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奖惩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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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

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

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1. 前言学生会是学校里面最具有代表性的组织之一,学生会成员应该是全校学生中最优秀,最有领导才能的一群人。

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是为了保证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勤勉性,同时也是为了表彰学生会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组织。

本文将详细说明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的内容、实施要求和应急措施等方面。

2. 奖励制度2.1 工作进取奖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推进顺利、成果显著,达到成果规定标准而评选的最佳部门奖项。

评选标准如下:•工作目标明确,预期效果准确;•工作计划合理,执行标准高;•工作质量达标,成果显著。

2.2 工作先进奖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开展创新工作,不断探索前进,在某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被评为该领域的最佳部门奖项。

评选标准如下:•在某种领域内做出显著贡献;•在某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话语权;•取得了业内权威人士的认可和赞誉。

2.3 优秀个人奖学生会各部门中表现优异,工作出色,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有机会获得该奖项。

评选标准如下:•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实实在在地完成任务;•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 惩罚制度3.1 免职惩罚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管理失误、工作质量差、任务未能完成等情况,将会受到相关惩罚。

如影响学生会形象的事件,将会取消该部门的主管职位。

评定标准如下:•工作质量低下,成果不明显;•懈怠怠惰,浪费时间资源;•失误导致活动失败。

3.2 挽留训诫为了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促进学生会的发展,学生会各部门管理层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严重违反学生会规定的行为,将会进行挽留训诫。

评定标准如下:•未能完成任务;•工作态度恶劣;•沟通协调能力欠佳。

4. 落实方法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如下:4.1 评选标准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的评选标准将由学生会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学生会各部门管理层团队共同制定。

4.2 评选程序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的评选程序如下:•各部门将有机会参与投票;•通过公示和展示各事件活动的成果,寻找最佳部门或个人;•由专业人士和评委进行评选。

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范本

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范本

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学生会部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1. 绩效奖励:根据学生会成员每月的工作表现,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总分排名靠前的成员将获得绩效奖励。

2. 优秀成员奖励:每学期末,根据学生会成员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会成员”,给予荣誉证书和奖品。

3. 优秀部门奖励:每学期末,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成果,评选出“优秀学生会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和成员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4. 创新奖:对于在工作中有创新举措、提出建设性建议的学生会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惩罚1.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3次,给予警告;累计超过5次,给予记过处分。

2. 请假:每月请假次数超过3次,取消当月绩效奖励;每月请假次数超过5次,给予警告处分。

3. 工作态度不端正: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不履行职责的成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 违规行为:如有违反学校规定、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四、奖惩实施1. 奖励:学生会成员的奖励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会成员、优秀学生会部门的重要依据。

2. 惩罚:对于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的成员,将取消当月绩效奖励;对于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成员,将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3. 奖惩决定:奖惩决定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4. 公示:奖惩结果将在学生会内部进行公示,以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3. 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学生会主席团备案。

通过制定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我们旨在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学生会整体的工作效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共创学生会美好明天!。

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学生会积分制度是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和服务学校的制度。

在积分制度中,学生会会根据学生的贡献和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学生会积分制度的奖惩细则:
1. 积分奖励:
- 优秀贡献奖:对于在学生会活动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成员进行奖励,比如组织活动、设计宣传物料等,给予一定积分奖励。

- 公益服务奖:参与学校公益服务活动的成员将得到一定的积分奖励,鼓励学生积极服务社会。

- 参与奖:对所有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的成员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

2. 积分惩罚:
- 违规扣分:对于违反学校、学生会规定的行为,如缺席学生会会议、迟到早退、不履行职责等,将扣除一定的积分。

- 低效参与扣分:对于参与学生会活动但表现低效、消极的成员,可以扣除一定的积分,以鼓励积极参与并提高工作效率。

3. 积分兑换:
- 积分兑换物品: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数量,选择学生会提供的一些奖品或服务进行兑换,如学习用品、文具插件、文化活动门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会积分制度应该公平、公正,遵循学校的规定,并及时对成员的积分进行记录和更新。

此外,学生会也应该定期向学校和学生公示积分情况,保证整个积分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大学校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本

大学校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奖惩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奖惩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成员,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2. 对在学生会工作中积极创新、贡献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在学生会活动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学金、奖金等;2. 对在学生会活动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处罚第七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等。

第八条对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2. 违反学生会工作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的;3. 违反会议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4. 在学生会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

第九条对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1. 重复违反第八条所列情形的;2. 在学生会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影响恶劣的;3. 伪造、篡改、泄露学生会工作资料、机密的。

第十条对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成员,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严重后果的;2. 严重违反学生会工作纪律,影响恶劣的;3. 在学生会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学生会利益的。

第十一条对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成员,给予开除处分: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2.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不改的;3. 在学生会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学生会的运作,提高学生会成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我们制定了学生会奖惩制度,以激励优秀表现,同时惩戒违规行为。

一、奖励制度:1.优秀学生干部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专长能力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奖励措施包括获奖证书、奖金和奖杯等,以鼓励学生会成员更加积极进取。

2.优秀团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出色、团结协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团队进行集体表彰。

奖励措施可以是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和奖牌等,并可以在学校的宣传媒体上进行报道。

3.优秀活动策划奖:对在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色、创意独到的学生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奖状、奖金和奖品等,以激励学生会成员继续为学校举办更多有意义的活动。

4.先进事迹表彰:对在学生会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

表彰形式可以是在学生会例会中进行宣读,或者在学校的奖励仪式上公开表彰。

在表彰的同时,学生会会主席还会向受表彰者颁发荣誉证书,以示鼓励和激励。

二、惩罚制度:1.迟到早退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例会或活动中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扣除奖金或者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第三次违规,剥夺学生会成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不认真履行职责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罚。

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整改,并且做记录存档。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进行暂停学生会成员资格的处罚或者推荐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3.违反学生会纪律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违反学生会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扣除奖金、停职或者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同时,还会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以便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理。

我们的学生会奖惩制度,一方面鼓励优秀表现,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意识;另一方面,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学校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篇1为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特制定学生会奖惩制度:一.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全院学生的权益及学生会的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学生会每学期末将评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评价依据主要为:1.各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各部完成本部职能的情况。

3.人员管理部门对各部工作绩效和工作总结的评价。

三.学生会听取工作意见后,由主席团对工作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并具有创造性的成员予以表扬。

四.经全委会评定,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有两次重大失误者开除学生会。

五.对虚报、加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的个人将开除学生会。

六.学生会的各种会议、活动,参与者应准时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记过一次,三次予以除名,无故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论处。

请假应先通知主要负责人。

七.学生会各部进行相互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报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

八.关于在会议上争议任何人不得向外界作任何宣扬。

一经发现查实,作记过处分。

九.其他情况由主席团请示后作相应处理。

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篇2第一条:制定原则1. 有章必究,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惩有度。

2. 大型活动后,各部内部总结,总结会中干事要对自己的表现给予自我评价。

3. 学期结束,学生会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时,通过秘书处的工作记录,根据各部开展活动的影响力,出色程度,评选优秀部门,予以物质奖励,奖励面向部门所有成员。

4. 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如下(1) 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部长。

5. 责任事故的认定:(1) 违反学生会章程(2) 有损学生会形象(3) 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4) 三次会议或五次请假学生会每次例会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到会,对于迟到者,第一次由副部长跟其谈话,第二次由主席团谈话,再有第三次,该同学必须向主席团进行书面解释,具体的外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的同学,主席团将向团委老师提交劝其迟会的申请。

校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细则

校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细则

校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学生会内部管理,激发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会的活动效率和内部关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校学生会章程和其他规定,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履行学生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奖励,是指对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显著贡献予以认可和鼓励的措施;处罚,则是指对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或行为不端的行为予以惩罚和警告的措施。

第四条奖励和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依法依规,不得违反学校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对学生会内部奖励和处罚提出申诉,学生会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保护学生会成员的权益。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特别奖励或处罚,但必须经过全体主席团成员一致同意。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七条对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成员会议、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组织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作出突出贡献者,学生会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学生会奖励包括:1、书面表扬信;2、荣誉证书;3、奖金奖品。

第九条学生会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团体的事迹和成绩在学生会内部网站以及学校官方媒体上进行宣传,并举行表彰大会或颁奖仪式。

第十条对于因出色表现而被评选为学生会优秀干部和杰出成员的学生,学生会将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实物奖品,并给予聘用或提拔的机会。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被给予处罚:1、对学生会会议决议不执行或故意破坏学生会工作秩序的;2、利用学生会资源谋取私利或损害学生会利益的;3、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人身攻击或抹黑诽谤的;4、违反学生会规定和校纪校规的。

第十二条学生会处罚包括: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过处分;4、纪律处分;5、暂停学生会职务;6、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被处罚后,应当认真检讨,接受批评和教育,并积极改正错误。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最新版】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最新版】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学生会奖惩制度1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二、工作方面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三、个人考核方面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此制度即日起执行学生会主席团20xx年11月13日学生会奖惩制度2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

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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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医学院院学生会奖惩措施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良好、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成员,处以惩罚。

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主席团意见和办公室的考核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二部分: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学生会布置的任务的干事,经所在部部长向主席团提名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向院团工委提名报告;
2、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可由副主席提名交主席团给予适当精神或物质奖励,并向院工团委通报;
3、学生会成员可向主席团提出对学生会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将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表扬并存档,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及适当物质奖励;
4、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的成员,向学院通报并存档,学期末将优先考虑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部”或“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
5、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或干事,如有机会,优先向学院中需要管理或业务方面人才的有关部门进行推荐。

第三部分:处分
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1、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若再犯予以除名处分;
3、对于不服从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4、对于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重大工作不能配合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5、对于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无故缺席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6、对于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7、对于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若情节严重则视情况由主席团予以处分;
8、对于不配合上级部门,自行其事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9、对于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10、对于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11、对于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不遵守纪律的学生会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

备注:凡受撤职处理的学生干部或全学生会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事,在下一学年中不得参加学生会评优,不能担任学生干部。

学生会成员予以除名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和副部长,由
所在部的部长提出,经分管副主席及常务副主席、主席同意后,报院团工委审批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示。

对于部长,由学生会分管副主席提出,经常务副主席及主席同意后,报院团委审批开除并予以公示。

对于主席团成员,由分管学生会院团工委副书记提出,经学生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即开除出学生会,并公示。

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1、对于学年中本部门工作出现两次以上事故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2、对于不准时交纳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敷衍了事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3、对于长期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4、对于主席团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未及时改正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6、对于举办活动或购买物品申报不实的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7、对于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自身责任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8、对于多次开展例会不做会议记录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9、对于未经主席团批准开展活动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0、每周一、二、三为办公室、信息宣传部、外联部在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的时间,对于在规定时间未履行好值班责任的部门,予以部门警告处分。

备注:对于在一个学期中受到三次及三次以上部门警告处分的部门,在下一学年中不得参与院学生会“优秀部门”的评比,该部部长不得参与下一学年“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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