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校园内保制度
中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校中学生及教职员工,对于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安全保卫工作也予以规范。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基本工作之一,安全工作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二、学校建立安全委员会并设立专门的安全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由学校安全处负责,学校安全处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
第三章学生安全保卫制度一、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危险的行为。
二、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应走安全通道,不得闯红灯、横穿马路,不得在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乱动或者挤压。
三、学生在校园内严禁进行赌博、斗殴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得带刀具、易燃物品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四、学生要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保持校园清洁整洁。
五、学生要加强对陌生人的警惕,不随意接近陌生人,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老师或校园保安人员。
第四章教职员工安全保卫制度一、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禁酗酒和吸毒。
二、教职员工要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发现学生受欺负或发生伤害行为时,及时阻止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
三、教职员工要维护校园秩序,积极配合安保人员工作,协助解决校园内发生的安全问题。
四、教职员工要增强个人安全意识,配备必要的防身器具,确保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安全。
第五章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制度一、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接受校园安保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二、校外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和教职员工办公区,如有需要,需得到校方许可。
中学校园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校园保安部: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保安员:负责校园内的巡逻、门卫、监控等工作。
三、保安员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24小时在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 负责校园内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 负责校园内门卫工作,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5.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消防演练等工作。
6. 负责校园内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7. 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报告并协助学校采取应急措施。
四、门卫制度1. 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身份进行核实。
2. 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 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4. 对校园内发生的盗窃、打架斗殴等事件,立即报告并协助处理。
五、巡逻制度1. 保安员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2. 巡逻过程中,注意观察校园内人员、车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发现可疑人员、物品时,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六、监控管理制度1. 保安员负责校园内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监控系统应24小时正常运行,确保校园安全。
3. 严禁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录像。
4. 监控录像作为重要证据,应妥善保管。
七、奖惩制度1. 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保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的保安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保安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校园保安部负责解释。
中学校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总务主任、保卫干部为成员。
2.设立校园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职责分工1.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2.德育处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演练,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3.总务处负责校园内消防、用电、食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4.保卫干部负责校园内巡逻、门卫管理、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
5.班主任负责班级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安全管理制度1.校园出入管理: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凭校园卡出入,外来人员需登记、登记身份,并接受门卫检查。
2.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校园内吸烟、使用明火;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用电安全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4.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
5.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等;校门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6.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周边单位、居民区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环境。
五、应急处理1.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疏散。
2.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时,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处理。
3.发生师生伤亡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奖励与处罚1.对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校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最新版)中学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严禁与来访人员、家长、教师发生辱骂,打架等行为。
2、上课时间学校南、北门要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保安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3、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证件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
保安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4、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出门证批准手续,并接受保安的检查。
5、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保安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6、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保安必须禁止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7、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严禁保安吸烟,上网看电视、电影,阅读书报、小说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温馨提示:非管理需要,严禁动用监控专用电脑。
若发现一次,扣发当班保安人员本月工资50元。
9、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中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中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中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环境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中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的一些要点:
1. 校园入口管理:学校设立专门的门卫人员,负责检查进出校园的人员和物品,确保来校人员的身份合法,杜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 宿舍管理:学校对学生宿舍进行严格管理,设立专门的宿舍管理员,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确保宿舍内部安全,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3.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校定期组织安全教育讲座和演练,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4. 监控设备:学校在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如教室、宿舍楼、活动区等,以便迅速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 非法物品禁止进入:学校对于一些危险物品,如刀具、酒精等,进行严格禁止,学生不得携带进入校园。
6. 校园巡逻和安全巡查:学校安排专门的保安人员进行校园巡逻和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7. 突发事件处置:学校建立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等,学校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保障师生安全。
8. 学生监护:学校与家长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园内外的情况,确保学生的安全。
通过中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维护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的稳定。
同时,学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这一制度,提升校园安全工作的水平。
对桥中学内保工作制度

对桥中学内保工作制度一、引言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内保工作制度。
二、内保工作目标1、确保学校内的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学习和工作不受干扰。
3、加强对学校人员和财产的保护,防范盗窃、抢劫、破坏等违法行为。
三、内保人员职责1、门卫职责(1)严格执行学校的门卫制度,按时开关校门,做好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登记工作。
(2)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和核实,未经许可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负责校园门口的秩序维护,防止拥堵和混乱。
(4)加强对校门口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巡逻职责(1)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重点巡查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重要场所。
(2)检查校园内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如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3)留意校园内的可疑人员和行为,及时进行盘查和处理。
(4)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上报。
3、监控室职责(1)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密切关注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对监控资料进行保存和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内保工作流程1、人员出入管理(1)师生凭有效证件出入校园,住校生需遵守相关规定。
(2)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来访登记表,经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3)外来车辆需登记车辆信息和来访事由,经允许后在指定区域停放。
2、巡逻工作流程(1)巡逻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做好巡逻记录。
(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3)巡逻结束后,将巡逻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
3、突发事件处理(1)内保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局面。
(2)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现场,收集相关证据。
初级学校安保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保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2.各年级、班级设立安全员,负责本年级、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安保部门负责日常安保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安保措施1.校园出入管理(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需登记、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
(2)学生放学后,校园实行清场制度,确保校园内无滞留人员。
2.校园安全巡查(1)学校安保部门负责每日对校园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各年级、班级安全员每日对本班级、宿舍进行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1)学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校园内严禁违规使用电器、易燃易爆物品。
(3)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4.交通安全管理(1)校园内禁止驾驶机动车辆,师生出行以自行车、步行为主。
(2)接送学生车辆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
5.网络安全管理(1)学校网络设备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
(2)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6.食品安全管理(1)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严禁学生购买校外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疏散、救援。
2.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保制度。
五、责任追究1.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举报、揭发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学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模版

中学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保障师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师生以及校园内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第二章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治安保卫办公室,负责全校治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治安保卫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治安工作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校园治安防范措施,提供安全保障;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意识;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等。
第三章保卫工作规范第七条学校全面落实进校登记制度,凡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携带校园通行证,未经登记不得进入校园。
第八条学校门卫人员应严格检查和验证人员身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建立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对校园各个区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第十条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校外治安联防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制定灾害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组织开展实地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对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了解和掌握。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秩序井然的教室、宿舍等场所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反霸凌机制,促进和谐校园氛围。
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暴力行为都不得存在。
第四章治安事件处置第十五条学校发生治安事件后,治安保卫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治安事件应及时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情况报告。
第十七条学校对治安事件的处理应依法进行,公正、公开、透明,不得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对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行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学校对严重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行为,可采取停课、留校察看等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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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 (2018-2019 学年)
校园内保制度
xxxxxxxxx
2018年9月
XXXXXXXX校园内保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创造良好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学校内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内部保卫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内部保卫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6.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枘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管理在校园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8•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下列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制度:
1•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2.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门和部位的保卫制度。
3•防火安全制度。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的管理、使用制度。
5.秘密半产品、材料、文件、图纸、资料、印章等的保安和管理制度。
6.现金、票证、物资、设备和安全管理制度。
7.学生宿舍、教学区、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及校内文化、商业、服务网点的治安管理制度。
8.校内集会、讲座、布告栏、学生社团、勤工助学、社会调查活动的管理制度
9.校内计算机网络安全及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制度。
10.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和更新等保证安全技术设备处于良好戒备状态的制度。
11.内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12.对师生员工进行各种安全教育的制度。
13.其他需要制定的保卫工作制度。
第七条、学校党委和校长在学校保卫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当地治安综合治理领导部门、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部署;
2.制定和实施学校内部保卫工作制度,组织和督促学校各部门、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
3.检查各项内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和解决内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米取消除各种不安定事端和治安隐患的措施;
4.决定或向主管部门建议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宜。
第八条、学校设置保卫处作为党委的保卫部门和学校的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对校园实施治安及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保卫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保证业务经费,改善装备条件,不断改善保卫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各任务,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学校保卫处。
第十条、学校可组组建校卫队或聘请保安人员,以加强校园治安的防范工作。
校卫队统一着装,由学校保卫处领导和管理,执行守卫校门、校园巡逻、维护校园秩序和守护重点要害部位等任务。
第十一条、群防群治,搞好内部防范。
学校各部门、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发挥治保会的作用。
学校可组织教工和学生干部参加的治安联防队,配合学校保卫处加强对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和校园内家属区的治安防范。
第十二条、对内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不重视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不健全,防范不国,导致发生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及因教育管理不力,本单位人员违法、违纪情况严重的,学校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在校园内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校纪,但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学校可依据校规校纪和有关规定给予校纪或其它行政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负责赔
偿或承担医疗等有关费用;本人无支付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承担。
第十七条、对学校按本规定第十六条进行处理被处理者不服的,可在
十五天内向校内有关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学校保卫处在执行任务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校内的有关规定。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内有关规定,不依法履
行职责和实施违法乱纪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
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XXXXXXXXX
XXXXX 年XX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