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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安全管理,规范联调联试期间的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及相关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国内铁路建设项目联调联试、运行试验安全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条项目部应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贯彻并执行铁路建设联调联试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行考核,确保联调联试期间施工安全。

第四条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比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铁总办〔2013〕107号)等相关规定及建设单位、联调联试组织单位、政府监督管理单位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编制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卡控办法。

第五条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施工组织原则。

要盯住关键,抓好落实,做好应急,严禁无计划、无调度命令、超范围、无防护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日计划按照“当日提报、当日审批、次日实施”的原则进行,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在施工日计划批准的时间内进行。

第章公司及分(子)公司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以公司名义实施铁路项目联调联试的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对应业务的联调联试相关工作。

(一)公司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铁路业主、项目部与公司之间公文处理、会议及重要检查协调工作。

2、负责跟踪掌握社会安全类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时期信息接收、指令传达及应急联动协调工作。

(二)公司安全管理部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集团和公司相关规定对铁路项目联调联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会同轨道交通事业部,组织联调联试项目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项目部逐级签订承诺书,并在正式联调联试开始前对项目部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综合检查。

高铁联调联试期间有关规定

高铁联调联试期间有关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管理,根据《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新建高速铁路。

总公司负责管理的其他新建铁路项目需要进行验证性综合调试和动态检测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动态验收的主要内容,联调联试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检测O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实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第四条在总公司协调指导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由铁路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及其他参试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联调联试开始6 个月前,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工作组织和检测测试,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位达成委托意向,并在联调联试开始前签订协议。

第二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第六条总公司成立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协调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协调组),由总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管理中心、运输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计划统计、财务、科技管理、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铁路公安局,鉴定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统一协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总公司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中心。

第七条在总公司协调组领导下,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联调联试工作和运行试验期间的各专业复测、补测,运输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运行试验工作和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组织。

第八条铁路局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协调解决现场试验中的重大问题。

动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日常组织实施。

第九条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铁路局分管领导担任(联调联试期间的工作由铁路局总工程师或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运行试验期间的工作原则上由铁路局分管运输的副局长牵头组织) ,副总指挥由建设单位和检测测试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阶段安全风险管理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阶段安全风险管理

1引言新建高铁的联调联试,主要是对轨道、路基、桥梁、隧道、电力及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客运服务系统的测试,以及综合接地、电磁环境、振动噪声、声屏障、自然灾害和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的测试。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动态检测是一个系统的测试过程,涉及到人员、设备、材料、检测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其风险存在普遍性、发生不确定性、发展存在渐变性、表现多样性的特征,开展安全风险管理是对其特征性进行分析,明确管理流程,通过建立风险管理责任体系,对风险事件进行识别、分析、评估,明确重点工作,加强过程监控,实施责任追究,达到减轻或消除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动态检测中潜在的不安全事件或风险因素引发的不利后果,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

2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体系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安全风险管理[2]工作是一个多部门共同合作的复杂系统,管理组织责任体系由横、纵两条主线构成,涉及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检测单位、施工单位等多家部门单位。

横向包括联调联试的各片区安全责任包保,纵向包括联调联试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工作组以及有关运营站段的联调联试工作组等。

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建立权责明晰、运转高效、落实到位的管理体系,把风险责任和风险应对控制措施落到各层级、各专业、各工种、各岗位,加强对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量化检查,确定风险事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①联调联试前做好联调联试缺陷的整改,对行车设备、栅栏封闭、机具材料和作业人员清理等重点部位,关键点进行排查,做好加固补强。

②针对每天的试验计划,提前对联调联试区段固定设备进行检查,制定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进行安全防护,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③对每天联调联试检测出的问题做好专项记录,建立问题库,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④组织本单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按规定程序要求申报设备整治施工计划,加强施工防护,实行记名销号;严禁无计划施工,坚决做到“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

联调联试期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联调联试期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目录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二、工程概况 (2)三、安全目标 (2)四、安全领导小组 (2)五、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措施 (3)六、保证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 (6)1、接触网带电情况下现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8)2、营业线机械施工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8)3、营业线施工的应急措施及制度 (9)七、营业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0)八、安全奖惩制度 (11)后期维修保养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一、编制目的及依据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后期维修施工安全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行车安全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危及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铁道部和哈尔滨铁路局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3、《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道部(2006)177号令;4、《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部令;5、《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第30号令;6、《哈尔滨铁路局工务部门外单位施工监控管理办法》;7、《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制度》哈铁监管安【2007】12号文件8、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07)12号;9、《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10、《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11、《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3】37号)12、哈铁总(2013)33号文件《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二、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新建铁路哈尔滨铁路枢纽哈尔滨西客运站工程2、作业内容:新增500m³消防水池,各建名房屋室内外后期装修、给排水、电力、道路、围墙、电缆槽工程;甲供、甲控、自供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3、施工地点:动车运用所6km297m~9km214m哈西联络上下行线5km367m~6km311m三、安全目标1、完成业主或建设单位合同要求的安全目标。

高铁联调联试期间有关规定

高铁联调联试期间有关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管理,根据《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新建高速铁路。

总公司负责管理的其他新建铁路项目需要进行验证性综合调试和动态检测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动态验收的主要内容,联调联试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检测O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实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确保安全。

第四条在总公司协调指导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由铁路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及其他参试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联调联试开始6个月前,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工作组织和检测测试,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位达成委托意向,并在联调联试开始前签订协议。

第二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第六条总公司成立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协调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协调组),由总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管理中心、运输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计划统计、财务、科技管理、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铁路公安局,鉴定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统一协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

总公司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中心。

第七条在总公司协调组领导下,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联调联试工作和运行试验期间的各专业复测、补测,运输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运行试验工作和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组织。

第八条铁路局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协调解决现场试验中的重大问题。

动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日常组织实施。

第九条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铁路局分管领导担任(联调联试期间的工作由铁路局总工程师或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运行试验期间的工作原则上由铁路局分管运输的副局长牵头组织) ,副总指挥由建设单位和检测测试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安全风险分析及对策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安全风险分析及对策

调联试是高速铁路开通运营准备的必要环节。

联调联试技术复杂、涉及部门人员众多,加之时间紧、任务重,给铁路的安全管理、安全风险控制带来严峻挑战[1-2]。

我国仍处于高速铁路建设的高潮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有大量高速铁路要开通运营,确保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安全,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联调联试主要内容联调联试是指采用测试列车和相关检测设备,对高速铁路各系统的功能、性能、状态和系统间匹配关系进行综合检测和验证,指导系统调整和优化,使整体系统达到设计要求。

联调联试项目主要包括轨道、路基、桥梁、隧道、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客运服务系统、综合接地、噪声振动与电磁兼容、声屏障和屏蔽门/安全门、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等的综合测试和验证[3-4]。

2 安全风险分析(1)设备状态不稳定。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期间,设备设施还处于调整优化阶段,甚至存在部分工程还未完工的情况,设备状态不稳定,不仅影响检测效果,还给试验列车的开行带来很大隐患。

如合福高铁联调联试前隧道清灰不完全,多次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温福线联调联试时,联锁未开通,尚需人工确认锁闭进路。

(2)涉及部门人员众多。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不仅涉及路内运营接管单位、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还涉及到公安部门及路外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系统集成商、设备供应商,且相关参试人员多为临时抽调,给组织管理带来较大难度。

(3)线路管理模式特殊。

联调联试虽是高速铁路建设的组成部分,但行车调度指挥工作已由运营单位接管,有关的行车、施工等作业应按营业线进行管理。

部分参试单位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有的施工单位仍按工程线模式组织施工作业,有的运营单位未按营业线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处理相关安全信息,易产生管理漏洞。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安全风险分析及对策张锋(南昌铁路局 总工程师室,江西 南昌 330002)摘 要: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涉及部门多、技术复杂,且时间紧、任务重,给铁路安全风险控制带来了严峻挑战。

关于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HKJX—FJ2表项目经理部关于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办法联调联试对于沪昆客专高铁工程的顺利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丝不苟的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及施工安全就是项目经理部的在此期间的首要任务。

沪昆客专HKJX—FJ2标项目经理部部通过以下6条措施强化联调联试期间的安全管理:一、强化制度。

项目经理部首先从制度入手,制定了《关于联调联试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安全教育全体参试单位和人员应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安全。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是原铁道部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器安全有关规则》(铁运〔2013〕60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2〕610号)及本通知内容,并留存相关培训证明资料,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次作业必须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重点。

3.开好班前碰头会,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及具体安全措施。

4.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经检测合格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依据安全作业规程设置规定数量的作业监护人。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项目经理部根据联调联试期间的工作特点,重新划分了安全、生产调度、质量三个前方部门职能,明确各自责任。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控制度。

1.项目经理部按要求选派了驻站联络员,24小时轮流值守行车调度室,确保与南昌铁路局行车管理部门的信息畅通。

项目经理部和各管理单位及时沟通,确保行车计划和施工要点计划的申报和批准信息精确误,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并下达行车信息及施工命令,既保证行车安全,又充分保证要点时间内的施工安全。

根据联调联试期间试验列车白天检测,夜晚停轮以及“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充分利用夜晚时段组织施工,每次施工完成后,无论是深夜还是凌晨,安全员与巡道员严格执行巡道检查制度,对各站台、雨棚进行巡察,防止人员、机具、材料等遗漏,导致给检测列车高速行驶带来隐患。

【专业知识】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

【专业知识】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

【专业知识】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第1条为加强沪昆高速(南昌西至江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线路防护栅栏(以下简称栅栏)管理,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2条沪昆客专江西、浙江公司(以下简称沪昆公司)是栅栏、围墙、刺丝滚笼、技术通道建设的责任单位,负责上述设备设施的更改、综合维修、安全隐患整改及设备安全。

第3条路局安监、工务、综治部门是栅栏、围墙、刺丝滚笼、技术通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沪昆公司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铁路公安对破坏铁路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打击。

第4条工务、电务、车务、车辆、供电等单位因作业需要设置专用技术通道时,按照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单位报请路局联调联试办公室批准,并与线站安保支队办理书面手续,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设置。

技术通道由沪昆公司根据联调联试办公室确定的位置进行设置,沿线综合维修基地路用车进出大门按照技术通道进行管理。

技术通道必须设门加锁,并标有铁路工作人员专用通道,禁止其他人员入内字样。

线站安保支队派人对南昌西至江山联调联试期及运行试验期间106处技术通道(见附件3)和综合维修基地路用车进出大门进行看守,将每个技术通道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线站安保支队分别在玉山、上饶、横峰、弋阳、贵溪、鹰潭北、抚州东、进贤、向塘、南昌西派驻点负责人,负责技术通道管理工作。

第5条有计划施工需进出技术通道时,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持加盖联调联试办公室公章的施工计划表(全称为《2014年乘以月乘以日联调联试施工计划表》)原件或传真件至少在预计进入技术通道前2小时向线站安保支队驻点负责人(以下简称驻点负责人)报备(技术通道报备区段分工表见附件1),告知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姓名、电话、准备进出技术通道的具体位置和时间,驻点负责人审核后,在施工计划表上加盖技术通道管理专用章,同时将施工准备进出技术通道的具体位置和时间发短信告知技术通道看守人员,技术通道看守人员接到短信后要及时回复(未收到短信要电话联系),并按施工计划天窗开始时刻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相应技术通道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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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高速铁路开通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配合与施工组织管理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铁总办〔2013〕107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严格落实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试验列车(含确认列车)运行安全,保证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设备条件确认及防护、缺陷整治、问题整改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组长由各片区督导组组长兼任,组员由工程、安质环保、科技、物设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导组,组长由督导组组长兼任,组员由督导组成员组成;现场指导组根据督导责任片区划定。

第五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指挥长)- 1 -兼任,成员由经理部(指挥部)领导、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队长)组成。

第六条参建子(专业分)公司须成立相应的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组(以下简称子公司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包保领导兼任。

第七条基层项目部(架子队)为责任区,应成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下设责任单元(不超过10个安全确认人员为1个责任单元)。

基层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队长)为责任区负责人,各责任区应明确每个责任单元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单元负责人。

按每2公里配备不少于1名栅栏巡视安全确认人员,相关专业的缺陷整治按营业线施工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公司领导小组1.贯彻执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等单位有关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相关规定。

2.铁路项目联调联试前,负责组织公司部门和相关子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施工及配合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要求。

第九条公司现场指导组1.负责公司经理部(指挥部)、子(专业分)公司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期间相应机构的成立及人员配备情况进- 2 -行检查、确认。

2.负责组织对公司经理部(指挥部)针对有关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组织对建筑限界确认工作进行检查。

4.负责对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过程进行督导。

第十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工作组1.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建设单位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负责制定《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实施细则》并组织交底。

2.负责组织建筑限界核查。

3.负责组织、协调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的相关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传达相关信息。

4.负责组织运行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工作。

5.负责编制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期间的检查工作,督促缺陷整治和问题的整改。

第十一条子(专业分)公司工作组1.贯彻执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等单位及公司有关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相关规定。

2.负责帮助基层项目部(架子队)做好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组织开展制度和技术交底。

- 3 -3.负责组织对基层项目部(架子队)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相应机构的成立及人员组成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负责组织对基层项目部(架子队)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帮助基层项目部(架子队)落实资源配置工作。

6.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期间的检查工作,督促缺陷整治和问题的整改。

第十二条基层项目部(架子队)工作小组1.贯彻执行上级单位有关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相关规定。

2.负责本项目部(架子队)管段内运行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工作。

3.严格执行公司经理部(指挥部)工作组的相关指令。

4.根据公司经理部(指挥部)《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实施细则》规定,负责配足责任区内定点值守人员、安全确认人员,并按规定巡查定点值守人员、安全确认人员工作情况。

5.负责组织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6.负责每日向公司经理部(指挥部)工作组汇报当日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情况及次日工作安排。

7.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相应预案的实施。

8.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交底和取证工作,负责制定防护人员工作要点手册。

- 4 -9.负责为定点值守人员、安全确认人员等联调联试相关人员配备通信工具,确保信息畅通。

第四章培训交底第十三条按铁路局要求,在联调联试前,参与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的管理人员、安全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完成铁路局的取证培训。

第十四条在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开始前,完成现场所有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交底工作。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与交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建设单位、公司及公司经理部(指挥部)对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有关规定。

2.各级成立的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机构及相应人员的联系方式。

3.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管理制度及方案。

4.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总体计划。

5.信息的沟通、处理流程。

第五章信息处理第十六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要明确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期间信息处理流程,每个流程处理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十七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期间信息的沟通主要采用综合布置会、日交班会等会议方式进行,通过会议的- 5 -形式综合快速解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综合布置会由公司经理部(指挥部)组织,各基层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队长)参加,主要解决综合性和各基层项目部(架子队)间需协调的问题,安排部署后续工作。

第十九条日交班会由各基层项目部(架子队)组织召开,项目经理(架子队队长)主持。

公司经理部(指挥部)相应的包保责任人、子(分)公司工作组成员、基层项目部(架子队)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责任单元负责人、岗点责任人参加。

日交班会内容必须包括:当日工作整体情况的梳理,各级联调联试与运行试验的相关要求的传达,次日工作布置及要求,联调联试与运行试验时刻表的预报,其他问题的协调解决。

第六章建筑限界检查确认第二十条为确保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安全、有效开展,在主体工程完工后、静态验收之前,由公司经理部项目经理(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总工程师、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副指挥长)和各基层项目部项目经理(架子队队长)等相关人员参加,开展铁路建筑限界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相关规定,检查设计图纸限界(包括限界加宽、加高)是否满足要求,并按照设计原则对设计图纸的限界要求进行检算。

2.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设计图纸,检查车站的站台- 6 -墙、雨棚、天桥、CPⅢ立柱、接触网及立柱等站内建筑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及要求。

3.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设计图纸,检查跨线桥、隧道、CPⅢ立柱、接触网、立柱及风、声屏障等区间建筑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及要求。

4.静态验收完成后,若公司为轨道工程施工方,要在轨道调整后,对建筑限界重新进行检查确认;否则,要及时掌握轨道调整的相关信息,在轨道调整后,对建筑限界重新进行检查确认。

第二十一条所有参与建筑限界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必须签字确认,公司经理部项目经理(指挥部指挥长)对结果负总责,总工程师对技术问题负全责,分管生产的领导对现场问题整改负全责,基层项目部(架子队)人员对各自管段内的相关工作负责。

第七章安全条件确认第二十二条综合检测列车上线实车试验前,由公司经理部(指挥部)组织,各基层项目部(架子队)参加,根据项目承担的实际施工任务,对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铁总办〔2013〕10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十八项条件进行逐项确认。

第二十三条安全条件实行逐级管理、逐级汇报、逐级负责的确认方式,公司经理部(指挥部)要建立《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组织体系表》(附件1),明确每个岗点、责任单元、责- 7 -任区、安全总体及驻现场指挥联络的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必须保持相对固定,如有更换必须经公司经理部(指挥部)工作组组长同意,并及时更换相应组织体系表。

第二十四条安全条件分级确认程序及方式:岗点安全确认人员→责任单元→责任区,进行签字确认;安全总体责任人→责任区段负责人,进行电话确认。

第二十五条联调联试与运行试验期间,线路实行全封闭管理。

所有未锁闭通道必须安排专人看守,通道管理及缺陷整治等施工作业必须按照营业线施工管理。

通道看守人员及线路巡查人员在试验列车开行两小时前(建设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至试验列车运行结束期间,严禁进入线路防护栅栏内方,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按规定处理。

试验列车开行前两小时(建设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及试验期间必须停止一切施工,各基层项目部(架子队)承担各自管段内的人员清场、线路环境清理和安全巡查工作,巡查应填写《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日巡查记录》(附件2)。

所有作业人员、机具、材料全部撤离至防护栅栏外,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站场、区间。

第二十六条确认工作要求1.各基层项目部(架子队)根据运行试验日计划,在试验列车开行前一小时(建设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按照分- 8 -工,完成对行车设备、栅栏封闭、机具路料和人员清理等列车运行放行条件的检查确认,及时通知驻站联络人员;同时按要求填写《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写实表》(见附件3)和《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表》(见附件4),并逐级上报。

2.基层项目部(架子队)要明确专人在施工完毕后对机具、料具的清理和人员的集中点名撤离,严格按施工计划指定的通道撤出。

对于临时抢修、应急处置的施工,应急处置单位人员必须确认本单位人员完全撤离后在车站办理销记手续。

3.各基层项目部(架子队)必须明确一名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机具、料具、人员的出入,并对撤离工作负责。

第八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七条全体参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配合与施工工作的人员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安全。

第二十八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必须严格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各项施工必须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在申报施工计划时,明确施工人员进出通道处所及编号,并经通道管理单位审核同意,提前联系车站或工务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基层项目部(架子队)要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通道的人员、机具和材料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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