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煤矿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一)项目经理1.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 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面监督。
3. 制定并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 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做好隐患整改和事故分析报告,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安全主管1. 安全主管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2. 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3. 及时汇报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并进行处置和整改。
4. 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生产班组长1. 生产班组长是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监督生产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 做好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他们掌握和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对员工的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以上责任制汇编是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员工1. 员工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3. 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配合安全主管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4. 严禁违章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外包单位1. 外包单位负责项目部相关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合理分配安全防护用具。
2. 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程序,不得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3. 及时上报工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配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外包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最终责任,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中。
煤矿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煤矿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安全监察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特编制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生产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生产作业的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做好事故的隐患排查及处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确保相关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职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培训。
四、所有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并及时上报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监督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
六、煤矿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七、煤矿安全监察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记录真实可靠,便于日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追责。
以上责任制要求各位员工认真执行,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开展。
同时,希望各位员工时刻保持警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每一位员工都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作用。
我们要牢记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行动指南和生产生活中的思维方式。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时刻警惕周围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防范和处理。
首先,各部门的负责人需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生产作业的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工艺操作规范,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贯彻执行。
其次,职工作为企业的基础力量,应该时刻绷紧自己的安全生产这根弦,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强化风险评估,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煤矿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安全生产资料的汇编整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确保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特种工种的管理,健全作业程序,加强对特种工种的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安全生产纪律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纪律教育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纪律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煤矿综采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煤矿综采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一)为加强煤矿综采队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率,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责任制。
(二)本责任制适用于煤矿综采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综采队领导干部和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目标(一)确保综采队全部安全职责的落实。
(二)全面提高综采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发挥综采队职工的主体作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职责分工(一)矿长负责煤矿综采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采队长、队长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综采队职工有权利制止、报告和违章违规的行为。
四、安全教育(一)煤矿综采队领导干部有责任组织安排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二)综采队长、队长有责任对本队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
(三)综采队职工有权利拒绝参与未经过合格培训的作业活动。
五、安全生产纪律(一)煤矿综采队领导干部有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纪律的监督检查。
(二)综采队长、队长有责任对本队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和教育。
(三)综采队职工有权利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安全检查(一)煤矿综采队领导干部有责任组织安排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评估。
(二)综采队长、队长有责任对本队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三)综采队职工有权利对不安全的生产条件进行上报和整改追溯。
七、安全生产奖惩(一)煤矿综采队领导干部有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及时表彰和奖励。
(二)综采队长、队长有责任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进行奖惩措施。
(三)综采队职工有权利享受安全生产奖励,并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八、应急预案(一)煤矿综采队领导干部有责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
(二)综采队长、队长有责任对本队的应急预案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职工熟悉应急程序和应对措施。
(三)综采队职工有权利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活动,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报告和整改。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管理,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注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煤矿生产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生产过程合理、安全、高效。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考核评价制、事故防范制度等。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矿井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生产计划,明确各项生产任务和要求,保障煤矿生产稳定和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生产管理流程,明确各项生产过程和程序,确保生产流程合理、顺畅。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材料管理系统,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2022年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结合新《安全生产法》修改)

2022年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结合新《安全生产法》修改)一、企业法人代表及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
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3、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在工作当中切实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审议矿“一通三防”的专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奖惩办法、中长期规划、重大安全生产T程、装备资金投入以及各矿的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等重大事项。
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标、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
5、责成并检查各级依法管理、依法整治、依法保护员工权利,依法追究失职者责任。
6、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7、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和党、政、工、团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内容;纳入到员工代表大会议程;纳入到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办法中;纳入到各级创优争先竞赛条件里。
8、未依照有关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矿长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矿长给予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
9、对煤矿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未及时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的单位或煤矿,给予矿长进行处罚。
10、负责建立健全各级“一通三防”责任制度。
11、负责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查等重要事项。
12、负责督促检查经理及所辖单位“一通三防”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3、参加本矿召开重要的“一通三防”会议,并对“一通三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第一条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应当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检查、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煤矿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做好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煤矿企业应当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的部分条款,煤矿企业应当严格履行相关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技术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煤矿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并且要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技术检查和评估,确保技术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和监测制度,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水平。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增强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9(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9(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9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三、安全检查制度11(一)日常性检查制度11(二)专业性检查制度12(三)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2(四)安全大检查及例会制度13四、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5五、群众安全检查活动制度17六、安全活动日制度18七、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9八、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理制度20九、公司领导值班制度22十、入井考勤制度23十一、井口检身制度24十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4十三、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25十四、队干部现场跟班盯岗制度25十五、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26十六、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9十七、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31十八、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下井次数规定32十九、副科级以上干部抓违章人数规定33二十、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34 二十一、井口房临时等候注意事项38二十二、副井口管理制度38二十三、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39二十四、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0二十五、提升管理制度42二十六、运输管理制度43二十七、副井口临时停放车辆注意事项45二十八、矿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运输安全技术措施45二十九、防治水管理制度53三十、爆破物品管理制度55三十一、火工品管理制度58三十二、爆破材料库管理制度(井下)59三十三、火工品入库管理规定60三十四、爆破材料储存保管制度61三十五、爆破材料领退制度61三十六、爆破材料购置、装卸、运输制度62 三十七、爆破材料销毁制度62三十八、电雷管编号登记和检测制度63三十九、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63第二部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64(一)各级领导管理责任制64(二)公司值班领导安全责任制65(三)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制65二、通风管理制度70(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70(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71(三)矿井风量管理制度73(四)测风管理制度74(五)防止局扇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75 (六)盲巷管理制度77(七)通风设施管理制度78(八)巷道贯通管理制度79(九)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80(十)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81三、瓦斯管理制度81(一)瓦斯检查制度82(二)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85(三)瓦斯日报表审批制度85(四)瓦斯排放管理制度86(五)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89(六)井下放炮管理制度89四、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1(一)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91(二)巷道冲洗、刷白制度92(三)综采、综放工作面防尘管理制度93 (四)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4 (五)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5 (六)运输及其它巷道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6 (七)粉尘测定管理制度97(八)隔爆设施管理制度98(九)地面储、装、运系统的防尘管理制度99(十)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制度100五、防灭火管理制度100(一)防灭火管理责任制度100(二)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101(三)日常防火管理制度102(四)井下灭火管理制度103六、安全装备管理制度104(一)瓦斯检查仪器、仪表使用维修管理制度104 (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07(三)自救器管理制度109七、通风标准化各种图牌板管理制度111八、主扇风机管理制度112第三部分 全员安全技术培制度一、总则112二、职工培训制度113(一)新工人岗前培训制度113(二)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13(三)特殊工种培训,复训制度114(四)“三违”人员强制培训制度 114(五)调岗培训制度115(六)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等专业培训制度116 (七)其它培训制度116(八)培训方法117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118(一)职工培训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办法118(二)主要工种培训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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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充分激发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形成职工自觉遵章守规的良好局面,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矿长负责健全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班组长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符合下列要求:(一)各单位的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单位的副职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职能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各项法律、法规、措施的现场执行者,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为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矿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同职工自身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广大职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各职能部室根据各自主管专业积极监督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考核,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及时对各工种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完善,以保证有较强的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力有序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特制定宝积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月召开至少二次,特殊情况及时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
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或由矿长委托有关人员主持。
三、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
驻矿安监处领导、矿领导、副总工程师、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各队队长。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主要任务。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传达靖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内容,并研究制定贯彻意见。
(二)落实上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完成不好的单位,查清原因,对未完成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按100-200元,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三)总结当月安全生产组织情况,并对下月安全生产任务月末检修等工作进行安排。
(四)生产部室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问题,按照“三定”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负责人,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
(五)安全检查部通报矿反“三违”、查出问题的整改、考核及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六)生产部室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1、调度中心通报生产任务组织完成情况、干部下井情况,在生产组织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对下一步生产组织,协调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认真落实“安排生产时同时必须安排安全”。
2、技术部门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安排隐患整改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及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
(七)人力资源部通报职工培训开展情况,考勤系统运行及考核情况。
资产财务部通报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保卫科通报对小煤窑监控情况及治安保卫工作,易燃、易爆、化学品、放射源的监管情况。
(八)各队队长汇报前一阶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需要矿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
五、每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之前,参加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充分的书面材料,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六、每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每月由安全检查部准备好靖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汇报材料。
主管领导审查,并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七、每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纪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矿长审定签发,下发各相关单位。
会议记录纪要纳入档案管理。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矿实际情况,为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如下制度:一、在各类保障制度健全的前提下,矿实现安全生产,轻伤控制在指标之内,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矿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工作强度、人员素质等综合因素考虑,与各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对安全指标进行分解考核。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针对各自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定考核制度,以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
四、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加强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
五、各单位要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班组设立安全检查员,群监员、青年岗员组成安全目标管理网络。
六、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层层落实责任,事事落实到人,人人肩负安全重担。
七、为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职极性,矿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抵押制。
管理人员缴纳风险抵押金,奖金、工资与安全生产挂联,实行重奖重罚,保障安全生产。
八、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及轻伤超指标,管理干部不能“评先树模”。
九、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严格按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及时落实,问题整改率必须达到90%以上。
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资金投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制度:一、矿组织相关技术业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情况综合评价,制定出年度安全投入计划。
二、安全投入的计划应由各技术部门根据国家规定,行业标准或技术技术规范议定,包括内容有:(1)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数额,完成时间、部门和人员。
(2)新增、改善,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4)安全奖励。
(5)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
(6)抢险救灾。
(7)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投入。
三、矿决策机构根据安全投入的项目及矿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制定出安全投入方案,交由矿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各职能部门实施,保障安全生产。
四、矿决策机构责成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程序制度提取安全投入资金,根据项目需求对资金统一管理。
五、职工代表每季度对安全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总结一次,保障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六、对于矿井安全应急,增补资金,在安全投入资金中进行调整。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真正实现以“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效益”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标准进行施工及检查。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在安全方面,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的原则,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超指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电器失爆等,取消达标资格。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按周检查验收与平时抽查,小班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进行细化量化考核。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主管矿长牵头,安检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通灭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现场严格按标准进行检查,现场评定等级。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问题,问题整改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月考核,月汇总兑现、当月不达标者,扣除工资总额10%。
七、主管生产专业部室及党群、经营部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按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矿井达到规划标准,全额享受达标奖,否则按达标奖50%处罚。
八、每月30日前,主管专业部室必须将各专业考核材料报安检部,不报或者迟报者取消当月达标奖。
九、主管专业部室,严格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逐项逐条实实在在进行打分,杜绝弄虚作假,严格执行“硬性指标、钢性考核”原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对主管专业业务部室取消达标奖。
十、工程质量实行永久负责制。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保证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保障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一、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资格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安全再培训。
二、矿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科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矿级安全教育由矿长负责,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安全基本知识,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有关事故案例等。
科队级安全教育由科队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新工人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三、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特种作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培训任务并制订出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矿决策机构落实教育培训费用。
人力资源部下达培训任务,技术、安全部门协同搞好培训工作。
七、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矿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培训计划适时通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负责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为主的安全培训;业务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试考核;党委工作部负责一日一题安全教育工作,利用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及岗位适应性培训,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八、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按人力资源部安排及时派出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同时每周组织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一次安全学习会,由各单位负责人、书记组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九、考核办法:(1)矿派出人员参加相关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成绩不合格者,矿不承担本人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