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
合理低价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情况下,以及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相差较大,且最低投标价较低的情况下。
在进行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首先,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存在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以及最低投标价是否较低。
2. 确定最低投标价后,需要对其进行合理性评估,主要包括对投标人的资质、经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量,判断其是否存在价格不合理的情况。
3. 在评估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项目的特殊性、技术难度、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判断最低投标价是否符合合理低价法的要求。
4. 最后,对符合合理低价法的最低投标价进行确认,确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调整,以保证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在进行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需要充分尊重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商业秘密,避免出现不当的价格调整,影响招标项目的正常进行。
总之,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是招标评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理低价法细则

合理低价法细则
合理低价法是一种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需要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和资信标是评审的两个方面。
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否决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
详细评审采用合格制法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要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细则》中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
在资信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对投标人资信标进行符合性评审,否决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
商务标评审是评审的另一方面。
在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会否决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
在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并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
还会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以及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是指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为了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确定中标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定的一种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是评定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低价性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计算方式。
下面将介绍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
首先,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包括两个方面,合理性评定和低价性评定。
合理性评定主要是通过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对报价的合理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进行综合分析。
低价性评定主要是通过对投标报价的低价性进行评估,即对报价的价格水平进行比较和分析,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其次,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合理性评定主要包括对投标报价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合规性是指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
合理性是指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即投标报价中各项费用是否合理、合理性和合理性等。
可行性是指投标报价是否可行,即中标供应商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和供货能力等。
再次,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低价性评定主要是通过对投标报价的价格水平进行比较和分析,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低价性评定主要包括对投标报价的价格水平进行比较和分析,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在进行低价性评定时,需要综合考虑投标报价的价格水平、质量水平、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最后,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在进行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时,需要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评标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是政府采购项目中评定投标报价的一种重要方法,其计算方法需要综合考虑报价的合理性和低价性,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在实际操作中,评标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是招标公司采用的一种评标方式,它是根据评标
人员对投标者报价降低水平,使该投标者以合理低价获得合同决定评标结
果的评标方法。
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程序公开招标,特别是设定明确的技术要求和
条件,使投标者能够提供报价合理、符合招标要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
及服务产品等。
二、成立专家评标小组,并开展投标文件和技术方案的评审。
对技术
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定量及定性评估,评审后,按
照合理低价原则制定评标结果。
三、投标者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自己所提供服务的技术方案及价格,以便专家小组对受评者投标文件资格及技术方案和价格进行综合评审。
四、对受评者的报价进行折中,以获得最有利的结果,为选择最合理
低价的投标者作出准确及全面的评价。
五、严格审查投标文件,排除假冒、欺诈等违反招标程序的投标文件,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最低价及最佳投标者。
总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既能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又
能让承包商能够以合理低价获得合同,双方都能从中受益。
合理低价评标法3种方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3种方法合理低价评标法是指在公共采购中,以价格为主要评定标准的一种评标方法。
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采购的节约和效益最大化。
在这种评标方法中,除了价格因素外,还需要考虑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
下面将介绍三种合理低价评标法的具体方法:一、综合得分法综合得分法是将价格因素和其他因素进行权重设定,然后按照权重计算出各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最后选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方。
例如,在某次公共采购中,价格占50%的权重,质量占30%的权重,服务占10%的权重,信誉占10%的权重。
则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评定:1. 对所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并对其报价、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信誉记录进行评估。
2. 根据上述四个因素给出相应的得分,并乘以相应权重。
3. 将各项得分加总求出综合得分,并按照从高到低排序。
4. 选取综合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方。
二、逐级淘汰法逐级淘汰法是在初步筛选后,逐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最终选出价格最低的中标方。
例如,在某次公共采购中,要求报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则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评定:1. 对所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并对其报价进行评估。
2. 将报价高于100万元的供应商淘汰。
3. 对剩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信誉记录进行评估,并按照综合得分法计算出各家供应商的得分。
4. 将得分最低者淘汰,直到只剩下一家供应商为止。
5. 选取价格最低者作为中标方。
三、价格加权法价格加权法是在初步筛选后,根据各家供应商的报价和其他因素设定相应权重,然后按照权重计算出各家供应商的加权价格。
最后选取加权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方。
例如,在某次公共采购中,要求产品质量占50%的权重,服务水平占30%的权重,信誉记录占20%的权重。
则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评定:1. 对所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并对其报价、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信誉记录进行评估。
2. 根据上述三个因素给出相应的得分,并乘以相应权重。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在进行采购过程中,评标办法的选择对于合理低价法的实施至关重要。
合理低价法是指在满足技术、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为中标标准进行评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如何准确、科学地计算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对于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
在确定合理低价的范围时,应当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的功能、质量、性能等因素,确保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的产品或服务。
评标办法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采购品目的特点,对于不同的采购品目,可以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其次,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和成本因素。
在确定合理低价的范围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和成本因素的影响,确保评标结果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评标办法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成本结构,对于不合理的报价或成本结构,应当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另外,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在确定合理低价的范围时,应当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资质、履约能力等风险因素,确保评标结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评标办法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风险管理的原则,对于存在较大风险的供应商,应当进行合理排除或调整,以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最后,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确定合理低价的范围时,应当充分考虑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评标结果符合采购活动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评标办法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权衡,对于具有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产品或服务,应当给予适当的倾斜或奖励,以鼓励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综上所述,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应当充分考虑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市场价格和成本因素、风险因素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计算方法在进行招标采购活动中,评标办法的选择和计算方法的确定对于确保公平竞争、保障采购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是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其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直接影响着采购活动的结果。
因此,本文将对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首先,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评标指标,在进行合理低价法评标时,需要明确评标的具体指标,如价格、质量、服务等。
评标指标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采购品或服务的特点,确保评标结果能够全面反映出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实际情况。
2. 确定权重比例,对于不同的评标指标,需要确定其在评标中所占的权重比例。
通常情况下,价格会占据较大的权重,但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其他指标的重要性,确保评标结果能够全面反映采购品或服务的综合质量。
3. 计算得分,根据确定的权重比例,对各项评标指标进行得分计算。
在计算得分时,需要确保计算方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偏颇和不公平现象。
4. 综合评定,最后,根据各项评标指标的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中标结果。
综合评定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进行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计算方法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价格因素的权重设置,在确定权重比例时,需要充分考虑价格因素在评标中的重要性,但同时也需要注意避免过分强调价格因素而忽视其他指标的重要性。
2. 数据来源和真实性,在进行得分计算时,需要确保所使用的数据来源真实可靠,避免因数据不准确或来源不清晰而导致评标结果的失真。
3. 透明度和公正性,评标计算方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评标工作的关键,需要确保评标计算方法能够公开、透明地展现评标过程,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不公平现象。
4. 专业性和合理性,评标计算方法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合理性,确保评标结果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采购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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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初步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4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
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K值建筑工程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
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下浮率取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 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