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范文尊敬的领导:我根据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撰写了以下范文,介绍了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具体内容和预期效果。
一、引言分级诊疗是指将医疗服务按照不同层次进行划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将其导向不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分级诊疗旨在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益,降低患者看病成本,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发展。
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是在国家卫生计划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指导下制定的,在我国医疗系统改革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方案的重要性1. 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分级诊疗,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将其分流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减少大医院的就医压力,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2. 降低患者就医成本:通过分级诊疗,患者可以就近就医,减少了长途奔波的费用和时间成本,使患者就医更加便捷和经济。
3.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分级诊疗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高自身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水平,通过培训和转诊机制的建立,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减少患者的二次就诊和住院率。
三、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1. 分级指导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进行分级指导,例如简单常见病、急诊病等可以由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而复杂疑难病和重大手术则需要由综合性医院进行诊疗。
2. 建立转诊和联动机制: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转诊和联动机制,确保患者的诊疗信息和病历能够顺畅传递,医生可以及时了解患者的就医情况和诊疗历史,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3. 建立医保支付机制:在实施分级诊疗的过程中,建立医保支付机制,根据患者的看病层次和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合理定价,减少医疗费用的负担。
4. 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投入:为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需要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设备和药品等服务投入,提高其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预期效果1. 减少大医院的看病压力:通过分级诊疗,可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到足够满意的程度,减轻大医院的看病压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2024年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促使我国医疗体系改革进入新阶段。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效能和公平性,我们决定在2024年开始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合理的医疗机构等级体系,实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分级转诊,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减轻大型医院的压力,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全科医生的培养和发展。
2. 原则: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分类施策、因城施策。
三、实施举措1. 制定医疗机构分级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设备设施、人员队伍等指标,制定医疗机构分级标准,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地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和国家级医疗机构等五个等级。
2. 完善分级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转诊机制,确保患者在合适层次的医疗机构得到必要的诊治,避免资源浪费和交叉推诿。
3. 培养全科医生: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的投入,建立全科医学专业培训体系,推动全科医生的培养和发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
4.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根据各地医疗服务需求和资源分布情况,统筹规划医疗机构设置和布局,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和资金,解决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
5.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增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和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和技术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
6. 建立多元支付方式: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医疗保险、医药分开等,保障患者的就医费用报销和减负。
7. 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测和评价,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实施保障1. 优化政策环境:制定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激励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基本资源配置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基本资源配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8•【字号】吉卫基层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基本资源配置的通知吉卫基层发〔2019〕5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为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吉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吉政办发〔2015〕75号)、《吉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吉卫医发〔2016〕16号)有关规定,现就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服务人口按照核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的办法,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通过当地公安局和统计局,分别获取2018年辖区居住人口数(辖区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和统计公报总人数,并确定实际服务总人口数,核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应的服务人口数。
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底。
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宜按以下规定确定(建标〔2008〕142号):1.一般卫生院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计算。
2.中心卫生院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划分的服务区域确定服务人口。
二、对标核查全省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由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梳理、核查,掌握现状与基数,明确建设目标,并于4月23日前将核查情况(附件1)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一)机构设置数量。
原则上根据“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引言:分级诊疗是指在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的一种分级协作、逐级就医的诊疗模式,旨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减轻高级医疗机构的压力,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已成为解决医疗资源紧缺、就医难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和完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将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居民,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减轻高级医疗机构的压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二、具体措施1. 建立分级诊疗网络建立由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和高级医疗机构组成的分级诊疗网络。
在每个区域设立高级医疗机构的分支机构,提供特殊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同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高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实现患者的逐级转诊。
2.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设备和人才的配置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培养和引进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医疗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
3.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诊疗指南,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和分工。
加强对医生的医疗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
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避免滥用医疗资源。
4.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医患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同时,建设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5.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加强对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诊疗水平。
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的教育,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吉林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目前吉林省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大医院床位紧张、排队时间长,而乡村医生缺少技术和设备支持,导致疾病诊治不及时、就医效率低下。
因此,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吉林省具有重要的意义。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能够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将简单、常见的疾病和基本医疗服务移至社区医院或乡村医生,在减轻大医院负担的同时,也能够让患者更便捷地获得就医服务。
另外,分级诊疗制度还能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二、目标和措施1.目标(1)建立健全的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建立一套科学、规范而易操作的分级诊疗制度。
(2)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通过调整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3)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提升其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2.措施(1)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明确分级诊疗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方法。
(2)调整医疗资源布局:通过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提升其服务能力;同时,减少大医院的门诊、住院等服务量,减缓其工作压力。
(3)加强医疗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同时,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将大医院的专家资源输送到基层医疗机构,实现远程诊断和治疗。
(4)完善医保政策:制定医保政策,鼓励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供一定程度的报销和补贴。
(5)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分级诊疗制度的优势和意义,提高患者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认识和接受度,提高其主动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意识。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医疗保健【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16]55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7.13【实施日期】2016.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5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3日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加快建立我省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服务健康吉林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围绕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多层次医疗联合体为载体,以调整医保支付方式为杠杆,通过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构建急慢分治格局、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国情和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的分级诊疗工作。
2017年,逐步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重点分级诊疗病种增加肿瘤、心血管疾病、结核病等慢性病。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分级诊疗具体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具体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分级诊疗是指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将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实现医疗服务的分类、分级、分区、分时管理,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医疗服务结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具体实施分级诊疗需要遵循以下总体要求:1. 以病人为中心,保障病人的就医需求,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2.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质量;3. 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4.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分级诊疗具体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指导制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和能力,明确患者就医流程和转诊机制。
2.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供应能力。
3.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4. 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引导患者根据病情轻重选择合适的就医机构,避免盲目就医和重复就医。
5.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患者健康档案和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患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6. 加强对医疗服务流程的管理,优化就医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7. 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推行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化,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
三、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分级诊疗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为分级诊疗提供政策保障。
2. 资金支持,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改善基层医疗设施和设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3. 人才支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4. 技术支持,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患者健康档案和医疗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医疗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5. 管理支持,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新格局,逐步实现全市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X〕53号)、《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2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基本原则1.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通过医保、物价调控、提升转诊服务水平等综合手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2.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3.资源共享: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4.连续便捷:建立规范、便捷、畅通的转诊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体化和无缝隙医疗服务模式。
5.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点,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稳步推进:不断完善,适时推开,注重宣传引导,转变群众传统就医观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X年,在全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二级以上医院实施基层转诊预约优先,用于基层转诊号源不低于20%;X年,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分级诊疗开展区域,全市不少于50%的县区开展分级诊疗;X年,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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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16〕5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3日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加快建立我省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服务健康吉林建设,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围绕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多层次医疗联合体为载体,以调整医保支付方式为杠杆,通过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构建急慢分治格局、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国情和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目标任务2016年,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的分级诊疗工作。
2017年,逐步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有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重点分级诊疗病种增加肿瘤、心血管疾病、结核病等慢性病。
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二、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1、城市三级医院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2、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功能定位。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向慢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3、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的管理。
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疗。
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确定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病种4、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病种参考目录。
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编码的类目,制定县、乡、村及外请专家在县域内诊疗病种参考目录,其中:县级医院诊治细菌性痢疾等600种疾病;乡镇卫生院诊治急性阑尾炎等43种疾病;村卫生室诊治沙眼等30种疾病;外请专家诊治食管恶性肿瘤等27种疾病。
各地可根据医疗机构实际能力和前三年发生的诊疗病种情况,在参考目录基础上进行增减,确定辖区诊疗病种目录。
在目录之外的病种应当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5、积极推进慢性病管理模式。
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诊断和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和系统管理。
在城市,推广绿园区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由三级医院诊断、二级医院治疗、一级医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到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在农村,推广乾安、农安等地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由县级医院诊疗、乡镇卫生院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到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20%以上。
(三)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6、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
组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与全省9个市(州)中心医院和43个县级医院(含梅河口、公主岭及长白山管委会医院)间的医疗联合体。
医疗联合体内的上级医院每周六、周日要向下级医院派出3-4名基层确实需要的医疗或管理专家,并每年为下级医院培养3-4名骨干医师。
同时建立城市的市级中心医院对区级医院、区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的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省级中医医院对市级中医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妇幼、儿童、肿瘤、传染、结核等专科医院对基层专科医院,民营医院自愿与二、三级医院联合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
通过政府引导下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有序下沉医疗资源,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让患者有信心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7、建立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
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同时要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到2017年,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8、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
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近三年县外转诊率前5位病种的专科建设,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
9、区别对待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地区。
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区的中医医院区别对待,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范围纳入首诊范围。
同时,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的专科建设,重点加强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10、合理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
11、合理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品种。
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满足患者需求,特别要保证慢性病管理患者所需的药品。
12、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
在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医疗收入返还比例,更好地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以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高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
1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在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医药在服务各族群众中的特殊作用。
到2017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的比例分别达到100%、100%、85%、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30%。
(五)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14、建立签约医生服务团队。
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共同组成,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每年至少为签约居民或家庭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内容包括健康咨询和指导、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服务等。
到2017年,城市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或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
15、明确签约服务重点人群。
2017年前的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为重点人群。
2018年开始,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签约服务要明确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16、规范签约服务收费。
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
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服务内容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
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17、加大培养基层全科医生力度。
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
要动员和鼓励我省已经转岗培训或定向培养的全科医生从事全科医学专业。
积极引导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到2017年,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18、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
加强全省12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规范培养全科医生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
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不断缩小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待遇差距。
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19、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
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作用。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重点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横向贯通五大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院之间医学远程会诊网络,实现优秀专家资源共享,纵向链接上级医院与下级医院之间的医学远程会诊系统,完善医学远程会诊的运行机制,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探索县级医院与边境、贫困乡村建立医学远程会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