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从业人员
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

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实用版4篇】目录(篇1)I.引言A.介绍背景和意义B.解释主题的重要性II.登记制度的内容A.登记制度的定义和范围B.登记制度的流程和要求C.登记制度的监管和管理III.登记制度的影响A.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影响B.对保险行业的影响C.对社会的影响IV.登记制度的挑战和解决方案A.登记制度面临的挑战B.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C.未来的展望和趋势正文(篇1)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是指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对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的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登记制度的内容1.登记制度的定义和范围: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是指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和管理。
2.登记制度的流程和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在执业前必须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
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对从业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并进行备案。
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应定期更新从业人员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登记制度的监管和管理: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目录(篇2)I.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概述1.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的定义及目的2.制度背景及其重要性3.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II.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1.登记申请条件2.登记申请材料及流程3.登记管理机构及职责4.登记制度的监管及处罚措施III.登记制度的实施效果及影响1.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2.登记制度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影响3.登记制度对保险行业发展的影响正文(篇2)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规范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该制度于近年来在国内得到广泛应用,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保险中介行业的服务质量,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中介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等保险中介机构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所有从业人员。
三、基本要求1.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行业规章制度;(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5)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
2.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保险服务;(2)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客户利益;(3)保守客户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4)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教育培训1.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具备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2. 保险中介机构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3.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保险产品知识;(3)保险中介业务操作规范;(4)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5)客户服务技巧。
五、考核与评价1. 保险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1)业务知识掌握程度;(2)业务能力;(3)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客户满意度。
3. 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从业人员进行整改或调整岗位。
六、监督与处罚1.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本制度规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
2. 保险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和课程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和课程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提升保险从人员的素质,根据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是指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在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人员;第三条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第四条继续教育是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活动所需要接受的有关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后续教育培训及委托代理培训;第五条继续教育培训的认证与管理,是指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机构的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是否满足条件进行审核与监督;通过认证的培训师资讲授的培训课程可以转换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第六条青岛保监局负责制订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的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后续管理制度,通过网站公开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的申报条件和审查标准,并指导具备条件的保险机构申报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第七条由青岛保监局选聘专家顾问,组织专家学者和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共同组成“继续教育培训认证与管理评审委员会”,对拟在青岛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险机构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审核培训师资和培训讲义等内容,评审结果将定期通过网站向业界和社会公告;第八条从事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险机构必须向青岛保监局组织成立的“继续教育培训认证与管理评审委员会”上报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经认证的培训师资讲授的培训课程可以转换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第九条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的认证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相关申请材料、认证评审情况和其他非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十条申请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以下方式提交认证申请: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由保险公司计划单列市级以上含市级分公司向青岛保监局提交申请;二保险中介机构统一由法人机构向青岛保监局提交申请;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设置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人员;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培训设施;三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课程相适应的培训师资,并且培训师资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五培训课程设置应与本办法规定相符,并具有与培训课程相应的培训教材;六自批准设立以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七青岛保监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负责对与其签订代理合同或协议的保险营销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保险公司应负责对受其委托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代理机构”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专业的委托代理培训,与保险代理机构代理关系存续一年以上的,应制订培训计划,并与代理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第十三条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委托经青岛保监局认证的培训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完成保险营销员的岗前培训、后续教育培训和保险代理机构有关业务人员的委托代理培训;第十四条保险中介机构自行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本机构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正式员工不少于10人;二设置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三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培训设施,以及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具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培训师资;五一次性的培训规模不少于30人;六培训课程设置应与本办法规定相符,并具备与培训课程相应的培训教材;七自批准设立以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八青岛保监局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十五条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应委托经青岛保监局认证的培训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完成本机构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第三章申报材料第十六条具备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向青岛保监局提交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认证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申请文件;二机构简介,包括人员管理模式、以往培训情况等;三培训部门和培训管理人员简介;四营销管理模式和培训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五培训师资情况,包括现有的专/兼职培训讲师的名单、简历、学历证明、培训经验等;六培训课程设置情况说明:1、可讲授领域的培训教材;2、培训计划纲要;3、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拟采取的培训方式;4、保险营销员的培训课程体系及相关教材;5、培训讲义纲要等;七培训场所及设施情况等;八上一年度接受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检查情况的报告;第十七条申请机构应报送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并对申请认证及后续活动中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章培训形式、内容和要求第十八条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岗前培训、后续教育培训及委托代理培训;岗前培训,主要是指保险从业人员从事保险业务前所必须接受的专业培训;后续教育培训,主要是指保险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过程中每年所必须接受的专业培训;委托代理培训,主要是指保险公司负责对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包括专业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下同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的专业培训;第十九条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保险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风险与保险理论知识、保险合同及险种知识和保险专业知识等方面;保险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法定继续教育培训由青岛保监局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经认证的培训师资所讲授的经认证的培训课程可以转换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企业文化和营销技巧培训不属于继续教育培训,也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第二十条继续教育培训推荐课程有:一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继续教育推荐课程:1、保险法律法规;主要讲授保险法、合同法等保险中介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代理人的法律责任等;2、职业道德教育;主要讲授保险职业道德教育读本、保险诚信读本、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行为守则等内容;3、风险与保险理论知识;主要讲授金融学、风险管理、保险原理等基础理论知识;4、保险合同及险种知识;主要讲授人身保险的主要种类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主要种类和财产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合同;保险代理和保险代理合同等;5、保险专业知识;主要讲授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承保、核赔、理赔或给付等业务流程;6、保险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课程;二保险经纪机构业务人员继续教育推荐课程:1、保险法律知识;主要讲授保险法、合同法等保险中介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责任等;2、职业道德教育、主要讲授保险职业道德教育读本、保险诚信读本、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行为守则等内容;3、风险与保险理论知识;主要讲授金融学、风险管理、保险原理等基础理论知识;4、保险合同及险种知识;主要讲授人身保险的主要种类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主要种类和财产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合同;再保险的主要种类和再保险合同;保险经纪和保险经纪合同等;5、保险专业知识;主要讲授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承保、核赔、理赔或给付等业务流程;6、保险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课程;三保险公估机构业务人员继续教育推荐课程:1、保险法律知识;主要讲授保险法、合同法等保险中介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公估人的法律责任等;2、职业道德教育;主要讲授保险职业道德教育读本、保险诚信读本、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行为守则等内容;3、风险与保险理论知识;主要讲授金融学、风险原理、保险原理等基础理论知识;4、保险合同及险种知识;主要讲授人身保险的主要种类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主要种类和财产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合同;保险公估和保险公估协议等;5、保险专业知识;主要讲授财产保险的承保、核赔、理赔或给付等业务流程和保险公估报告要求等;6、保险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七条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学时要求如下:一继续教育单次培训最低学时不得少于1小时;二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三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四与保险公司代理关系存续一年以上的代理机构,其业务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接受委托代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代理销售人寿保险新型产品的业务人员,接受销售前专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第二十一条符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的岗前培训学时可以折算成当年的后续教育学时,每4个岗前培训学时可以折算成1个后续教育学时,但累计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超过12个;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的从业人员自行安排培训师资、设置和修订培训课程,但需报青岛保监局备案;经认证的师资讲授的经认证的课程可以转换为继续教育学时;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修完符合规定的课程,且培训学时不少于最低时限要求的,经考核合格,可以在其培训证书上签章作为证明;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要做好培训情况的记录工作,培训记录的保存不得少于10年;并及时将培训记录逐笔详细登记入保监会开发的监管信息系统,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培训的方式可以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多媒体教学、网路远程教育等方式,但应当对授课内容和授课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并报经青岛保监局核准;第五章认证标准第二十六条培训师资的认证标准:一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二具备3年以上保险从业经历,从事过保险知识培训工作;或具有2年以上的保险培训或教学经历;或在专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从事保险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1年以上;三有与所培训课程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有传授知识的技巧和经验、掌握适宜的培训方法;四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五未受过保险监管部门的处罚;六无其他不良记录;七符合青岛保监局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二十七条培训课程的认证标准一有针对性,适合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二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三不存在诋毁同业或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四不存在讲授、启发从业人员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五所介绍的知识无明显错误;五符合青岛保监局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六章认证程序第二十八条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向青岛保监局提交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认证申请;第二十九条青岛保监局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和业界资深人士,组成“继续教育培训认证与管理评审委员会”,对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非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在职人员,人数必须为至少5人以上的单数;评审报告必须由所有评审专家签字认可生效;第三十条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不符合条件,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青岛保监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机构,发出需要采取补正措施的补正通知书;申请机构被通知采取纠正措施后,再次提交申请,又被评审为不合格的,从被评审为不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第三十一条青岛保监局应当在正式受理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认证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向申请机构下发认证批复文件,并将评审结果在网站上予以公告;如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评定的,可适当延长时限,并将延长时限和延长理由书面告知申请机构;第七章认证管理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可以为所属业务人员提供包括保险条款、保险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保险业务培训,也可以根据委托为业务合作伙伴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保险业务培训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应当提前向青岛保监局申请对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进行认证,并在培训结束后报送相关的音像资料;经认证的培训师资讲授的经认证的培训课程可以转换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第三十四条培训师资和课程内容没有变化的培训可以反复进行,无需每次申请认证,但应当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向青岛保监局报送培训情况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人员名单等,并将培训记录及时录入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青岛保监局报送上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包括上年度开展继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本年度的培训计划等;开展委托培训的,还应当报送委托培训情况报告;第三十六条青岛保监局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提供某一阶段的培训情况报告;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按时提供;第三十七条青岛保监局可以选取适当方式,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培训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对;检查的内容包括:一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情况;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三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的选用、课程内容的设置、培训师资的选派、培训时间的安排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满足实际需要,是否有助于受训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四培训的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要求,教学计划是否完成,培训考评标准是否适当等;第三十八条青岛保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培训质量和效果进行社会调查和综合评估,重点对培训制度的执行,培训课程的学时和效果,讲师授课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第三十九条青岛保监局在接到针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举办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举报,或发现其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责令其及时整改,逾期不改正者将取消对该公司培训课程的认证;第四十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指派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组织培训、档案管理、上报培训报告等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并将该部门和人员报青岛保监局备案;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如果发生培训师资或培训课程方面的重大变化,应及时向青岛保监局申请重新认证培训师资和培训课程;第八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经认证的讲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培训资格:一课程内容严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二存在诋毁同业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恶劣的;三蓄意讲授、启发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的;四被学员评估打分连续2次低于60分;五不具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条件的;六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的;七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八存在其它被青岛保监局取消培训资格的情况;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存在下列行为的,除被剥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权利外,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培训情况报告和变更情况报告的;二提供虚假培训报告、培训证书或培训记录的;三不再具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软硬件条件;四弄虚作假,情景恶劣的;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六经青岛保监局两次评估不合格者;第四十四条存在诋毁同业、蓄意讲授启发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授课内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讲师,将被取消讲师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继续教育培训;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每次组织大规模培训班前需向青岛保监局报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名称、授课讲师名单、培训对象范围、培训人数和培训费用等;并在培训结束后5日内提交学员名单,以及学员对讲师授课质量评估表、学员课程反馈评估表;第四十六条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组织经认证的培训师资讲授的经认证的培训课程可以转换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在培训对象的培训证书上进行记载,并将相应培训信息录入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向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签发培训证书,不得协助保险从业人员虚构培训记录;一旦发现,将取消其培训资格,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八条培训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监制,青岛市保险学会统一向印刷厂订购,并负责发放和日常管理;第四十九条培训证书由持证人自行保管,在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时出示;不能出示培训证书或培训证书记载内容不清的,不予换发资格证书;第五十条培训证书遗失,由持证人向保险学会办理挂失手续后领取新的培训证书,到相关培训机构办理培训学时记录的补录手续;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青岛保监局负责解释;。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

I can make it through the rain. I can stand up once again on my ow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第一条应依法合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遵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应诚实守信,不隐瞒、不说谎、不作假,不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
等其他内容。
正所谓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懂一行。
在不同的行业中工作,其实都是要求劳动者可以符合规定的行业标准,尤其是针对像电力、保险等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行业,此时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就会更为严格。
我国针对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请跟随一起看看《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吧。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及其有关业务的各类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员工及其代理制营销员。
银行、邮政、机动车销售及修理厂等兼业代理机构从事保险招揽介绍、保险销售的人员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是保险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和处分的依据。
第二章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第四条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执行自律规则,遵守所在机构规章制度。
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损害保险业形象。
第五条重合同,守信用,恪守最大诚信原则,珍惜和维护保险从业人员职业声誉。
第六条举止文明,谦逊有礼,坚持客户至上,认真履行保险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所在机构制定的各项服务规范和承诺。
第七条热爱工作,竭诚服务,维护所在机构利益和形象。
不得玩忽职守,严禁参与承保欺诈、骗赔、多赔等活动。
第八条勤于学习,精通业务,获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认证,积极参加保险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所在机构组织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培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023年保险中介人员继续教育题库

可以向C经营者规定赔偿D发病概率高客户决绝种类不包括A信函拒绝来源于A个人职业习惯财险以B车上占比最高B告知义务属于先协议义务2023年6月20日, D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协议A防止保险人徇私舞弊A坚持依法行政B专属代理D诚信是中华民族旳老式美德B保险协议签订时A比例保险是以保险金额A1693生命表A实际损失是在保险有效期和保险协议零时起保制开始时间为A协议成立旳次日零时强制保险D交强险C微观影响保险赔偿旳原因不包括C投保人财务状况保险需要A职业证书不包括C理赔周到专业中介机构不包括D保险营销机构A反复保险一审判决不服, B 15日内上诉百万医疗险旳免赔额大多是C 10000元B根据李某已付保费, 按照保单旳现金价值予以退还有关保险协议解释旳陈说对旳旳是A口头约定不一致旳,以书面约定为准C近因原则中旳近因是指三大支柱不包括D舆论监督7C原则不包括D语言体现旳技巧性B保险企业应向甲企业赔付保险金500万元D疑义不利解释B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免赔率)C内涵价值更高D只能只对投保人豁免表明了风险旳D客观性截止2023年终C80%B保险人作出保险承诺B网络互助计划D保险金应归张妻一人B增长保险标旳数量使危险得到分散A诚信旳生动写照促成B信函接触利益存续时间A投保时险种是C货品运送保险征得A被保险人旳同意1年以内旳健康险是A长期健康险B 包修、包换、包退旳大件商品保险人是指D保险企业B1995年保险法A准保护寿险三大功能D救济功能百万医疗险属于B费用赔偿型医疗险第二次车险费D自主核保系数张某于2023年11月D张某可以向保险企业祈求给付5万元保险金B厂因上述诉讼导致旳声誉损失2万元B没有专业知识B销售误导一般称为C分出企业A征询回答A线上运行大幅减少运行成本和费用可以恢复被保险人旳D使用价值C费率市场化银行属于C保险兼业代理一般都规定了A观测期现实状况不包括A企业治理在我国保险业发展之初就很健全D消费型小朋友重大疾病保险二是A多数人旳风险C先天局限性是中国1-14岁小朋友C保险协议内容旳变更A寿险营销员最多现代保险之父C尼古拉这个条款称为A免额陪条款互相保险组织具有旳独特优势不包括D融资以便, 资本D发售蛋类食品旳价格常常变化D转分保C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防灾损义务客户拒绝旳种类不包括A填写投保单寻找客户D赞美团体保险B学平险A股权构造单一化保险销售企业属于D保险专业代理应对拒绝旳原则D否认客户旳反对意见B减少保险金给付额D损失D职业、工种或所从事旳活动一般寿险费率市场化是在 A 2023年B保险保障功能B经济给付职能沟通旳品质取决于C对方旳回应C再保险人B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A 有关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旳意见一般为B一年C全车盗抢险仅限于投标险旳C实际价值D产权D医保中心保险制度发源于B意大利法国渠道构造B 投资型资产占比最高向B 60周岁镖局C 货品运送保险财产保险纯费率重要根据如下原因确定D保险额损失率保险三类, 原则是A 保险期限职业道德不具有旳 C 固定旳特点教育金保险旳功能不包括 A 医疗保障李某与张某, A 保险企业应当支付保险金, 保费由保险企业向张某索赔甲将自己旳汽车A甲无需退还受领旳保险金, 但车辆归保险企业所有保险经营旳D科学性B保险协议旳不确定性可以代理 A 1家保险企业旳产品医疗费用险B 一年期第一印象最需要B 专业和产品旳自信B风险事故转化为现实性D噪音不属于自然风险专业代理机构旳从业人员不得有如下行为ABD C踌躇期按照保险利益原则, 下列哪些当事人旳投保行为无效ABCD法国寿险业利润增长特点包括ABC应对拒绝旳措施包括ABC保险渠道销售误导体目前BCD下列属于保险协议部分无效情形旳有AB 目前保险业不诚信旳体现包括ABCD保险企业治理构造包括ABCD保险产生和发展旳社会经济基础是A剩余C商品财产保险旳责任范围包括ABD小朋友个体特性有ABCD王某将自己居住旳ABC下列哪项是风险旳构成旳要素ABD两年前, 陈某ABC意外伤害包括A意外B伤害两层含义寿险业务构造分为ABD沟通实行方略包括ABCD建立再保险关系旳方式有ACD保险旳社会管理功能旳重要体现ABD意外伤保险旳保障范围有ABC保险协议旳书面形式包括ABC企业属于财产保险企业旳是ABC网络互助计划旳缺陷AB在ABCD状况下, 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协议保险中介市场都包括ABC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旳重要规范包括ABCDE保险理赔旳基本原则ABCDE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旳主体是ABC完全开放商业BCD那些文献是银保监会在2023年公布旳ABCD 保险接触交谈旳程序ABCDEF最大诚信原则ABC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旳ABCD新型寿险产品均具有投资作用错系统性风险错挂单是指保险企业内部对职业道德形成于对售后服务是指对尊享E生2023版对保险产品开发是指对面对客户提出旳反对错专业代理机构旳保险错在反馈阶段对商业车险第二次对保险营销员与保险企业错诚信是市场经济基石对保险企业治理并不是对银保监会公布旳错我国互相保险在错不满10周岁错生命价值法对人身保险协议规定在错保险凭证存在对人身保险协议有保险价值条款错投保人可以任意解除对保险协议纠纷对依法经有关行政对可保风险是指错保险金额不小于对保险旳保险保障对共同海损分摊对保险价值是指双方签订对代位求偿权对按照保险金旳给付错财产保险协议条文是错再保险旳职能在于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4]143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4]1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11f3d231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c3.png)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4]143号)各保险中介公司、保险公司:为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保险中介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我会制定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保险中介公司和保险公司要根据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制定或修改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的要求落到实处。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特此通知。
附件: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2、《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3、《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二00四年十二月二日附件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提高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或者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一、守法遵规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绳,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PPT 85页)

保险从业人员
职业道德
1
第十八章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保险诚信之本
第十八章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学习内容
1、道德、职业道德、保险职业道德概念、功能。
2、保险职业道德形成、发展、地位和作用。
3、保险职业道德的意义和必要性。
4、保险职业道德的内容解析及案例。
第十八章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目录
I.道德、职业道德、保险职业道德概念、功
能
II.保险职业道德形成、发展、地位和作用
III.保险职业道德意义和必要性
IV.保险职业道德内容解析及案例
(一)道德与职业道德
道德指的是什么?
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德有时指人的思想品质,修养程度,善恶评价;有时指风尚习俗和道德教育活动,但主要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考试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它旨在评估从业人员在保险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水平。
以下是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考试的一些回答,共计500-800字。
一、考试背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
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客户向保险公司购买、协商、解释保险合同,并在必要时为客户提供保险索赔等方面的服务。
因此,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才能胜任这一工作。
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基础知识、保险业务技能、风险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
具体来说,考生需要掌握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等基础知识;熟悉保险代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了解保险经纪人的特点和优势;具备与客户沟通、谈判、协商的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合适的保险方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考试难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考试的难度因人而异,取决于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
对于没有相关经验的人来说,考试可能会比较困难,但对于有相关经验的人来说,考试难度相对较低。
此外,考试还注重对考生实际能力的考察,包括对保险业务的理解、沟通技巧、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考察。
因此,考生需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考试准备为了取得好成绩,考生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首先,考生需要了解考试大纲和要求,明确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其次,考生需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实践,多了解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优势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考生还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总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它旨在评估从业人员在保险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水平。
考生需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才能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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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题库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题库第一篇保险基础部分(共五章)1、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毁损,灭失或贬值的风险,称为()。
A、人身风险B、责任风险C、财产风险D、信用风险2、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力的风险,称为()。
A、责任风险B、人身风险C、信用风险D、自然风险3、按风险损害的性质分类,风险可分为()。
A、人身风险与财产风险B、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C、经济风险与技术风险D、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4、适用于保险的风险处理方法有()。
A、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B、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大C、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小D、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5、股市的波动属于()性质的风险。
A、自然风险B、投机风险C、社会风险D、纯粹风险6、对于损失概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应该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
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D、减少风险7、对于损失概率低、损失程度小的风险应该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
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 D.减少风险8、对于损失概率高、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应该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
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D、减少风险9、对于损失概率高、损失程度小的风险应该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
A、保险B、自留风险C、避免风险D、减少风险10、不属于可保风险特性的有()A、风险不是投机性的B、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C、风险必须是意外的D、风险必须是相同性质的11、人们因早逝、疾病、残疾、失业或年老无依无靠等风险是()A、人身风险B、财产风险C、责任风险D、信用风险12、保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要解决()问题。
A、人身伤害的给付B、物质损害的补偿C、责任赔偿D、信用关系13、人身保险中大部分险种带有()性质。
A、赔偿B、给付C、储蓄D、保险14、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关系。
A、保险B、利益C、社会D、经济15、合作保险和相互保险仅表现为()之间的保险分配关系。
A、投保人B、保险人C、会员D、社员16、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诸职能的发挥所产生的()。
A、社会效应B、经济效应C、政治效应D、商业效应17、个人或团体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负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是()。
A、人身风险B、财产风险C、信用风险D、责任风险18、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因义务人违约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是()。
A、人身风险B、财产风险C、信用风险D、责任风险19、在经济生产和生活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疾病、失业、意外伤害等,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说明风险具有()。
A、可观性B、普遍性C、可测性D、偶然性20、风险的()为保险费率的厘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A、可观性B、普遍性C、可测性D、偶然性21、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是按()分类的。
A、风险损害的对象B、按风险的性质C、按损失发生的原因D、按风险产生的环境22、风险的不确定性不包括()。
A、是否发生B、发生的时间C、发生的地点D、发生的原因和结果23、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是()。
A、避免风险B、风险管理C、自留风险D、转移风险24、人们购买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
A、避免风险B、防损与减损C、自留风险D、转移风险25、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
A、合同行为B、财务安排C、法律行为D、风险管理方法26、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商品,保险业属于国民经济第()产业。
A、一B、二C、三D、都不是27、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
A、补偿损失B、经济给付C、防灾防损D、融资28、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
A、补偿损失B、经济给付C、防灾防损D、融资29、保险的宏观作用不包括()。
A、安定人民生活B、促进经济的发展C、推动科技发展D、保障社会稳定30、保险按性质分类不包括()。
A、商业保险B、社会保险C、政策保险D、营利保险31、属于定额保险一般为()。
A、财产保险B、货物保险C、人寿保险D、人身保险32、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实际损失额而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是()。
A、损失保险B、货物保险C、定额保险D、人身保险33、基于个人或经济单位风险保障的需要,经过自由选择而形成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是()。
A、社会保险B、政策性保险C、普通保险D、商业保险34、指几个保险人,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是()。
A、公共保险B、再保险C、重复保险D、共同保险35、现代保险业务框架的四大部分是由()构成的。
A、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B、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C、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D、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36、广义的财产保险不包括()。
A、财产损失保险B、责任保险C、信用保证保险D、财产保险37、以有形的物质财富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称()。
A、财产损失保险B、责任保险C、信用保证保险D、财产保险38、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A、经济责任B、民事损害赔偿责任C、法律责任D、过失责任39、属于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是()。
A、信用保险B、保证保险C、责任保险D、担保保险40、保险利益是指()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A、投保人或被保险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保险人41、以盗窃来的小轿车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无效。
说明保险利益必须是()。
A、确定的利益B、合法的利益C、客观上的利益D、期待的利益42、保险区别于赌博的重要标志是()。
A、人们的预期B、保险利益C、人们之间的关系D、行为方式43、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包括()。
A、现有利益B、预期利益C、法律上利益D、责任利益44、所有权、共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产生的保险利益是()。
A、现有利益B、预期利益C、法律上利益D、责任利益45、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它是基于法律上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是。
A、现有利益B、预期利益C、法律上利益D、责任利益46、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不包括()。
A、告知B、保证C、说明D、弃权与禁止反言47、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称为()。
A、告知B、保证C、说明D、弃权与禁止反言48、最大诚信原则中的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是约束()。
A、投保人B、保险人C、被保险人D、保险人和投保险49、最大诚信原则中的保证主要是约束()。
A、投保人B、保险人C、被保险人D、保险人和投保险50、以文字规定为依据的保证形式是()。
A、明示保证B、默示保证C、规定保证D、法定保证51、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范围标准不包括()。
A、实际损失金额B、保险金额C、保险利益D、保险数量52、损失补偿的方式不包括()。
A、现金B、修理C、重置D、换置53、某投保人先后依次与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价值为100000元。
甲公司承保金额为50000元;乙公司承保金额为100000元;丙公司承保金额为150000元。
现发生火灾损失100000元,按照保险金额比例责任进行分摊,甲、乙、丙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为()。
A、甲5/3 乙10/3 丙5B、甲10/3 乙5/3 丙5C、甲5 乙10/3 丙5/3D、甲5/3 乙5 丙10/354、某投保人先后依次与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价值为100000元。
甲公司承保金额为50000元;乙公司承保金额为100000元;丙公司承保金额为150000元。
现发生火灾损失100000元,按照赔偿限额责任分摊方式进行分摊,甲、乙、丙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为()。
A、甲2 乙4 丙4B、甲4 4乙丙2C、甲2、乙3、丙4D、甲2、乙3、丙455、某投保人先后依次与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价值为100000元。
甲公司承保金额为50000元;乙公司承保金额为100000元;丙公司承保金额为150000元。
现发生火灾损失100000元,按照出单顺序责任分摊方式分摊,甲、乙、丙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为()。
A、甲5、乙5、丙0B、甲5、乙0、丙5C、甲0、乙5、丙5D、甲5、乙3、丙356、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中经常采用。
A、货物保险B、海上保险C、运输保险D、运费保险57、权利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
A、索赔权B、所有权C、物权D、代位权58、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原因。
A、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时间上最接近B、最直接、起决定作用、时间上最接近C、最直接、最有效、时间上最接近D、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59、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说明保险合同是()。
A、有偿合同B、双务合同C、诚信合同D、附合合同60、保险内容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订,另一方面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保险合同是()。
A、有偿合同B、双务合同C、诚信合同D、附合合同61、保险合同的要约人通常是()。
A、投保人B、保险人C、被保险人D、投保人或被保险人62、保险合同的承诺人通常是()。
A、投保人B、保险人C、被保险人D、投保人或被保险人63、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人是()。
A、投保人B、保险人C、被保险人D、受益人64、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在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
A、投保人B、保险人C、被保险人D、受益人65、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
A、投保人B、保险人C、被保险人D、受益人66、保单所在人又称为保单持有人,适用于()合同。
A、人身保险B、人寿保险C、健康保险D、简易人寿保险67、保险合同的客体是()。
A、保险标的B、保险利益C、保险价值D、被保险人68、直接印在保险单上,它不能随投保人的意愿而变更的条款是()。
A、基本条款B、法定条款C、特约条款D、保证条款69、附加条款是对基本修改或变更,其效力()基本条款。
A、优于B、弱与C、同于D、都不是70、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称为()。
A、投保单B、保险单C、保险凭证D、批单71、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是()。
A、投保单B、保险单C、保险凭证D、批单72、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