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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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考核奖惩制度所有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本中心章程和各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本中心活动,支持配合本中心工作。

一、本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逐年度进行,主要检查各岗位职责的落实完成情况,对其德、能、勤、绩作出客观评价,以不断改进工作。

二、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三、本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称职:

1、危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3、不能胜任本职位工作,德、能、勤、绩达不到现任职位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5、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员工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五、本中心每年年终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完成工作规划好,团结、协作好,工作有创新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精神奖励和经济奖励。

对玩忽职守,给本中心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的,应视情节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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