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开发区立发古镇恢复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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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旅游资源现状分析与开发研究

南通旅游资源现状分析与开发研究

(3)张謇系列产品 结合中国近代第一城品牌的打造.以南通博物苑为龙头.以 实业文化为核心.复建并开发--ttL相关近代遗迹。加快建设常乐 镇张謇故里项目,做好金沧江故居.海复镇垦牧公司旧址等遗迹 的保护开放工作。 (4)长寿系列产品 加快长寿养身.体育休闲、康体保健产品开发。利用长寿之 乡的市场吸引力.开发康复休闲旅游.加强保健食品.体育健身 设施的开发。重点建设东方大寿星园和国际长寿村等项目。 3.打造配套体系 南通应全力打造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配套 体系.首先应该加强住宿接待设施建设.旅游支持网络建设、旅 游导引系统建设。在旅游淡季可以弥补景区.宾馆接待量的不足. 加快旅游”信息中心“、“咨询中心”.“集散中心“三大中心建设, 根据长三角区域合作要求.在市区出入口和主要道路设置旅游交 通导向标志.在机场、车站.饭店、景点等区域提供比较全面的 旅游指南服务。如杭州市2005年~2006年仅此一项就投入1000 余万元.与其相比,我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次还要大力改善 交通环境。随着苏通大桥建成通车.南通的交通条件大大改善. 开发商务会议旅游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南通的商务旅游人流要 变流出为流入,还有赖于南通综合性交通的迅速扩容。近年来. 随着体育会展中心、国宾花园大酒店等一批会议旅游设施的相继 建成.南通在商务会议方面的功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最后加强 城市购物.娱乐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旅游购物商店.完善城市商 业游憩区.丰富游客的夜生活。 总之.要进一步加强软硬件方面的建设.努力把南通打造成 旅游要素配套齐全的城市。 4.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市场促销力度.突出南通商务旅游城市形象,可以在国 内外旅游市场上以联合推介会等形式.开展捆绑式宣传促销活 动.在长三角城市各自旅游网站的首页上实现相互链接.并设立 城市间协作板块.主动与上海、苏南旅行社、旅游公司合作,抓 住旅行社、旅游公司就等于抓住一方市场。 5.完善整体包装 南通有独特的张謇文化以及其他特有的文化艺术遗产都是极 富有新意的旅游产品.体现了南通的旅游形象。首先要在大力开 发.整合.包装南通独有的张謇文化.民间艺术资源上做足文章。 如充分利用“近代第一城”文化理念.大力打造南通历史文化名 城的新形象;其次大力整合好海安花鼓、通派风筝、通派盆景、 蓝印花布.彩锦绣、扎染、红木雕刻等饮誉国内外的民间艺术文 化精品。将张謇文化.民间艺术的精髓有机地融入旅游业的开发 建设中,尽快拿出一批象征“中国近代第一城“精品特色游线. 只有充分挖掘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内涵,并使之与自然景光融 合,丰富观赏内容.才能给游客留下长久的、深刻的印象.体现 南通的持久魅力。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4•【字号】通政办发〔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022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4日2022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项目为王”“抓大项目、抓好项目”导向,更大力度建设产业项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2021年考评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如东经济开发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港工业园区(参照管理)。

二、考评内容主要考评工业项目、实际使用外资、科创项目、服务业项目、鼓励集约利用提质增效五项内容:(一)工业项目1. 新开工工业项目(1)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目标完成率。

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10分);其他开发园区(8分)。

(2)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目标完成率。

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15分);其他开发园区(12分)。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廊政发〔2017〕65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廊政发〔2017〕65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廊政发〔2017〕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的意见》和《廊坊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将旅游业打造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加快美丽中国建设。

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京津冀休闲目的地”总体定位,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依托旅发大会平台,大力推进旅游综合改革,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全面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旅游综合营销,构建“全景打造、全时供给、全业融合、全民共享”的旅游发展新模式,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廊坊市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到2020年,实现年接待游客4000万人次,年均增长15%,其中,过夜游客占游客总量60%以上;全市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5万;休闲度假产品在整个旅游产品结构中的比重达到70%以上,游客人均消费额度比2015年增长30%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超过5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旅游及相关产业对全市年度GDP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0%以上,实现旅游效应最大化。

二、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根据《廊坊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突破点、贯穿线、整合面”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将廊坊旅游空间格局优化为“一核两带八廊八坊”,构建起由景观“廊”串联产业“坊”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通政发〔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通政发〔2019〕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苏政发〔2017〕86号)精神,推进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市政府决定公布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见附件),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切实做好赋权事项衔接工作,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委托下放到位;要推动赋权事项落实到位,于2020年1月15日前与各相关开发区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或委托书,完成赋权事项交接相关工作,并继续做好交接完成前已经受理的赋权相关事项,同时加强业务培训、跟踪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二、相关开发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主动对接赋权部门和单位,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的监管。

海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海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海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总则(⼀)规划重点1、加强区域协调落实南通市域空间发展战略,加强与周边城市在产业协作、城镇发展、空间利⽤、环境保护等⽅⾯的衔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促进产业转型突出第⼀产业发展特⾊化、规模化;加快第⼆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三产服务业的层次,培育现代服务体系。

3、交通引导发展充分利⽤铁路枢纽,打造区域性物流枢纽和综合客运枢纽;优化内外交通衔接,以枢纽引导产业发展和空间聚集。

4、低碳⽣态引领以资源承载⼒和⽣态环境容量为前提,节约、⾼效使⽤⼟地、⽔、能源,严格保护⽣态环境,⾛低碳⽣态发展之路。

5、城市特⾊彰显从城市风貌形态、⽂化内涵、历史底蕴、景观形象和功能特征中进⾏挖掘探索,通过研究、归纳、提升,充分彰显城市特⾊,提升城市品质。

(⼆)规划范围1、规划区海安县域⾏政辖区范围,总⾯积1183.57平⽅公⾥。

2、城区北到⼈民西路—连申线—北三环,东跨沈海⾼速公路以东经三⼗四路,南到沿海⼤道—新长铁路-上湖南侧,西⾄204国道,规划⽤地范围约100平⽅公⾥,其中城市建设⽤地76.99平⽅公⾥。

(三)规划期限近期:2012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展望⾄本世纪中叶。

⼆、县域城乡统筹规划(⼀)城乡统筹⽬标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化为⽬标,⼒破城乡⼆元结构;优化城乡空间结构,综合安排资源利⽤和产业布局,彰显城乡的功能、⽂化和特⾊差异;合理布局各类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城乡开敞空间的功能、⽂化和特⾊差异;合理布局各类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城乡开敞空间和⽣态环境,改善城乡⼈居环境和⽣活⽔平,引导城乡经济社会全⾯协调可持续发展。

(⼆)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将海安建设成为“经济发达、⽂化繁荣、⽣态⽂明、社会和谐、⼈民安康”的现代枢纽物流商贸中⼼。

⾄2015年,建成全⾯更⾼⽔平⼩康社会;⾄2020年,基本现代化进⼀步得以提升;⾄2030年,全⾯实现现代化。

景德勤、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景德勤、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景德勤、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8【案件字号】(2020)苏06行终6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海燕刘羽梅鲍蕊【审理法官】刘海燕刘羽梅鲍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景德勤;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当事人】景德勤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景德勤【当事人-公司】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陈兵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许立群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兵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许立群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兵许立群【代理律所】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景德勤;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关于是否构成重复起诉的问题,因本案与85号案件针对的是不同时间发生的两次不同行政行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明显不同。

购房契纸载明房屋为七间,85号案件庭审中景德勤户亦明确后排为三间房屋。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举证责任关联性侵犯财产权反证其他行政行为改判维持原判重复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是否构成重复起诉的问题,因本案与85号案件针对的是不同时间发生的两次不同行政行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明显不同。

85号案件审理之际,后排房屋尚未被摧毁,故对第二次行为法院并未作出评价,后诉的诉讼请求没有被前诉裁判所包含。

因此,本次诉讼显然不属于重复起诉。

关于城东镇政府是否为本案被诉毁损行为的实施主体的问题。

由于被诉毁损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对事实行为提起诉讼,首先应当认定实施该行为的行政机关为适格被告。

在没有行政机关自认实施该行为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拆迁工作的目的性、行政机关的职权法定原则、拆除毁损行为的规模等,结合在案证据,通过分配举证责任的方式来综合审查,最终认定或推定适格被告。

2023年海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完成服务业应税销售543.1亿元,增长40.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4亿元,增长13.3%,增幅全市第 一。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0.6%,占比五县市第一。“枢纽海安、物流天下”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招引 各类区域代理、厂家直销622家,新开辟物流专线104条。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5家,增量全市第一。甘肃金川、 酒钢、白银三大集团在海设立区域性总部贸易公司。天赋力、亚太亿发物流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东部家具全球采 购中心、天赋力现代综合物流园被列为省服务业“十百千”重点项目,正元物流、腾龙物流被列为省重点物流企 业。“河豚之乡、休闲海安”影响力继续放大,全年接待游客250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2亿元,新增国家 3A级景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点、省级自驾游基地、市级旅游度假区各1家。新兴服务业加速发展,新增软件和 服务外包企业33家。
曲塘、李堡、白甸、墩头4镇被列为首批市级中心镇,全市中心镇建设座谈会在我县成功召开。南莫等6镇被 评为江苏省文明镇,曲塘镇成为全市唯一的全省小城镇综合规划示范镇。各区镇基础设施投入43亿元,新开工安 置房228.2万平方米,在建545.5万平方米。建立省级、甲级资质以上规划设计单位数据库,安置房规划设计品质 得到保证。
二、着力转型发展,竞争优势加速凸显
实施项目预审,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快项目集聚。继续开展“月月看、家家到”项目集中观摩活动,聚焦有 效投入。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138个,其中工业项目81个、服务业项目44个、农业类项目13个。新竣 工亿元以上项目58个,其中工业项目43个、服务业项目15个。新开工工业厂房面积190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厂房 78.3万平方米。预计完成工业投入245.7亿元,增长14.5%。完成增值税抵扣设备投入29亿元,增长31.8%,增幅 全市第一。

南通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2月28日,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一期村民搬迁工作动员大会在竹行街道召开,这标志着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于2012年7月31日经省厅批准实施,工程区总面积1018.5957公顷,计划复垦工程区内村庄及建制镇用地272.102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58.9827公顷,其中搬迁工作主要集中在竹行街道5个行政村。

整个建设工程分3期建设,项目区一期涉及竹行街道大安村14个村民小组、竹东村6个村民小组,工程区面积253.33公顷,涉及村民817户,建筑面积133438.21平方米,企业、工副业388家,建筑面积38008.3平方米,计划分2个批次于今年6月前完成全部搬迁和土地整理工作。

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对竹行街道万顷良田第一期第一批动迁项目确定拆迁实施队伍进行招标。

为确定评估及拆迁实施单位,保障动迁业务质量,确保动迁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招标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拆迁工程概况1 、本项目涉及大安村1-14组、竹东村13-15、22-24组,共计20个村民小组的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居房屋。

2 、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共需招标确定9个有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和9个评估机构,9个拆迁实施单位的具体标段抽签确定。

实施时间初定于2013年2底开始实施,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 、拆迁实施单位服务费为技术交底的2.4 %,评估单位服务费为技术交底的1.0%。

实施标段范围内房屋全部拆除,并能按规定期限上交资料的,经业主单位审核,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业主代理单位可以预付完成拆迁量的60%的服务费,项目审计结算后结清。

4 、招标人委托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代理业主事务。

二、投标、评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10点前。

投标地点: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101室投标联系人及电话:黄卫忠85923865评标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评标地点: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招投标管理中心619室,2013年1月11日上午9:30投标单位的代表参加评标会议、履行抽签等程序,上午公布评标结果。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3号区块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的函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3号区块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12.23•【字号】闽自然资函〔2023〕528号•【施行日期】2023.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3号区块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的函闽自然资函〔2023〕528号福建艾然纺织品发展有限公司:你司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3号区块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悉。

经我厅组织验收审查,认为该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3号区块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闽政海域〔2023〕23号)和不动产权证书(闽(2023)海不动产权第0000098号),项目原批准填海面积5.3800公顷。

经验收核查,实际填海面积5.3800公顷。

项目填海位置、形状与批准填海位置、形状相符。

(验收后界址点坐标见附件)。

二、请你司持本通知书、原不动产权证书、填海竣工验收材料等到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换发土地不动产证书。

三、该项目填海验收后,不得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附件: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3号区块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2月23日附件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3号区块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8°30′E)。

海安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规划20162030环评

4、你对本轮园区发展产业定位的建议?
5、请结合目前产业政策,提出你对本规划发展主导产业的建议?(发改委)
6、请结合贵部门相关专项规划,提出你对本规划用地布局的建议?(国土、海洋、规划)
7、请结合海安县城市排水规划,提出你对本规划排水体系的建议?以及你对本轮规划发展绿化系统的建议?(城建)
8、结合贵部门的河道整治等,提出你对本规划环保措施的建议?(水利)
新城区位于老坝港滨海新区东部,西邻老坝港镇以东海岸线,北连盐城东台市,东侧为黄海滩涂,南接如东县,新城区总面积32.91km2。开发区规划时限为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产业定位:第一产业:重点发展都市休闲农业。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石材、家具、生物及新材料产业。其中位于凤翔路以东的生物与新材料产业园重点发展新材料、精细化工、海洋生物等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并利用228国道的交通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
功能布局:形成“一廊、六区”的空间结构。“一廊”:沿金港大道两侧形成港工业区、旅游度假区、生产生活配套区和都市农业区。用地布局图见附图1。
用地布局:新城区规划居住用地190.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86%;规划工业用地468.5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5.78%;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31.5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2.85%。旅游度假用地1151.26公顷,占开发区总面积的34.98%。用地布局图见附图2。
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规划(2016-2030)环评
公众参与调查表
此调查表是为编写“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而制。目的在于了解您对规划区域的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所填内容不负任何法律和行政责任,为了对您生活的环境质量负责,希望尽可能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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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开发区立发古镇恢复性建设项目
委托开发意向
甲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开发形式:
(1)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全面恢复性建设具有六千年文明历史的立发文化古镇,乙方享有开发、招商、房产销售等行政权利及建设项目的收益权利;
(2)甲方负责综合项目整体开发的合法法律手续及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并且委派专项工作人员,全力配合乙方做好开发建设的对接、协调、服务等工作;
(3)乙方负责整体建设资金的投入,以及统筹所有项目的施工、监理、验收、审计等事宜,认真组织项目开发期间的各项申报材料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提交开发区管委会备案;
(4)乙方同意在海安注册一家建设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向政府提交足额的银行存单);
(5)正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组织全套人员班子进驻立发文化古镇区域,着手开展项目的启动工作(办公场所由政府无偿提供)。

二、开发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在黄河大道、通扬运河、老栟茶运河、328国道、苏中铁路、迎宾路围合区域内,总占地面积62.87公顷。

三、开发规模:
立发文化古镇开发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

四、开发年限:
二0一三年至二0二0年,预期开发年限为八年。

五、建设内容:
按照《海安县开发立发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打造。

六、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乙方及其法人代表对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除不可抗力外),承担相关质量问题责任。

七、招标方式: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单位由乙方负责资格审查后,推荐甲方经同意委托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采用江苏省现行预算定额、甲方当地当期材料市场信息价及海安县相关限价规定,编制各单项工程造价款,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八、工程审计:
乙方工程竣工经交付验收合格后,由海安县审计局进行项目跟踪审计与最终实施审计。

九、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由双方共同依法按照公开招标程序确定。

十、开发费用:
乙方享受甲方所在地项目开发的优惠政策,按规定收取和列支项目管理费用。

十一、工程款结算办法:
(1)政府回购性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回购的回购价款按审计部门审计价结算,回购期为三年;单体工程竣工备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50%,回购期第一年付25%,第二年再付15%,余款10%第三年全部结清;回购期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甲方每年年底支付给乙方;
(2)商业性工程项目结算按评估价,由甲、乙双方商定后,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土地价格款;
(3)公益性工程项目结算由双方约定造价金额,或参照(1)项条款方法结算、或以相应的土地出让价款作实际抵冲;
(4)其他乙方同意甲方用商住土地抵冲工程回购价款,商住土地由权威中介机构评估
后双方共同确认;具体地块位置、面积等另行附该商住土地规划红线图。

十二、风险控制:
(1)甲方以人大决议、财政承诺作条件,提供乙方投资风险保障;
(2)甲方出具海安县商住规划用地所得土地出让金抵押乙方工程款的担保函;
(3)甲方以立发古镇开发后的经营权年限归属,作为乙方工程款的抵冲。

十三、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批报,取得合法项目开发手续文件,协调地方支持配套开发资金。

十四、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开发资金的到位、施工招标、工程管理、质量监督,以及商业行为经营管理和销售等。

十五、其他方面:
(1)乙方在受委托开发建设期间,享有项目开发权、招商权、销售权,若招商项目符合甲方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可享受甲方已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对立发古镇62.87公顷委托开发项目协议条款具有最终解释权;
(3)甲方可另行向乙方申请非委托项目的融资,融资成本双方协商确定。

十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应视作正式委托合同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委托合同书同等法律效应。

十七、开发项目自甲方正式提供详细规划电子档案之日始,乙方履行正式合同义务。

十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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