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资料

合集下载

维和先锋: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

维和先锋: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

维和先锋: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作者:丁丽来源:《轻兵器》 2015年第2期丁丽地中海沿岸的度假胜地岛国塞浦路斯风景优美,每年吸引着大量游客。

但就是这个美丽的岛屿,南北方已经经历了50多年的分裂,在南北方的界限处各有一条停火线,停火线之间划定为双方的缓冲区,这两条停火线及其中间的缓冲区由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监管——分裂的塞浦路斯需要联合国维和部队塞浦路斯是位于欧洲与亚洲交界处的一个岛国,处于地中海东部,是地中海地区最热门的旅游胜地之一。

塞浦路斯共和国法定上的主权是塞浦路斯岛及其周围海域,除一小部分地区因条约分配给英国作为军事基地外,其分为南北两部分,共和国有效统治的区域为该岛59%的面积,北部的37%则为土耳其人所占领,并自称为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截止2014年,该政治实体仅有土耳其一国承认。

据考古发现,大约在9 000年以前,塞浦路斯岛就已经有人类生活。

公元前12世纪,希腊人开始移居塞浦路斯岛,后其被埃及、波斯等国征服,公元前30年并入罗马帝国,公元330~1191年归属拜占庭帝国,此后在十字军东征时代塞浦路斯先后被法国人和威尼斯人占领,1571~1878年由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统治,由此塞浦路斯国内分为希腊族和土耳其族两大民族。

1878年土耳其将塞浦路斯租让给英国,1925年其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

1950年代初,塞浦路斯人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不断高涨。

1959年2月,塞浦路斯与英国、希腊、土耳其三国签订苏黎世-伦敦协议,确定了独立后国家的基本结构和内部希腊族和土耳其族两大民族的权力分配。

1960年塞浦路斯与上述三国签订保证条约,由他们保证塞浦路斯的独立、领土完整和安全,并与希腊及土耳其两国签订同盟条约,规定他们在塞浦路斯拥有驻军权。

1960年8月,塞浦路斯宣布独立,成立塞浦路斯共和国,希、土两族共同组成联合政府,希族人任总统,土族人任副总统。

然而,和平并没有在塞浦路斯岛上维持太久。

联合国维和行动

联合国维和行动

维持和平行动维和行动由维持和平行动部(维和行动部)领导,旨在为遭受冲突的国家创造实现持久和平的条件。

联合国图片/Eskinder Debebe 部署在塞拉利昂的蒙古维和人员——他们在Tavan Tolgoi和平行动支助训练中心接受训练。

维持和平行动包括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其使命是提供安全、政治和早日开展建设和平方面的支助。

什么是维持和平?事实证明,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用来帮助所在国克服艰难险阻,从冲突走向和平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维和行动有很多独特优势,包括合法、共担负担、能够在全球范围部署和维持军队及警察,使他们与文职维持和平人员协调配合,以推进多层面任务的执行。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提供安全和政治与建设和平方面的支助,以帮助各国克服困难,尽早从冲突转向和平。

联合国维和行动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各方同意;∙公正;∙除非出于自卫和捍卫职责,不得使用武力。

维和行动灵活多变,过去二十年间,采取了多种配置形式实施部署。

目前,总共在四个大陆上部署了16个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今天,需要开展多层面的维持和平行动,不仅为了维持和平与安全,也为了推进政治进程、保护平民、协助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支持组织选举、保护和促进人权以及协助恢复法治。

就本身而言,联合国维和行动几乎总是发生在自然和政治条件最为恶劣的环境中,所以永远无法确保成功。

但事实证明,在我们成立的60年里颇有建树,并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和平与安全维持和平是联合国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之一。

维持和平的历史1948年,联合国在中东成立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停战监督组织),由此发起了第一次维和行动。

自此,在世界范围共开展了68次维持和平行动。

维持和平的改革维持和平不断适应新的挑战和政治现状。

鉴于越来越需要开展复杂的维持和平行动,我们正致力于进行全面的维持和平改革。

大会的作用大会在为维持和平筹措资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的作用依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

联合国维和行动

联合国维和行动

维持和平行动维和行动由维持和平行动部(维和行动部)领导,旨在为遭受冲突的国家创造实现持久和平的条件。

联合国图片/Eskinder Debebe 部署在塞拉利昂的蒙古维和人员——他们在Tavan Tolgoi和平行动支助训练中心接受训练。

维持和平行动包括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其使命是提供安全、政治和早日开展建设和平方面的支助。

什么是维持和平?事实证明,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用来帮助所在国克服艰难险阻,从冲突走向和平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维和行动有很多独特优势,包括合法、共担负担、能够在全球范围部署和维持军队及警察,使他们与文职维持和平人员协调配合,以推进多层面任务的执行。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提供安全和政治与建设和平方面的支助,以帮助各国克服困难,尽早从冲突转向和平。

联合国维和行动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各方同意;公正;除非出于自卫和捍卫职责,不得使用武力。

维和行动灵活多变,过去二十年间,采取了多种配置形式实施部署。

目前,总共在四个大陆上部署了16个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今天,需要开展多层面的维持和平行动,不仅为了维持和平与安全,也为了推进政治进程、保护平民、协助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支持组织选举、保护和促进人权以及协助恢复法治。

就本身而言,联合国维和行动几乎总是发生在自然和政治条件最为恶劣的环境中,所以永远无法确保成功。

但事实证明,在我们成立的60年里颇有建树,并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和平与安全维持和平是联合国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之一。

维持和平的历史1948年,联合国在中东成立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停战监督组织),由此发起了第一次维和行动。

自此,在世界范围共开展了68次维持和平行动。

维持和平的改革维持和平不断适应新的挑战和政治现状。

鉴于越来越需要开展复杂的维持和平行动,我们正致力于进行全面的维持和平改革。

大会的作用大会在为维持和平筹措资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安全理事会的作用依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

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发展走向

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发展走向

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发展走向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UNFICYP)作为联合国的维和使命之一,于1964年成立,旨在维护塞浦路斯的和平与稳定,促进两岸的和解与谅解。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UNFICYP 在维和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变革。

UNFICYP在维和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自1964年部署以来,UNFICYP一直致力于监督和维护塞浦路斯两岸分界线附近的和平与稳定。

通过执行巡逻、监督和调解等任务,UNFICYP成功减少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并为两岸的沟通和合作提供了一个平台。

UNFICYP还积极参与了人道主义援助、社区重建和对话促进等方面的工作,为塞浦路斯的和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UNFICYP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变革的需要。

塞浦路斯问题的解决进展缓慢,分裂局面几十年未有实质性改变。

目前,塞浦路斯两岸依然存在着领土、政治和安全等方面的分歧,维和工作依然面临不少困难。

战争环境的变化也对维和行动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恐怖主义、非法贩毒和难民潮等问题在该地区不断蔓延,给维和行动带来了新的挑战。

经济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也制约了UNFICYP的发展。

由于联合国各成员国的贡献有限,UNFICYP 的资源和装备相对不足,对于一些复杂和危险的情况,往往无法做出及时有效的响应。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和变革的需要,联合国和UNFICYP应采取以下措施:需要加强塞浦路斯问题的斡旋与调解工作。

除了维护和监督分界线的安全,UNFICYP 还应扮演更积极的调解角色,促进两岸的对话和合作,推动解决塞浦路斯问题的进程。

需要加强对恐怖主义、非法贩毒和难民潮等问题的应对。

UNFICYP应与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活动,维护塞浦路斯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需要增加资源和装备的投入。

联合国应动员各成员国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和财力支持,确保UNFICYP 能够更有效地履行维和使命。

中国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1990年4月,中国军队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开启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序幕。

■1992年4月,中国军队向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派出由400名官兵组成的维和工程兵大队,首次成建制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2002年2月,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一级维和待命安排机制。

■2003年4月,派出首批赴刚果(金)维和部队。

■2003年12月,派出首批赴利比里亚维和部队。

■2006年4月,派出首批赴黎巴嫩维和部队。

■2006年5月,派出首批赴苏丹维和部队。

■2007年11月,派出首批赴苏丹达尔富尔维和部队,成为第一支进驻该地区的联合国维和部队。

■2013年12月,派出首批赴马里维和部队,其中警卫分队是我军派出的首支安全部队。

■2015年1月,派出首批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这是我军首次派出整建制步兵营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2017年6月,派出首支维和直升机分队赴苏丹达尔富尔地区执行任务。

■2017年9月,中国军队8000人规模维和待命部队完成在联合国注册。

■2018年10月,中国13支维和待命分队通过联合国考察评估晋升至二级待命等级。

■2019年至2020年,中国先后有6支二级维和待命分队通过联合国审核晋升至三级待命等级。

■2020年12月,联非达团结束任务。

随后,中国第3批赴苏丹达尔富尔维和直升机分队抽组部分官兵,组建中国首批赴阿卜耶伊维和直升机分队,在新的任务区继续执行维和任务。

联合国塞浦路斯维和行动

联合国塞浦路斯维和行动

联合国塞浦路斯维和行动作者:任佳杜彬来源:《现代世界警察》2018年第08期一、前言塞浦路斯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Cyprus)位于地中海东部,是一个面积仅有9251平方公里的岛国,扼守欧、亚、非三大洲要冲,是地中海内第三大岛,战略位置重要。

塞浦路斯主要居住着希腊人和土耳其人,另外还有少数亚美尼亚、拉丁人和马龙人。

1963年12月,塞浦路斯希腊族和土耳其族的种族冲突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后在联合国斡旋下,双方达成停火协议。

1964年成立联合国维和行动任务区至今,旨在预防当地再次发生流血冲突。

二、塞浦路斯及联塞部队历史(一)塞浦路斯历史塞浦路斯共和国于1960年8月16日独立,并于一个月后成为联合国成员国。

于独立当日生效的共和国《宪法》旨在平衡希腊族塞浦路斯人与土耳其族塞浦路斯人的利益。

塞浦路斯、希腊、土耳其和英国签署了一项条约,以保证《宪法》的基本规定得到遵守,并确保塞浦路斯的领土完整和主权。

但是,《宪法》条款的实施从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从而导致了一连串的宪法危机。

两个族群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最终于1963年12月21日爆发暴力事件。

同年12月27日,联合国安理会举行会议,审议塞浦路斯的控诉,它指控土耳其干涉其内政和实施侵略。

土耳其则宣称希腊族塞浦路斯领导人两年多来一直试图取消土耳其族塞浦路斯人的权利,并否认一切侵略指控。

(二)联塞部队的成立1964年2月15日,在试图恢复岛上和平的一切努力失败之后,英国代表和塞浦路斯代表提请联合国安理会紧急采取行动。

1964年3月4日,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86(1964)号决议,其中建议成立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简称联塞部队)。

安理会1964年3月4日第186(1964)号决议最初对联塞部队的职能作出了如下界定:“为谋保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之利益,运用其最大努力,防止战争再度发生,并于必要时,协助维持并恢复治安,恢复正常状态。

”联塞部队于1964年3月27日开始开展行动。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产生发展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维和行动由联合国首创,其早期形式为联合国军事观察团,成立的标志是1948年6月安 理会派往巴勒斯坦地区的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1956年第二次中东战争爆发后,联合国又向埃及的西奈半岛派遣 了联合国紧急部队,成为联合国第一支维和部队。联合国于1960年7月-1964年6月实施的联合国刚果行动,使联 合国维和行动第一次遭受重大挫折,几近失去成员国的支持。自此,联合国维和行动一度陷入低谷,在1967年7 月-1973年9月间联合国没有开展新的维和行动。1973年爆发的第四次中东战争使联合国维和行动获得新生。美国 和苏联为向这场战争中各自的盟友表示支持,下令各自的战略部队处于戒备状态,局势极为紧张。尽管美苏双方 均不愿看到一场核大战的爆发,但都不愿从强硬的立场上后退。为打破僵局,联合国维和行动再次被推上前台。 1973年10月和1974年6月,联合国分别向西奈半岛和戈兰高地派遣了联合国第二期紧急部队和联合国脱离接触观 察员部队。随后,联合国又于1978年3月部署了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尽管联合国维和行动得以恢复,但由 于美、苏争霸的基本态势未变,在随后的10年里,联合国维和行动再次陷入低谷。在1948-1988年的40年里,联 合国部署的维和行动仅有16项。冷战结束后,大国关系得到改善,相互间的合作得到加强。联合国维和行动获得 了快速发展。1989-1993年间,联合国就实施了15项维和行动,几乎是前40年的总和。这一时期,联合国既有在 纳米比亚、柬埔寨和莫桑比克等地获得的巨大成功,也有在索马里和前南斯拉夫等地的严重失败。世纪之交,联 合国维和行动重新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截至2016年12月,联合国共计在世界各地的冲突地区部署了69项维和行 动。冷战结束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职能发生了质的变化。
发展趋势

联合国和平部队

联合国和平部队

組織
• 聯合國 • 快速反應(30~90 天內)2004年只有 Jordan 和 Uruguay 能提供 • 參與國 • 亞洲47% 非洲32% 歐洲12% 美洲 9%
Asia Africa Europe America
原則
• 當權的同意 • 無偏移 • 除了自防與保護使命之外,不準用武力 等停戰才進入 等工作完畢才離開 下面的表格2010年1月修正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Europe
Italy France Spain Poland Germany Ukraine Austria Belgium Portugal UK Slovakia Russia Romania Greece Hungary Sweden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America-Pacific
• MINUSTAH - United Nations Stabilization Mission in Haiti • MINURSO - UN Mission for the Referendum in Western Sahara • UNMIS - 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the Sudan • UNOMIG - UN Observer Mission in Georgia • UNMIT - United Nations Integrated Mission in Timor-Leste • UNMIK - UN Interim Administration Mission in Kosovo • UNAMID - African Union-United Nations Hybrid Operation in Darfur • MINURCAT - 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the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and Chad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资料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指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至少需九票赞成(必须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核准部署并决定其任务授权的部队,此部队只配备简单武器用以自卫和维持秩序之用途。

秘书长对于如何发起和开展行动必须提出建议并报告其进展情况,而维持和平部队的行动部则负责各维和部队的日常行政指导,管理和后勤支援。

维和部队人员会戴有联合国徽章的蓝色贝雷帽或战斗盔,车辆和建筑物等则漆成白色,并标上“UN”字样。

这支部队通常又被称为“蓝盔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后就应离开发生冲突的地区。

联合国宪章规定各国必须参与维和行动,所有联合国成员都要提供安理会所需的部队和设备。

Ps:联合国维和行动另两种形式为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1.是非强制性
它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成员国中,最少有9个国家赞成,而且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5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进驻后,一旦该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必须立即撤出。

2.鲜明中立性
它具有鲜明的中立性,其成员必须来自与冲突双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

它不同于一支真正的军队,它没有战场,没有敌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执行任务时,除进行自卫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

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内政。

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
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

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联合国维和部队不能主动攻击。

兵员来源
发展中国家参加维和部队要高过发达国家.主因是兵员来自较小的国家可以帮助冲淡帝国主义色彩.例如,2005年12月,厄利垂亚当维和任务准备进行时把所有美洲,俄罗斯,欧洲,加拿大藉的人驱逐出境。

另外原因是发达国家多担任出钱的角色.联合国提供捐兵国每一兵每月1000美金,加上装备提供.这些都是来自发达国家.而且装备和训练也可算是薪水的一种,联合国维和任务可以使这些发展中国家维持自己的军队员额又不必花大钱.只有4.5%维和的兵员和平民来自欧盟国家,只有不到1%来自美国。

组织结构
每一项维和任务都有三个核心的高级指挥人员来领导。

第一位是联合国秘书长的特别代表,通常由一位资深的秘书担任。

他是执行维和任务的官员,有权决定所有政策和外交事务,
监管和平条约中的各方和联合国其他成员。

第二位是军事指挥官,负责所有部队的调遣,通常由本次任务出兵最多的国家指派。

第三位是行政官员,负责后勤补给。

兵种构成
工兵(主要负责修筑机场.道路.桥梁;排雷;排除和销毁各种未爆炸弹)
运输分队(负责运输物质,如食品.油料等)
医疗分队(为联合国维和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保护部队(为工兵施工.运输分队提供武力保护)
联合国维和行动遵循三项基本原则:
●各方同意;
●公正;
●除非出于自卫和捍卫职责,不得使用武力。

各方同意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需经主要冲突当事方同意才可部署。

这需要各方承诺达成一项政治进程。

他们接受维持和平行动就为联合国开展授权任务提供了必要的行动自由,不论是政治方面的还是实际方面的。

若未获得此类同意,维持和平行动就有可能成为冲突一方;并被引向执行行动,从而偏离了其维持和平的基本作用。

主要当事方同意部署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未必表示或保证地方一级也同意,特别是在主要当事方内部出现分裂或指挥控制系统薄弱的情况下。

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中——通常都存在不受任何当事方控制的武装团体,或者存在其他破坏者——更难达成普遍同意。

公正
公正对于维持主要当事方的同意与合作至关重要,但不应与中立或不作为相混淆。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在对待冲突各方时应保持公正,但在执行任务时不应中立。

正如优秀裁判既要保持公正又要惩处犯规行为一样,维持和平行动亦不应宽恕任何一方妨碍和平进程努力或违反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秉承的国际规范和原则的行为。

尽管需要建立并维持与各方的良好关系,维持和平行动必须审慎地避免开展可能有损其公正形象的活动。

特派团不得因害怕曲解或报复而逃避严格执行公正原则。

不这样做可能会削弱维持和平行动的公信力和合法性,还可能导致一方或多方拒绝其继续存在。

除非出于自卫和履行职责,不得使用武力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并非一个执行工具。

但它们可在获得安全理事会授权的情况下,出于自卫和履行职责之目的在战术一级使用武力。

在某些动荡局势中,安全理事会给予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强有力的”授权,授权他们“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威慑武力破坏政治进程的企图、保护受迫近的袭击威胁的平民、和/或协助国家当局维护法律与秩序。

不应将强有力的维和与《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的执行和平相混淆,尽管在实地,它们有时看似相同。

∙强有力的维和包括在获得安全理事会授权以及所在国和/或冲突的主要当事方同意的情况下,在战术一级使用武力。

∙与之相对,执行和平无需获得主要当事方的同意,且可能包括在战略或国际级别使用军事力量——根据《宪章》第二条(丁)款,非经安全理事会授权,通常禁止会员国这样做。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除非万不得已,不得使用武力。

使用时,须以精准、相称和适当的方式为之,且遵守使用所需的最小武力达到预期效果之原则,并维持对特派团及其任务的认可。

联合国维持和平使用武力总会产生政治后果,通常还会导致不可预见的情况。

需在特派团内部的适当级别,综合考虑一系列因素后,对武力的使用作出裁决。

这些因素包括特派团的能力;公众认识;人道主义影响;武力保护;人员的安全与安保;最重要的是,此类行动将对国家及地方对特派团的赞同态度产生何种影响。

联合国军事观察员
联合国军事观察员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一部分,隶属于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

在国际冲突发生时,他们在取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并取得冲突各方(国家或派别)的同意后,被派往冲突发生地执行维和任务。

一般由非武装的军事人员组成。

它们的任务是监督停火、停战、休战和撤军;观察并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隔离冲突各方,协助恢复冲突地区治安或维持冲突地区秩序;运送和保护人道主义援助;监督大选或公民投票等。

索马里第一期联合国索马里行动(第一期联索行动)
地点:索马里
总部:摩加迪沙
部署期:1992年4月-1993年3月
人数:50名军事观察员、3500名安全人员、多至719名后勤支助人员;还有大约200名国际文职工作人员死亡人数:8人(军事人员)
开支:42931700美元(净额)
职能:设立目的是监测索马里首都摩加迪沙的停火,在摩加迪沙的港口和机场为联合国人员、设备和用品提供保护和安全,并从那里将人道主义用品护送到该市及其周围的分发中心。

1992年8月,第一期联索行动的任务扩大,人员增加,以便保护索马里全国各地的人道主义车队和分发中心。

1992年12月,在索马里局势进一步恶化以后,安全理事会授权会员国成立一支联合特遣部队(特遣队),为运送人道主义援助建立安全的环境。

特遣队与第一期联索行动协作,确保主要居民点的安全并保证人道主义援助得到运送和分发。

索马里第二期联合国索马里行动(第二期联索行动)
地点:索马里
总部:摩加迪沙
部署期:1993年3月-1995年3月
兵力:约有28000名军事和警察人员;还有约2800名国际和当地征聘的工作人员
死亡人数:147人(143名军事人员、3名国际文职工作人员和1名当地工作人员)
开支:1643485500美元(净额)
职能:设立目的是接替联合特遣部队(特遣队)。

该特遣队是美国组织和领导的多国部队,安全理事会于1992年12月授权它采用“一切必要手段”为索马里境内的人道主义救济行动建立安全的环境。

第二期联索行动的任务是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强制执行措施,在索马里全国各地为人道主义援助建立安全的环境。

为此,第二期联索行动应通过解除武装及和解来完成特遣队开始的恢复和平、稳定、治安的任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监测停止敌对行动,防止暴乱复发,收缴未经批准的小武器,在港口、机场和交通路线确保运送人道主义援助所需的安全,继续扫雷并协助遣返索马里境内的难民。

第二期联索行动还受托协助索马里人民重建其经济和社会及政治生活,重建该国体制结构,实现全国政治和解,重新创建民主施政的索马里国,复兴该国的经济和基础设施。

1994年2月,由于发生了数起对联合国士兵的暴力事件和攻击,安全理事会修订对第二期联索行动的授权,此后不得使用胁迫性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