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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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建筑施工活动的不断增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二、安全防护费用管理规定1. 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时,应提前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负责采购、安装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应包括设施的采购费用、安装费用和维护费用等。

2. 安全培训费用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培训费用应包括培训的场地费用、讲师费用、培训材料的费用等。

3. 安全检测费用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测,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安全检测费用应包括检测设备的采购费用、检测人员的费用等。

4. 意外保险费用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以及相应的工伤保险。

意外保险费用应根据施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风险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二)1. 文明施工标志费用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文明施工标志,提醒施工人员遵守文明施工的要求。

文明施工标志费用应包括标志的制作费用、安装费用和维护费用等。

2. 清洁卫生费用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卫生,定期清理垃圾和污水。

清洁卫生费用应包括清理工具的采购费用、清理人员的费用等。

3. 绿化费用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绿化,提高环境质量。

绿化费用应包括绿化植物的采购费用、植物的种植费用和维护费用等。

4. 噪音隔离费用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保护周边居民的安宁。

噪音隔离费用应包括隔离设备的采购费用、安装费用和维护费用等。

四、费用管理机制1. 费用报销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和相关的票据等。

2. 费用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费用使用监管,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合规。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第三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隧道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隧道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第四条安全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第五条本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已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第六条发现作业队或部门安全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作业队或部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应对安全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第八条作业队或部门挪用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附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的规定(2012年4月6日广西四建工程结算中心整理)一、市建规工[1999]13号《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2期造价信息)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墙作业,围墙统一高度为1.8米,压顶0.15米,共计1.95米。

2、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厚10cm以上、长10米和宽4米以上的硬功夫地面。

在工程基础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周边2米以内和主要通道上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地面后。

费用由建设单位一次性负担,在施工招标投标中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中。

二、市造价字[1999]第1号《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单估价表〉和〈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使用说明的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4期造价信息)1、市建规工[1999]13号文中的硬路面和硬地坪的费用,经测算每立方米按180元计算(包括地坪夯实和拆除的费用),作独立费处理。

三、市建规工[2001]21号文《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1、脚手架基础必须按市建规工[1999]13号文要求铺设10cmC10砼。

2、凡2001年7月1日后开工的市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费用定额三项税(费)前总价的1%收取,应单独列出不参与竞标,计入工程总造价中。

四、市建规[2003]14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2003年桂林市第1期造价信息)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铺设宽6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其长度自大门外10m延伸至场内路网,施工现场必须制作洗车槽。

生活区、办公区必须铺设宽2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要求形成路网并与作业区路网相连。

2、工程基础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物周边和主要通道上铺设混凝土后,才能进行上部施工。

建筑物周边混凝土硬地坪必须结合外架基础一次成活,并制混凝土排水沟,与场内排水主管相连;主要交通通道要求铺设宽4m以上的路面,并形成环场道路,连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和出入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2).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2).doc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 道路畅通。
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
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注:本表所列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2015年3月1日以后签定合同的工程(详见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桂建标[2013]25号文、桂建标[2013]40号文、桂建标[2014]31号文、桂建标[2015]5号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或标准
市区
城(镇)
其它
1
建筑(土建)工程、机械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
S<10000m2
∑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6.75
5。75
4.72
10000m2≤S≤30000m2
5.92
5.04
4。14
S>30000m2
5。08
4.33
3。56
2
仿古建筑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
所有类别
∑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4.28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投入和使用,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良好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作业人员伤亡,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本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招标方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非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发包方)结合工程实际,按附件一的内容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或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及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单独报价,报价按附件二的费率计价。

对于附件二费率区间的取值:(一)建筑(土建)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工程取高值,1万~3万(含1万,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中间值,大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值不得低于最低值。

(二)其余工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

第五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按第四条规定报价后不再进行投标竞价。

第六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由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并载入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应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以及费用的预付方式、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施工合同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预付和支付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付额不得低于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预付额不得低于总额的30%。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

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广西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规定(2012.4.6整理)

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的规定(2012年4月6日广西四建工程结算中心整理)一、市建规工[1999]13号《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2期造价信息)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墙作业,围墙统一高度为1.8米,压顶0.15米,共计1.95米.2、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厚10cm以上、长10米和宽4米以上的硬功夫地面。

在工程基础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周边2米以内和主要通道上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地面后。

费用由建设单位一次性负担,在施工招标投标中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中。

二、市造价字[1999]第1号《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单估价表〉和〈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使用说明的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4期造价信息)1、市建规工[1999]13号文中的硬路面和硬地坪的费用,经测算每立方米按180元计算(包括地坪夯实和拆除的费用),作独立费处理。

三、市建规工[2001]21号文《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1、脚手架基础必须按市建规工[1999]13号文要求铺设10cmC10砼.2、凡2001年7月1日后开工的市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费用定额三项税(费)前总价的1%收取,应单独列出不参与竞标,计入工程总造价中.四、市建规[2003]14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2003年桂林市第1期造价信息)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铺设宽6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其长度自大门外10m延伸至场内路网,施工现场必须制作洗车槽。

生活区、办公区必须铺设宽2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要求形成路网并与作业区路网相连。

2、工程基础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物周边和主要通道上铺设混凝土后,才能进行上部施工。

建筑物周边混凝土硬地坪必须结合外架基础一次成活,并制混凝土排水沟,与场内排水主管相连;主要交通通道要求铺设宽4m以上的路面,并形成环场道路,连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和出入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

七牌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

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1. 道路畅通。

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

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配电箱开关箱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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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的规定
(2012年4月6日广西四建工程结算中心整理)
一、市建规工[1999]13号《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2期造价信息)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墙作业,围墙统一高度为1.8米,压顶0.15米,共计1.95米。

2、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厚10cm以上、长10米和宽4米以上的硬功夫地面。

在工程基础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周边2米以内和主要通道上采用100#混凝土铺设地面后。

费用由建设单位一次性负担,在施工招标投标中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中。

二、市造价字[1999]第1号《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单估价表〉和〈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使用说明的通知》(1999年桂林市第4期造价信息)
1、市建规工[1999]13号文中的硬路面和硬地坪的费用,经测算每立方米按180元计算(包括地坪夯实和拆除的费用),作独立费处理。

三、市建规工[2001]21号文《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1、脚手架基础必须按市建规工[1999]13号文要求铺设10cmC10砼。

2、凡2001年7月1日后开工的市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费用定额三项税(费)前总价的1%收取,应单独列出不参与竞标,计入工程总造价中。

四、市建规[2003]14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2003年桂林市第1期造价信息)
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必须铺设宽6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其长度自大门外10m延伸至场内路网,施工现场必须制作洗车槽。

生活区、办公区必须铺设宽2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要求形成路网并与作业区路网相连。

2、工程基础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物周边和主要通道上铺设混凝土后,才能进行上部施工。

建筑物周边混凝土硬地坪必须结合外架基础一次成活,并制混凝土排水沟,与场内排水主管相连;主要交通通道要求铺设宽4m以上的路面,并形成环场道路,连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和出入口。

3、硬地坪作法:场地平整、素土夯实、现浇100#以上混凝土,厚度100mm,用于交通运输的,增设400mm片石持力层。

(现场路面和硬地坪的范围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提出方案,并作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费用由建设业主一次性负担,在施工招投标中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


五、建标[2003]206号文
1、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六、建办[2005]8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05年桂林市第3期造价信息)
1、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2、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3、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七、桂建管字[2005]83号文《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的通知》(2005年桂林市第6期造价信息)
1、土建工程按定额直接费*1%;安装工程按人工费*8%;市政工程按定额直接费*0.5%;园林绿化工程按定额直接费*0.5%。

八、市建规[2005]20号文《关于开展2005年桂林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重点专项整治的通知》
1、有关水平安全网计算的依据:第1.1.2条:脚手架垂直封闭。

首层(第一步架高)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每6步架(或高度≤10m)满铺一层脚手板,同时,每隔一步架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2005年定额规定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设计,才能计算)
九、桂建质[2006]22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2006年桂林市第5期造价信息)
1、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算基数及费率表(附注中的第2条:表有关费率计算的费用未包括建筑工程安全通道及安全网费用,该费用另按消耗量定额有关子目计价,列入技
术措施费,与上表有关费率计算的费用合并计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3、该细则自发布之日(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桂建管字[2005]83号文同时废止。

十、市建规[2006]225号文〈转发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
1、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不参加竞价。

2、本《通知》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鉴定合同的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原自治区费用定额中关于文明施工措施费(1%)、原市建规[2003]14号文中关于硬地面施工费用的规定同时废止,不再单独列入施工招标投标范围。

十一、市建规[2007]131号文〈关于印了《桂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应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60%向施工单预付。

施工至二层楼面,完成二次平场后,支付20%、施工到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支付15%;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施工期间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准的,支付余额。

2、桂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范围和内容。

十二、市住建[2010]298号文《关于强制推行桂林市建筑工地施工围墙新标准的通知》
1、新的施工围墙作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费用由建设业主一次性负担,在施工招投标中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

(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的施工围墙费用构成如上:安全文明措施费保持不变,新标准施工围墙的造价扣除2003年标准的施工围墙造价,其差额作为独立费计入标价。

我局委托市造价管理站每年5月1日、11月1日发布施工围墙造价差额)
2、本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十三、2005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定额问题解答(二)
1、临时设施包括在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的计算“规定范围”是指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施工场地范围;若合同无约定,临时设施应包括建筑物沿边向外500m以内的范围。

十四、市建规[2008]224号文〈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1、明确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范围: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

2、费率区间的取值:根据《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桂林市城乡清洁工程要求按最高值取值。

3、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将该费用全额转入施工单
位设立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专用帐户(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支付凭证)。

有关定额计算的问题
1、塔吊高度随楼层施工高度增加多次做提升,横向还需拉杆固定
的工序的费用如何计算?
2、塔吊基础是否按实际施工尺寸进行另行计算?
3、临时设施包括在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的计算“规
定范围”是指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施工场地范围;若合
同无约定,临时设施应包括建筑物沿边向外500m以内的范围。

(定额解答二P57第94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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