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沪高法〔2019〕323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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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沪高法〔2019〕323号
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参照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有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市审判实践,现将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体适用标准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鉴定人出庭费用的标准通知如下:
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单位:元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803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37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6015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9965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05176
丧葬费
52588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
×天数
营养费
20~40
×天数
住宿费
60
×天数
鉴定人出庭费用
500元/人/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结束——。
交通事故证据索引

1.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及责任情况的证据,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2.若一方为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件,证明机动车及其保险情况的证据,如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保险单抄件等。
交通事故案件各类赔偿项目的相关证据注意:1.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授权相关省市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的试点工作,随后各地纷纷出台文件就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进行试点,明确适用案件的类型、赔偿标准及适用时间。
在主张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举证时需注意,如果侵权行为或是人身损害发生各地试点意见适用时间之前的,仍需区分城镇标准及农村标准。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1月1日之前,若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如主张适用城镇标准,仍需就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及主要收入来源情况等情况进行举证;2.如起诉时未鉴定伤残等级,需在提交起诉状同时申请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待伤残鉴定意见出具后根据鉴定结论明确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诉讼请求;3.如提供电子证据,需注意:①提供即时通讯、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如短信、微信、QQ等APP)的通讯信息,截图应当连贯完整(保留时间及对话人);②提供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需提供光盘、内容说明及对话内容完整的书面整理资料(按时间逐字逐句);③开庭时应带好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以备当庭核对或演示。
4.当事人在提交诉状同时可随状提交损失清单,列明赔偿项目、金额、核算的依据及标准等,在举证期内及时完成举证的同时,还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侵权损害赔偿标准若干问题的解答-地方司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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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侵权损害赔偿标准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的把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他字第25号“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规定,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赔偿,主要以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来确定是否适用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因此,农村居民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在城镇有主要收入来源的,可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
但此处所称城镇和农村标准,并未明确究竟是指以受害人还是被抚养人为准来确定。
鉴于该司法解释以收入丧失论作为确定相关赔偿标准为理论依据,而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取决于抚养人即受害人给付能力,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应依受害人适用的是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标准相应确定。
即受害人适用城镇居民标准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也适用城镇居民标准确定;受害人适用农村居民标准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也适用农村居民标准确定。
三、机动车评估的项目和费用与特约维修处修理的项目和费用存在差异的认定虽然特约维修处的修理价格往往高于有关评估部门所评估的价格,项目也会比评估部门所评估的项目多,但考虑到机动车品牌、技术、零配件等因素,机动车在其特约维修处修理尚属正当,维修费用一般以特约维修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有证据证明特约维修处修理同一项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的,法院可以酌情调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2.23•【字号】•【施行日期】2023.02.2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上海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有效服务保障本市稳定就业大局,着力推动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上海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并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讨论通过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
现将该实施方案及其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及其重点任务清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2月23日附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上海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有效服务保障本市稳定就业大局,着力推动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妥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上海法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1.充分认识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是最大民生。
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和《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抓提信心、稳增长、稳就业等当前重点任务,强化底线思维,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为服务构建本市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为实现上海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3年上海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23年上海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在2023年上海,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了解2023年上海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了解2023年上海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之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的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自己受到生理、心理上的伤害所需要赔偿的费用。
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则是根据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来确定赔偿的标准和金额。
在2023年上海,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内容。
这些费用的计算标准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受到的人身损害情况来申请相应的赔偿。
而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时,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些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在计算医疗费时,需要根据医疗费用清单和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来确定实际的费用;在计算护理费时,需要根据护理的程度和时间来确定费用;在计算误工费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工资和工作情况来确定损失的费用等等。
这些都是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内容,2023年上海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还涵盖了一些其它的具体标准和规定。
在确定残疾赔偿金时,需要根据残疾的程度和对生活、工作的影响来确定赔偿的金额;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需要根据受害者的精神状态和影响来确定赔偿的标准等等。
这些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2023年上海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只有真正掌握了这些相关的规定和标准,才能在自己受到人身损害时得到应有的赔偿。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于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笔者看来,2023年上海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2022年1月法规资讯汇总及最新重要文件

2022年1月法规资讯汇总1.2022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2〕1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2年1月20日起施行。
《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内容:一是明确了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特别构成要件及其考量因素和典型情形;三是明确了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具体确定;四是明确了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请求应一并提起、一并解决的程序保障。
2.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
《规定》在整合原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15条重要内容,增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了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二是废除前置程序,即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不再以行政或刑事处理为前提条件;三是进一步界定虚假陈述行为的类型;四是对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责任中的重大性和交易因果关系要件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司法认定标准;五是在区分职责的基础上,分别规定了发行人的董监高、独立董事、履行承销保荐职责的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过错认定及免责抗辩事由;六是在责任主体方面,增加了“追首恶”、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和帮助造假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七是在损失认定部分,根据市场发展,增加规定了诱空型虚假陈述的处理,完善了损失认定和处理的规则。
相关内容及解读可在法信平台查看。
3. 2022年1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修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标题:深度解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现代社会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针对这一重要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了一项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文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下面我们就来深度解读这一文件,探讨其中的内容和意义。
一、文件内容概述1. 文件发布背景:我们需要了解文件发布的背景,即为什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一文件。
据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发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赔偿标准调整:文件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赔偿范围的扩大、赔偿额度的提高等方面,旨在更好地反映受害人的损失和受到的伤害。
3. 规定和要求:文件中还明确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赔偿计算的具体方法、赔偿的程序和期限等内容,为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二、文件意义分析1. 保护公民权益:文件的发布将更有力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使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能够得到更公正合理的赔偿,实现了公平正义。
2. 促进社会和谐:文件的出台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有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3. 引导司法实践:文件的发布也将对全国范围内的司法实践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推动各地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调整。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文件,是一项积极的举措,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对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细则,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讨论,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结回顾通过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文件进行深度解读,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这一重要议题。
文件的发布意义重大,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对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细则,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讨论,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公正性。
希望未来能够得到更多的完善和改进,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人身损害事故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的标准。
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这些法规,上海市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受害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侵权人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
同时,如果受害人因受伤需要长期护理或者导致劳动能力减损,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相应的护理费和误工费。
其次,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受害
人因受伤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非物质损失所获得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可以根据损害程度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其精神上的损失。
最后,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还包括死亡赔偿金。
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死亡,其家属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死亡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受养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以合理弥补被扶养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总之,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获得合
理的赔偿。
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给予受害人应有的补偿。
同时,受害人在主张赔偿时也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希望受害人和侵权人都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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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年12月)
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授权相关省市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的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审判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法院受理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海事案件。
二、上述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三、本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意见施行之日起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本意见。
当事人超过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另行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的,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施行后,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