杜绝使用三无产品。
型号、合格证、 3C 认证、随机说明书,以及相应的防震、防尘措施。
1.3. 2 外观产品应完好,应无明 显的磕碰、划伤,缆线应无明显的变形; 内外紧固件齐全、接 插件齐全、入出缆线口无滑扣及过紧。
1.3. 3 型号及配置产品型号正确,可插 拔部件按要求配置正确。
室外有源设备,拔掉 所有电流通过选通插子,并用塑料(纸)1.2. 1 企业标准 当地网络公司根据国 有线电视工程的建设标、部标、法规,结合有线电视的发展及 标准。
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关1.2.2 合同要求对所进行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的合同中有关施工的条款。
1.2.3 设计图纸、现场勘查、器材清单 1.2.3.1 设计图纸为了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执行按图施工。
必须做到,先有正确 图纸,后有按图施工。
杜绝无图施工、先 施工后出图、图纸与现场不符等情况发生。
1.2.3.2 现场勘查根据设计图,核对并 检查施工现场的管道、管孔、杆位、墙质 布与数量等,明确:设计图纸是否与现场 相符?如不符,应立即提交给设计部门进 、建筑数量及编号、用户分行图纸更改后,方可施工。
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应提交给管理部门解决。
包装要有产地、厂家袋封好,放于设备内,以备第 1 章 缆 线 敷设2 . 1地下管道敷设铺设管道时,必须注 意,管道均应平直且有一定程度的倾斜, 以保证管道无积水,防止积 水结冰膨胀时,拉断 缆线。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是指在有线电视系统建设中,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包括有线电视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有线电视系统的性能和服务质量。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系统设计规范:包括有线电视系统的网络拓扑结构、信号传输线路规划、中继站和末端用户接入规划等。
2. 设备选型和安装规范:包括有线电视系统所需设备的选型、布置位置、安装方式和连接方式等。
3. 信号传输规范:包括有线电视信号的传输频率、幅度、调制方式和调制器件等要求。
4. 综合布线规范:包括室内和室外的布线方式、电缆规格和连接方式等。
5. 系统测试和调试规范:包括系统安装后的测试方法、测试设备和测试参数等。
6. 系统维护和保养规范:包括系统的定期维护、故障排除和设备更换等要求。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和运维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标准一览表(整理版)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标准一览表(国标、部标)输和贮存等。
6GB/T11318.3-1996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第3部分:电视调制器通用规范规定了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电视调制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适用于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的电视调制器。
7GB/T11318.4-1996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第4部分:频道处理器通用规范规定了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外差式频道处理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适用于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邻频系统的频道处理器。
8GB/T11318.6-1996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第6部分:混合器通用规范规定了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混合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适用于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的混合器。
9GB/T11318.7-1996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第7部分:放大器通用规范规定了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宽带放大器、宽带型天线放大器、频道型天线放大器和频道放大器的要求、适用于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的宽带放大器、宽带型天线放大器、频道型天线放大器和频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道放大器。
10GB/T11318.8-1996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第8部分:干线放大器通用规范规定了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干线放大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适用于5MHz~1750MHz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的干线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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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regunation of CATV systemGB 50200-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4]19 号<K5>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
<K5>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武汉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K4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K40>1994年3月11日~A2~1 总则1.0.1 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方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K5>1.0.2.1 射频同同轴缆。
<K5>1.0.2.2 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K5>1.0.2.3 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
1.0.3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
1.0.4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A3~2 系统的工程设计~B1~2.1 一般规定2.1.1 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源的现状、发展和经济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K5>2.1.1.1 宜预留1~2个频道。
<K5>2.1.1.2 宜避免各种频率的组合干扰。
对无法避免的干扰,应采取变换频道等措施。
2.1.2 传输方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FH)、超高频(UHF)直接传输方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VHF)传输方式或邻频传输方式。
2.1.3 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μV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
2.1.4 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2.1.5 设备、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K5>2.1.5.1 产品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测试认定。
<K5>2.1.5.2 在同一系统工程中选用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其性能、外观应一致。
<K5>2.1.5.3 选用的设备和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
2.1.6 系统设施工作的环境温度宜符合下列要求:寒冷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40~+35℃;其它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10~+55℃;室内工作的设施:-5~+40℃。
~B2~2.2 系统的基本模式及主要技术指标分配2.2.1 系统可采用无干线系统、独立前端系统、有中心前端系统、有远地前端系统四种基本模式,并宜符合下列要求:<K5>2.2.1.1 无干线系统模式规模很小,不需传输干线,由前端直接引至用户分配网络(图2.2.1-1)。
<MAP=Image.BMB,1,1,17-3-1><K5>2.2.1.2 独立前端系统模式是典型的电缆传输分配系统,由前端、干线、支线及用户分配网组成(图2.2.1-2)。
<K5>2.2.1.3 有中心前端的系统模式规模较大,除具有本地前端外,还应在各分散的覆盖地域中心处设置中心前端;本地前端至各中心前端可用干线或超干线相连接,各中心前端再通过干线连至支线和用户分配网络(图2.2.1-3)。
<K5>2.2.1.4 有远地前端的系统模式,其本地前端距信号源太远,应在信号源附近设置远地前端,经超干线将收到的信号送至本地前端图(2.2.1-4)。
<MAP=Image.BMB,1,1,17-3-2><MAP=Image.BMB,1,1,17-3-3><MAP=Image.BMB,1,1,17-4-1><K5>注:系统基本模式中常用的图形符合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2.2 系统载噪比、交扰调制比和载波互调比的最小设计值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TAB=Tab11-17.BMB,1,1,17-4-1>2.2.3 各种系统模式的前端、干线和分配部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K5>2.2.3.1 无干线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符合表2.2.3-1的规定。
<TAB=Tab11-17.BMB,1,1,17-4-2><K5>2.2.3.2 独立前端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根据干线的衰耗值A(dB),按表2.2.3-2的规定选取。
<TAB=Tab11-17.BMB,1,1,17-4-3><K5>2.2.3.3 具有中心前端和远地前端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符合表2.2.3-3的规定。
<TAB=Tab11-17.BMB,1,1,17-4-4>2.2.4 载噪比、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的分贝(dB)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K10><FML=Fml11-17.BMB,1,1,17-4-1><K35>(2.2.4-1)<K10><FML=Fml11-17.BMB,1,1,17-4-2><K35>(2.2.4-2)<K10><FML=Fml11-17.BMB,1,1,17-4-3><K35>(2.2.4-3)<K10><FML=Fml11-17.BMB,1,1,17-5><K35>(2.2.4-4)式中<FML=Fml11-17.BMB,1,1,17-5-4>---分配给某一部分载噪比的分贝数;<K9><FML=Fml11-17.BMB,1,1,17-5-5>---分配给该部分载噪比的系数;<K6><FML=Fml11-17.BMB,1,1,17-5-1>---分配给某一部分交扰调制比的分贝数;<K9><FML=Fml11-17.BMB,1,1,17-5-6>---分配给该部分交扰调比指标的系数;<K6><FML=Fml11-17.BMB,1,1,17-5-2>---分配给某部分二阶载波互调比的分贝数;<K9><FML=Fml11-17.BMB,1,1,17-5-7>---分配给该部分载波互调比的分贝数;<K6><FML=Fml11-17.BMB,1,1,17-5-3>---分配给该部分三阶载波互调比的分贝数。
2.2.5 系统输出口电平设计值宜符合下列要求:<K5>2.2.5.1 非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70±5dBμV。
<K5>2.2.5.2 采用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64±4dBμV。
注:在强场强区的较高楼层可提高电平,以避免同频干扰。
2.2.6 系统输出口频道间的电平差的设计值不应大于表2.2.6的规定。
<TAB=Tab11-17.BMB,1,1,17-5-1>~B3~2.3 接收天线2.3.1 接收天线安装位置应设置在较高处,避开接收电波传输方向上的阻挡物和周围的金属构件,并应远离公路、电气化铁路、高压电力线以及工业干扰等干扰源。
2.3.2 接收天线安装位置的信号场强可根据实际测试结果和主观视听效果综合确定。
实际测试时,宜选择不少于3个有可比性的测试点。
在每个测试点上,应测试所有频道(频率)的信号场强、频带内和频带外(邻频)的干扰场强。
<K5>对新建建筑物物天线安装位置的信号场强,可根据理论计算值并按主观视听和实际测试结果来确定。
实际测试可采用模拟建筑物建成以后的状况来测定。
2.3.3 接收天线和天线放大器应按下列要求选用:<K5>2.3.3.1 每接收一个电视频道信号,应采用一副相应频道的接收天线。
两个或两个以上电视广播信号源处于同一方位时,可共用一副宽频带天线。
接收到的每一个频道的信号质量应满足系统前端对信号质量的要求。
<K5>2.3.3.2 当接收信号场强较弱、反射波较多或干扰较大时,使用普通天线不能保证前端对输入信号的质量要求,可采用高增益天线、加装低噪声天线放大器或采用特殊型式的天线。
2.3.4 接收天线应符合下列要求:<K5>2.3.4.1 天线与天线竖杆(架)应能承受设计规定的风荷载和冰荷载。
<K5>2.3.4.2 天线与天线竖杆(架)应具有防潮、防霉、抗盐雾、抗硫化物腐蚀的能力。
用金属构件时,其表面必须镀锌或涂防锈漆。
<K5>2.3.4.3 天线在竖杆(架)上调整时,应能转动和上下移动,其固定部位应方便、牢靠。
<K5>2.3.4.4 天线、竖杆(架)、拉线与支撑、附件应组装方便,固定可靠。
2.3.5 安装在室外的天线馈电端、阻抗匹配器、天线避雷器、高频连接器和放大器等应具有良好的防雨措施。
2.3.6 接收天线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K5>2.3.6.1 采用拉线竖杆(架)的安装方式时,拉线不得位于接收信号的传播路径上。
<K5>2.3.6.2 竖杆(架)和抛物面天线的安装应按生产厂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设计。
<K5>2.3.6.3 天线放大器应安装在竖杆(架)上。
天线至前端的馈线采用屏蔽性能好的同轴电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并不得靠近前端输出口和干线输出电缆<K5>2.3.6.4 两副天线的水平或垂直间距不应小于较长波长天线的工作波长的1/2,且不应小于1m。
<K5>2.3.6.5 最低层天线与支承物顶面的间距不应小于其工作波长。
~B4~2.4 前端B4~2.4 前端2.4.1 各频道天线送至前端的最小输入电平应按下式计算:<K10><FML=Fml11-17.BMB,1,1,17-6-1><K35>(2.4.1)式中<FML=Fml11-17.BMB,1,1,17-6-10>---天线送至前端的最小输入电平(dBμV);<K2><FML=Fml11-17.BMB,1,1,17-6-11>---分配给前端的载噪比(dB);<K7><FML=Fml11-17.BMB,1,1,17-6-12>---前端的噪声系数(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