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2024定额解读编制说明和计算规则解读)

江苏省2024定额解读编制说明和计算规则解读)
一、编制说明:
屋面及防水工程定额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江苏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工程施工的科学化、规范化,并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速度和施工效益。
编制定额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编制定额的依据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行业的规范和标准。
屋面及防水工程定额的编制应该根据工程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区分,包括屋面材料、构造形式、防水层材料和施工方法等。
编制定额时应综合考虑工程的质量、安全、经济和可行性等因素。
二、计算规则解读:
1.屋面面积的计算:屋面面积的计算一般采用实际工程量法进行,即根据工程设计图纸的尺寸标注和测量结果进行计算。
屋面面积的单位为平方米。
2.材料用量的计算:屋面材料的用量计算应根据材料的规格、型号以及施工工艺要求进行确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材料用量的计算包括主材和辅材两个方面的考虑。
3.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的计算是根据设计图纸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测量和计算的,包括屋面材料、结构构件、防水层等的工程量。
4.劳动力的计算:劳动力的计算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决定的,包括工人人数、工时和工种等的确定。
5.设备的计算:设备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工艺要求进行确定的,包括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等的数量和使用时间。
6.费用的计算:费用的计算主要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设备费等三个方面的考虑,其中材料费是根据材料的用量和价格进行计算的,人工费是根据劳动力的工时和价格进行计算的,设备费是根据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时间进行计算的。
江苏市政工程施工报价规范

江苏市政工程施工报价规范是为了规范市政工程施工报价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报价活动。
一、报价依据1.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2.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3.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4.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市场价格;5.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6. 施工场地条件、施工环境及施工期限等;7. 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要求。
二、报价方式1. 施工报价应采用明标报价方式,即报价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明确各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2. 施工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3. 施工报价应填写规范的报价表格,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名;4. 施工报价文件应一式两份,报价人留存一份,另一份提交给建设单位。
三、报价限制1. 施工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即报价应覆盖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2. 施工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3. 施工报价中的各项费用应真实、合理,不得高估冒算、虚报价格;4. 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不得串通投标、抬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四、报价审核1.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报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报价文件的完整性、报价的合理性、报价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等;2. 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施工报价进行审核;3. 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的事项,建设单位应及时与报价人沟通;4. 审核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向报价人出具审核意见。
五、报价变更1. 施工报价在合同签订后,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形,需对报价进行调整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办理;2. 报价调整应依据变更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按照原报价方式进行;3. 报价调整后的总价应经双方确认,并签订补充协议。
市政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1)人工费 ①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②奖金。 ③津贴补贴。 ④加班加点工资 ⑤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人工费参考计算方法 公式1: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注:公式1主要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 人工费,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确定定 额人工单价或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参考依据。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 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
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 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
工程计价定额不可只列一个综合工日单价,应根据 工程项目技术要求和工种差别适当划分多种日人工 单价,确保各分部工程人工费的合理构成。
第一类
广州市
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 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 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
/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市政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 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利润、规费和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 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 金。
(4)规费 (5)税金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标准计算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 争性费用。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说明(1)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总说明1.《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共八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2.《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招标工程控制价、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本定额计价单位为元,默认尺寸单位为毫米(mm)。
3.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工程,不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小修保养。
4.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5.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6.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7.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按下列办法计算:对厂站工程:泵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30%,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15%,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对其它市政工程: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40%,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20%,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规则

目录第一册通用项目 (4)册说明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5)第二章打拔工具桩 (14)第三章围堰工程 (15)第四章支撑工程 (17)第五章拆除工程 (17)第六章脚手架及其它工程 (19)第七章护坡、挡土墙 (20)第八章河道清淤、防洪工程 (20)第二册道路工程 (23)册说明 (23)第一章路床(槽)整形 (24)第二章道路基层 (25)第三章道路面层 (26)第四章人行道侧缘石及其它 (26)第五章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27)说明 (27)第三册桥涵工程 (29)册说明 (29)第一章打桩工程 (30)第二章钻孔灌注桩工程 (32)第三章砌筑工程 (34)第四章钢筋工程 (35)第五章现浇混凝土工程 (36)第六章预制混凝土工程 (36)第七章立交箱涵工程 (38)第八章安装工程 (39)第九章临时工程 (39)第十章装饰工程 (42)第十一章构件运输 (42)第四册隧道工程 (43)册说明 (43)第一章土质隧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岩石隧道开挖与出碴 (45)第三章临时工程 (47)第四章岩石隧道内衬 (48)第五章隧道沉井 (50)第六章盾构法掘进 (51)第七章垂直顶升 (53)第八章地下连续墙 (54)第九章地下混凝土结构 (55)第十章地基加固、监测 (56)第十一章金属构件制作 (57)第五册给水工程 (58)册说明 (58)第一章管道安装 (59)第二章管道内防腐 (61)第三章管件安装 (61)第四章管道附属构筑物 (62)第五章取水工程 (63)第六章管道穿越工程及其它 (63)第六册排水工程 (65)册说明 (65)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66)第二章定型井 (69)第三章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69)第四章顶管工程 (71)第五章给排水构筑物 (73)第七章模板、钢筋、井字架工程 (78)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暖 (80)册说明 (80)第一章管道安装 (83)第二章管件制作、安装 (84)第三章法兰阀门安装 (84)第四章燃气用设备安装 (85)第五章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86)第六章管道试压、吹扫 (87)第七章其它项目 (87)第八册路灯工程 (88)册说明 (89)第一章变配电设备工程 (89)第二章架空线路工程 (90)第三章电缆工程 (92)第四章配管配线工程 (94)第五章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95)第六章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95)第七章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工程 (96)第八章刷油防腐工程 (97)第九章其它项目 (97)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涉及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临时项目。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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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 低等费用。 5、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 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 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8、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11、检验试验费: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 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 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 行向建设单位收取。 12、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13、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 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1)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2)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 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享受人数,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区域外加工的制品不应计 入)的计价表耗工数,并加计百分之十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数确定。 15、围堰:围堰发生的费用。 16、筑岛:筑岛发生的费用。 17、便道:做便道发生的费用。 18、便桥:做便桥发生的费用。 19、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因施工需要发生的洞内施 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的费用。 20、驳岸块石清理:发生的驳岸块石清理的费用。 (三)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 (1)总承包: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承包的行为,建
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 明
(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 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 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 定不得计取。
<3
≥1200 ≥800 <800
七、燃气工程 主管直径
mm
≥500 ≥300 <300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等,结合市政工程实际情况划分
确定的。 2、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单项工程中如有几个不同类别的单位工程组成,
其工程类别分别确定。 3、单位工程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附属工程按主体工程类别取定。 4、凡工程类别标准中,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堤防、挡土墙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
核定,并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四、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
一、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 28 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 26 元/工日;三 类工标准为 24 元/工日。
二、包工不包料、点工分别按 35 元/工日、29 元/工日计算,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 劳动保险费。
三、市政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市政工程计价表中的管理费是以三类工程的标准列 入子目。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下表规定计算。 市政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序号 一
工程名称
计算基础
第一章土石方
通 工程
用 大型土石方
人工费+机
项
械费
目 第五章、第七章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 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 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 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须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5、道路路幅宽度为包含绿岛及人行道宽度即总宽度,结构层厚度指设计标准横断面厚度。 6、道路改造工程按改造后的道路路幅宽度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7、桥梁的总长度是指两个桥台之间的长度。 8、排水管道工程按主干管的管径确定工程类别。 9、箱涵、方涵套用桥梁工程类别标准。 10、路灯、邮电、电力、交通管理的管线安装工程均按二类工程标准取费。 11、上表中未包括的市政工程,其工程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 护费。 ② 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 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 牌照、养路费等。 ③ 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 燃气等费用。 ④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 用。 ⑤ 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 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 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 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⑨ 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 等。 ⑩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 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2)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 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 动保护费。 ② 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工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 燃煤(气)等费用。 ③ 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的旅费、住勤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职工离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 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④ 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 大修理、维修和租赁费等。 ⑤ 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 具、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 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和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安全保险等费用。 ⑦ 其他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 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仪 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6)远地施工增加费: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 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周转性材料、办公和生活用具等的运杂费。 对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三、工程类别划分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 类别
项目
单位
结构层厚度
cm
一、道路工程
路幅宽度
m
单跨长度
m
二、桥梁工程
桥梁总长
m
雨水管道直径
mm
三、排水工程
污水管道直径
mm
泵站(地下部分) 万吨/日 四、水工构筑 污水处理厂(池类) 万吨/日 物(设计能力)
自来水厂(池类) 万吨/日
五、防洪堤挡 实浇(砌)体积 m3
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房(1999)13 号、苏财综(1999)5 号《关于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 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收取工程定额测定费。该 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施工单位代收代缴,上交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2、安全生产监督费:指有权部门批准的由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收取的安全生产监督费。 3、建筑管理费:指建筑管理部门按照经有权部门批准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向施工单位收取 的建筑管理费。 4、劳动保险费:指施工单位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职工退职金 及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 的各项经费;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等。 五、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 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