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选举制度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稳定性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稳定性俄罗斯选举一直备受国际社会的关注。
作为全球最大的国家之一,俄罗斯的选举制度对于该国政治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就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以及其对稳定性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选举制度概述俄罗斯的选举制度是基于“混合制”模式,即同时采用了比例代表制和单一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适用于国家杜马选举,而单一代表制则适用于地方和州长选举。
国家杜马选举采用了党派列表制度。
根据选举法规定,政党必须获得不少于5%的选举结果才能进入国家杜马。
选举结果决定了每个政党在国家杜马中所占席位的分配。
此外,还设有单选区,选民可直接选举自己常住地区的代表。
地方和州长选举采用单一选区制度。
选民按照人数最多的候选人原则进行投票,得票最多者当选。
二、俄罗斯选举制度的特点1. 多元化政党体系俄罗斯选举制度的多元化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之一。
众多政党的存在使得选举更具竞争性,选民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并能够通过选举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
2. 选举制度的稳定性俄罗斯选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政治的稳定性。
选举法规定了政党进入国家杜马的门槛,这样可以确保政府的稳定性,防止小党派对政府形成威胁。
此外,选举制度的多元性也有助于平衡各个政治力量,促进政治和谐与稳定。
3. 选民参与度高俄罗斯选举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选民参与度高。
选民有权参与国家杜马选举和地方州长选举,通过投票来选择自己认可的候选人或政党。
这种高度的参与度有助于加强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感,促进社会稳定。
三、俄罗斯选举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改进虽然俄罗斯选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治的稳定性,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1. 政治操纵的风险俄罗斯选举中存在一定的政治操纵风险,包括选民操纵、票数篡改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进而影响政府的稳定性。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选举监督和法治建设,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公众对选举制度的信任度俄罗斯选举制度在一些人群中存在信任危机。
俄罗斯选举制度的法律框架分析

俄罗斯选举制度的法律框架分析俄罗斯作为一个重要的全球大国,其选举制度一直备受国内外关注。
本文将对俄罗斯选举制度的法律框架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选举权的保障俄罗斯宪法确保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明确规定了选举的普遍、直接、平等和秘密原则。
根据俄罗斯公民权利和自由法,所有年满18岁的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选举级别和类别俄罗斯选举体系分为联邦级和地方级选举。
联邦级选举包括总统选举、国家杜马选举和参议院选举。
地方级选举则包括地方议会选举和地方行政首长选举。
三、选举程序1. 候选人提名在俄罗斯选举制度中,候选人提名的环节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根据俄罗斯选举法,候选人可通过政党提名、个人提名或者与政党和团体联合提名的方式参选。
2. 竞选活动在俄罗斯选举制度中,候选人和政党都享有平等的竞选权利,可以开展竞选活动来争取选民的支持。
竞选期间,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对各候选人的宣传与报道应当公正、客观、平等。
3. 选民登记和投票俄罗斯选民登记制度确保了选民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在选举前,选民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进行登记。
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提前投票和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投票。
4. 选举结果确定与公布选举结果的确定和公布是选举过程的最后一步。
选举委员会负责收集和统计选票,并最终确定选举结果。
所有选民和候选人都有权利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选举监督为确保选举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俄罗斯设立了选举监督机构。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和监督选举的进行,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公民和政党也可通过投诉和上诉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选举制度的问题与挑战尽管俄罗斯选举制度在法律框架上具备一定的保障,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例如,选举过程中存在的操纵和干预现象,选民登记的不准确和滥用选民身份等。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改革与未来展望为了进一步完善俄罗斯选举制度,政府和相关机构应积极推进改革。
俄罗斯议会选举的制度设计与议席分配

俄罗斯议会选举的制度设计与议席分配俄罗斯是一个以议会制度为基础的国家,议会选举的制度设计和议席分配对于促进民主发展、确保政治权力的平衡至关重要。
在俄罗斯的议会选举中,采用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与议席分配机制,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议会选举的制度设计1. 选举制度俄罗斯的议会选举采用了两种主要的选举制度,即比例代表制和单一地区多数席次制。
比例代表制:在比例代表制中,全国范围内的议席按照政党或政治团体参选的得票比例进行分配。
这种制度确保了不同政党或政治团体在议会中获得相应的代表席位,使议会具有多元化和代表性。
单一地区多数席次制:在单一地区多数席次制中,国家被划分为多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
这种制度强调地方利益的代表性,能更好地反映地区差异和特点。
2. 公开选举和政党参选俄罗斯议会选举采用公开选举制度,选民根据个人意愿投票选择代表。
同时,政党也可以参选,以政党为单位竞选议席。
这一制度鼓励民主参与和政治团体的竞争,确保了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 预留议席俄罗斯议会选举中还设置有预留议席,确保少数民族和特殊利益群体在议会中有代表性。
这种措施能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
二、议席分配机制1. 比例代表制的议席分配在采用比例代表制的选举中,议席的分配按照政党或政治团体参选的得票数量进行计算。
一般而言,议席的分配遵循圣拉格法,即按照政党得票比例进行分配,并优先保障小政党或政治团体的代表权益。
2. 单一地区多数席次制的议席分配在单一地区多数席次制中,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议席的分配依据选区内的多数票数。
这种制度下,每个选区的人口差异会对议席分配产生影响,确保人口较多的地区代表权益。
3. 预留议席的分配预留议席通常通过设立专门的选区或额外的议席来分配给特殊利益群体或少数民族。
这种分配机制能够确保这些群体在议会中有相应的代表,维护他们的权益。
三、制度设计与议席分配的影响1. 多元化和代表性采用比例代表制的议席分配机制,能够保证不同政党或政治团体在议会中获得相应的席位,使议会具有多元化和代表性。
俄罗斯选举中的民主制度与权威主义倾向

俄罗斯选举中的民主制度与权威主义倾向近年来,俄罗斯选举一直备受国际社会的关注。
正如许多国家一样,俄罗斯面临着民主制度与权威主义倾向之间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俄罗斯选举过程中存在的民主制度和权威主义倾向,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和影响。
一、俄罗斯选举中的民主制度在俄罗斯,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石。
根据宪法规定,俄罗斯公民可以通过选举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利益。
选举过程中,选民有权公正地选择候选人,并行使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此外,俄罗斯选举还注重议会的代表性和多元性,以确保不同政治观点的平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俄罗斯选举中出现了一些民主制度的问题。
首先,政府在选举过程中享有相对较大的资源和权力优势,加剧了对手的竞选困难。
其次,媒体被政府严格控制,倾向于支持现任政府,对反对派的报道往往带有偏见。
最重要的是,选举中存在着舞弊的指控,包括选民登记的不公平、计票过程的不透明以及选举结果的操纵等。
二、俄罗斯选举中的权威主义倾向尽管俄罗斯选举中存在一定的民主制度,但也存在着明显的权威主义倾向。
这主要体现在政府对反对派和异议人士的打压和扩大权力的倾向上。
首先,政府通过采取法律手段限制了反对派和异议人士的参选权和政治活动空间,使得选举过程中缺乏多样性和竞争性。
其次,政府通过掌控媒体和对抗性政治团体的监管来限制言论自由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使选民的信息来源受到限制。
此外,政府还通过滥用行政资源和掌握司法系统来干预选举,以确保自己的胜利。
这种权威主义倾向的出现,不仅损害了选举的公正性和民主性,还削弱了选民的信任度和参与度,使政治过程失去活力。
三、民主制度与权威主义倾向的原因和影响俄罗斯选举中民主制度与权威主义倾向的存在,可以归因于多个原因。
首先,俄罗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集权主义传统对民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影响。
在苏联时期,政权高度集中,个人自由和政治权利受到严格控制。
这种传统在俄罗斯的政治文化中仍然存在,对民主制度形成了一定的阻碍。
其次,俄罗斯的经济和社会转型也影响了民主制度的发展。
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研究

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研究在现代民主政治中,选举是实现人民意愿的重要途径之一。
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作为该国政治体系的一部分,对于地方治理和民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进行研究,探讨其特点、问题及改革方向。
一、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的特点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在保障选民权利、选择候选人和产生代表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俄罗斯的地方选举采取了多级选举制度,包括地方代表大会选举、地方行政机关选举和市长选举等。
这种多级选举制度保证了政治权力的分散和地方自治的实现。
其次,俄罗斯的地方选举制度注重政治多元化和代表性。
不同政党和社会团体可以参与选举,俄罗斯的地方选举不仅注重党派竞争,也注重代表各界利益的候选人角逐。
这种代表性的选举制度有利于反映社会多元化和俄罗斯地方居民利益的平衡。
最后,俄罗斯的地方选举强调就地方问题进行选举,地方议题往往是选举活动的核心议题。
选举候选人通常需要就地方问题制定政策和提出解决方案,以争取选民支持。
这种地方性选举制度有助于解决地方问题、推动地方发展和提升地方居民的福祉。
二、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选举不公平、腐败和操纵等问题仍然难以避免。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其次,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在政治多元化上面临一定的挑战。
虽然选举中允许多个政党和候选人参与,但实际上对反对派的限制和压制存在,导致选举结果偏向执政党。
另外,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的地方性特点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地方选举往往局限于地方议题,忽视了国家层面的重要问题。
这种局部性导致了地方选举结果的局限性和治理层面的不协调。
三、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的改革方向为了改善俄罗斯地方选举制度的不足之处,可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首先,应加强选举的监督和透明度,减少选举操作中的不公平和腐败。
建立独立的选举监督机构,加强选举过程的监管和公正性的保障。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权力分配机制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权力分配机制俄罗斯是一个拥有复杂选举制度与权力分配机制的国家。
了解和分析这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和权力分配机制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俄罗斯政治体系的运作以及国家决策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俄罗斯选举制度和权力分配机制进行详细探讨。
选举制度在民主国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公正、透明和合法选举的基础。
在俄罗斯,选举制度主要由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了选民在选举过程中的基本权利。
根据俄罗斯宪法,国家元首由公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而国家杜马(俄罗斯议会下院)则由公民普遍直接选举和政党列表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在俄罗斯的选举机制中,政党起到了重要的角色。
政党通过参与选举来争取国家杜马的席位。
俄罗斯的政党制度相对复杂,有多个政党同时存在和活动,这些政党代表了不同的政治观点和利益。
根据俄罗斯法律,政党必须在选举中获得一定比例的选票才能获得国家杜马中的席位。
这种选举制度旨在鼓励政党之间的竞争,并强调多元化的政治表达。
与选举制度相对应的是俄罗斯政治体系中的权力分配机制。
在俄罗斯,总统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总统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国家安全、外交事务和国防等方面。
此外,总统还具有任命政府高级官员、签署法律和发表重要决策的权力。
总统的选举是由全俄罗斯全体公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六年。
除了总统,国家杜马作为俄罗斯议会的下院,也在权力分配中扮演重要角色。
国家杜马代表了公民的利益,监督政府的工作,并制定和修改法律。
国家杜马由定数为450名议员组成,其中有225名议员通过政党列表选举方式产生,另外225名议员通过单一区域选举方式产生。
这种选举机制确保了不同地区和政治派别在国家杜马中的代表性。
除了总统和国家杜马,俄罗斯还有其他权力机构和机构,如宪法法院、监察委员会等。
这些机构在俄罗斯政治体系中有着各自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起到了制衡和监督政府的作用。
总结起来,俄罗斯选举制度与权力分配机制是一个相互关联和互为支持的系统。
俄罗斯选举制度与多元化发展

俄罗斯选举制度与多元化发展俄罗斯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其选举制度对于国家的多元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俄罗斯选举制度的基本特点、现实问题与发展方向三个方面来探讨其与多元化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俄罗斯选举制度的基本特点俄罗斯的选举制度基于普选原则,包括立法机关、总统、地方政府以及其他一些重要职位的选举。
基本特点如下:1. 普遍性和平等性:俄罗斯选举制度保障所有公民依法平等参与选举和被选举权利,确保选民的普遍参与。
2. 多级选举体系:俄罗斯选举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和地方选举委员会共同管理,实行多级选举制度。
选民一般先在地方层面选举地方代表,再由地方代表选举出中央政府或国家层面的代表。
3. 党派竞争与独立候选人:俄罗斯选举制度允许政党参选并竞争,同时也保留了独立候选人的参选权。
二、俄罗斯选举制度现实问题尽管俄罗斯选举制度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的特点,但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制约了国家的多元化发展。
1. 政党体系单一化:俄罗斯政府对于政党的注册和审查相对严格,导致政党体系的单一化现象普遍存在。
这限制了选民的选择权,也减少了政治竞争的多样性。
2. 独立候选人面临挑战:独立候选人参选的门槛较高,往往面临来自政府以及其他政治势力的限制和挑战。
这使得独立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受到影响,从而限制了选民的选择权。
3. 选举过程中的舞弊问题:俄罗斯选举中存在舞弊问题,例如选民人数的虚报、选票的操纵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三、俄罗斯选举制度的发展方向为了解决现实问题,俄罗斯选举制度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完善,以促进国家的多元化发展。
1. 提高政党注册门槛的透明度:政府应该确保政党注册门槛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政府对政党的干预。
同时,政府也可以采取措施鼓励新的政党的成立,增加选民的选择权。
2. 改善独立候选人参选环境:政府应该减少对独立候选人的限制和挑战,提供公正的竞选环境。
同时,政府可以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权力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权力俄罗斯作为一个国家,其选举制度和权力分配方式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议。
本文将从选举制度和权力两个方面探讨俄罗斯选举中的运作情况。
一、选举制度俄罗斯的选举制度主要采用了比例代表制和单一选区制的结合。
根据俄罗斯宪法,总统选举、立法机构选举、地方行政机构选举等均由全民直接投票产生。
1.1 总统选举俄罗斯的总统选举采用两轮投票制度。
在第一轮投票中,候选人需要获得超过50%的选票才能当选。
若无候选人达到此要求,进入第二轮投票,前两名的候选人参加第二轮投票。
最终,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胜出,成为下一任总统。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总统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1.2 立法机构选举俄罗斯联邦议会(国家杜马)的选举方式比较复杂。
议会选举使用了混合换代制,即将比例代表制和单一选区制相结合。
其中,450个议会席位中的225个由比例代表制产生,剩下的225个由各个主要政党在单一选区进行角逐。
这种制度旨在确保各个政治派别在议会中的代表性,并避免过度集中权力于某个政党或个人手中。
二、权力分配俄罗斯的权力分配方式体现了严格的垂直管理结构,并强调中央集权。
重要职位由总统任命,并且总统处于国家机构的最高层级。
例如,总统任命地方行政长官、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的高级法官,以及决定国家政策的方向。
此外,总统还拥有对武装力量、国家外交和安全政策的主导权。
总统在国家的决策中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权力集中在总统手中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批评者认为,这种权力结构可能导致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因此,一些人主张增加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确保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
三、选举中的问题与挑战在俄罗斯的选举中,一些问题和挑战也不可避免地出现。
3.1 政治竞争不平等在俄罗斯,政治竞争并不完全公平。
政府对反对派和独立候选人采取了一系列限制和打压措施,例如限制政治活动、限制访问媒体资源等。
这导致了选举过程中的不平等条件,限制了公正竞选的可能性。
3.2 选民投票意愿受影响俄罗斯选民投票意愿受到了外部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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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俄罗斯选举制度篇一:俄罗斯选举|俄联邦的总统制是在1991年3月17日经过全民公决后确立的。
1993年12月12日,俄联邦举行全体公民投票,通过了俄独立后的第一部新宪法。
同年12月25日,新宪法正式生效。
这部宪法确立了俄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
新宪法规定,总统由拥有选举权的公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
任何一个年龄不小于35岁,在俄联邦常住不少于10年的俄联邦公民都可以竞选总统。
同一个人不得连续超过两次担任总统。
总统选举事宜由联邦委员会决定。
选民和竞选联盟均可推举总统候选人。
每个候选人必须向俄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提交有关个人收入和财产的资料,征集足够的符合宪法规定的签名,最后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做出是否同意其参加竞选的决定。
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法》,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半数以上选票的注册候选人被认为当选。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中央选举委员会认为总统选举无效:参加选举的选民没有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数量低于完全反对票数量;如果候选人只有两名,其中任何一名候选人都没有得到参加投票的选民半数以上的选票。
选举法还规定,如果候选人有两名以上,而其中任何一名候选人都没有当选,中央选举委员会宣布对得票领先的前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如果在第二轮投票中得票领先的一名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数量超过完全反对票数量,则当选。
如果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俄联邦委员会将宣布重新进行选举,1、总统选举被认为无效;2、参加第二轮投票的候选人在投票当日撤选或由于其他原因退选;3、参加第二轮投票的候选人无一当选。
在重新举行总统选举时,那些因其行为(或无为)而造成选举无效或第二轮投票选举无效的候选人不能再度成为候选人。
俄罗斯曾分别于1991年,1996年和2000年和20xx年举行总统选举。
前两届叶利钦获胜,2000年和20xx年,普京连续两次当选为俄罗斯总统。
俄罗斯联邦目前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来调整其国家的政治生活的。
《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和总统制。
第一,总统。
总统是国家元首,是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
总统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
经国家杜马同意任命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政府总理由总统任命并征得国家杜马的同意。
国家杜马可以对俄罗斯联邦政府表示不信任。
在国家杜马对俄罗斯联邦政府表示不信任后,俄罗斯联邦总统有权宣布俄罗斯联邦政府辞职,或不同意国家杜马的决定。
如国家杜马在三个月内重提对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不信任,俄罗斯联邦总统或宣布政府辞职,或解散国家杜马重新选举。
第二,议会。
俄罗斯联邦议会,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组成。
是俄联邦国家权力机关的独立组成部分,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
俄罗斯联邦议会的主要权力是通过联邦宪法和法律。
根据俄联邦宪法的规定,所有的法律草案都要提交国家杜马。
联邦法律由国家杜马通过。
联邦委员会审议批准国家杜马通过的法律。
对总统、政府和司法机关具有监督权。
议会的上院即联邦委员会可以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职务,议会的下院即国家杜马可以提出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指控,决定对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信任问题。
第三,宪法法院。
俄罗斯宪法法院是法院系统用以制约总统和议会,平衡行政、立法、司法权力关系的一个机构。
它有权对政府首脑颁布的行政命令和议会制定的法律作违宪性审查,即看它是否符合宪法,并有权宣布违反宪法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无效。
问:普京已经当过两任总统了,为什么还能参选总统?答:《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法》仅规定“同一个人不得连续超过两次担任总统”,但从未限制隔届担任总统的任期次数,普京在20xx年卸任后,事隔四年再参选,完全合法。
问:普京若再次当选总统,还能连任么?答:据《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法》,对于隔届参选总统的候选人,并无特例进行限制。
普京此次参选,与初次的侯选人一样,一旦当选,后期仍可连任。
问:普京若当选,最多还能统治俄罗斯多久?答:最多多长时间,目前无法预知。
因为普京可谋求连任,在连任过后,根据现行法律,仍可在隔届继续参选。
理论上,可以无限期,直到其生命终结。
但普京此次若当选,最少将可做6年总统。
因梅德韦杰夫任期曾修改宪法,将总统任期从4年延至6年。
问:普京若连任两届,之后会把权力交还给梅德韦杰夫吗?答:从目前来看,普京与梅德韦杰夫在某种层面上达成了一种妥协、默契,或者说利益交换,不排除普京未来把权力交还给梅德韦杰夫的可能。
但这只能是猜测,一切都存在变数。
问:普京这样的举动,是变相的独裁吗?答:普京再次参选的行为,根据俄罗斯法律,是完全合法的。
置于独裁与否,目前末有定论,尚待观察。
有舆论亦赞许此种模式,认为普京、梅德韦杰夫轮流执政有助于俄罗斯的稳定发展。
一、国家杜马的由来“国家杜马”的称呼是从旧俄国套用过来的。
“杜马”一词,是俄文(дума)音译,意为“议会”。
沙皇俄国原是封建专制国家,1905年爆发革命运动后,沙皇尼古拉二世为缓和政治危机,于同年9-10月间宣布召集“国家杜马”,赐予一定权力。
1906年和1907年,产生了第一、第二届国家杜马,但随后不久就被解散。
后来又产生了第三、第四届国家杜马,其权力都不大,但名义上是国家的议会。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建立了“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
1993年,俄罗斯又恢复“国家杜马”的称呼。
俄罗斯的国家杜马是1993年建立的。
在此之前,俄沿用苏联时期的办法。
苏联的议会是“人民代表苏维埃”,其常设机构是两院制的“最高苏维埃”,内分联盟院和民族院。
1988年,苏联进行改革,“人民代表苏维埃”改称为“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依然称“最高苏维埃”。
当时,俄罗斯也照此办理,建立了“俄联邦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是“俄联邦最高苏维埃”。
1993年10月俄罗斯发生“炮打白宫”事件后,叶利钦总统宣布废除苏维埃制度,建立新的联邦议会,其上院称“联邦委员会”,其下院即“国家杜马”。
二、国家杜马的职权俄罗斯虽然实行“三权分立”,但总统权力极大,议会权力很小,可称之为“总统集权制”或“超级总统制”国家。
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杜马有下列职权:通过法律;批准总统对政府总理的任命;提出对政府的信任问题;任免中央银行行长;宣布大赦;对总统提出弹劾。
但是,国家杜马通过的法律,要经过联邦委员会(上院)的审议,总统也有权加以否决;政府由总统直接组建,国家杜马如三次拒绝通过总统提名的总理,或两次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议案,总统就有权解散国家杜马。
国家杜马要弹劾总统也很困难,必须经过如下复杂程序:国家杜马1/3以上议员“提议”;国家杜马专门委员会作出“结论”;国家杜马2/3以上多数通过“指控”;最高法院作出总统犯罪的“结论书”;宪法法院作出“指控符合规定程序”、罪行得到证实的“裁定”;联邦委员会(上院)2/3以上议员赞同。
这样,弹劾才算通过。
这样复杂和难度极高的程序,实际上使弹劾总统几乎成为不可能。
三、国家杜马的选举俄宪法规定:“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每4年选举一次”。
另据俄国家杜马选举法规定,国家杜马的225名代表在全联邦选举中按党派原则产生,得票率5%以上的政党才能进入国家杜马,并按得票率分配议席。
国家杜马另225名代表则在“单席位”选区的选举中由多数票产生,即在全国设立225个选区,每个选区产生一名代表。
新的选举法还规定,从20xx年开始,政党进入国家杜马的得票率将提高到7%篇二:俄罗斯政治制度实例俄罗斯制度实例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举行全体公民投票,通过了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新宪法。
同年12月25日,新宪法正式生效。
这部宪法确立了俄罗斯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
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按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总统任命联邦政府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主持联邦政府会议;总统是国家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并领导国家安全会议;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而议会只有指控总统犯有叛国罪或其他十分严重罪行并经最高法院确认后才能弹劾总统。
根据宪法,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
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组成。
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一名来自国家代表权力机关,一名来自国家执行权力机关。
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每4年选举一次。
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政府是俄罗斯联邦的执行权力机构。
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总理、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
宪法还规定,各联邦主体(共和国、边疆区、州、自治州和自治区)的权利、地位平等。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地位只有在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根据联邦宪法进行相互协商后才能改变。
行政体制;根据1993年宪法,我们得知,在俄罗斯,总统是权力的核心。
2000年5月,普京就任总统后提名卡西亚诺夫担任总理。
在近4年的时间里,总理和总统合作比较愉快,俄政坛一直比较平静。
舆论普遍认为,在总统第一任期内,普京不会解散政府。
没想到就在离总统大选还剩20天的时候,普京突然解散了政府,并提名弗拉德科夫为新总理。
普京的上述举措虽在分析家的意料之外,但却在宪法所赋予他的权力范围之内。
总统选举;20xx年3月4日,是俄罗斯总统选举投票日。
总统候选人由联邦委员会推选,然后全民公投。
俄罗斯第六届总统选举投票在北京时间5日1时结束。
俄罗斯最大的民意调查机构之一——全俄舆论研究中心公布的出口民调结果显示,普京获得58.3%的选票,赢得选举胜利。
央地关系;俄罗斯国家局势的不断稳定,与调整中央地方关系,不断强化中央权威有直接的关系。
从总体而言,俄罗斯中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