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8篇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8篇篇1答辩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公司地址]。
现就原告提出的合同纠纷诉讼,答辩如下:一、基本事实概述答辩人与原告签订合同,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原告提起诉讼,要求答辩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经过答辩人调查核实,认为原告所诉部分事实存在偏差,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无违约行为。
二、主要论点及证据列举(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答辩人与原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证据:合同书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原告所诉部分事实与实际履行情况不符。
证据:合同履行记录、相关凭证等。
(三)关于违约责任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答辩人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证据:合同条款、履行凭证等。
(四)关于损失赔偿问题原告所主张的损失赔偿缺乏充分依据,其损失计算方式不合理,且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
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损失计算方式、相关凭证等。
三、法律适用及理由阐述本案涉及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
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未出现违约行为。
因此,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决答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驳回原告的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四、答辩总结及请求综上所述,答辩人在本案中的主张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答辩人请求法院:1.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 判决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附件1. 合同书及相关附件;2. 合同履行记录及相关凭证;3. 损失计算方式及相关证据;4.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6篇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6篇第1篇示例:民事答辩状原告:XXX被告:XXX法院:我系被告XXX的委托代理人,在此对原告XXX提交的民事诉讼答辩如下:一、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向法院提出了XXXXX的诉讼请求。
经过我方认真审阅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我方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表示一部分认同,一部分不认同,并就不认同的部分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根据原告提供的合同及相关证据,我方承认双方曾经签订了合同,并且在XXXXX年X月X日支付了合同约定的首付款。
合同约定XXX,原告应当按时支付尾款并履行相关义务。
由于XXXXX的原因,原告拖延支付尾款,并违约XXXXX。
我方在此明确表明,我方并未违约,相反,我方一直在等待原告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我方在此强调,根据合同约定,由于原告的违约行为,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返还已支付的首付款。
我们还要求法院支持我们关闭合同并向我们返还首付款。
四、关于损失赔偿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还要求我方赔偿XXXXXX。
在此,我们要澄清一点,根据合同约定,原告的违约行为给我方带来了XXXXX 的损失。
我们希望法院能够支持我们对原告提出的损失赔偿请求。
五、关于解决方案在我方的合法诉求基础上,我方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 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返还已支付的首付款;2. 要求法院支持我方对原告的损失赔偿请求;3. 其他合法有效的要求。
六、结语在此,我方郑重提请法院对我方的答辩意见予以充分考虑,并依法判决。
感谢法院对此案的公正审理。
特此答辩。
日期:XXXX年X月X日第2篇示例:法院:原告:XXX被告:XXX诉讼代理人:XXX法庭审理员:民事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XXX,我系XXX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原告XXX提起的合同纠纷案,我方提出如下答辩:一、关于原告的主张原告在诉讼材料中称,我方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XXXX,但我方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原告损失XXXXX元,要求我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合同纠纷案民事答辩状6篇

合同纠纷案民事答辩状6篇篇1答辩人:[答辩人姓名],[答辩人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姓名],[被答辩人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合同纠纷案,针对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答辩事项概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双方进行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买卖(或提供其他合作事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答辩人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二、逐一反驳被答辩人的起诉内容(一)关于合同成立及效力问题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订的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因此,答辩人认为合同成立并生效。
(二)关于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答辩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商品(或服务)、提供发票等。
然而,被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时支付款项等。
因此,答辩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损失赔偿问题被答辩人在起诉中要求答辩人赔偿损失,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损失与答辩人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因此,答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提出反诉请求及事实依据(一)反诉请求基于被答辩人的违约行为,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因违约导致的损失。
(二)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反诉的事实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关于本案的管辖与法律适用问题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合同签订地及履行地均在[地点],因此,本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本案的法律适用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五、总结观点与请求法院判决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被答辩人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合同纠纷答辩状书(三篇)

合同纠纷答辩状书尊敬的法院:贵院受理的本案合同纠纷一案,请允许本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就本案事实与理由作如下答辩:一、关于原告的主张原告声称本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且造成损失,要求本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被告对原告的主张提出如下答辩:1. 本被告已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声称本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主要理由是本被告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交付。
然而,本被告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付期限,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了交付义务。
本被告通过书面证据可以证明,交付出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并已经向原告提供了所有的必要文件和材料。
基于以上事实,本被告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2. 本被告合法中止履行义务原告声称本被告违反合同,因此要求追究本被告的违约责任。
然而,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当出现一定的情形时,本被告有权中止合同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事实上,在本案中,原告存在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本被告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本被告据此中止了合同的履行,但并未造成原告所声称的损失。
因此,本被告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并且合法中止了合同的履行。
3. 本被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的情况原告声称本被告的行为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导致了原告的损失。
然而,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被告并没有故意或过失地导致原告的任何损失。
事实上,所有的损失都是由于原告自身的原因而产生的,与本被告无关。
本被告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一直尽力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潜在的损失发生。
因此,本被告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案的其他事实与证据除了上述答辩理由,为了充分维护本被告的权益,本被告还提供了以下事实和证据:1. 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以及交付要求。
2. 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数量等相关书面证据。
3. 原告的违约行为和其造成的损失的证据。
三、关于本案的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本被告请求贵院作出如下裁判:1.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合同纠纷案民事答辩状8篇

合同纠纷案民事答辩状8篇篇1答辩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居住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被答辩人:[公司名称],地址:[对方公司地址]。
案由:[简要概述合同纠纷的案由]。
贵方起诉本答辩人关于合同纠纷一事,现本答辩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答辩事项概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同,涉及[具体事项,如货物买卖、服务提供等]。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被答辩人遂提起诉讼。
本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理由如下:二、主要答辩观点及理由(一)合同成立与效力方面答辩人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且有效。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因此,答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合同履行方面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答辩人认为自身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等。
而被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延迟付款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方面答辩人请求法院重点查明被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事实。
被答辩人的违约行为给答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答辩人的经济损失。
答辩人保留要求被答辩人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权利。
(四)其他相关事实及证据方面答辩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证据均可以证明答辩人的主张。
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单、收货确认书、邮件往来记录等。
答辩人将在举证期间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三、法律适用及请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理由,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答辩人保留因被答辩人违约行为导致的其他损失要求赔偿的权利。
四、结束语本答辩人深信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同时,答辩人也希望与被答辩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5篇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5篇篇1答辩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公司地址]。
现就原告提出的合同纠纷诉讼,答辩如下:一、基本情况概述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关于[产品/服务]的供应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合同涉及答辩人向原告提供特定产品/服务,原告支付相应款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原告遂提起诉讼。
二、否认原告起诉事实及依据答辩人在本合同纠纷中不同意原告的起诉事实和理由,并对原告提出的诉求持有异议。
答辩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原告沟通,并按照原告的要求提供了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因此,答辩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三、阐述答辩人主张的事实和证据答辩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始终秉持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答辩人提供的证据如下:1. 合同签订时的双方沟通记录,证明答辩人在签订合同前已经向原告充分说明了产品/服务的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邮件、传真等书面证据,证明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义务;3. 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报告,证明答辩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4. 付款记录,证明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存在违约行为。
四、法律条款的引用和解释答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以下条款的适用:1. 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2.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答辩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无违约行为,而原告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答辩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答辩人请求法院做出如下判决:1. 确认答辩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无违约行为;2.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3. 判决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合同纠纷案民事答辩状8篇

合同纠纷案民事答辩状8篇篇1答辩人(被告):[公司名称](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答辩人因合同纠纷(具体名称:[案件性质及纠纷概述])一案,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答辩意见如下:一、答辩理由概述(简述案情概要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作为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之一,答辩人在面对起诉方提出的不当诉求时,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并尊重事实、遵守法律。
答辩人认为起诉方提出的合同违约指控存在事实偏差和法律误解,故依法提出答辩。
答辩人主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审理此案。
二、答辩要点及事实依据(一)关于合同成立与效力问题答辩人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答辩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遵守了合同约定,并认真履行了自身义务。
因此,答辩人主张合同有效且应受到法律保护。
(二)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始终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款项、提供服务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不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起诉方关于答辩人未履行合同的指控不成立。
(三)关于合同解释与争议解决方式选择问题对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和细节问题,双方存在不同的解释和理解。
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依据合同条款本身、合同目的和诚实信用原则等来进行解释。
答辩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主张公正合理的解释方式。
同时,双方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优先选择合同约定方式,并且鼓励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四)其他相关事实及证据材料答辩人还将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自身履行合同的诚信行为和相关事实的客观性。
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沟通记录、合同履行凭证等文件材料,以证明答辩人的主张。
同时,答辩人保留在诉讼过程中补充证据的权利。
三、法律适用及法律责任主张(详述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条款及相关判例分析)本案涉及的纠纷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8篇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8篇篇1答辩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公司地址]。
现就原告提出的合同纠纷诉讼,答辩如下:一、基本情况概述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关于[具体事项]的合同。
该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期限、交易内容、违约责任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了分歧和争议,导致原告向贵庭提起诉讼。
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答辩人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答辩人在合同签订后,积极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商品或服务、保证质量、按时交付等。
答辩人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始终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依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
原告在起诉状中所述事实和理由存在部分不属实的情况,具体如下:1. 原告声称答辩人未按时交付商品,但实际上答辩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了交付,并且提供了相关证据。
2. 关于商品质量问题,答辩人已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和交付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3. 原告提出的损失赔偿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持。
四、答辩人的主要观点和证据1. 答辩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包括商品交付和质量保障。
2. 原告所提诉讼理由及证据不足以证明答辩人存在违约行为。
3. 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循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双方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支持以上观点,答辩人提供以下证据:1. 合同原件及签署备案证明,证明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
2. 交付凭证及相关物流记录,证明答辩人已按时交付商品。
3. 质量检验报告,证明答辩人提供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4. 双方往来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明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原告保持良好沟通。
5. 其他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答辩人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五、法律适用与答辩请求根据以上事实及证据,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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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答辩状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1207362,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龙泉巷10弄9幢201室,联系电话7。
被答辩人:林永畴,男,1959年1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丁岙镇丁腰路11弄4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林永畴诉答辩人黄香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
(一)对事实部分答辩:首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证明原告提供的4号证据:收据中的黄香珍签名非黄香珍本人所签,该份证据无效,因此,可证明黄香珍并没有授权陈意泽去经营,黄香珍未参与到被答辩人林永畴及被告陈意泽之间的交易中。
其次,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的第一款中:甲方自愿将温州鞋市场第456东号(计半间)的摊位转租给乙方即陈意泽经营。
并且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可证明,双方签的只能是店面租赁合同;并
且根据收据签字非黄香珍本人所签以及租赁协议的第三款中相关规定,得知答辩人黄香珍只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由租赁方陈意泽自主管理的,进一步证明了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而不是经营权的转租,即出租人黄香珍将摊位使用、收益权交给承租人陈意泽使用收益,陈意泽支付租金给黄香珍,陈意泽以自己的名义生产经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所以被告陈意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债权、债务应由被告陈意泽自行承担,被告黄香珍不承担给付义务。
(二)对适用法律部分答辩:被答辩人林永畴在起诉状中所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以及《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来要求答辩人黄香珍承担连带支付鞋款513800元及其自2010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之日的利息的责任。
而此案中,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而且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可知,答辩人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是有效的,他们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因此,答辩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不接受,现提出依法处理本案的主张: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
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望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证据和证据来源:
1.租赁协议书,证明答辩人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关系。
2.被租赁的房屋照片,证明房屋的实际情况
3.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书,用于证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收据中的签字并非黄香珍所签。
此致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项:
(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法律未规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4、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
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
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
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
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第十四条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债务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十二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
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违反规定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方式、场所等项内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新的经营者想要延用原执照上的字号名称,必须等原执照注销满一年后方可提起申
请。
想要盘店创业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骗。
答辩人在被答辩人与本案第一被告之间的《煤炭买卖合同》中所承担的抵押担保条款依法没有生效,答辩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承担连带偿还货款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三、本案中被答辩人与第一被告云通公司已于2012年2月16日对原三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进行了变更,即买卖双方实际上已达成了终止合同协议,并实际履行了终止合同的相关义务,因此,答辩人无论是否承担抵押担保或保证责任,均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