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法制度管理实施细则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4修订)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工法的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根据中国交建《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中交股科字[2007]2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验证,所形成的技术先进、管理实用、操作可靠的工、料、机综合配套管理的施工方法。
第三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局级工法: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省(部)级工法(公路工程工法、中国交建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局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局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第五条局级工法每年评审一次,局级工法从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6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局属各单位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二章工法管理机构第七条工法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管理机构为局技术质量部、各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
第八条局技术质量部职责:1、研究制定局开发、推广、应用工法的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局级工法的评审,负责局级工法的批准、修改、更新或废止等具体工作。
3、考核工法主编单位对工法开展技术跟踪的情况。
4、组织对计划申报省(部)级工法的关键技术进行鉴定。
5、组织、推荐省(部)级及以上工法的申报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本单位公司级工法的评审,负责公司级工法的批准、修改、更新或废止等具体工作。
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工艺流程操作,提升集团公司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编制、申报、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科技创新中心负责企业级工法的征集、形式审查及评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EPC管理部负责国家级和省部级工法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法的编制第七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且经过工程实践证明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技术。
第八条工法编写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九条工法的选题与分类:(一)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二)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三)对类似现有的企业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十条工法编写内容层次要分明,数据要可靠,遣词用句应准确、规范,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工法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11项。
(一)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
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二)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工程管理制度细则

工程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理控制成本,保障工程进度,提高管理效率而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工作,下设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
2. 各职能部门需明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共同推进项目顺利进行。
三、计划管理1. 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内容。
2. 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议,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四、质量管理1. 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2. 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从材料采购到施工操作,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3. 对于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六、成本控制1. 制定合理的预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及时发现成本超支的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七、合同管理1.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履行。
2. 对于合同变更,应及时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八、信息管理1. 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2. 加强与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方的沟通,确保信息的畅通。
九、竣工验收与售后服务1. 工程竣工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2.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7篇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7篇建筑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篇1)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
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公司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1、公司设立工法管理小组和评审小组,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2、工程技术部负责工法的编制策划、指导、审核、评审(公司级工法)、申报、奖励等相关事宜。
3、公司工法的评审由公司内部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根据工法编制情况不定期的举行。
所有专家都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注意工法技术的保密性.4、公司级工法有效期为6年。
凡符合国家、省市工法、科技进步奖励及发明条例的可积极申请国家、省市级工法、专利、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5、奖励与处罚:(1)公司按照企业管理的要求设立奖罚制度,建立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奖励基金的筹集:公司从每年完成的经营总产值中提取0.1%。
(3)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除在公司评选先进、晋升工资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外,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20000元。
(4)对获得省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除在公司评选先进、晋升工资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外,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对获得公司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2000元。
(6)各奖级之间不兼得.对已获得公司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7)对已批准的公司级工法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撤销其公司级工法称号,除扣回奖金外,给予3000元处罚。
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5月1日起实施.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4月8日附: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1工法的定义:工程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施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的核心技术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法保护。
6.企业级工法管理办法

企业级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力度,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技术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级工法,是以工程或产品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的实践验证并经评审认可的企业级别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三条企业级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特点,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企业级工法为三级工法,是企业标准和组织积累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技术与施工、生产能力的重要标志。
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应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企业级工法管理过程,包括工法的开发、编写、应用、推广与申报、评审和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企业级工法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领导,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管理事务。
其职责是:——负责制订、修订和组织实施企业级工法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策划、编制公司企业级工法开发、编制、评审、推广、应用等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企业级工法开发工作的推进与实施;——负责定期对各单位企业级工法各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级工法工作总结、交流、考核、表彰等活动——负责工法审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工法评审,发布企业级工法,申报省(市)级工法和国家级工法。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企业级工法管理工作,其职责是:——根据承建工程或产品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企业级工法开发、编制、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并报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企业级工法开发计划,提供指导、协助和资源支持;——负责组织本单位企业级工法编写、申报,并参与评审;——负责开发成功企业级工法的推广和应用。
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公司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1、公司设立工法管理小组和评审小组,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
2、工程技术部负责工法的编制策划、指导、审核、评审(公司级工法)、申报、奖励等相关事宜。
3、公司工法的评审由公司内部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根据工法编制情况不定期的举行。
所有专家都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注意工法技术的保密性。
4、公司级工法有效期为6年。
凡符合国家、省市工法、科技进步奖励及发明条例的可积极申请国家、省市级工法、专利、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5、奖励与处罚:(1)公司按照企业管理的要求设立奖罚制度,建立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奖励基金的筹集:公司从每年完成的经营总产值中提取0.1%。
(3)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除在公司评选先进、晋升工资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外,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20000元。
(4)对获得省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除在公司评选先进、晋升工资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外,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对获得公司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2000元。
(6)各奖级之间不兼得。
对已获得公司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7)对已批准的公司级工法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撤销其公司级工法称号,除扣回奖金外,给予3000元处罚。
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4月8日附: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1工法的定义:工程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施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的核心技术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法保护。
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1、施工技术调查及开工报告及时完成公司颁布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中有关施工技术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时写出施工技术调查报告报公司工程部,及时提出初步的施工安排及队伍布署方案。
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报送开工报告2、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按照《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汇编》的内容编制实施性施组、安全文明施组、临时用电施组,并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并报建设单位审定,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要求编制的施组内容齐全,文件完整,文字简明,图表规范,文整规矩,合理先进,技术措施可操作性强,能够起到组织和指导生产的作用。
按照审批后的施组实施,且实施效果较好,在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施组。
3、施工计划及成本分析每月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每周五向公司调度汇报工点生产情况,每月26日并提出技术组织措施及主要工程材料、数量、价值、机具设备等。
季、月施工计划必须与现场实际情况相一致;4、专项施工方案按时质量良好地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发放和管理。
根据项目部识别的重要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编制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并按相应的程序审核、审批。
专项方案实施中,切实采取跟踪检查的形式进行控制,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整合型体系正常运行。
专项方案实施效果好,各项工程均达到预期规定的管理目标5、审查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管理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文件,通过审核设计文件存在的“差、错、碰、漏”,及时全面审查设计文件,做到纸面审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能与其它专业进行配套审查,要有审查记录台帐。
需要改善设计和变更设计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系,并按规定办理设计手续。
按照有关文件和业主的要求办理变更设计工作;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对发生的变更设计文件及时下发并进行技术交底。
6、技术(安全)交底各项目工程部按《程序文件》、《办法》编制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书,内容具体、资料齐全;做到齐全、交深、交透,内容有细部图、说明书等;对重点工程、新型结构、技术复杂的工程细部尺寸、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测量放样,施工设计必须校核交底内容,执行技术复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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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工法制度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为了总结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施工中形成的先进成套施工技术,促进路港集团的技术积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推广工作的开展,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施工技术管理新机制,以促进施工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根据《路港集团项目管理手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细则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综合配套技术的应用方法。
它要具有新颖、适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保证施工安全等特点。
工法是具有指导企业施工与管理的一种规范化文件,是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技术、高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
路港集团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工法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路港集团内三级工法的开发、编制、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一级工法和二级工法的推荐工作。
3 工法等级
一级(国家级):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家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级(省级):其关键技术达到所在省市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级(企业级):其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的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 工法编制
工法的内容
4.1.1 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4.1.2 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4.1.3 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4.1.4 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4.1.5 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流程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4.1.6 材料性能:说明本工法使用主要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
4.1.7 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
4.1.8 劳动组织:说明本工法所需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等级要求。
4.1.9 质量要求: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门、地区颁发的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
4.1.10 职业健康和安全环保措施:说明本工法应注意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环保事项以及采取的具体保证措施。
4.1.11 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1.12 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物工程量和应用效果。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练、通俗、用语准确规范,标题明确,数据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工法要反映公司管理技术水平、应用和推广水平及效果。
提倡运用现代化表达方式(如声像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提高表达方式水平。
工法的编制责权要明确,编制单位、执笔人、审批单位要注明,对某些关键性的技术要保密,保密内容由各编制单位视具体情况自行掌握。
5 工法申报、评审
工法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
即工法的申报首先由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推荐,并自行组织评审并上报公司;公司从所报工法中按照三级工法的标准评审认定;在评审出的三级工法中选择满足一级或二级工法要求的工法,向所在省部相关管理部门推荐。
工法申报条件
5.2.1 工法的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一级企业先进水平,并在项目中经过实践,确认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2.2 工法的关键技术必须是自行研究开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究开发。
工法申报要求
5.3.1 工法申报必须经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推荐;
5.3.2 申报材料包括:工法申报表(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一)、申报的工法材料、技术鉴定(或评审)证书和效益证明;拟申报二级及以上工法的需提供查新报告。
5.3.3 工法申报材料必须齐全,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提交电子版文件。
如所申报工法经过评审并被评定为公司三级工法后,被公司推荐申报二级及以上工法的,其申报材料需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订,修订后由技术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整理后上报。
5.3.4 工法申报流程图
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
进行推荐
5.4.1 工法审定实行主审员主审制,在评审会议召开前30天将工法申报材料分送主审员审阅后,由主审员提出主审的意见。
5.4.2 召开评审会,听取主审员介绍工法情况及主审意见后,进行评论,提出初审意见。
5.4.3 评审组对初审意见进行讨论、质疑、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到会评审专家有效投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通过。
5.4.4 在通过的三级工法中,由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出申报二级工法的名单和推荐意见。
工法评定组织工作,工法组织工作以及颁布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下设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工法的评审工作。
评审组中评委人数由技术中心负责确定,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委不得少于80%。
审定工法时,专家应根据工法的技术水平与技术难度、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使用价值与推广应用前景、编写内容与文字水平综合评定工法等级。
参加工法评审的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应对工法成果保密,不得向外提供或泄露资料内容。
评审工作结束后,工法申报材料统一由技术中心收回归档。
6 工法推广
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大工法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工法的基本知识和已实行工法的典型经验;要组织实施单位主要人员学习工法,并在工程施工中推广应用。
工法可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方案中采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总结工法的应用效果。
对已采用工法进行技术跟踪,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工法在应用中的改进,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7 工法奖励
公司对所开发工法具有所有权。
对于经批准、颁布的工法,在推广先进经验和应用先进技术中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
国家有关规定的专用技术,应实行有偿转让。
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条例的,可按规定分别申请专利权、发明奖和科学进步奖。
工法运用情况要在实施后进行考核,对开发和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工法的单位,均应颁发证书。
也应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评定为企业级的工法,公司奖励5千元,对通过省级工法的奖励2万元,部级的奖励3万元,国家级的奖励10万元。
8 工法的管理
工法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工法开发、申报、评审、考核、推广应用以及工法中具有的发明、专利、有偿转让工作等。
技术中心根据各单位工法开发及实施计划情况和公司科研发展规划,编制公司总体工法开发计划和批准各单位工法的实施。
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
开发计划包括工法项目立题、预计达到的等级完成时间及实施措施等。
公司每年下达一次工法编制计划。
各部门应于1月初前将工法编制年度计划、拟申报工法的计划和年度工法项目执行情况报公司技术中心。
工法成果的评定每年进行一次。
各部门、分公司应在一季度按公司工法申报表的要求,备齐资料报公司技术中心。
工法成果中若包含某种经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技术或工艺诀窍,成果归公司所有。
根据国家关于专利技术和技术转让的规定,工法成果必须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行有偿转让。
禁止抄袭和其他侵权行为。
工法颁布和编号
8.6.1 工法的颁布在每年工法评审结果出来之后15天内,由技术中心在公司内进行颁布。
8.6.2 工法采用统一编号,格式为:GF/CSCI 00-0000
工法批准年度
工法编号
企业名称
工法中文拼音缩写
9 其他
本细则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