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书告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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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021)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YW-021)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及山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是指病人有权享有知晓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预后和费用方面的情况并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疗决策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病人的这种权力。

二、对病人知情告知的规定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受委托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如病人或受委托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受委托人在《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并上签字。

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对患者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故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当而导致医疗纠纷。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3、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系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无法签字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直系亲属、关系人和法定代理人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4、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手术、麻醉、有创诊疗、输血或血液制品时)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愿表达或为未成年人的,且无亲属或亲属无法联系的,主管医师在进行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当迅速请示医政科、主管院长,可由医政科长、主管院长或总值班在相关知情同意文书上签字。

主管医师应在病历中如实记录(包括目前病人的危急状态和拟采取的抢救措施、争取签字已做过的努力、无法取得签字的原因;因等待签字而推迟抢救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等)。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篇一: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告知内容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部,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指具有一定创伤和风险的检查、治疗,如各种内镜检查、各种造影检查、各种穿刺(胸穿、腰穿、骨穿、肾脏穿刺、甲状腺穿刺、深静脉穿刺、淋巴结穿刺、上颌窦穿刺等等)、有创性的治疗、淋巴结活检、治疗方案的更改、椎间盘吸切、各种封闭、关节腔内注射、切开引流、静脉切开等。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医患沟通告知、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告知、知情同意制度

医患沟通告知、知情同意制度为更好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人性化的服务要求,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及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护人员沟通告知的对象:患者本人、患者法定代理人、患者家属。

二、沟通告知的时间及内容。

1、患者入院时接诊护士应将其主管医师、责任护士、护士长、科主任的姓名口头告知,并将填写好的“住院病人告知书”发给患者。

2、医务人员应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医患沟通,记录在《入院医患谈话记录》上,患者病情特殊或危重时应及时进行病情告知,记录在《病情告知书》上,记录完毕后由医患双方签字。

对手术患者的医患沟通应在手术前完成,记录在《手术自愿书》上,由本院手术参与者书写,记录完毕后由医患双方签字。

最后一次医患沟通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前完成,记录在《出院记录》上。

3、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及)家属介绍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并发症、后遗症等),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并听取患者或(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及)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加深患者和家属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类特殊检查治疗、有创检查、输血、各类手术、麻醉、手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特殊费用和自理费用等项目,均应告知相关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性及防范措施等,并签好各项知情同意书。

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以下9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1)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2)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3)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特殊费用等项目。

手术知情同意书

手术知情同意书

手术知情同意书协议标题:手术知情同意书协议鉴于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为确保行为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守公序良俗,特定下本手术知情同意书协议的要求如下: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规范、合法,并保证手术过程中得到患者的理解和同意。

第二条:协议内容1. 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编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性;2. 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撰写应采用简明、清晰的语言,确保患者能够明确了解手术的目的、方式、风险、后果等相关信息;3. 手术知情同意书中不得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手术知情同意书要求1. 手术知情同意书应包含必要的手术信息,如手术名称、目的、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并发症等;2. 手术知情同意书应明确告知患者相关手术风险和并发症的发生概率;3. 手术知情同意书应注明患者已经充分了解手术相关信息,并同意进行手术;4. 手术知情同意书应注明患者知晓手术的可能疗效和风险,并且已有足够时间考虑和咨询。

第四条:协议的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管辖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第六条: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本手术知情同意书协议在不违反以上要求的前提下,双方确认达成一致,并以双方签字盖章作为证明。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患者)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规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注意事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关于规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注意事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关于规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注意事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知情同意书是指患者或参与者在接受诊疗或参与研究前,经过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后,自愿同意接受治疗或参与研究的书面文件。

知情同意书是患者和医务人员或研究人员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是保护患者权益和确保医疗活动或研究合法性、道德性的重要工具。

一个合格的知情同意书应当包括患者或参与者所需知道的关于治疗或研究的详细信息,包括目的、过程、预期效果、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等内容。

患者应该在充分理解这些信息后,做出自主、理性的决定,并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表达自己的意愿。

本文旨在探讨规范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注意事项,帮助医务人员和研究人员更好地指导患者如何正确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行为的合法性。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规范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注意事项展开讨论,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知情同意书的概念进行概述,说明文章的结构和目的,引导读者对主题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正文部分将分为三个小节展开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会介绍知情同意书的定义和重要性,解释为什么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是必要的。

接着,我们会探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基本要点,包括内容、格式和签署流程等方面。

最后,我们将重点关注规范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注意事项,帮助医疗机构和患者正确理解和执行签署程序。

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文章的要点进行总结,并强调患者知情同意的必要性。

同时,我们还会展望未来患者知情同意书的发展趋势,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方向,为更好地保障患者权益提供思路和建议。

1.3 目的知情同意书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重要的法律文件,其目的在于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疾病情况、治疗方案、风险和可能的后果,从而做出知情和自主的决定。

规范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注意事项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避免发生纠纷和法律风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沟通,加强患者的知情权,促进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义务,确保患者充分了解医疗服务内容、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保障患者的人身权益。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内容和方式第四条患者告知的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医疗服务的名称、性质、目的、预期效果等基本信息;2.医疗服务的可能风险、并发症、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3.医疗服务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特殊要求等具体细节;4.医疗服务可能导致的身体或心理损害、生活质量的转变等后果;5.其他与医疗服务相关的紧要信息。

第五条患者告知的方式可敏捷运用以下途径:1.口头告知:医务人员通过面对面、电话、视频等方式向患者进行认真解释和说明;2.书面告知:医务人员向患者供应书面料子,包含医疗服务的相关信息和知情同意书;3.多媒体告知:利用医疗机构内部的电子屏幕、电视、宣传册等呈现患者告知内容。

第六条患者知情同意的方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标注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服务的内容、可能风险、责任分工等紧要事项。

患者应当亲笔签字确认,并由医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章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程序和责任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八条患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程序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几个环节:1.接诊环节:医务人员在接诊时应当向患者供应相应的告知料子,对医疗服务进行简要介绍;2.认真告知环节:医务人员在认真解释时应当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供应认真的告知内容;3.知情同意环节: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供应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解答患者的相关疑问;4.签字确认环节:患者应当亲自签字确认,并由医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范文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诊断。

在拔牙过程中,医生需要综合分析患者的身体状况,以利决定是否实行拔牙术和拔牙时间。

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生;若患者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负责。

1.药物及麻醉过敏史、手术史2.血液病(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病、贫血等)3.全身系统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肝病、肾病、糖尿病、甲亢等4.口腔恶性肿瘤及放疗史5.处于月经期或妊娠期哺乳期在实行牙拔除术时,一般无并发症,但因病员个体差异,局部解剖结构异常变化等原因,有可能出现麻醉并发症、晕厥、牙根折断、软组织损伤、邻牙或对颌牙损伤、牙槽骨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脱位、上颌窦穿孔、下颌管损伤、下唇麻木、拔牙后出血、拔牙后感染、皮下气肿等并发症,如出现拔牙并发症患者应积极主动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拔牙注意事项:1.紧咬棉球____小时后,轻轻吐出____小时内不能刷牙漱口,不食过热食物,不用舌吮拔牙创面,避免剧烈运动____小时内吐出唾液带血丝为正常状况,如为血块应立即到医院复诊4.拔牙后出现感染、疼痛可口服抗生素及止痛药或到医院复诊5.一般拔牙后1-____月需镶假牙(阻生牙除外)上述内容医生已向我详细解释,我已完全理解。

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范文(2)尊敬的患者(或家属):您好!为了保障您的知情权和自主权,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合法性,我们特制订了以下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请您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第一章定义和原则第1条知情同意书是指医务人员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介绍医疗服务的内容、风险、效果以及相关权益,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自愿表达同意、理解和接受的书面文件。

第2条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旨在促进医患间的沟通与信任,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

第3条知情同意书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真实原则、全面原则、等级原则、时效原则和保密原则。

第二章知情同意的程序第4条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前,应当向患者(或家属)讲解相关的医疗知识、风险和效果,并提供书面资料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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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书告知规范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盐城新东仁医院
知情同意书告知规范

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及同意权,为了更好的维护医患双方权利,最大限
度的减少医疗纠纷,特制定此规范:

一、知情同意书使用范围
1.各种手术操作,包括外科、妇科、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各
科室各种住院患者手术,大月份人工流产、体表小肿瘤切除等局麻下进行的各种门诊小手
术。

2.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骨髓穿刺、鼻窦穿刺、脑室引流等各科各种侵入
性的诊疗操作。

3.一般情况下没有危险,但是因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引起意外风险的操作,如心脏
病患者、颅内压升高患者插入气管导管、胃管,胃镜或支气管镜等内镜检查,插入膀恍镜
或导尿管等可能引起强烈神经反射,易引起心脏停跳等情况。

4.可能引起强烈过敏反应的药物及其敏感试验:如青霉素、普鲁卡因、碘造影剂等。
使用具有毒性或成瘸性的药物:如吗啡类止痛药物、化疗药等有强烈毒性或严重不良反应
的药物。

5.各种麻醉技术。
6.诊断不明确等情况下的试验性的诊断或治疗方法,如发热待查试验性药物治疗、开
腹腔探查手术等。
7.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
8.技术方法本身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经济花费大,给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也必须
事先征得患者同意,并且讲明花费与治疗效果之间的关系,如有可能应给患者一个在高花
费和低花费治疗方法之间的选择机会。具体标准由各个科室根据本科特点自行掌握。

9.实行新技术、新业务开展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制度,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医
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代新技术、新疗法给患者带来的好处和可能
存在的问题,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在《新技术、新业务知情同意书》上签宇后方可
实施。

二、告知内容
概括而言为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及预后。具体内容包括就诊及诊治过程中发现的
阳性体征;有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补充诊断、确定诊断或出院诊断;病情程
度;对生命和健康的危险程度;手术的术前、术后诊断;麻醉方式;拟定手术方式;手术
医师姓名;术中和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
和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急可能
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临
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
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疗养方法,如服药方法;劝告转诊,对限于医疗条件、医疗设
备无法诊治、有转诊条件且暂无生命危险的患者应劝告转诊等。

三、告知顺序
1、在医疗过程中,医师在向患者履行告诉义务时,必须把患者做为第一告诉对像。
2、当患者无法接受告知时,如告知后对患者身心有明显不利影响、患者不能承担民
事行为能力、患者智力不能理解告知的内容、患有精神疾患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处于意
识障碍等情况下,医师应依法定顺序向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进行告知,同时履
行授权手续。患者近亲属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作为告知对像。

3、在某些特殊情形时,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均无法接受告知、签
署同意书,应由医务科签署同意书,但应对相关情况特别注明。

四、告知方式
1、口头告知:
因医师的工作具有强度大、专业性强的特点,不可能做到所有与患者相关的问题均进
行书面告知。一些患者一般应知晓的、医患双方均明确对患者无危险性或危险性极小、不
会导致医疗纠纷的情况,如常用药服药方法、常规检查注意事项等医师可以进行履行口头
告知。

2、书面告知:
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医疗等均应履行
书面告知,签署同意书。手术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
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特殊检查及治疗同意书的内容包括特殊检
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五、签署知情同意书注意事项:
1.除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外,不是患者本人签名者必须先签署授权委托书,
由委托书上患者指定的代理人签名。
2.一般情况下重大的治疗或检查方法必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手术必须有手术者本
人,亲自与患者及其家属谈话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特殊情况下(比如夜班、急诊)可由住院
医师办理,但是应将谈话内容和结果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3.必须将有关问题用群众能够听懂的语言,详细、客观、准确、真实地向患者及家属
解释清楚,并用科学医学术语记载在知情同意书或病历中,包括诊断、治疗或检查名称,
手术、治疗或检查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或风险的程度及其后果,然后由患者和医师
签字。

4.如果患者意识清楚并有法定的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要求由患者自己亲自签字。
5.如果涉及到保护性医疗制度,可以先向其亲属解释,请其亲属决定是否向患者讲清
楚病情及治疗方法,如果患者家属不同意告知患者,必须由患者签署委托家属代理签字的
“授权委托书”。

6.患者文盲不会写字时,可由患者指定其亲属等人代理签字。
7.患者没有法定的行为能力时,如10岁以下儿童、精神患者、昏迷、休克、双手外
伤无法签字等,必须有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代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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