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前的准备渠道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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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对于一个并购项目来说,有几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财务上的尽职调查,一方面是税务上的尽职调查,一个方面是经营上的市场上的尽职调查,这些跟我们有关,但不是直接相关,最相关的是法律上的尽职调查,法律上的尽职调查首要的任务是发现风险,要做公司并购,就要用尽职调查这只手揭示和评估投资风险,客户委托你,现在有个目标公司要收购它,要收购它要做尽职调查,干什么?用一只手来揭示和评估投资风险,要向你的委托人提交这两方面的情况,要用另外一只手即交易环节这只手来回避和化解投资风险,中间小脚丫就是目标公司,将其好好的捧给你的客户,让你的客户好好培育它,让它一步一步走大,将来它也会伸出手来做这件事。

尽职调查和交易环节是取保公司并购成功的两大基础,在这两大基础当中,上午就是要跟大家解决第一个基础,即尽职调查基础,这是保证并购是否成功,风险怎么样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大家不要轻视。

一、法律尽职调查概述

并购当中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开头我已经说了,但在这里我要继续强调一点,我们现在投资已经由绿地投资转向了以并购为代表的褐地投资,作为褐地投资,从用词上就可以想象到它不再是一张白纸,绿地投资就是直接设合资企业,直接设企业,是一片绿地,将绿地开发出来建了工厂、企业,然后经营起来,褐地投资是他已经建了,说白了不是一张白纸,在不是一张白纸的情况下,你怎么样来看看他已经有的内容是否符合你的要求,已经有的内容是否还有可以改造和发展的余地,就好像一幅画一样,已经画了几笔了,是否还可以继续画下去,继续符合你的要求完成一幅优美的作品,还要看这里头有什么风险,比如说一张纸是否是好的,过去用的笔墨是否为好的笔墨,这很重要。

公司并购作为一个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也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所以在设计和实施这种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他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张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进入限制等等,在具有优势享受这些红利的同时,也存在着财务、法律等风险,这些风险必须在并购当中予以揭露和排除,要揭露和排除就需要做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问题、财务问题、市场问题、结构问题等做出调查,律师的任务就是在法律上对它进行全面的调查,这是服务性的中介机构一项专门职责,律师做尽职调查,主要是做法律尽职调查,其它的可以参与,可以提供参考意见,但并不是我们主要任务。

尽职调查是一个实务性的问题,做尽职调查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律师自己单独做,在这个阶段没有其他人进来做,只有律师在做尽职调查,但更多的情况是律师和其他相关机构一起来做,我们叫做并购尽职调查的左邻右舍,就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或是我们的朋友,那都包括哪些?一个是财务顾问,也可以叫做投资银行,在我国主要是证券公司,当然也有一些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做财务顾问,它进来做尽职调查,主要是调查企业的业务、结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等,这是它的核心,当然,也会关注法律问题、会计问题。

二是审计顾问,一般是会计师审计师,他们来做尽职调查,主要是调查企业的财务,从记账到财务核算,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当然也关注企业的主营方向是什么,未来发展情况怎么样,因为将来可能会要模拟财务报表,同时也会关心一些法律问题,会跟律师经常协商,比如说在尽职调查时要抽查合同,重要合同就要跟律师商量,多大数额以上是重要合同,合同额占整个公司营业额的百分比是多少,净利润是多少,这样算作重要合同,都要和律师协商。

三是评估师,如果一个目标企业、目标公司,它的财产当中实务资产比较多,土地、房屋、在建工程、大型的机器设备比较多,那么应该有评估师做评估,包括隐蔽工程各种管线、管道等都要评估师做一个评估。

四是税务师。现在税务师还没有特别被认可,但律师会计、财务顾问都建议企业来请税务师。在尽职调查当中或者在企业收购当中以及在律师的公司业务当中,大家注意,跟左邻右舍首先是配合,其次是斗争。一个企业要收购了,经过尽职调查发现很多问题、风险,发现这些问题怎么办?要排除,排除有很多方案,或是收购时有很多方案,那么这些方案当中有的方案风险和工作量就在律师身上,有的时候风险和方案的工作量就在会计师身上,这时候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顾问团结合作同时又职责分明。如果你不懂,或者你经验比较少,或者你说话的份量不够,大家都会把任务推给你。律师做并购、尽职调查大家注意,要有一定的财务知识。

尽职调查主要从实务角度给大家讲,要介绍五大方面问题:第一是目的;第二,尽职调查的分类;第三,尽职调查的阶段;第四,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第五,报告与结论。

(一)目的

尽职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发现揭示风险。这是尽职调查最基本的目标,你受当事人委托到企业里做尽职调查,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提供了尽职调查报告,在尽职调查报告当中把企业全部查得一清二楚,把所有可能的风险都给揭示,那这个尽职调查是否OK?我们说这个尽职调查及格了,首要在于风险,这是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对法律上可能的风险做了一个全面了解,了然于胸,了解这些情况对于收购方来说无疑很重要,因为这直接涉及到它的责任,它的负担以及它是否有能力消除和解决这些风险、问题,从而避免在缺少信息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决策,不会到最后稀里糊涂的承担了风险还不知道风险是怎么回事,怎么来的,超出了风险管理和预期。大家注意,这个尽职调查目的是发现风险,但有的时候,或者更多时候,对于风险的揭示不是在一开始就全部揭示出来,因为在并购谈判和实施过程中,这种尽职调查一直在进行,但90%的工作是应该在开始正式谈判之前或是签订正式的合同、确定正式的方案之前就已经确定了,查清了,但因为风险可能是原来存在的,也可能是在实施过程中又新出现了,甚至是在一个并购项目实施的过程当出现的,有的时候这个风险是明确的,肯定的,现实的,有的时候是潜在的,未确定的或是未来的,所以尽职调查我们强调一直贯穿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

二是评估判断风险。评估判断风险是一个技术工作,要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是什么样的,是深还是浅,对并购活动影响是什么样的,有什么影响,有什么后果。所以要判断性质、程度,判断对并购合同的影响和后果。

三是排除风险。第一方法就是从法律规范上排除,发现企业的问题了,怎么样规范,改变它的风险或者消除这个风险,第二,从商业交易环节上规避,第三,动手术。

在实践当中法律规范、商业交易环节没有办法解决,从法律上角度、业务角度讲有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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