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专账管理案例
受托研发支出计入研发支出的案例

受托研发支出计入研发支出的案例
在一个研发项目中,如果委托方未计算加计扣除,并且双方约定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属受托方,受托方就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以下是一个受托研发支出计入研发支出的案例:
A 公司是在北京注册的软件企业,接受某政府部门委托进行综合信息平台软件开发,双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并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完成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中约定软件产品著作权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享有永久无偿使用权。
财务人员根据上述业务进行了以下税务与会计处理:
1. 将受托研发形成的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申请办理了增值税免税手续。
2. 因受托研发产生的支出作为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并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利用研发支出进行盈余管理的案例研究——以A企业为例

利用研发支出进行盈余管理的案例研究——以A企业为例摘要:对于科技型上市公司来说,“创新”就是“生命”,该类公司将大量资金投入研究创新,其中大额的研发支出进行怎样会计处理将很大程度上影响该类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进而影响股价。
本文选取新能源汽车领域领军企业A公司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分析A公司近五年财报数据,研究该公司是否存在利用研发支出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和动机,为科技型上市公司利用研发支出进行盈余管理提供案例参考。
关键词:研发支出;盈余管理;案例研究一、概念界定(一)我国关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我国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进行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第一个阶段是研究支出费用化阶段,企业在自主研发并申请该项专利前所发生的研究及开发支出,均在当期计入费用,只将企业在申请专利时所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支出资本化。
由于此种处理方法对当期利润的影响较大,许多企业将其作为平滑利润的手段,无法反映企业真实利润,在实际运用中效果并不理想。
第二个阶段是零六年后的有条件资本化阶段,即满足特定条件的支出予以资本化,其余利润化进而影响当期损益。
(二)研发支出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对于研发支出较高企业来说,当面临资产负债率偏高或退市风险时,通常会采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手段来进行盈余管理。
张梦茹(2022)以创新性上市公司A公司为例,分析其在面临退市风险时所进行的盈余管理,得出A公司在企业经营程度良好的年份将研发支出费用化,在经营程度不好的年度将研发支出过度资本化,以达到管理盈余管理的目的。
吴清(2021)以制药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得出企业为了减少成本、维持收益稳健,会采取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
除此之外,企业也会采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手段进行盈余管理。
颜敏等(2015)将上市公司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公司,以探究企业将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动机,得出企业的研发支出费用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总资产利润率,且与总资产利润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
二、案列分析本文选取A公司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1.作为新能源领域的领军企业,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该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率一直处于较低的位置。
项目管理——某公司软件开发案例

项目管理——某公司软件开发案例观察项目的三个指标:时间、预算、质量及功能完整性。
失败的项目一般体现为:超时、预算超支、牺牲了部分功能或质量。
彻底失败的项目,就是一个最后压根没有完成的项目,比如烂尾楼。
首先,我们讨论其中的一个指标,时间。
每个人对时间的理解不同,同样在项目里面的每个人对项目的时间理解也是不同的。
1、公司,希望项目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样时间和预算都是最小的。
当然能做到的项目少之又少,业内有数据的。
2、项目经理(为行文方便,暂称为PM,下同),希望项目的计划时间尽可能地长,这样才有机会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和不可抗的影响,毕竟很多原因是客观存在的。
墨菲定律。
3、功能模块小组长(如……等,暂称为小组长),一方面承受着项目经理的压力,一方面又承受着来自基层开发人员的压力。
PM会要求小组长以最短时间完成所负责的部分;开发人员则很反感长期加班、高度的压力感。
从过去的一年多来看,在时间要求方面,我们公司的意愿并不强烈。
当然并不是强烈就可以解决的,后面会讲到,这是本文的重点。
在我们公司,最后决定项目时间长短的关键,是开发人员。
在人数不变、人员不更换的前提下,每个开发人员的产出是固定的,至少目前来说是固定的。
加班,也不会有更好的改善,原因已经在我以前的邮件中说明过了。
那么,从上至下形成一种新的强制性时间要求,会不会有效呢?事实上,不是没人试过,结果估计并不理想。
程序开发是一种脑力劳动,决定一件任务完成所需时间是由程序员的脑袋决定的,甚至任务完成到什么程度,如果不花费大力气的检查也是不会轻易能发现的。
这点有过中层管理经验的人,应该都清楚。
例如,管理人员要求用三天完成某个新功能,开发人员说至少要一周时间,即使最后管理人员令开发人员妥协了,他得到的也很可能是一个半成品——能用,但有缺陷;或者表面功能完成了,主线功能有部分没有完成。
换人吧,中国程序员遍地都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换人作用不大。
新人很快会被同化。
加计扣除案例

一个有关“加计扣除”的案例分析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国税局税务人员在对某仪表生产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企业在2008年购进了15台价值不菲的精密仪表,单台价值在10万元左右,企业记入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并计提了折旧。
税务人员对仪表实物进行盘查后发现,实际库存比账上少了5台。
财务人员解释说,该企业也是仪表生产企业,购进的这些仪表其实是国外或其他国内企业生产的仪表,购入目的是为了进行拆解研究,了解这些仪表的工艺后,再改进本企业的产品。
这5台仪表已在2008年研究开发时进行拆解,没有了使用价值,拆解研究后大部分零件已作为废品处理了。
财务人员领税务人员到研发车间查看了拆解后剩下的部分零配件,核查结果证实了财务人员的解释。
财务人员认为这些仪表价值较大,应该属于固定资产,就按照电子设备分类记入了固定资产明细账,按3年计提折旧。
同时,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就按要求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对当年计提的折旧进行了加计扣除,并向税务机关备了案。
税务人员经过分析后认为,这些仪表虽然价值较高,但不属于固定资产,应该属于研发材料,按照存货进行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对于固定资产的判定,不能仅仅依据价格的高低,而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综合考虑,这些购进的仪表虽然单位价值在10万元左右,但是使用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在当期拆解研究之后就不再有使用价值,所以不能视为固定资产,而应被视作存货管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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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研发项目资本化案例篇一:研发费用的费用化与资本化研发费用的费用化与资本化在竞争日益激烈、知识经济主导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下,企业要生存必须加快自主技术创新,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离不开研究开发投入的增加。
所以研究开发费用是企业很重要的支出,对于金额巨大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
今天我们要研究的问题正是研发费用的资本化与费用化是否应该分开而论。
综观世界各国,将研发费用的处理分为三种情况,即全部费用化核算方式、全部资本化核算方式和在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核算方式。
一、全部费用化全部费用化核算方式是指企业在进行项目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都记入当期损益。
采用这种方法的国家有美国、德国等国。
美国:一般说来,所有的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必须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在将来有多种用途的机器设备的成本应资本化,且在其估计的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所有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成本都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披露。
德国:德国法律一般不允许在资产负债表中移后结转研究与开发成本,除非:由公司购买的第三者的研究与开发的成本以系统的方法计提折旧是强制性的;公司为将产品投入生产而耗费的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而不能转移至下一年度。
采用这一核算方式的原因是研发是否能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按照谨慎性原则,应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减少了企业的当期损益,从而递延了企业的税款上缴,使企业尽早收回投资,早日分享税收优惠待遇。
还有这种方法核算简单,避免了因为财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进而通过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人为划分进行利润操作。
二、全部资本化即将研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开始予以摊销,这种做法假定企业在连续几年之内存在着若干研究开发项目,其中总有些项目可以获得成功的收益,因而将其与费用配比。
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案例1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1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2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3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4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5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6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7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8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09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10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11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12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13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14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D15
三、上年度(指2008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
研发费加计扣除应注意这些风险 案例分析!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
研发费加计扣除应注意这些风险案例分析!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自2017年开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财务核算要求较高,是税企双方关注的重点,然而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只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容易忽视其他风险点。
应谨慎判断研发活动范围案例一A公司主营游戏软件开发等业务,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其某款手游开发项目已经上线运行,累计注册用户近百万,但企业仍将该款手游上线后进行日常维护和简单升级改造的人员人工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加计扣除。
案例分析:为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当税企双方对研发项目产生争议时,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
因此,企业判断其研发活动满足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即可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这一环节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判断。
财税〔2015〕119号文件强调研发活动是“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个别企业将产品的常规升级或简单集成判断为研发活动,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建议企业在判断其行为是否适于研发活动时,重点关注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规定的排除行为。
应注意不适用优惠政策的行业案例二B公司主营电子。
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管理案例及风险提醒

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管理、案例及风险提醒(一)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资本化的规定采取的是“有条件资本化”的方式。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所发生的研发支出是属于研究阶段还是属于开发阶段,并且提供详细、合理的有力证据.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应注意税会差异之间的调整。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企业判断该无形资产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企业已完成了研发、测试等全部环节,该项资产已能够达到预期的所有功能.)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企业应具有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并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的可能性。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企业应区分该项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新产品而出售的,应证明新产品存在市场且能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对直接将该无形资产用于出售的,应证明该资产能够出售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企业应有确凿证据证明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的技术能力、财务基础及其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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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专账管理案例例1.自主研究开发费用项目2013年1月1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甲公司决定自主开发RD001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500,000元,研究开发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该项目研发内容符合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定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范围。
公司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办理了研发项目登记手续。
甲公司2013年发生了如下研发费用(假设全部费用化,不考虑其他因素),自主研发会计处理如下:1.研发活动直接耗用原材料1,0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1,000,000贷:原材料 1,000,000 2.发生企业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60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200,000元,商业保险2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RD001 1,0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00,000-社会保险费等 200,000-商业保险费 200,000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00,000-社会保险费等 200,000-商业保险费 200,000贷:银行存款 1,000,0003.企业在职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30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100,000元,商业保险1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50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00-社会保险费等 100,000-商业保险费 100,000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00-社会保险费等 100,000-商业保险费 100,000贷:银行存款 500,0004.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5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500,000贷:银行存款 500,000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的折旧费分别是100,000元、200,000元、3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600,000 贷:累计折旧-仪器 100,000-设备 200,000-房屋 300,0006.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的租赁费分别是100,000元、200,000元、3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7.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费用1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100,000 贷:累计摊销-软件 100,0008.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摊销费用3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300,000 贷:累计摊销-非专利技术 300,0009.外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100,000元;发生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100,000元。
借:周转材料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200,000 贷:周转材料 200,00010.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新产品设计费100,000元,新工艺规程制定费100,000元,技术图书资料费100,000元,专家咨询费1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11.2013年甲公司实际发生研发支出5,200,000元(明细详见附件4-1自主研发研发支出多栏式明细账,金额单位假定为千元,下同),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5,200,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1 5,200,000上述研发费用中,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文规定的经附件4-1计算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为2,700,000元,甲公司2013年汇算清缴加计扣除额为1,350,000元。
具体计算如下:(1)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1,000,000+企业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600,000+企业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五险一金200,000+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折旧费100,000+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折旧费200,000+专门用于研发活动软件的摊销费用100,000+外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100,000+发生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100,000+新产品设计费100,000+新工艺规程制定费100,000+技术图书资料费100,000=2,700,000元。
(2)2013年加计扣除额=2,700,000×50%=1,350,000元。
例2.委托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甲公司因自身研发能力不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决定委托境内乙公司开发RD002项目。
2013年1月1日,甲、乙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科技部推荐使用),研究开发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总额5,500,000元,其中:研究开发经费5,000,000元,报酬500,000元。
该项目研发内容符合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定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范围。
甲公司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办理了研发项目登记手续。
甲公司委托研发会计处理如下(假设全部资本化,不考虑其他因素):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2,000,000元。
借:预付账款——RD002——乙公司 2,00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002.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验收合格,收到乙公司提供的该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详见附件4-2-1受托方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表),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公司剩余款项3,5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RD002 5,500,000 贷:预付账款——RD002——乙公司 2,000,000 银行存款 3,500,0003. 2013年末,研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 5,500,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RD002 5,500,0004. 假设无形资产分10年摊销,2013年12月摊销额为45,833.33元(累计摊销计算过程:5,500,000÷120=45,833.33元)。
借:管理费用 45,833.33 贷:累计摊销 45,833.33上述累计摊销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文规定,甲公司2013年汇算清缴加计摊销额为11,666.67元。
具体计算如下:(1)2013年甲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5,500,000元中,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可加计摊销研发费用为2,800,000元,可加计摊销研发费用占总研发费用的比例=2,800,000÷5,500,000×100%=50.91%。
可加计摊销研发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1,000,000+企业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300,000+企业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五险一金200,000+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折旧费100,000+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折旧费200,000+专门用于研发活动软件的摊销费用100,000+专门用于研发活动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200,000+外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100,000+发生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100,000+研发成果评审及验收费用100,000+新产品设计费100,000+新工艺规程制定费100,000+技术图书资料费100,000+资料翻译费100,000=2,800,000元(明细详见附件4-2-2委托研发研发支出多栏式明细账)。
(2)2013年加计摊销额=2,800,000÷120×50%=11,666.67元。
另一计算方法:2013年加计摊销额= 45,833.33×50.91%×50%=11,666.67元。
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RD002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2 5,500,000 贷:预付账款——RD002——乙公司 2,000,000银行存款 3,500,000 2013年末,研发支出转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5,500,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2 5,500,000 2013年加计扣除额=2,800,000×50%=1,400,000元。
例3.合作研究开发费用项目2013年1月1日,经双方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科技部推荐使用),约定合作研发RD003项目,研究成果双方共享,研究开发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该项目研发内容符合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定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范围。
甲公司和乙公司按规定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办理了研发项目登记手续。
2013年发生了如下研发费用(假设全部费用化,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合作研发会计处理如下:1.研发活动直接耗用原材料6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3 600,000贷:原材料 600,0002.发生企业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40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100,000元,商业保险1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RD003 6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00,000 -社会保险费等 100,000-商业保险费 100,000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00,000-社会保险费等 100,000-商业保险费 100,000贷:银行存款 600,0003.企业在职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20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100,000元,商业保险5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3 35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00-社会保险费等 100,000-商业保险费 50,000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00-社会保险费等 100,000-商业保险费 50,000贷:银行存款 350,0004.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400,000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003 400,000贷:银行存款 400,000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的折旧费分别是50,000元、100,000元、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