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广CL建筑体系促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09]2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建科[**]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字[**]104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市政字〔**〕8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我区新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二、重点工作(一)全面实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审查绿色专篇1、自**年8月1日起,新建建筑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有关地方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精细化、差异化设计,注重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与应用。
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导则对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
对于申报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还应核实申报单位《自评估报告》。
3、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确定绿色施工控制流程和绿色施工技术,制定并实施绿色施工的有效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应严格按照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对已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绿色建筑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024年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24年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如下:
一、城市规划
1. 将城市规划重点放在绿色建筑的发展上,制定详细的绿色建筑规划;
2. 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和自行车道的建设力度,减少私人汽车使用。
二、建筑设计
1. 在建筑设计中,要优先考虑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因素;
2. 鼓励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施工阶段
1. 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以落实;
2. 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使用阶段
1. 提倡居民节约用水、用电,在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环保理念;
2. 组织绿色建筑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五、评估和改进
1. 定期对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的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不断探索创新,推动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向更高水平发展。
以上是2024年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努力,打造一个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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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4•【字号】广安府办发[2013]61号•【施行日期】2013.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3]6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4日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38号)要求,结合广安实际,制定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全寿命期意识,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加快新型住宅产业化,确保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一)新建建筑。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绿色化强制性节能标准,到201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目标,有条件的区市县或工程项目实现节能65%的目标,各区市县至少创建1个以上的绿色居住区,其中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方案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方案一、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概念和原则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质量和创造健康宜居的室内环境为目标,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实现建筑工程的绿色化和可持续性。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原则包括:1. 以科学的理论和技术为支撑,注重在建筑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实施绿色化管理。
2. 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通过全过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降低建筑的能耗、水耗和材料消耗,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和环保性能。
4. 关注建筑对室内环境和居住者健康的影响,创造舒适、安全、健康的室内环境。
5. 推动建筑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目标和意义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建筑工程的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1. 实现建筑工程的能源节约和低碳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提高建筑的环保性能和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和处理成本。
3. 改善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4. 推动建筑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意义在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质量和居住者的生活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
三、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方案1.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规划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之前,应制定绿色建筑工程管理规划,明确项目的绿色化目标、原则、方针和政策,确定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资源投入和效益评估指标。
2.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在建筑设计阶段,应注重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包括确定建筑的功能定位和节能目标,采用绿色材料和节能技术,注重建筑的通风采光和动态调节,优化建筑的结构和布局,提高建筑的整体环保性能和运行效率。
3. 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在建筑施工阶段,应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包括合理组织施工过程,加强现场环境保护,控制施工噪音和粉尘污染,合理利用施工水和电力资源,采用节能环保的施工设备和工艺流程,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8〕19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8〕1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供热办),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近年来,我省绿色建筑发展较快,2017年1月2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和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冀建科〔2017〕3号),要求自2017年5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绿色建筑得到全面发展,2017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7.2%。
目前,我省绿色建筑法规建设正在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时代。
各地要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站在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严格建筑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保修、报废等环节管理,加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确保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落实好《关于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和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在施工、销售和使用环节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性能指标等。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20〕62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20〕6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顺利完成“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高起点开局起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一)贯彻实施住建部等7部门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编制印发我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措施,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促发展机制。
各市(州)在制定好本级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同时,指导所辖县(市)制定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于10月20日前将市、县创建计划报省住建厅标准与科技处。
(二)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修订发布我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县以上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与验收。
二、加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管理(三)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37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压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建筑节能各环节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应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施工和监理,并组织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验收。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施工图审查要点等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及时向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及施工图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审查情况、执行法规和标准情况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见附表1、2)。
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
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
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
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施工质量把控。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
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应在项目相关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内容。
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区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色建筑各项标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形成绿色建筑执行情况的闭合管理。
(三)推进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利用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要求,强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
(四)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
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目前,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有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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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是一个珍贵的策略,以满足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过程
中的大量挑战为主要目标。
由于建筑业的能耗高,这项工作显得格
外重要。
因此,住建局制定了绿色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方案,该方
案旨在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节能水平,减少能源消耗,节约费用。
具体如下:
一、方案目标
该方案的主要目的是推进建筑行业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建筑物的可持续发展。
二、方案内容
1.加强绿色建筑政策制定与宣传
制定绿色建筑政策标准及相关规范,宣传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
好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促进其可持
续发展。
2.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鼓励各类建筑业主用绿色建筑
材料造建筑物,优化建筑结构和设计,降低建筑能耗。
3.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制定和完善节能措施,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推广和应用可再生
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减少非必要能耗,实现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节约费用。
4.加强建筑能效监测和评估
加强对建筑物能效监测和评估,建立建筑能效管理体系,实现能效监测、分析和评估,为建筑的改进和优化提供重要依据。
5.加强行业标准与标识
完善绿色建筑行业标准,建立行业标识系统,规范建筑行业的产品、技术和设备配置,形成绿色建筑标准化认证体系,推动绿色建筑产业规范化、标准化和持续发展。
三、方案实施
1.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专门的工作组和人员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和节能管理的组织机制,确保该工作得到有效展开,完成重大目标。
2.加强技术支持和科学研究
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组织有关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明确绿色建筑的执行标准和产品范围,促成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绿色建筑的创新发展。
3.加强管理和监督
制定监督和管理体系,加强对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开展的全方位监管,依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工作重点,确保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总结和展望
住建局的绿色建筑节能管理方案,为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
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具体的措施,加强了政策、标准、技术、研究、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的协调与整合。
在未来,住建局将会继续推
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推
动经济的绿色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