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流程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供给和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作为国家的首都,北京市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有着严格的规范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范。
一、背景介绍北京市作为中国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土地资源的供给和管理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平分配,北京市采取了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种方式既能保证土地出让的公开透明,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二、招标拍卖挂牌的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北京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有资格参与竞标的企业和个人都能公平竞争。
2. 公平竞争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均有平等的参与竞标的机会,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干预竞标过程。
3. 价格优先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终竞得人应当是出价最高的竞标人。
三、招标拍卖挂牌的流程1. 出让土地公告:北京市土地出让前,必须向社会公布出让土地的信息,包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起始价等。
2. 报名资格审核:有意参与竞标的企业和个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并接受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核。
3. 招标文件发布:经过资格审核合格的竞标人将收到招标文件,其中包括土地出让的具体要求、竞标方式和时间等。
4. 竞标保证金缴纳:竞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一定金额的竞标保证金,以确保其真实参与竞标。
5. 竞标过程:竞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竞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标。
6. 竞标结果公示:竞标结束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将公示竞标结果,并向竞标人发放竞标结果通知书。
7. 签订合同:竞得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四、招标拍卖挂牌的注意事项1. 参与资格:参与竞标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土地整理出让全流程程序

土地整理出让全流程程序
土地整理出让是指政府依法将国有土地进行整理和出让的一项
程序。
下面我会从多个角度来介绍土地整理出让的全流程程序。
首先,土地整理出让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规划编制阶段,在这个阶段,相关部门会进行土地利用规划
的编制,确定土地整理出让的范围和用途,并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2. 出让方案制定阶段,政府部门会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土
地整理出让的方案,包括出让方式、出让条件、出让程序等内容。
3. 出让公告阶段,政府会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
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条件、竞买人资格条件、报名时间、
地点等信息。
4. 报名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以按照公告的要求,到
规定的地点领取报名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报名申请文件。
5. 资格审查阶段,政府会对报名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竞买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6. 竞买活动阶段,政府会组织竞买活动,竞买人按照规定的程
序和标准进行竞买,最终确定竞得人。
7. 签订合同阶段,竞得人需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合
同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8. 土地使用权证发放阶段,政府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给竞得人,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
以上是土地整理出让的全流程程序的主要步骤。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土地整理出让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总体流
程是大致相似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全面地回答你的问题。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流程详解

一、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
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公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土地出让政策及出让程序

• • • • • • •
“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方式 A 类村改造建设方式 以改制后的经济实体自行实施改造 B 类村改造建设方式 以项目开发方式实施改造 C 类村改造建设方式 以统征储备的方式实施改造。
• 城中村改造各方利益:
• • • • • • • • • • 政府利益: 政府利益: 1、控制用地收益; 2、储备用地收益; 3、整合用地收益; 4、城市面貌改观。 居民利益: 居民利益: 1、还建房面积保障; 2、违建面积补偿; 3、危房与还建差额; 4、过渡费及其他补偿收益。
• • • • • •
•
1.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 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包括经过改造建设、整治后保留的住 宅用地和拆除旧村( 湾)后建设新居住区的还建用地。新建居 住区的还建用地根据能够享受还建安置房政策的户数,按户均 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容积率 1.6—1.8 的标准测算。 2.开发用地 1 1—1 1.5 按新建居住区还建用地的 1:1—1:1.5 的比例确定,并与 新建居住区还建用地捆绑成项目后公开供地,由取得开发权的 开发主体进行房地产开发。
交易方式:
• 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由投标人投标,经评标 后确定中标人; (二)拍卖;在指定的时间和公开的场所,在拍卖主持人的主 持下,竞买人公开竞价,由最高竞价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三)挂牌:在一定期限内,将交易地块基本情况及土地交易 条件公示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竞介确定受让人;
村级利益: 村级利益 政府按本宗地价(理论地级基准价的60%)返还。 开发商利益: 开发商利益: 1、较净地出让价地四分之一 2、节省资金成本(分期付款) 3 3、政策性支持(免交配套费等相关税费约150元/m2左右) 150 /m2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第一篇: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办理程序及流程:(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
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
具体操作程序为: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⑤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
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⑥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⑦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程序

1、供地计划编制与公布。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下达。
供地计划应包括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同用途土地供应面积,地段以及供地时间等内容。
经批准的供地计划应在土地有形市场、媒体、土地市场网上公布。
2、意向用地申请。
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向县国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
公布计划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3、确定供地方式。
计划公布30日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采取本程序办理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转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程序。
4、编制协议出让方案。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城市规划等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项目类型、规模等制定协议出让方案。
5、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在宗地评估的基础上,经过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
6、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
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7、出让价格协商签订议向书。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人以上)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价格不底于协议出让底价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用地意向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
8、意向公示。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内容在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市场网等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9、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规范所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4.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投标、竞价、成交等环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程序的合法、公正、透明。
4.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位置、土地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土地资源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出让条件。
4.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4.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机制,确保收费的合法、公正、透明。
4.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监督管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监督职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土地出让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5.2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后,明确用地申请的途径和方式,并公开接受用地申请,时间不得少于30天。
5.3 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结合自身用地需求,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5.4 勾地制度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如何办理一、拍卖前准备工作1.确定拍卖土地的范围和规模。
拍卖土地的所在位置、用途、面积等相关信息需要明确。
2.出资人需递交拍卖申请。
出资人需向拍卖机关递交拍卖申请,包括申请书、有关证明文件、拍卖保证金等。
同时,拍卖机关也会要求出资人提供相关资质、经营能力等材料。
3.评估拍卖标的物。
通过评估确定拍卖标的物的市场价值,为后续拍卖的定价提供参考。
二、拍卖程序及公告1.拟定拍卖方案。
拍卖机关需根据出资人提供的资料,制定拍卖方案,包括拍卖时间、拍卖地点、拍卖方式、起拍价、加价幅度等。
2.公布拍卖公告。
在拍卖前,拍卖机关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布拍卖公告,告知拍卖的具体情况,吸引潜在竞买人参与。
3.接受竞买人报名。
竞买人需向拍卖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并支付一定的报名保证金。
同时,还需签署竞买保证书,确认自己具备参与竞买的资格和规定。
4.组织现场或网上拍卖。
根据拍卖方案,拍卖机关会组织拍卖活动,可以选择现场拍卖或网上拍卖的方式进行。
三、竞买人资格审核1.资格审查。
竞买人需向拍卖机关提交竞买人资格审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拍卖机关会对竞买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竞买人的合法性和资格。
2.公示竞买人名单。
审核通过的竞买人名单需在拍卖前公示一段时间,确保公开透明。
3.资格确认。
在拍卖开始前,拍卖机关会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最后确认,确认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以参与竞拍。
四、拍卖成交与合同签订1.成交结果确认。
竞拍结束后,根据竞价情况,确定最高价竞买人,成交结果需公示一定时间。
2.竞买人支付购地款。
成交确认后,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购地款,并签署购地协议。
3.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资人与竞买人需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期限、使用用途、出让金等相关条款。
五、办理相关手续1.土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需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2.支付土地出让金。
竞买人需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