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牛羊屠宰专项整治方案

牛羊屠宰专项整治方案背景随着人们需求的增加,牛羊屠宰业也越来越火爆,成为了一个庞大的产业。
但是,一些无证无照的小作坊,为了利益最大化,忽视了安全卫生问题,常常会直接将病死或者病残的牛羊屠宰出售给消费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为了维护消费者、行业,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对牛羊屠宰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将牛羊肉行业规范化与标准化。
整治方案加强监管政府部门需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牛羊屠宰厂商的监管力度,确保没有人员和设备状况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屠宰。
此外,对于新兴厂家和小作坊,必须进行严格的登记和许可证审批,同时要对整个行业进行常规的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推进标准化建设牛羊屠宰厂商需要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包括要有卫生洁净、通风良好的车间、切割设备、杀菌设备等。
此外,牛羊屠宰厂商还需要做好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员工工作的培训、屠宰的标准化操作流程、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各类抽样检测等。
强化行业教育行业协会和企业要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倡食品安全知识,推广健康饮食,引导消费者进行合理的消费。
此外,还需要就牛羊肉的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风险防控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推动牛羊屠宰行业进一步规范化。
实施效果对牛羊屠宰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整治,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也可以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水平。
随着规范化建设的推进,牛羊屠宰行业的信誉度和社会形象也将逐渐提高,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全国的食品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总结通过本文介绍的牛羊屠宰专项整治方案,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部门在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方面所作的努力。
牛羊屠宰厂商也需要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和商业道德,认真落实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以客户流失和财务损失为代价获得经验教训。
同时,我们希望这一整治方案能够得到各、专业人士的支持和认可,一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食品,推动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私屠滥宰实施方案

私屠滥宰实施方案私屠滥宰是指非法屠宰和贩卖家禽、畜禽等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也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了公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须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私屠滥宰打击方案。
一、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对私屠滥宰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理。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私屠滥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私屠滥宰者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绝不姑息。
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私屠滥宰行为的警惕和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私屠滥宰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手段,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抵制意识和行动力度。
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杜绝私屠滥宰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行业管理。
加强对屠宰行业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加强对屠宰设施和设备的监管,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杜绝私屠滥宰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协作配合。
建立健全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工作格局。
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合力。
综上所述,要想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协作配合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合力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工作格局,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打击畜禽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打击畜禽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xx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xx 市肉品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畜禽肉品管理长效监管体系,实施常态化管理,维护肉品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原则(一)标本兼治。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
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成效。
(二)突出重点。
结合我区实际,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治任务和目标。
通过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每项任务、每个目标分解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协调配合。
要从群众利益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不搞地方保护。
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工作目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打击和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严厉震慑和惩处不法分子;强化定点屠宰场宰前、宰中和宰后检疫检验环节,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治理行动,使我区畜禽屠宰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工作任务(一)开展“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城市早晚市等私屠滥宰高发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治理。
要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及不法商户,依法查处向违法分子提供场所或贮存设施的单位或个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未经检疫检验、注水、病害肉品违法行为加强对农(集)贸市场、生鲜超市、早市等肉品销售的监管,严格查证验物(两证两章),严厉查处未经检疫检验、注水、病害肉品,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注水、病害肉及其产品上市销售。
某市2016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某市2016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生猪屠宰行业规范运行和生猪屠宰监管职责有效开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确保屠宰肉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一、任务和目标主要任务。
1.全面整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厂。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海南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业屠宰生产规范》要求建立立和落实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出厂全过程2.严厉打击私私屠滥宰。
大力整治重点地地区、顽固窝点,加大对制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打击私设生猪屠宰厂从事生生猪屠宰、销售活动的经营营者,坚决打击暴力抗法行行为。
3.促进屠宰行业布布局和结构调整。
科学合理理设计、调整优化全市“十十三五”屠宰网点设置规划划布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持,对“十三五”继续保留留的屠宰网点升级改造和环环保达标改造。
继续开展定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做做好关闭屠宰企业人员安置置和肉品供应保障等配套措措施,坚决关闭一批不合格格的屠宰网点。
4.建立和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长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养殖、、屠宰、加工、批发、零售售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机机制,使专项整治日常化。
主要目标。
1.对定点屠屠宰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确确保实现“八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一是定点屠宰的的生猪100%有动物检疫疫合格证明;二是屠宰环节节发现的病害猪100%进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肉品品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四是屠宰企业100%建建立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厂厂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台账账记录;五是定点屠宰企业业100%按规定使用肉品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六是那大大城区农贸市场、超市销售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点屠宰企业;七是那大城区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点屠宰企业;八是那大城区区定点屠宰厂、海南Xx福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1000%开展“瘦肉精”自检检,驻厂检疫人员要做到严严格监督和认真指导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08•【字号】淮政办发〔2015〕137号•【施行日期】2015.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8日淮安市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规范屠宰行为,保障肉品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54号),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编制实施畜禽定点屠宰规划,集中清理整顿屠宰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或病害畜禽肉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肉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1.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未取得定点资格证的屠宰场点关闭1/3的任务。
2.2017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关闭无定点资格证的畜禽屠宰场点;全市畜禽屠宰企业数量布局科学合理,全面实现工厂化屠宰。
3.到2020年,全市生猪屠宰企业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冷链化运输销售,生猪屠宰行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监管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牛、羊、禽基本实现定点屠宰。
三、主要任务(一)科学编制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城乡规划与本地实际,按照“便于规模经营、便于监督管理”的要求,制订实施畜禽定点屠宰布点规划。
规划制定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畜禽规模、配送能力等因素,突出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屠宰行业冷链配送体系,逐步形成淮安双汇、苏食等现代加工企业和本地二级屠宰企业供应并重、流通有序的产业布局。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畜产品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徐政办发[2015]94号【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6【实施日期】2015.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94号 2015年6月16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徐州市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徐州市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切实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54号)及《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39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自2015年开始,全市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行动,关闭全部不合格生猪屠宰企业,从根本上改善和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顿范围1.未通过商务部等九部委生猪屠宰资格审核并取得新《生猪定点屠宰证》、2014年度仍在营业的生猪屠宰企业,列入关停范围。
2.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审核并换发新《生猪定点屠宰证》的生猪屠宰企业,各地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审核标准进行检查复核,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予以关停。
3.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报省农委同意,允许没有合格定点生猪屠宰企业的县,确定1家生猪屠宰企业按新设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申报程序进行申报整改,达到法定条件后,经过验收、公示等程序,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
整改期限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逾期未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的,一并列入清理整顿范围限期予以关停。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提高屠宰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监管力度。
针对畜禽屠宰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屠宰环节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二、规范屠宰操作。
加强对屠宰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屠宰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范,杜绝无证无照经营和黑作坊现象,确保畜禽屠宰过程合乎规范要求。
三、加强设施设备管理。
加强对畜禽屠宰设施设备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杜绝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屠宰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建立健全畜禽屠宰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屠宰产品的抽检和监测,确保屠宰产品的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格安全的畜禽产品,推动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禽屠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提高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畜禽产品,促进食品安全和畜禽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级监管部门、屠宰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同维护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安顺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顺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顺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多次到市直相关部门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调研,要求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做好我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为.重点内容,以治理生猪饲养场、屠宰场、肉制品加工厂、肉品冷冻企业、肉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餐饮业为重点环节,以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比较集中和影响较大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地区开展专项行动。
巩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猪肉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堵塞漏洞,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一)加强饲养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病死猪非法交易行为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生猪饲养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饲养场,生猪强制免疫,建立生猪强制免娜案;开展.“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的检测;加强产地检疫,完善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生猪耳标制度,建档造册,.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的不准出场和调运;督促饲养场建立和完善无害化处理台帐,加强对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流向的日常监管,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防止出售病死猪的非法行为,对于饲养场销售病死生猪的,一经发现由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先行开展病死猪的鉴定和查处工作,对于销售病死猪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查处和曝光一批饲养场与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害猪的违法行为案件,从源头上有效控制病死猪流向流通环节。
(二)加强屠宰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商务主管部门主动牵头,联合畜牧、工商、。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证畜禽肉品质量安全长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证畜禽肉品质量安全长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5•【字号】宁政办〔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证畜禽肉品质量安全长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宁德市中心城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证畜禽肉品质量安全长效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外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宁德市中心城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证畜禽肉品质量安全长效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精神和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宁德市中心城区畜禽屠宰经营行为,构建畜禽养殖、屠宰、经营、加工、消费等全链条、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屠宰和市场流通环节畜禽肉品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因地制宜,严把畜禽养殖源头关在养殖环节上,以打疏结合为原则。
(一)属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明确职责,采取措施,对中心城区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所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二)针对可养区内的生猪养殖户,属地乡镇(街道)要逐一排查到位并督促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将其纳入监管,在疫病防控上应免疫尽免疫,加强养殖类药物使用管理,属地乡镇(街道)要给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或进屠宰厂前经非洲猪瘟病毒、瘦肉精等检测临床观察合格后驻场官方兽医予以补检),对逃避监管故意不申报产地检疫证明的养殖场所,属地乡镇(街道)发现一起查处清理一起。
(三)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生猪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日常监管,对疏于监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单位及个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规模养殖场生猪调运检疫监管,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防止养殖场与私屠滥宰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死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养殖目标数并从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源头上有效控制病死猪流向市场。
生猪屠宰专项行动实施预案
一、背景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预案。
二、目标1.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2. 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提高生猪产品质量;3.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1.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组成;2. 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3. 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要求。
四、实施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1周)(1)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认识;(2)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3)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培训,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2. 检查整治阶段(2个月)(1)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生猪屠宰场、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2)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罚款等处罚;(3)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 总结巩固阶段(1个月)(1)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完善措施;(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3)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2. 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专项行动所需物资和设备;3. 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专项行动信息畅通;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 本预案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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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突出重点、协调配合的原则,既
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着力加强
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结合我县开展的打击牛私屠滥宰暴风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工作步骤
(一)清理整顿阶段(1月28日2月8日)
各相关乡镇和部门对各屠宰户进行分包,责任到人,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牛肉注水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牛定点屠宰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相关制度,细化、充实行动方案、工作预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各项机制措施;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切实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私屠滥宰的,发现一家,关停取缔一家,捣毁清除一家,
严厉查处,从重处罚。
在出村、出县道口,由商务、公安、交警设置检查站,加强监控,坚决杜绝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流入市场。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摸排力度,对出现的私屠滥宰苗头,露头就打,严防形成新的窝点,斩草除根。
商务局牵头,工商局、农牧局、高头乡人民政府配合。
设点检查由商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二)规范提高阶段(2月9日2月28日)
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基础上,引导屠宰户到牛定点屠宰厂屠宰;商务局和农牧局要向定点屠宰厂派工作组驻厂,驻厂人员要严防死守,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检查验收、静养待宰、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规范操作,依法依规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确保向市场供应质量可靠的放心牛肉。
(三)建立长效阶段(3月1日3月28日)
在前两个阶段开展的活动的基础上,进行阶段性小结,巩固、提高活动成果,认真梳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好的做法、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谋划好下一步行动安排。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商务部门执法监管,工商、农牧、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乡镇属地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商务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