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任免和降职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和降职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和降职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8

中组发〔2008〕7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2008年2月29日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二条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级别。

第十三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三章免职

第十四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

(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

(二)降低职务的;

(三)转任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退休的;

(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十五条公务员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免职建议;

(二)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免职手续。

第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

第四章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

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五章降职

第二十五条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降职建议;

(二)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人的意见;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降职手续。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被降职的,其级别超过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应当同时降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第二十九条降职的公务员,在新的职位工作一年以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可晋升职务。其中,降职时降低级别的,其级别按照规定晋升;降职时未降低级别的,晋升到降职前职务层次的职务时,其级别不随职务晋升。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条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编制、超职数、超机构规格或者自设职位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

(二)随意放宽或者改变公务员职务任用和晋升的条件;

(三)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的情况;

(四)违反规定程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五)突击晋升公务员职务;

(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打击报复;

(七)其他妨碍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公正合理进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作出的决定,由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重管理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多省公务员联考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真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或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共50题。请开始答题: 1.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面不属于“四个全面”内容表述的是( )。 A.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B.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C.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D.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年2月18日,某公司老板刘某和其朋友在酒吧就餐后表示:“别开车,酒驾已入刑,咱还是请代驾把车开回去吧。”刘某找代驾的行为体现法的哪项作用?( ) A.法的指引 B.法的评价 C.法的预测 D.法的强制 3.某公安派出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何强,参加辖区某公司的庆典活动,欣然收下了公司赠送的400元购物卡一张。其行为属于( )。 A.受贿行为 B.非法占有 C.侵占公共财物 D.违反党的纪律 4.下列选项中,体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根本宗旨的是( )。 A.尊重人民群众风俗 B.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C.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D.一切为了人民服务 5.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面对熟人说情,必须正确处理法与情的关系,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法与情相互矛盾时坚持把法律放在首位 B.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人性化执法 C.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实施执法行为 D.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考虑情和理 6.“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这句法律谚语体现了下列哪一价值观念?( ) A.坚持执法为民 B.坚持党的领导

C.坚持服务大局 D.坚持公平正义 7.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的,以主体间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下列行为中不能形成法律关系的是( )。 A.交通警察纠正周多多闯红灯行为并处以罚款 B.孙一楠通过大麦网成功订购演唱会门票 C.法院判决卞圆圆每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 D.苏冰冰承诺若刘晨通过公务员考试就嫁给他 8.你认为人民警察着警服外出的目的是( )。 A.履行职权 B.方便办事 C.自豪荣耀 D.威吓他人 9.人民警察对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立即采取的措施是( )。 A.收缴 B.追缴 C.没收 D.扣押 10.某日深夜,甲携带凶器抢劫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后扭头便走。甲的行为性质是( )。 A.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 A.取保候审 B.传唤 C.拘传 D.刑事拘留 12.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是( )。 A.甲酒后将饭馆的电视砸坏 B.甲醉酒后无故殴打饭馆服务员致轻微伤 C.甲被他人胁迫将饭店的计算器偷走 D.甲酒后偷走饭馆内两瓶茅台酒

第11章公务员职务任免

第11章公务员职务任免 二、单选 1、(A)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的前提。 A、职务管理; B、职务任免 C、职务晋升 D、职务监督 2、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B )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A、法律形式 B、合同形式; C、考试形式 D、选举形式 3、我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B)。 A、委任制和考任制 B、选任制和委任制 C、聘任制和选任制 D、考任制和选任制 4、我国对公务员职务任免权限的划分,主要依据(C)。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我国行政管理制度 C、我国政治制度的组织原则和公务员的管理权限。 D、法律授予的任免权限 5、(D)比较适合于选拔各级政府机关的主要领导成员,而不适用于选拔专业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 A、委任制 B、聘任制 C、考任制 D、选任制 三、多选 1、职务任免是(ABC )。因此职务任免制度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

A、公务员进行其他管理的前提; B、合理使用人才的关键环节; C、实现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D、保证公务员队伍稳定的中心。 2、任用方式的种类主要有(ABCD )类型。 A、委任制; B、考任制; C、选任制; D、聘任制。 3、选任制适用的职务主要有:ABCD A、中国共产党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产生的职务; B、人大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 C、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 D、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4、办理任职手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AC )。 A、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任职手续; B、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办理任职手续; C、任职手续如何办理,即任职程序; D、任职手续的办理权限。 5、对兼职的管理是公务员职务管理的一项内容,各国公务员制度大多有公务员兼职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是(ABC )。 A、不限制从事学术性、公益性活动的兼职; B、禁止公务员兼任有报酬的公职; C、禁止公务员在营利性机构兼职; D、不限制在营利性事业单位兼职。 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职务自行免除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ABCD ): A、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B、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C、被辞退的和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D、死亡的。 五、简答 1、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意义? 2、简要概括公务员任职情形的分类。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等),不能简称“汉”“回”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县、乡(镇)的名称,如“东光县龙王李镇”。 6.“入党时间”栏填写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中粘贴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 9.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或考试)的专业技术职务。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获得学位的,应注明何学科学位。如:“大学理学学士”。“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巿)委党校”。 (2)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12.“现任职务”栏中填写经组织人事部门任免的职务。未履行过任免职务的公务员填写“办事员”或“科员”;事业人员填写“专业技术级别”或“职员级别”。如专技十二或九级职员。 13. “拟任职务”栏不填。 14. “拟免职务”栏不填。 I5.“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 I6.“奖惩情况”栏,填写受过县级以上有关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

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反映的是国家意志。()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等手段和措施。() 3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4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 5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6警察的职能是否集中于一个统一的警察机关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7地方自治警政管理体制以英国为代表。() 8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9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10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12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13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14有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式服装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15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16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17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18公安机关是我国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19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20行使管制权的主体是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

企业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企业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进入企业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3、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此规章制度并对此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考核。 各部门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对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厂区进行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 4.定义 外来参观人员:到企业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外来培训人员:到企业培训学习,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外来施工人员:到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5、内容 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企业时,首先到门卫处联系接待部门。在获得同意进入企业的通知后,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按来宾人数发放通行证。 (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求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3)进入企业的外来参观人员只能在企业接待厅等待,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生产区域、仓库区域。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述区域,必须得到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进入仓库区域必须得到财务劳资处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4)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进入现场须有本企业人员陪同,告知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5)外来参观人员必须佩带企业统一制作的通行证,离开企业后将通行证如数归还。损坏或丢失,每张赔20元。 (6)在参观过程中 ①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 ②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③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④生产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按照企业要求处罚。 ⑤进入企业的外部人员要讲究卫生,有随地吐痰、踩草皮、乱丢纸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者,按照企业规定处罚; (7)参观人员只能从企业大门进出企业,若发现翻围墙等其它手段进入企业,一律按偷窃行为论处。 外来培训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培训人员进入企业流程同。接待部门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入厂前培训,上岗前培训教育。相关内容有:企业基本情况、本厂安全生产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

2019年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专业练习题包答案解析

2019年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专业练习题含参考答案 1.搜查妇女的身体应由( )进行。 A.侦查人员 B.女侦查人员 C. 医师 D.女医师 2.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的情形是( ) A.有其他见证人在场的 B.有他的家属在场的 C.有邻居在场的 D.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3.对决定扣押的物证、书证,要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 )份。 A.1 B.2 C.3 D.4 4.( )可以作为鉴定人。 A.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B.教授 c.有正常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的人D.科研单位 5.《鉴定书》由( )签名。 A.侦查人员 B.刑事技术部门的领导 C.鉴定人 D.公安局长 6.( )可以发布通缉令。 A.县级以上检察机关 B.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7.下列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 A.取保候审 B.传唤 C.拘传 D.拘留 8.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是( )小时。 A.8 B.12 C.24 D.48 9.取保候审中的保证方式是( ) A.提出担保人 B.交纳保证金 C.提出担保人和交纳保证金 D.提出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 10.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3 B.6 C.9 D.12 11.下列属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的是( ) A.侦查 B.起诉 c.审判D.执行全部刑罚 12.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 )

A.决定逮捕 B.审查起诉 c.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D.给予行政处理 13.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以( )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A.刑法 B.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C。口供D.犯罪行为 14.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要依法直接接受( )的法律监督。 A.人大常委会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D.本级人民政府 15.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收集证据。 A.应依照法定程序 B.可采取必要措施 C.真实的证据可使用必要的非法手段 D.可诱导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16,为了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各地区( )之间应当互相协作和配合。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D.公检法 17.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人。 A.1 B.2 C.3 D.4 18.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 A.8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19.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可通知( )到场。 A.法定代理人 B.教师C,居委会主任D.派出所所长 20.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 )进行。 A.侦查人员 B.医师 C.女侦查人员和医师 D.女侦查人员或医师 21.取保候审由( )执行。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人民政府 22.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 ) A. 人民政府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审判机关 23.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3 B.6 C.9 D. 12 24.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 )以内进行讯问。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人员进出管理,保障企业和人员财务安全和良好的作业环境,规划保障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设备事故,保证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一切访客、外来培训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其它未在此范围人员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本制度,收集教育资料,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外来培训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2.2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2.3接待部门负责访客进入公司前的安全教育和进入公司区后的安全监护。 2.4接待部门和外来人员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护。 3工作程序 3.1术语 3.1.1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3.1.2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作业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3.1.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公司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3.2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3.2.1保安室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传达工作,填写《访客单》。让外来人员认真阅读《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 3.2.2进入公司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办公大楼,终止参观接待。 3.2.3对外来参观人员到展厅参观,接待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注意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展厅和办公区内自由活动。 3.2.4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展厅和办公区的物品、开关、阀门等。 3.2.5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管控和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3.2.6外来参观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2.7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3.3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 3.3.1外来培训人员入公司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综合部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入公司前培训,接待部门组织接待参观区域培训,各级教育要留有培训记录。 3.3.2综合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安全作业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培训。让外来人员认真阅《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考核合格后,发放出入证,凭证进出企业。 3.3.3接受部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本部门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特点、禁火要求、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等培训。 3.3.4接受部门下属小组负责在岗期间的安全卫生监护、岗位职业危害、个体防护要求和业务培训等。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规范方案要求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规范要求 《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十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干部基本情况”、“职务任免”、“简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任免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呈报单位”、“审批意见”和“行政机关任免意见”。 1、干部基本情况 共有“十五”个栏目: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性别”栏中填写“男”或“女”。 (2)“出生年月(岁)”栏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出生年月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干部日常调整时,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应按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计算,即计算到换届会议召开时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用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和县区的简称,如“陕西汉滨”、“陕西岚皋”。 (5)“入党时间”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2.01”。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

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如:九三学社/中共2005.07。 (6)“参加工作时间”以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时间(如吸收录用干部时间、公务员录用时间等)或以人民武装部门填写的入伍时间为准。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2.10”。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中粘贴数码相片,需使用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相机拍摄,文件大小不超过2MB,保存类型为JPEG格式,不粘贴冲洗的照片。照片为近期正装半身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相片,背景采用39号灰色渐变背景纸,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高度宽度比例为5:4;头顶上部应留有部分包括背景影像的空间,下边缘应露出衬衣领尖,女同志按类似标准掌握。 (9)“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或填写无。 (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①“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和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信息公布时刻:2008-12-8 中组发〔2008〕7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咨询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2008年2月29日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治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布、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治理权限,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布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企业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进入企业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此规章制度并对此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考核。 3.2各部门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对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厂区进行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 4.定义 4.1外来参观人员:到企业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4.2外来培训人员:到企业培训学习,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4.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5、内容 5.1 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企业时,首先到门卫处联系接待部门。在获得同意进入企业的通知后,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按来宾人数发放通行证。 (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

育,要求严格遵守,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求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3)进入企业的外来参观人员只能在企业接待厅等待,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生产区域、仓库区域。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述区域,必须得到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进入仓库区域必须得到财务劳资处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4)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进入现场须有本企业人员陪同,告知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5)外来参观人员必须佩带企业统一制作的通行证,离开企业后将通行证如数归还。损坏或丢失,每张赔20元。 (6)在参观过程中 ①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 ②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③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④生产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按照企业要求处罚。 ⑤进入企业的外部人员要讲究卫生,有随地吐痰、踩草皮、乱丢纸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者,按照企业规定处罚; (7)参观人员只能从企业大门进出企业,若发现翻围墙等其它手段进入企业,一律按偷窃行为论处。 5.2外来培训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培训人员进入企业流程同5.1。接待部门对外来培训人

五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制度

五、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制度 (一)职务任免 1、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基本原则 由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公务员的职务。 2、公务员任职的种类 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委任和聘任。选任、委任是公务员职务的主要任用方式,绝大多数公务员是通过这两种方式予以任用的。选任制,即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选举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公务员。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契约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一种任用方式。聘任制公务员则依合同确立机关与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3、公务员职务任免的机关 (l)中国共产党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一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二是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三是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2)人大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二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三是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3)行政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即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⑷审判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⑸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⑹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一是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二是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地方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⑺民主党派机关。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秘书长。 4、公务员任职的限制 国家对公务员有以下限制:一是规定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二是规定公务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三是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既有任职年限,又有任职届数限制的公务员范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只有任期年限限制的公务员范围: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及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每届任期五年,但能否连任、可连任几届,未作规定。 没有任期年限、届数限制的公务员:党政机关部门除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领导职务。 5、公务员的任职程序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①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②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③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④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6、公务员免职的条件 选任制公务员免职的途径一是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二是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二)职务升降 1、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基本原则 公务员职务升降立法思想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衔接。二是注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纲要点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纲要点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国家公务员考试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国家公务员考试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国家公务员考试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国家公务员考试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国家公务员考试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国家公务员考试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职务任免和降职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8 中组发〔2008〕7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2008年2月29日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2017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个人整理版

2017年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试题罗列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警察一在的含义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力量。 A行政 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具有()。 A社会性、群从性 1927年12月,在中共中央机关建立的中央特科的主要任务是() A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 B 搜集情报、掌握敌情惩办特务、叛徒、内奸 1931年11月,以感觉的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它的名称是() A国家政治保卫局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指公安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相区别的() A根本属性 我国公安机关具有() A鲜明的阶级性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一性质表明() A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 B 其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力量。 A刑事司法 公安机关行使专政职能的对象是() A敌对势力 B 敌对分子 C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是() A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无论对公安机关的职能做怎样的划分和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 A专政职能B民主职能 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是

关系国家安和社会治安的要害部门。公安机关一旦脱离党的领导,就可能被坏人所掌握,所利用、脱变成镇压人民的工具。 A治安行政力理和刑事司法力量 我国的公安机关是() A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B国家刑事司法力量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行为宗旨是() A正确履行职责 B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 C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D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和统一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表明() A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B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C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 D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 A专政职能 B民主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公安机关的()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A职责 不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的是() B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交通警察的职责包括() A依照国家有关交能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 B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 C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包括() A治安行政处置权

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3. 术语定义 外来人员: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联系业务人员、亲朋好友等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4.职责 4.1 办公室职责 4.1.1 办公室是外来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应按照公司《门卫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准入管理,保卫科各保安人员应切实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在厂区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和上报。 4.1.2 办公室后勤管理科餐饮、住宿等服务小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4.2 生产科及各作业车间职责 4.2.1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必须得到生产科或各车间相关负责人的许可。

4.2.2 生产科有权对外来人员在生产车间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考核。 4.3 销售部职责 4.3.1 销售部负责对成品车库进入人员的管控,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登记准入的、不符合成品车库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准许进入成品车库。 4.3.2 销售部成品车库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进入成品车库的外来人员进行行为监督和考核。 4.4 其它业务接洽部门负责 4.4.1 其它外来人员接洽部门均需认真学习本制度,向所有接洽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传达本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要求告知义务,并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登记,进入生产区域的要发放外来人员专用马甲,要求其按照制度管理规范在厂区进行参观、合作。 4.4.2 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接洽部门将承担连带责任追究。 5.外来人员进出门管理规定 5.1 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门卫参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2 外来人员步行进出公司需登记后,由当值保安使用自已的卡打开门禁。 5.3 物资出厂一律参照《物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外来人员携带物资出厂时,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主动交由门卫检查,否则按偷盗处理;无《出门证》时,均应主动请门卫查验,若供应商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是指有关国家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任免的情形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和规范。职务任免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对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及时进行任免,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其发挥国家公务员才能,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各职其人,人职相宜,结构合理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一、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 1、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国家公务员任职与免职的统称,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标准条件,通过法定程序,任命(聘任)或者免去国家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在以往干部任免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实现了规范化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国家公务员担任的所有职务都必须进行任免,不仅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办理,而且对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也必须办理,不仅在晋升、降职时办理,在录用、调任、轮换、挂职锻炼、退休时也要办理。 二、国家公务员的任用方式 国家公务员的作用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国家公务员中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宪武之地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者决定任命。非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1、选任制 选任制是一种通过民主选举确定任用人选的任用方式。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的方式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并有权罢免上列人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会期间,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副领导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名,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闭会期间,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 2、委任制 委任制是指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任用人选,委派其担任一定职务。委任制能充分体现任免机关和行政首长的用人权,贯彻了用人和治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在行政机关中贯彻首长负责制,保证政令畅通和行政机构高效运行。 对我国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将以委任制为主。针对过去委任制存在的一些缺点,如用人上的长官意志、缺乏透明度和监督机制,能上不能下等,在国家公务员任免制度中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选拔任用过程中,遵循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等手段,从而使委任制的运用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 3、聘任制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国家公务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聘期满后自行解聘,需要时再协商续聘与否。 从国家行政机关职能的特点,及目前的社会条件来看,还不宜在国家公务员较大范围内实行聘任制,只能在部分人员部分职务中采用。主要因为:第一,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主要是研究制定、执行政策和指导监督政策的实施。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一定连续性,并需要具有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若多数实行聘任制,很有可能带来大面积不稳定因素,影响国家行政机关政党运转。第二,聘任制的实施需要与之相应的配套措施,如落聘人员的去向和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聘任制的实行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人才市场也未发育成熟。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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