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
沪公技防5号:关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补充说明(一).

沪公技防5号:关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补充说明(一).关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补充说明(一)一、设备选型安全防范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包括镜头、摄像机、数字录像设备(含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显示终端等,均应有符合上海地标(含“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的型式检验报告或生产登记批准书,且设备的技术参数应与系统设计的分级相适应。
二、前端布控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布控应根据所监视区域的点(纵深)、线(水平)、面(区域)进行分别设计,应充分考虑数字摄像机较模拟摄像机对监视环境适应性不同的优劣和特征。
同一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清晰度可根据所选用摄像机清晰度的不同而允许存在多种分级。
用于特征性场合摄像机(如:电梯等),带云台变焦镜头摄像机可采用模拟摄像机,系统组成方式,可沿用原有模拟摄像机+视频电缆(控制和电缆)+硬盘录像设备等方式独立搭建,系统指标应不低于270线;重要场合摄像机(大于2米出入口)的选型应保证系统清晰度指标不低于600线,且不宜采用POE供电方式。
电梯轿厢采用模拟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上方,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显示器;采用数字摄像机的,应具有抗逆光功能,应安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对角处。
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报警状态的本地视(音)频信息存储功能,存储图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4.4条的要求。
三、传输设计(一)本地传输对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文本,应有满足“技术要求”的网络交换设备性能指标,以及网络交换设备设置位置、自身物理实体安全防护、供电方式及安全措施、各层网络交换设备接入线缆最长距离参数等描述。
网络传输系统接入端口设计应考虑适当的冗余,便于摄像机点位变化以及系统的扩容。
系统应尽量减少网络交换层,对于摄像机分布较为集中的系统,一级交换机设计以24口交换机为主(千兆以太网端口应不少于2个),对于摄像机分布较为分散的系统,一级交换机设计可适当选择8口、16口交换机产品(千兆以太网端口应不少于1个)。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9部分零售商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贵重商品店(柜)、24小时营业商店、车辆加油(气)站等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9 防盗保险柜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JR/T 0003 银行金库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商品交易市场由市场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集中多个商品经营者在场内各自独立进行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3.2贵重商品店(柜)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贵重商品的柜台或商店。
3.324小时营业商店以自选销售为主,零售小量应急性商品、日常生活用品的昼夜不间断营业的商店。
3.4车辆加油(气)站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加注成品油、燃气商品的营业站点。
3.5收银区实行统一收费的服务区域。
4 系统设施和施工要求4.1 总体要求4.1.1零售商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分别根据表1、表2、表3、表4的要求配置。
01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上海地标V22PPT课件

网络 线缆(应小 于7 0米)
网络交换机 显示终端 HDMI线缆
解码器或数字矩阵 控制 键盘
NVR或磁盘阵列
流媒体转发、图像、数 据、设备管理服务器
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
摄像机电源
(采用 POE供电 时无需 配置)
电源 线缆
HDMI 线缆
三类机
目录
网络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架构 上海地标指导下的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检验
网络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架构
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 频安防监控系统。
监控点
以太网 光纤 DVI/HDMI
监控中心
电视墙
摄像机
一级交换机
解码器/数字矩阵
摄像机 光纤收发器
光纤收发器
摄像机
一级交换机
二级交换机
存储设备
摄像机 光纤收发器
光纤收发器
客户端电脑
一级交换机
监控中心 电视墙
解码显示
解码器/数字矩阵
网络传输二级交换机
光纤收发器 一级交换机
存储 存储设备
摄像机 光纤收发器
光纤收发器
管理和应用
客户端电脑
服务器
前端设计步骤
1、摄像机种类----模拟、网络、数字 2、摄像机布点----安装位置、角度、范围 3、摄像机外型----枪机、半球、球机 4、摄像机分辨率----720P、1080P、模拟700线 5、镜头的选择----0309、2812、0550、0840mm 6、其它----供电、SD卡、防雷 7、形成表格
典型拓扑-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
IPC接入-单台设备组成安防系统-A (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
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沪公技防(2010)008号签发人:赵渊明关于印发《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本市各摄像机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各技防从业单位: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智能分析等特点。
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
为了规范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经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讨论,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
自2010年11月1日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的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均应持有法定检测机构按照本规范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二○一○年九月五日主题词:技术防范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通知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2010年9月5日印发(共印5份)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2010年11月1日实行1.范围本规范对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采用的彩色数字摄像机提出了基本技术要求,是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2.组成数字摄像机一般由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组成。
3.基本要求3.1 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沪公技防(2010)1号]的基础上,符合本规范要求。
3.2 输出端口的传输能力应满足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数据流量和总量的响应要求,以及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响应时间和动态带宽要求。
3.3 输出的数字视频信号时延应满足联网系统对时延的整体要求,保证数字视频信息实时数据流的流畅性,保证现场信息的及时传递。
上海技防标准

上海技防标准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上海监控技术标准:地保与规范再次交锋2010-12-14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11月1日,随着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技防办)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正式施行,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是变相的地方保护主义策略与规范行业市场措施的再次激烈交锋是上海本土的一场“自娱自乐”还是整个行业向标准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此《规范》,有观点认为上海标准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影响重大,也有观点认为上海地方标准的密集出台是抬高准入门槛、排斥外地企业的举措,甚至被扣上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帽子。
激烈的争论随着一套新标准的实施再次甚嚣尘上。
首个数字摄像机地方规范出台11月1日,由上海技防办发布的国内首个关于数字摄像机的地方规范正式施行。
上海技防办在关于印发《规范》的通知中指出,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和智能分析特点。
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了上海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
所以上海市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市场实际,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进行讨论,制定安防监控中使用数字摄像机的技术规范指导。
以规范上海市安防监控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为主要目的。
该《规范》针对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环节制订了详细的技术参数,并明确了产品分级和功能要求。
《规范》作为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还强调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今年3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的基础上,才符合本规范要求。
SVAC标准祥介

SV AC行业标准搅动2011年视频监控大市场刚刚度过的2010年,安防行业在标准制定和推行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8月中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查批准SVAC标准为国家标准,并将指导SVAC标准编制组成立“国际标准推进小组”,由此揭开了SVAC标准正式推广的序幕。
无独有而,11月初,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中强调,“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安防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则宜优先采用公安部SVAG标准”,对SVAC标准在上海乃至整个安防行业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规范无疑成为上海地区乃至全国安防行业的一击重磅之拳,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
那么,为何在业界习惯于采用H.264或MPEG-4的视频编码标准下,国家又力推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呢?我们知道,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安防视频监控市场已经进入从模拟设备向数字设备的转型期。
与传统的模拟视频相比,数字视频技术的突出特点就是采用了全数字的图像、声音处理技术。
随着这些数字视频系统的日益成熟和不断发展,一系列相应的数字视频监控的音视频编码标准也在迅速制定并不断得到完善。
从MPEG-1到MPEG-4,再到H.264,中国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安防视频监控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标准。
虽然早些年中国也自主制定了AVS标准,但由于市场推动以及技术方面的缺陷导致改标准并未被视频监控企业所广泛采用。
而目前已有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都是针对广播电视和大众娱乐方面的应用,在安防行业直接采用具有一定的不适应性。
因此,制定符合安防视频监控应用需要的,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SVAC标准的前世今生SVAC(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要求》,英文全称为SurveillanceVideoandAudioCoding)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的国家标准,是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标准。
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关于印发《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各技防从业单位:随着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清化也逐步走向成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与传统的模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相比,具有施工简单、扩展便捷、图像更清晰、系统功能更强大等优点。
同时,随着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用需求的不断扩大, IP摄像机、SDI摄像机等前端产品的生产应用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应用成本不断下降、范围逐步扩大。
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已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质量和技术指导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适应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发展趋势,规范本市数字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提高本市安全技术防范总体水平,经组织有关专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20多家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的多次研讨、修改,制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数字监控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自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新申报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方案视频监控系统均应采用数字系统,并应符合《数字监控技术要求》的要求。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上海市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 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 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 5 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 网络技术要求 - 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 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 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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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V(p—p);
极性:
正极性;
输出阻抗:75Ω。
注解:
1、双码流输出:
即其中一种码流为符合上述规定对应等级要求的固定编码流,另一种码流为符合704×576(25帧/秒)要求至符合上述规定对应等级要求的可调编码流,
2、心跳机制:
按SNMP管理协议,以固定时间间隔(可调整设臵且不大于300秒)发送和接收设备状态信息。
3.3输出的数字视频信号时延应满足联网系统对时延的整体要求,保证数字视频信息实时数据流的流畅性,保证现场信息的及时传递。
3.4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宜扩展支持SIP、RTSP、RTP、RTCP等网络协议,并应支持IP组播技术。
3.5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可根据需要扩展支持G.
为了规范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经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讨论,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自2010年11月1日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的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均应持有法定检测机构按照本规范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
5、高速球能否支持外围控制,比如键盘直接控制?
6、设备状态检测要有提示,不仅仅是通过状态检测模块列出来(VMP中的设备状态检测模块已具备语音提示的功能)。设备异常时应报警或声音提示。(后端提示)
7、球机要自带存储,不低于6个小时的存储能力。
以上问题请大家知悉并尽快协助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
技术防范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2010年9月5日印发(共印5份)
技术规范(试行)2010年11月1日实行
1.范围
本规范对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采用的彩色数字摄像机提出了基本技术要求,是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2、摄像机的主、从码流不能出现选择列表,主码流720,就只能定为720,从码流D1就只能是D1。也就是哪种类型的机器,不能出现多个码流类型的选择框。
3、摄像机的白平衡、背光补偿、增益,两个选项要列出来,让用户看到有这两个功能
4、码流32K-2M-自定义、检验时会以最低码流去检验。所以可以将不好的码流类型屏蔽掉,建议最低为2Mbps
0.4 s。录制文件可支持多种通用的播放软件直接播放。
5.功能要求
A.移动侦测;
B.双码流输出;
C.故障报警
D.心跳机制;
E.数据保密;
F.xx功能;
G.迭加图像标识信息和时间;
H.音频输入输出(可选);
6.接口要求
6.1网络接口
应配有串口、US
6.2数字视频接口
宜配有流媒体方式进行传递的数字视频接口。
3、xx功能:
主要是指运行及设臵日志,包括设备报警、故障和参数修改等信息,并具有按日志查询的功能。检测产品为130万像素球机和编码器
xx联络人:
xx
xx联络人:
xx
反馈时间:2011-2-18
主要检测标准为上海发布的数字摄像机地标,见附件
1、前端设备应能支持移动侦测录像(可以满足、通过与集中存储配合)
711、G.723或G.729音频编码标准。在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SVAG)发布后,宜优先采用SVAG标准。
3.6图像数据格式应满足产品分级的要求。所采用的视(音)频信号格式、压缩标准以及网络接口和协议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并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示。
3.7视(音)频信号压缩、存储所使用的最小码率(码流)应不低于其相应产品分级的要求,最大(或最小)码率(码流)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并在产品的技术文件中明示。
2.组成
数字摄像机一般由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组成。
3.基本要求
3.1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沪公技防
(2010)1号]的基础上,符合本规范要求。
3.2输出端口的传输能力应满足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数据流量和总量的响应要求,以及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响应时间和动态带宽要求。
1.2、视频帧速≥25帧/s);
信噪比≥52dB。
4.2图像xx:
A级≤250毫秒;
B、C级≤800毫秒。
4.3视(音)频失步:
≤1秒。
4.4应具有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报警等状态的本地视(音)频信息存储功能,存储时间应不小于6小时,存储图像的分辨率应≥704×576,帧速≥25帧/s。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格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
6.3模拟音频接口(可选)
接插件:
BNC或RCA;
输入电平:0 dBm,±10 dBm;
输入阻抗:
高阻;
输出电平:
线路电平。
6.4报警联动接口
输入为无源开路和/或闭路;
输出为无源开路和/或闭路;
采用继电器输出的,其触点容量应不低于500 mA。
6.5模拟视频接口
接插件:
BNC或VGA;
信号:
全电视信号;
沪公技防
(2010)008号签发人:
赵渊明关于印发《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本市各摄像机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各技防从业单位:
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智能分析等特点。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
3.8摄像机的产品结构应合理,应方便工程现场对图像的各种调校工作,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设计。
3.9摄像机的供电应采用AC(24±
2.4V)、AC(24±
2.4V)和DC(12±
1.2V)的交直流自适应等形式,其中网络型摄像机还可支持POE供电方式。
3.10具有智能分析功能(如:
周界越线检测分析、物品滞留、丢失分析、方向判断等)的摄像机,在对指定目标进行智能化分析时,其智能化分析处理前后的主要图像特征信息应保持一致。经智能视频分析,产生报警信号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示。
1.2、视频帧速≥25帧/s);
信噪比≥48dB。
4.1.2 B级
分辨率(像素)≥1280×720(或≥100万像素);
监视水平、垂直分辨力均≥650 TVL(F=
1.2、视频帧速≥25帧/s);
信噪比≥50dB。
4.1.2 C级
分辨率(像素)≥1920×1080(或≥200万像素);
监视水平、垂直分辨力均≥900 TVL(F=
3.11本技术规范对彩色数字摄像机图像质量的测试与评价,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测1产品分级
彩色数字摄像机,按其图像清晰度由低到高分为
A、B、C三级。各级产品相应的图像质量要求如下:
4.1.1 A级
分辨率(像素)≥704×576(或≥40万像素);
监视水平分辨力≥480 TV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