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办法

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办法
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办法

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办法

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审核机构对节能项目(工程)进行的节能量审核工作。

二、审核依据

(一)《节能量确定和监测方法》(详见附件一)。

(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三)节能项目相关材料。

三、审核原则和方法

(一)审核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

(二)审核机构应当采用文档查阅、现场观察、计量测试、分析计算、随机访问和座谈会等方法进行审核。

(三)审核机构应当保守受审核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受审核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审核内容

审核机构应围绕项目预计的节能量和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查与核实,主要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基准能耗状况、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能耗泄漏四个方面:

(一)项目基准能耗状况

项目基准能耗状况指项目实施前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工艺流程图。

2.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产量统计记录(制成品、在制品、半成品等根据行业规定的折算方法确定)。

3.项目能源消耗平衡表和能流图。

4.项目范围内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记录(如动力车间抄表卡、记录簿、各车间用电及各种能源的记录簿等)。

5.耗能工质消耗情况。

6.项目能源输入输出和消耗台账,能源统计报表、财务帐表以及各种原始凭证。

(二)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

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指项目完成并稳定运行后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完成情况。

2.其他审核内容参照项目基准能耗状况审核内容。

(三)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

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受审核方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和制度。

2.项目能源计量设备的配备率、完好率和周检率。

3.能源输入输出的监测检验报告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检测报告。

(四)能耗泄漏

能耗泄漏指节能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因素。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相关工序的基准能耗状况。

2.项目实施后相关工序能耗状况变化。

五、审核程序

接受审核委托后,审核机构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主要步骤为审核准备、文件审查、基准能耗状况现场审核以及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审核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审核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审核准备

根据节能量审核委托要求,组建审核组,并与受审核方就审核事宜建立初步联系。

(二)文件审查

对节能项目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分析受审核方采取的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对受审核方预计的节能量进行初步校验,提出需要现场审核验证的问题。

(三)基准能耗状况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准备

(1)编制审核计划,应包括审核目的、审核范围、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审核组成员等内容。

(2)审核组工作分工,根据审核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进行具体审核工作分配。

(3)准备工作文件,包括检查表、证据记录信息表格、会议记录等。

2.现场审核实施

(1)宣布审核计划,向受审核方的有关人员介绍审核的目的和方式,明确审核范围和受审核方参加人员。

(2)收集和验证信息,收集与节能项目相关的信息并加以验证,并完整记录作为审核发现。对不符合内容,请受审核方作出解释。

(3)形成审核结论,审核人员就审核发现以及在审核过程中所收集的其他信息进行讨论,直至达成一致。

(四)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

项目完成且运行稳定后,受审核方提出审核申请,审核机构进行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审核程序与基准能耗状况现场审核相同,将两次审核结果相比较,计算得出项目实际节能量。

(五)审核质量保证

为提高审核发现与结论的可靠性,审核人员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多角度取证原则:对任何可能影响审核结论的证据,可采取数据追溯或计算检验等方法,从多个角度予以验证。

2.交叉检查原则:如果存在多种确定节能量的方法,应进行交叉检查,提高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的可信度。

3.外部评价原则:在无法进行实际观测或判断的情况下,可以借助客观第三方的评价,例如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六、审核报告

(一)审核报告分为基准能耗审核报告和实际节能量审核报告。基准能耗审核报告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前能耗状况、计量管理体系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报告;实际节能量审核报告是对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审核情况的报告。

(二)审核报告按统一要求和格式编写(样式详见附件二)。

(三)审核机构应按照节能量审核委托方的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

(四)审核机构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节能量确定和监测方法

节能量确定和监测方法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节能量的计算和监测。

二、节能量确定原则

(一)本方法所称的节能量是指项目正常稳定运行后,因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而形成的年能源节约量,不包括扩大生产能力、调整产品结构等途径产生的节能效果。若无特殊约定,比较期间为一年。

(二)节能量确定过程中应考虑节能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因素,并对节能量加以修正。

(三)项目实际使用能源应以受审核方实际购入能源的测试数据为依据折算为标准煤,不能实测的可参考附表中推荐的折标系数进行折算。

(四)对利用废弃能源资源的节能项目(工程)(如余热余压利用项目等)的节能量,根据最终转化形成的可用能源量确定。

三、节能量确定方法

项目节能量等于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实现的节能量之和扣除能耗泄漏。单个产品(工序)的节能量可通过计量监测直接获得,不能直接获得时,可以通过单位产量能耗的变化进行计算确定,步骤如下:

(一)确定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计算的范围

与此产品(工序)直接相关联的所有用能环节,即是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计算的范围。

(二)确定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综合能耗

项目实施前一年单个产品(工序)范围内的所有用能环节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按规定方法折算为标准煤),即为此产品(工序)的基准综合能耗。如果前一年能耗不能准确反映该产品(工序)的正常能耗状况,则采用前三年的算术平均值。

(三)确定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产量

项目实施前一年内,单个产品(工序)范围内相关生产系统产出产品数量为此产品(工序)的基准产量。全部制成品、半成品和在制品均应依据国家统计局(行业)规定的产品产量统计计算方法,进行分类汇总。如果前一年产量不能准确反映该产品(工序)的正常产量,则采用前三年的算术平均值。

(四)计算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单耗

用项目实施前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综合能耗除以基准产量,计算出基准单耗。

(五)确定项目完成后单个产品(工序)的综合能耗、产量和单耗按照相同方法,统计计算出项目完成后一年的单个产品(工序)的综合能耗、产量和单耗。

(六)计算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

项目实施前后单个产品(工序)单耗的差值与基准产量的乘积,为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

(七)估算能耗泄漏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对项目能消耗的影响及项目实施对项目范围以外的影响,估算出能耗泄漏(扣减或增加)。

(八)确定项目节能量

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节能量之和扣除能耗泄漏,得到项目所实现的节能量。

四、节能量监测方法

受审核方应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节能量监测体系、监测方法和计量统计的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建成后,可以持续性地获取所有必要数据,且相关的数据计量统计能够被核查。

其中监测方法应符合《GB/T 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的要求,监测设备应符合《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的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京发改[2007]286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规划分局、建委,局总公司和有关单位: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

革决定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第146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十七日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电梯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电梯节能降耗实施办法 一、电梯使用现状 1、电梯数量及分布

2、电梯运行状况 目前我院所有电梯是24小时待机,控制系统和照明系统24小时运行,照明设备、继电器、接触器等是主要损耗器件。在业余时间、节假日、病员少的时间,电梯利用率低,电梯经常低负荷工作,资源浪费明显,同时造成机电设备损耗加大,增大维护成本和人力消耗。 3、故障原因 电梯主要故障:分为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硬件故障往往随着使用时间的加长而不断增多,再加上维护保养不及时或维修不彻底,使用电梯带病工作,对电梯造成的损坏会理更严重。软件故障主要也是硬件故障延伸出的问题,程序紊乱往往是硬件存储器件年老化损坏的 结果。 因此,电梯的使用要科学合理,不仅出了问题时要及时处理,日常使用也要尽量减少损耗,低效率的使用电梯不仅浪费能源,而且过早的损耗老化也造成故障率增多寿命缩短。

二、电梯的主要能耗 电梯能耗主要有:电梯有效能量、控制系统损耗、照明通风系统损耗、机械传动系统损耗和其它运动相关损耗。其中控制系统损耗、照明通风系统损耗是在待机状态也存在的,也就是说,24小时运转的电梯有相当一部分能量是白白浪费掉的。 三、降低电梯能耗的办法 1、提高单梯工作效率 及时更换老旧故障部件是提高单个电梯工作效率、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对故障频发的电梯,要制定特殊的维护方案,增加维护次数,减少临时故障时间。另外,对电梯照明、通风系统做到智能控制,在长时间无人情况下能自行关闭照明、通风,减少电力损耗。 2、采用新技术电梯 根据中国特检协会《电梯能效评价指标与检测方法研究》课题组对全国10个城市不同型号电梯的检测数据统计,在相同的测试方法 下, AC-2电梯,运送每吨·千米的耗电量为8.30--8.76度; ACvv电梯,运送每吨·千米的耗电量为5.01--5.28度; vvvF有齿轮电梯,运送每吨·千米耗的电量为1.67--3.46度; vvvF无齿轮电梯,运送每吨·千米耗的电量为1.05--2.27度。 测试数据表明,完成相等的运送量,不同的电梯的耗电水平相差可达8倍。而采用vvvF变频器的电梯具有明显优势。 3、错时关停部分电梯

(完整版)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雨润农产品集团运营管理部 能源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集团各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能源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第二条目的 (一)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能源管理坚持遵循集团制定的厉行节约、效能统一原则; (三)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四)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第二章能源设备采购和审批管理 第三条各类能源设备的采购计划由设备物业部编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采购; 第四条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比价格、比质量、比信誉),公开招标,并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内容条款中应涉及所购能源价格、质量指标、计量验收方法及其它条款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能源管控财务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能源设备会同综合管理办公室定期进行盘点核查,确保帐、物一致;

第六条定期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的汇总工作,包括数量、价格、费用等内容,并按月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能源管控使用管理 第七条严格按照设备运行流程操作,,加强对用能设备各道工序的管理,全面掌握各工序能源消耗情况; 第八条积极推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革新,提高能源回收率和重复利用率,促进节能降耗; 第九条积极开展能量平衡测试,提高用能设备利用效率,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高能耗设备; 第十条制订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和长远规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十一条严格禁止三空、三长现象(空车、空转、空机、长流水、长明灯、长流汽),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提高设备工作效率,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第五章能源管控统计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集团要求要求,对本企业能源消耗和利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和分析; 第十三条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统计台帐,各类日报表、月报表等的汇总工作; 第十四条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做好能源供应、消耗等基本情况和资料统计; 第十五条提供能源供应、消耗、节约等计划方面的执行情况,并加以分析说明,提出节能工作的成绩和能源利用薄弱环节,不断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成本费用; 第十六条定期报送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统计报表和资料,做到准确、及时并有分析、说明; 第六章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的添置由设备物业部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

预计节能量审核报告样本

预计节能量审核报告 编号: 项目名称:工业炉节能改造项目 申报单位:兰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6号 邮编:730050 联系人:XXXX 电话:0931—XXXXX 传真:0931—2XXXXXX 申报日期:二00九年五月 审核阶段:现场审核 审核员:XXXXXX 审核机构:XXXXXX XXXXXXXX 二〇〇九年八月日

一.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兰州兰石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兰石集团下属单位,公司下有兰州兰石炼化设备公司、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铸造公司、兰州兰石锻造热处理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测试中心、兰州兰石动力公司6家公司。公司在各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为炼油化工装置中重大设备( 如加氢反应器、四合一连续重整反应器、高压螺纹锁紧环式换热器等) 的国产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已向国家提供了30万吨,3万余台的炼化设备,60年代,研制出我国第1台单层厚壁、高温、高压加氢反应器;70年代,为国内一批重点企业试制成功了氨合成塔、尿素合成塔、高压聚乙烯反应器、径向重整反应器和重整换热器等;炼化公司自70年代就涉足采用当时新材料对Cr-1Mo制造热壁加氢反应器的开发和研究,于1984年试制成功国内首台热壁加氢反应器,产品顺利通过部级鉴定,并获得国家级新产品证书,此类设备已累计生产了42台,已经具有整套成熟的采用2.25Cr-1Mo材料同时制造多台加氢反应器的制造经验。1992年与意大利合作生产了国内第1台螺纹锁紧环式换热器,这种设备国内一直依赖进口,我厂为该装置的国产化从材料的试验到工艺攻关都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并陆续完成了40多台此类设备,其中为齐鲁石化制造的直径为Φ1400毫米的螺纹锁紧环式换热器是迄今国内直径最大,制造难度最大的1台。1991

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 管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231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Civil Building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是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节能标准,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并编制

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本办法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者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监督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的监督管理和节能审查工作。 第五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理论计算值)折算的建筑规模实行分类管理(以年综合能源消耗一千吨标准煤折算成基准建筑规模): (一)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三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上、三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经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进行节能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在其业务

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 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篇一: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计量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计量方法 一、节能量计量之目的 节能量既是企业衡量EMC公司节能技术能力的标准,也是EMC 公司评价节能项目的可盈利性的标准,因此节能量的计量对EMC 公司与企业都很重要。 但是,能源系统的各项参数是可以被测量的,节能量则不能被测量的。在实施节能改造之前,节能量是假设的推估值;实施节能改造之后,节能量是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值。节能量在各个时期都不是恒定不变的,它随气候、使用条件(如面积、人数、设备、产量、时间)、能源价格等许多因素的改变而改变。节能率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随使用环境、设备负荷率的变化而变化。一般的情况下,能源总是越用越多的。 二、节能量计量之方法 节能量计量之方法可以在EMC公司与企业的节能合约中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与验证。在此我们提出四种方法: 1、设备性能比较法

比较节能改造前后所投入的新旧设备的性能,结合设备运转时间,即可简单地评价出节能效果。该方法适合于负荷输出较恒定、种类较单一的场合,例如灯具的更换,对于负荷变化大的设备亦有参考价值。 2、前后能源消耗比较法 节能改造前后,比较相同时间段的能源消耗,即可评价出节能效果。该方法适合于负荷输出较恒定、种类较繁杂的场合。例如星级宾馆、连锁商场,这类企业管理比较规范,全年的能源消耗跟历年比较,变化不大。 3、产品单耗比较法 企业的营业额、产量等均与能源的消耗量有直接的关系,商场的营业额大、宾馆的接待旅客多、工厂的产量多、写字楼的出租率高等,能源的消耗量自然就大,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统计不同类型的产品单耗,比较改造前后的单耗数据,即可得出节能率的大小,结合实际消耗的能源费用,即可计算出节能效益。该方法适合于负荷变化较大、生产品种单一的用能场合。 4、模拟分析法 建立改造前后两套计算机仿真系统,用分析软件计算前后的能源消费量,并结合实际测量数据校正计算结果。该方法可独立计量节能效益,也可作为上述三种方法的补充方案。 该系统的投入应该不会增加太多的成本。 三、节能量计量之实施程序

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1)

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各部门的班后节假日消防安全,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 3.管理职责: 公司所属各科室负责人及工厂长作为该办公室、工厂节能降耗负责人,划分断电责任区域和区域责任人,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 行政部负责公司的断电责任划分,制定断电标准,并由安保科检查执行情况,行政部进行复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行政副总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公司的班后断电及节能效果进行检查,保证用电安全,节约能源。 4.管理内容: 各部门、工厂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源插座、电源开关等)必须明确责任人、复审人。各部门、工厂明确班后断电要求,设置班后断电表,班后及时断电。 各科室最后离开人员作为班后断电责任人,统一检查办公室内所有用电设备的断电情况,除道路照明电源、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电源保持通电外,将其它所有设备、设施断电并填写班后断电控制表确认现场无问题后方可锁门离开。 各工厂单台设备工作完毕或设备检修时,操作者需拉闸断电,并在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重点设备应在配电箱(柜)上锁,如超过半日(含半日)设备不工作必须切断设备电源总开关。

生产线必须明确班后断电责任人、复审人,班后或饭休期间,应及时断电,如生产线设备短时间不能断电,应及时将生产线照明以及风扇等辅助用电设施断电。安保科负责各走廊、洗手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照明班后断电工作,设置班后断电表,班后及时断电。 必须24小时运行的设备,设立部门值班人员,并报安保科备案,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巡检人员加强控制。 安保科负责整个班后、节假日断电工作的检查工作,不合格点及时纠偏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长假前最后一天下班前,行政部联合公司设备动力部、各工厂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内所有部门的班后断电、锁门、关窗情况进行全面联检,经联合检查确认该办公室已完全断电后,办公室内人员方可离开。断电责任人必须随人员调整进行更换,必须是实际操作人员。因人员轮换没有及时调整断电责任人,出现问题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各部门、工厂按规定控制断电工作。断电执行不到位,违章用电甚至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考核标准兑现,并追究断电责任人、检查人、复审人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各科室、工厂、公共区域节能降耗管理标准

节能量审核报告样本

节能量审核报告(模板) 控制号: 项目名称: 氮肥生产能量系统优化改造项目 申报单位: xxxx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申报日期:2007年10月 审核阶段:项目实施后节能量确认审核 文件审查: 现场审查: 复审: 批准: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2008年月

一、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971年建立。现有总氨年产能14.5万吨,其中合成氨11万吨、甲醇3.5万吨;年产尿素18万吨;三乙烯二胺300顿;4.4-联苯酚150顿。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27054万元,利税2972万元。年消耗原料煤18万吨(造气用);燃料煤6.584万吨;电23200万Kwh。 1.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如下: A.建设安装一台三废混燃炉,利用造气炉渣、飞灰、煤矸石、吹风气等三废资源,生产蒸汽50吨/h。同时安装三台1500Kw背压汽轮机-压缩机,进行热动联产,代替三台1250Kw电机。 B.粉煤资源化利用,即采用粘结煤球成型工艺,使粉煤成型后代替块煤,节约成本。粉煤和块煤差价160元/吨。 C.低温热水溴化锂制冷,安装一台2500Kw溴化锂制冷机组,利用尿素生产中的低温脱盐水制冷。 D.利用变压吸附脱碳工艺代替原碳丙法脱碳工艺。吨醇胺节电80Kwh。 1.3项目建设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6668万元,企业自筹2000万元,贷款4668万元。 项目预计2007年8月开工建设;2008年3月完工,试运行;2008年5月项目验收。 二、审核过程 2.1审核的部门及人员

该项目节能量审核由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和山东省财政审计中心共同负责实施。其文件审核由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王宗承担;现场审核人员包括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的、、和山东省财政审计中心的。审核报告的复审由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负责。 2.2审核的时间安排 2008年8月11日正式接受财政部的节能量审核任务,并开始文件审核的工作。2008年8月日审核小组从北京出发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月日结束现场审核工作,月日审核小组完成数据整理及分析工作,并完成《项目节能量审核报告》的编写。 2.3审核的实施 针对承接的节能量审核任务,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和山东省财政审计中心共同成立了以为组长的项目审核小组。此次审核工作包括文件审核、和项目实施后现场审核。 三、审核内容 3.1项目实施前后能源消耗情况 A.实施前能源消耗情况: ---全厂总的能耗: 2005年:电22910万千瓦时;原料煤197200吨;燃料煤37700吨。 2006年: 电;原料煤;燃料煤 2007年:电;原料煤;燃料煤 以上数据见审核收集到的客观证据附件一:企业05年、06年、07年外购能源台帐。 ---项目边界内能源消耗情况: 合成氨生产系统:包括消耗的原料煤、电力(电机、照明等)、产生生产用蒸汽消耗的燃料煤。 2005年电万千瓦时;原料煤;燃料煤

北京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京发改[2007]343号 【颁布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7-03-14 【生效日期】2007-03-14 【法律层级】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对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据《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市发展改革委聘用的节能评估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能评中介机构”)依据本办法管理。 能评中介机构可以承担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 第三条 [选聘条件]能评中介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程咨询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连续两年年检合格。 (二)从事节能评估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近三年开展节能相关的工程咨询、设计工作业绩总量不低于5个。 (四)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节能相关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 [选聘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严格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审定,最终确认能评中介机构,并签定聘用协议,同时列入市发展改革委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库。 第五条 [委托程序]市发展改革委依照以下规则和程序委托能评中介机构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一)分专业对能评中介机构进行初始随机排队; (二)按照专业对应原则和初始随机排队的顺序,确定承担某项节能评估任务的能评中介机构; (三)向能评中介机构出具《节能评估任务委托书》; (四)接受该项任务的能评中介机构以及符合条件但拒绝接受该项任务的能评中介机构,随即依次排到初始随机排队顺序的队尾,等待下一次任务; (五)对具有特殊事项的节能评估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可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评估。 第六条 [评估程序]能评中介机构应按《节能评估任务委托书》中明确的要求和时限,提交节能评估报告书。 第七条 [评估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不成熟、不全面的,能评中介机构应在收到《节能评估任务委托书》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并抄报市发展改革委节能主管处室。 自上述告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项目建设单位不能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应中止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待项目建设单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由原能评中介机构继续完成评估工作。 第八条 [评估程序]能评中介机构一般应组织召开项目节能评估会,在召开项目节能评估会2个工作日前,能评中介机构应书面通知市发展改革委节能主管处室和项目主管处室参会。 第九条 [回避原则]承担项目节能专篇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任务。 第十条 [约束条件]能评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收受项目建设单位给付的任何财物; (二)无偿接受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食宿、交通等便利条件; (三)与项目建设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相互串通,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受理有关对能评中介机构的举报、投诉,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能评中介机构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节能评估报告书,每发生一次,由市发展改革委扣减应向该能评中介机构支付的节能评估工作费用的15%;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委托要求,每发生一次,由市发展改革委责令该能评中介机构修改完善评估报告书,并扣减应向该能评中介机构支付的节能评估工作费用的30%。上述情况

集团公司节能降耗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办公室管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单位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资源及能源消耗的管理,包括水、电、油、纸张、原料等。 第三条职责:以各单位为主,经常性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节能降耗规定的实施、督查与考核工作。(二)各部门:负责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自查工作。 第四条基本要求: (一)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更改用电设备功率、私自加装用电设备、违章使用水电设施等,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 (二)各单位/部门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值责任人和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 (三)所有用电设备在长时间不使用的情况下均应拔掉电源,不得处于

待机状态。 第五条内容 (一)节水 1、办公室根据过往饮用水消耗量做出每月用水计划;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饮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 2、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细水长流和跑、冒、滴、漏现象。 3、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倡导水资源的二次利用和循环使用,重点加强对用水量大的施工项目的用水管理。 (二)节电 1、办公室都要做到人少时少开灯,人走时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在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尽可能更换、使用节能灯具,淘汰普通白炽灯泡。 2、减少电子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合理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待机。 3、合理使用空调:春秋正常天气下不开空调;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室内温度高于30℃、低于10℃时可开启空调;开空调时要关闭门窗,室内制冷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制热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3℃;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时开机空耗。 4、杜绝在办公室或项目现场私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 5、淘汰高耗电设备,积极采用节电新技术和设备。在基本建设和设

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doc

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审核机构对节能项目(工程)进行的节能量审核工作。 二、审核依据 (一)《节能量确定和监测方法》(详见附件一)。 (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三)节能项目相关材料。 三、审核原则和方法 (一)审核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 (二)审核机构应当采用文档查阅、现场观察、计量测试、分析计算、随机访问和座谈会等方法进行审核。 (三)审核机构应当保守受审核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受审核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审核内容 审核机构应围绕项目预计的节能量和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查与核实,主要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基准能耗状况、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能耗泄漏四个方面: (一)项目基准能耗状况 项目基准能耗状况指项目实施前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工艺流程图。 2.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产量统计记录(制成品、在制品、半成品等根据行业规定的折算方法确定)。 3.项目能源消耗平衡表和能流图。 4.项目范围内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记录(如动力车间抄表卡、记录簿、各车间用电及各种能源的记录簿等)。 5.耗能工质消耗情况。 6.项目能源输入输出和消耗台账,能源统计报表、财务帐表以及各种原始凭证。 (二)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 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指项目完成并稳定运行后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完成情况。 2.其他审核内容参照项目基准能耗状况审核内容。 (三)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 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受审核方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和制度。 2.项目能源计量设备的配备率、完好率和周检率。 3.能源输入输出的监测检验报告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检测报告。 (四)能耗泄漏 能耗泄漏指节能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因素。主要

深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管理办法(送审稿)

深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 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送审稿) 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耗费情况以及采取的节能管理措施情况进行专业论证和评价,并提出评估意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发展改革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理用能情况和节能管理措施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三)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 第四条凡属于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独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 节能专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 (三)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四)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主要包括分品种实物能耗量、综合能耗总量、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主要工序(艺)单耗等; (五)能耗指标分析,主要包括单位产品能耗、主要工序(艺)能耗等指标的国际国内对比分析,改扩建项目应当包括与近两年原项目能耗指标的对比分析; (六)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和设置; (七)项目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情况; (八)项目主要节能降耗措施,及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分析论证。 第五条凡属于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之前申请节能审查,并按项目审批

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推进技术进步等途径,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2.范围 主要规定了本厂能源管理的职责、能源管理职能及日常能源管理要求等 3.职责 3.1各部门要有主管分管、专人负责该部门能源的综合管理(包括及时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能 源供应、每月核算能源、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及修订)。 3.2采购部负责对办公用纸张以及办公设施使用各种文具发放的管理和记录。 4.内容 4.1本厂能源种类 4.1.1本厂主要能源包括:水、电、压缩空气、燃煤、柴油、汽油、机油、液压油、乳化 油、食用油、办公用纸等。 4.2能源管理小组 4.2.1本厂各部门成立能源管理小组,由部门主管担任组长,并由2~3人组成。 4.2.2能源执行小组的职责: a)负责贯彻落实能源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节能措施, 解决存在问题。 b)建立能源统计台表格和数据。 c)检查杜绝长明灯和跑冒滴漏现象,严禁非法耗能行为。 d)加强耗能管理,完成节能计划,降低能耗定额。 e)定期查抄水电表,保证计量无误,开展节能教育。 4.3能源计划管理 4.3.1综合质管部每年初、年末对各部门生产等其他环节用能的综合单耗进行审定。 4.3.2各部门能源管理小组根据当年计划工作量、综合单耗,编制部门年度能源消耗建议, 经能源小组组长确认签名交到综合质管部。 4.3.3本厂内用耗油、用电、用水设备的增加与减少,需向厂长办公室办理增减手续,由 综合质管部存档。 4.3.4能源小组按年度能源消耗建议、节能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指标进行考核。 4.4能源计量 4.4.1能源计量作用 a)能源计量是本厂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由本厂的计量室统一管理,制定生产工 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 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 水平。 b)本厂计量室应做到本厂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 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c)在本厂的计量室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 计理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节能量审查注意事项

节能量审查注意事项 一、锅炉(窑炉)技改项目类 1、燃煤锅炉改成燃烧生物质锅炉,重点在审查生物质来源及重量,外购部分不计入节能量。 2、如属于扩大产能,则应在审核报告中重点说明。 3、分散供热改为集中供热,节能技改措施是以拆小锅炉建大锅炉,还是以管网、换热站等基础设施为主的集中供热系统的节能技术;如是后者,应在审核报告中进行重点说明。 4、煤改气的项目,如燃煤锅炉改为燃烧天然气、煤气项目,在审核报告中进行重点说明。 5、以上需重点说明的项目属于严格审查项目。 6、锅炉改造类项目,争取改前以投入产出比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改后以测试效率或可研报告效率推算单位产品能耗。 二、余热、余压利用类项目 1、确定项目所依附的主体是否属于新建、迁建、扩建。 2、改造项目的主体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如炉顶压差发电改造的高炉容积应不小于450m3;项目建设规模与项目所依附主体是否匹配。

3、余热余压的利用是否影响到原有的生产,项目改造前,企业的余热余压是否已经被利用。 4、当前余热余压资源是否能满足设备的运转能力。 三、节约和替代石油项目 1、改造前后火电厂和低负荷燃烧记录,包括点火次数、点火油耗、低负荷稳燃时间和油耗。 2、改造前后石油和替代能源的消耗量。对于使用燃煤、燃气或电等能源替代石油的项目,则只对具备节能效果的项目进行奖励,且奖励的依据是节能量而非节约石油量。 四、电机系统节能项目 1、核实改造电机的功率、数量。 2、核查改造的真实性。 3、对未完工的电机改造项目,改前能耗最好用财务数据,改后能耗最好用测试或可研报告数据。 五、能量系统优化类项目 1、避免重复计算 2、边界划分合理 六、利用放散气制成产品或耗能工质的,可根据产品和耗

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_发改委令2010第6号

第 6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

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臵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臵、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第三方现场节能量审核规程

附件3 第三方现场节能量审核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审核机构对节能项目的节能量审核工作。 二、审核依据 (一)《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2009)。 (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三)节能项目相关材料。 三、审核原则和方法 (一)审核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 (二)审核机构应当采用文档查阅、现场观察、计量测试、分析计算、随机访问和座谈会等方法进行审核。 (三)审核机构应当保守受审核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受审核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审核内容 审核机构应围绕项目完成后的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查与核实,主要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基准能耗状况、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能耗泄漏四个方面:(一)项目基准能耗状况 在确定项目基准能耗状况前应划定项目边界。项目基准

能耗状况指项目实施前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边界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项目工艺流程图。 2.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产量统计记录(制成品、在制品、半成品等根据行业规定的折算方法确定)。 3.项目能源消耗平衡表和能流图。 4.项目范围内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记录(如动力车间抄表卡、记录簿、各车间用电及各种能源的记录簿等)。 5.耗能工质消耗情况。 6.项目能源输入输出和消耗台账,能源统计报表、财务帐表以及各种原始凭证。 (二)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 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指项目完成并稳定运行后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完成情况。 2.其他审核内容参照项目基准能耗状况审核内容。 (三)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 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受审核方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和制度。 2.项目能源计量设备的配备率、完好率和周检率。 3.能源输入输出的监测检验报告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运

节能降耗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节能降耗管理办法(最新版)

节能降耗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节能降耗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节能降耗重要性 就宏观层面来说,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既是缓解我国资源紧张的根本出路,也是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微观层面讲,加大企业节能降耗力度,是全社会节能的关键所在,也是提高企业自身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 三、车间、办公室节能降耗任务和责任 1、组长和副组长带头节约,以节水、节电、节油、节省办公用品为重点,引导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2、综合办公室:贯彻节能降耗措施,负责办公室和生产车间的节能降耗的落实,主持节能降耗培训和宣传,强化日常节约意识,切实

降低办公费用支出,做好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生产车间:做好产品各个环节的节能控制,将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员工个人身上,积极响应和落实节能措施,能够主动寻求新技术、新工艺,切实将节能减排方案落实到生产当中。 四、节能降耗管理措施 1、节能减排宣传措施 1)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精神,组织开展以节能降耗为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统一项目部对节能降耗的思想认识。把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2)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把用电节能、用水节能、办公节能、电器设备设施节能、机械设备节能等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 3)采取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提高节能增效能力。组织员工学习节能降耗知识、训练节能减排技能、掌握节能降耗本领,以过硬的技术更有效地节能降耗。 4)开展“节能减排金点子”活动,组织员工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节能评估与审查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 1 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依据;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 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本市的发展,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以下简称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管理,确保科学合理、高效公正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依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京发改〔2009〕1171号)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京财经一〔2009〕11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聘用、管理节能量审核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节能量审核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相关领域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连续两年年检合格。 (二)从事节能量审核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能够独立开展节能量监测工作,编制节能量审核报告。

(三)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自有开展计量和监测等工作的设备。 (四)近三年开展与节能量监测相关的项目不低于8个。 (五)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节能监测工作经验。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定,最终确认节能量审核机构,并列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节能量审核机构库。 第五条节能量审核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节能量审核机构初始随机排队的顺序,受被改造单位和节能服务机构委托,开展节能量监测、审核工作。 (二)承接节能量审核项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基本信息(见附件)报送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三)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资金扶持的项目节能量进行监测、审核。 (四)每季度将审核工作情况汇总报市发展改革委和 市财政局,每年一月份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完成审核项目基本情况、节能量监测方法、技术和工作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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