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定)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

广东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发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原则性、政策性很强,既是完成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又是保持党的基层组织生机与活力的需要。
各党支部、党总支(分党委)要认真掌握有关规定,按规范的程序办事,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切实保证发展质量。
现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入党申请人员”。
入党申请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亲笔签名。
经党员提名(或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应指定1至2名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制订培养教育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帮助,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工作是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主要是通过学习党章和在工作、学习中锻炼提高,逐步达到入党条件。
具体做法是:1、选送到党校学习。
2、指定专人培养。
由支部指定1至2名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人要切实了解其各方面的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每季度将考察情况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3、在实际工作中培养。
4、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5、坚持分层次培养,党支部根据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将他们分为一般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和当年计划发展对象,进行不同层次的培养工作。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党的优良作风的教育等。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学习和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要求和说明

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 考察
● 1、培养期间入党积极分子应做什么? 汇报思想
主要内容:
思想演变过程;时事政治的学习感受或见
解;自身的学习工作总结感受等。
加强自学、主动学习
(1)积极地参加入党前不同层次的 学习、培训及党内活动。
●认真学习党章基础知识;比如党的 宗旨是什么?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 务是什么?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 么?党内纪律处分有哪些?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要求和说明
建设工程学部分党委 孟秀英
党员发展指导方针
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
基
● 坚持标准
本●
保证质量
原●
改善结构
则●
慎重发展
一、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考察阶段
2、制定发展计 划阶段
正式党员
发展党员 主要程序
3、严格履行入 党手续阶段
4、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核、 转正阶段
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 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 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十、党章基础知识的学习
● 13、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 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 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 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入党的规定和程序

为规范存档需要,涉及到的材料一律用B 5纸张准备)
22
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四)确定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 7.召开支部发展大会
(1)召开支部发展大会的人数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
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原则上,每次支部发展大会发展党员人数不 超过4人。
党支部召开党员发展大会,应通知本支部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到 会,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如不足半 数或被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发展大会应改期召开。入党介 绍人都应出席会议,并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第十三课 入党的规定和程序
1
一 申请入党的条件 二 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三 入党常用文书写作的体例、格式和写作方法
2
申请入党的条件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党章 程》规定:年满十八岁 的中国工人、农民、军 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 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 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 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 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 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 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 国共产党。
25
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四)确定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
8.党委谈话和审批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二级党委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党总支负 责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人谈话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谈话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党内外 群众意见的反馈;指明以后需要努力的方向;对支部大会决议的态度; 掌握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原则、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党有哪些 要说明的情况等。 谈话后,谈话人要认真负责地向二级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并在《入 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中填写意见,包括谈话的主要内容,对发展对象的 主要看法及是否同意接收入党的意见。
预备党员评比条例

研究生党支部发展党员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关。
现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发展党员有关工作细则,就我院研究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日常考核(此部分由10-15位入党联系人组成的评议小组打分)
第二部分:党支部审核
党支部主要根据评议小组的打分结果,并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讨论审核,其讨论结果在党支部全体大会上(至少有2/3的人参加)进行表决,并将最终表决结果如实公布。
研究生党员发展实施细则(第四次修订2013.11.1)

研究生党员发展具体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11月1日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保证发展研究生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订了我校发展研究生党员的标准体系。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标准入党积极分子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具体要求是:1、自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满3个月以上,其他条件符合,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政治立场坚定,是非观念明确,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特别是能结合党政时政向组织坦诚自己的真实想法,对照自己的言行如实开展自我批评,并对自己存在的缺点有改正的愿望和实际行动。
3、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逐步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信念,写入党申请书后在政治思想认识和理论修养上有进一步提高,学习工作上有明显进步;有主动争取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一步学习提高的实际行动和表现。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6、积极参加党、团、研究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愿意承担并完成所交给的任务。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标准在符合《党章》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思想。
(1)勤于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政治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敢于坚持原则,主动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能正确对待荣誉和个人利益,入党动机纯正,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3)已于半年前或三年内参加本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马列主义理论课程学习成绩优良;自向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至少满1年。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定)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为提高研究生党员发展质量,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有培养发展潜力的人吸收到党内来,研究生院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根据《党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党员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研究生党员发展基本条件: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政治面貌要求为共青团员,群众不予发展;2.为防止突击发展,保证党员发展连贯性,毕业学年不予发展;3.学习科研方面(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1)无挂科记录;(2)发展考察期间需具备以下项目中至少一项成果:英语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计算机等考级证书(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相关资格证书;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导师排名第一本人可排名第二);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排名前三);获得专利(排名前三);校级及以上科研竞赛获奖等;4.政治学习方面:(1)主动学习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大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入党动机端正;(2)参加党校学习成绩合格,有党校结业证。
积极参加党内相关培训、理论学习等活动;每季度至少向组织递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3)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研究生院党委、学院、党支部组织的相关活动,参与支部评议。
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每学期参与活动或完成支部分配任务不少于3项.5.组织纪律方面:(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扶正压邪,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2)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3)自觉遵守党章规定。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1、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2、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已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较长时间真培养、比较成熟的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的发展对象必须是经党组织培养一年以上、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3、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举行一次。
可采用党员推荐、党小组推荐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首先报党委备案。
民主推荐发展对象,一般应从备案的积极分子中择优提出的人选中进行,然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发展对象。
5、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年度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
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同时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民主推荐票数较高和民主测评情况较好的对象方可提交支委会讨论决定。
6、推荐28周岁以下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一般应从团员中产生;确定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时,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应附团支部推荐意见表。
7、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8、经民主推荐并经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首先需要报党委备案,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列入年度发展计划进行培训发展。
发展发展党员公示制(一)公示对象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员;拟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奖惩情况以及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况。
昆工保研实施办法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34号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推荐优秀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1(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推荐工作的实施。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一)推荐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专业安排,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能力及素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3.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定向生或国防生,经定向单位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推荐。
4.对学院同意联系外校就读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免试推荐接收学校的正式接收函,方可推荐。
(三)普通推免生推荐条件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前茅,原则上总平均学分绩要求80以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排名(排名靠前的学生若有放弃,必须有本人的书面放弃声明,推荐名次按成绩排序依次顺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推荐条件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要求在本专业前2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在校、院团学组织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成绩显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组织工作能力;个人自愿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完成研究生学业。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打分细则)
软件学院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在从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受到党员的素质对于维护我党的形象,树立我党威信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对积极分子的行为进行监督,软件学院学生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考核标准。
发展党员的标准:一.入党积极分子应为软件学院正式注册学生。
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次发展资格:1.推优前受到过学校的处分、处罚,且未撤销。
2.推优前一个学期不及格门次大于2门次(含)。
3.在本次推优过程中有任何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制作、伪造相关的成绩单、证明、证书等。
二.每个被推优入党的同学在上报学院党支部后,应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得分,启始分为零分。
三.学习方面。
1.加权平均分2.(1)(2)3.四.1.担任职务。
(1)班内职务。
仅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担任任期应满1年。
得分为5分。
(2)院校职务:仅包括:校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
担任任期应满1年。
得分为10分。
(3)班内职务和院校职务加分不累加。
2.工作加分。
(1)为表彰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制定此加分办法。
(2)在工作期间,根据群众考评,可有0-10分加分。
(3)执行办法:在第五部分的群众考评,由支部成员为推优分子中的干部同学打分。
全部得分平均后,四舍五入到个位,即为该同学的工作加分。
五.思想方面。
1.群众考评。
(1)应组织支部的推优入党会,来进行推优同学的群众考评。
(2)推优入党会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到会人数应大于支部人数的90%。
(3)每位推优同学应在会上介绍自己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相关情况。
(4)群众考评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5)群众考评应当场唱票,公布记票结果。
(6)所有投票应在唱票后封存,交由学院备查。
(7)违反以上规定的推优入党会,视为无效,应由团支部书记择期再次召开推优入党会。
若超过学院推优截止日期,责任由本支部承担。
昆明理工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昆明理工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特别提示: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特别提示: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莲华两个校区,莲华两个校区,住宿手续请同学直接到学住宿手续请同学直接到学院所在校区学生社区中心办理,其它报到手续集中在所在校区指定地点办理)亲爱的新同学:你好!祝贺你被录取为昆明理工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为确保你能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你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党、团组织关系到我校就读研究生的新生党员或团员须持由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新生报到时交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研究生院党委。
1.1.党组织关系从党组织关系从云南省内转入,介绍信抬头: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2.2.党组织关系从党组织关系从云南省外转入,介绍信抬头:云南省委高校工委,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3.3.团员(不分省份)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团员(不分省份)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团委。
注:新生需把本人党员档案归于人事档案后一并寄送至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档案室。
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档案室。
开学报到后,开学报到后,只有递交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研究生院党委对党员档案审查合格后组织关系才能正式转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档案二者缺一不可。
二、户口非定向生、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定向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是否办理户口迁移由新生自主确定,请注意:农村户口的学生选择在校落户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毕业迁户时即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也是城镇户口;落户学生毕业后不得将户口留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必须迁户。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1.1.凡户口需落入昆明理工大学的学生需提交:凡户口需落入昆明理工大学的学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年份当年的有效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注明学生本人血型、身高、民族、联系电话及父母姓名;彩色小1寸照片1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为提高研究生党员发展质量,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有培养发展潜力的人吸收到党内来,研究生院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根据《党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党员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研究生党员发展基本条件:
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政治面貌要求为共青团员,群众不予发展;
2.为防止突击发展,保证党员发展连贯性,毕业学年不予发展;
3.学习科研方面(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
(1)无挂科记录;
(2)发展考察期间需具备以下项目中至少一项成果:英语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计算机等考级证书(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相关资格证书;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导师排名第一本人可排名第二);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排名前三);获得专利(排名前三);校级及以上科研竞赛获奖等;
4.政治学习方面:
(1)主动学习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大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入党动机端正;
(2)参加党校学习成绩合格,有党校结业证。
积极参加党内相关培训、理论学习等活动;每季度至少向组织递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3)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研究生院党委、学院、党支部组织的相关活动,参与支部评议。
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每学期参与活动或完成支部分配任务不少于3项。
5.组织纪律方面: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扶正压邪,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2)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自觉遵守党章规定。
服从组织安排,并自觉遵守、执行;(4)认真履行各项义务,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无特殊情况不能有任何欠费行为。
6.文体生活方面:
(1)热心参与学校、院系、班级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在各项日常事务和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2)生活作风良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研究生党员发展流程及各环节工作要求
(一)、发展党员
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的团员,通过党校培训,取得党课结业证后,可向组织提出申请,经党支部或党小组提名,召开支部大会
讨论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填写《研究生院发展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一)》(附件一),将确定的积极分子信息上报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院党委审批后向党支部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须组织其参加党内活动,定期对积极分子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做好工作记录。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不少于一年的培养教育后,按照研究生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以民主投票的方式,依据支部党员发展分配的指标,按照得票数的高低,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3.辅导员、指导员预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将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等交至研究生辅导员、指导员进行预审。
4.政审: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填写《发展党员计划政审表(二)》(附件二)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研究生院党委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合格后,研究生院党委向党支部发放《入党志愿书》。
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5.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支部《发展党员计划政审表(二)》的人员名单,讨论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问题。
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开会。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党支部将申请人材料送至党支部指导员处进行审查。
6.党支部指导员谈话:党支部指导员代表研究生院党委履行对新发展
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将材料返还党支部。
7.党建协调委形式审查。
党建协调委对党员材料审核无误后,党支部填写《发展预备党员党内信息变动表》(附件三),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连同所有预备党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研究生院党委。
8.研究生院党委开会讨论。
研究生院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预备党员进行开会讨论,并将结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示名单向党支部发放《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支部将预备党员材料领回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考察培养。
研究生院党委将公示人员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二)预备党员
9.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在1年考察期内表现良好,无重大违纪行为、无重大处分决定的,本人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经学院辅导员、指导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10.党建协调委形式审查。
支部决议后,党建协调委对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党内信息变动表》(附件四),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上报至研究生院党委。
11.研究生院党委开会讨论。
研究生院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将转正预备党员进行开会讨论,并将结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示名单发放《党员政治生日卡》,将公示人员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另:
1、党支部对要求发展的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每年至少考查二次。
考察期满后,每年5月第四周、11月第四周将党员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党委。
2、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规定,对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若延长预备期期间其表现没有明显进步,则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对于违法违纪的预备党员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不合格正式党员,支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3、提交发展党员材料:
发展党员个人材料包括:党课结业证复印件、8篇思想汇报、《发展预备导师意见表》(附件五)、《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篇、个人自传1篇;
支部上报材料包括:《发展预备党员党内信息变动表》(附件三)4、提交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个人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1篇、思想汇报4篇、发展预备党员时期材料;
支部上报材料包括:《预备党员转正党内信息变动表》(附件四)
5、相关材料填写详见《党员材料填写说明》(附件六)
6、《研究生院发展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发展党员计划政审表(二)》、《发展预备党员党内信息变动表》、《预备党员转正党内信息变动表》均须将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上报,纸质版须加盖学院研教
办公章、辅导员签字。
附件一:《研究生院发展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一)》
附件二:《发展党员计划政审表(二)》
附件三:《发展预备党员党内信息变动表》
附件四:《预备党员转正党内信息变动表》
附件五:《发展预备导师意见表》
附件六:《党员材料填写说明》
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