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发展规划
十三五能源规划

十三五能源规划一、背景介绍能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能源规划是指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期间(2016年至2020年)的能源发展规划。
该规划旨在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根据国家发展需求,十三五能源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能源供需平衡、结构优化、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强度、提高能源供给结构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
2. 原则:制定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原则包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市场化运作、法治化管理、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
三、主要内容1. 能源供给侧结构改革:通过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供给结构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煤炭行业去产能力度,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加强天然气和油气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
2. 能源消费侧结构调整:通过推进能源消费侧结构调整,提高能源消费效率,降低能源消费强度。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消费方式转型,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消费,减少高耗能和高污染产业。
3. 能源安全保障:加强能源安全保障,提高能源供应能力和应急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建设和完善能源基础设施,提高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加强能源储备和调配能力,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加强能源信息监测和预警能力,及时应对能源市场波动。
4. 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减少能源消耗对环境的影响。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能源环境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促进能源与环境的协同发展;加强能源技术创新,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低碳生活方式,提倡节能减排意识。
四、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1. 实施路径:制定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实施路径包括完善能源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市场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等方面。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有关政策精神,我们编制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成效——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
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75.52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8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26%,用水总量125.31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16%。
“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年均增速较“十一五”时期分别下降了1.43、1.58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结构渐趋优化。
2015年公共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6月28日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电力占45.37%,原煤占30.86%,其他占23.77%。
与2010年相比,电力比重上升了11.07个百分点,原煤下降了17.16个百分点。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370.73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5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5.35立方米/人。
与2010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人均水耗下降了17.84%。
厦门十三五节能专项规划

厦门市“十三五”节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前言“十二五”以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资源节约这一基本国策,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低碳城市,贯彻“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把节能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手段,狠抓各项节能措施落实,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5%,完成“十二五”目标171%,完成率位列全省第一。
根据《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关于“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的要求,以及《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厦门市“十三五”能源规划》、《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厦门市“十三五”节能专项规划》,使之与其它有关规划相衔接,成为“十三五”期间厦门市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节能和能源利用现状(一)节能成效“十二五”是我市节能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切实加以推进,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GDP能耗在全省和全国处于先进水平,节能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1.“十二五”主要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福建省政府下达厦门市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降低10%。
2011~2015年,我市年度单位GDP能耗分别为0.507吨标准煤/万元、0.493吨标准煤/万元、0.484吨标准煤/万元、0.477吨标准煤/万元、0.437吨标准煤/万元,环比分别下降3.11%、2.72%、1.9%、1.47%、8.33%,“十二五”期间,单位GDP 能耗累计下降16.49%,完成“十二五”目标17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地区政府有关印发江苏地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组织计划的通知

附件:1.“十三五”江苏省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2.“十三五”江苏省主要行业和部门节能指标3.“十三五”江苏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4.“十三五”江苏省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5.“十三五”江苏省总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6.“十三五”江苏省总磷排放总量控制计划7.“十三五”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8.“十三五”江苏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9.“十三五”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附件1“十三五”江苏省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注:(1)国家统计局复核确定,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30235万吨标准煤。
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我省“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五年增量控制在348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2.2%)以内。
(2)按照国家现行统计制度,国家复核公布各省能源消费总量,省审核公布各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
各设区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目标,暂以各设区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为基数,结合各设区市经济发展阶段、结构变化趋势、所在区域分类和全省区域布局调整要求等因素分解,待省统计局复核确定各设区市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后再作调整。
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主要行业和部门节能指标注:[]内为变化率。
附件3“十三五”江苏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十三五”江苏省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江苏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十三五”江苏省总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十三五”江苏省总磷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附件7“十三五”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苏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河南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以提升节能减排基础能力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全面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加快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15年降低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7亿吨标准煤以内。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5.02万吨、11.18万吨、82.37万吨、90.8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8.4%、16.6%、28%、2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
1.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聚焦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主导行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升主导产业发展质量。
推动建材、冶金、轻纺、化工等传统产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加快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新优势。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油石化、煤炭、电力、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
方案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16
【摘要】赣府发[2017]24号2017年6月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
【总页数】20页(P4-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J],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J], ;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J], ;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J], ;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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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7〕332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7〕3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5日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五大发展”关键阶段。
为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7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67.19万吨标准煤以内。
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79万吨、0.60万吨、1.73万吨、2.11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5%、14.3%、11%、8.8%。
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6.6%。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消费结构(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积极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现代中药、食品制造及农副食品加工、白酒饮料、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煤炭煤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绿色管理。
支持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
节能规划十三五

节能规划十三五节能规划是指在未来五年内如何有效地利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节能规划十三五是指中国在2016年至2020年间的节能规划。
本文将从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技术研发、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加强节能管理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节能规划十三五的内容。
一、减少能源消耗1.1 加强能源消耗监测和评估,建立能源消耗监测体系。
1.2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利用结构,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
1.3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鼓励节能减排行动。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1 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2 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2.3 加强节能标准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标准。
三、加强节能技术研发3.1 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新能源、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3.2 支持节能技术创新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研发。
3.3 建立节能技术创新平台,促进节能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4.1 加大清洁能源投入,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4.2 建设清洁能源基地,推动清洁能源的规模化应用。
4.3 制定清洁能源政策,推动清洁能源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五、加强节能管理5.1 建立健全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5.2 加强节能考核评价,激励单位和个人节能减排行为。
5.3 建立节能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综上所述,节能规划十三五的实施将有效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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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提高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水平,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经济社会节约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特种设备安全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成效与存在的问题(一)“十二五”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领域集全系统之力,全面开展了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机制创新、监督管理、能力提升、对外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模式,工业锅炉平均热效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升了5个百分点。
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初步建立起了以《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法律依据,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为工作要求,以《锅炉节能技术监管规程》等节能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为工作基础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
机制创新取得突破。
一是依托现有较为完善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制,通过逐步增加节能监管相关工作内容,初步建立起了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新的工作机制。
二是通过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质检、发改、环保、工信等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锅炉节能环保部门联动机制。
三是配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在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监督管理成效显著。
依法实施了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和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三项基本制度,加强了对锅炉制造企业、使用单位和相关技术机构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二五”以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完成了5000多个锅炉型号的定型产品能效测试、2万余台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完成5000余台10t/h以上燃煤工业锅炉的能效普查工作,能效普查工作纳入国务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利用中央财政、国外技术援助等资金,“十二五”以来,累计支持特种设备节能环保项目60多个,投入资金近11个亿,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为锅炉基础研究、能效提升、污染物减排等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科研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组织开展了锅炉节能减排专项培训,其中总局直接组织培训锅炉运行人员培训教师、监察人员和能效测试人员近800人,各地累计培训锅炉运行人员7.3万人次、监察人员1.2万人次、能效测试人员1400人次。
支持各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技术机构提高特种设备节能服务能力,覆盖全国各省区市的锅炉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锅炉能效提升成效显著。
组织各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研究机构在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能耗指标体系、能效测试方法和装备、先进节能技术等领域开展研究。
公布了2批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并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高效节能锅炉推广目录》(第一批)。
通过总结标杆锅炉房建设经验,大力推进锅炉系统节能环保标准化管理,建成120个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项目。
2015年,工业锅炉平均热效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
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
一是成功申请了全球环境基金(GEF)《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设备能效促进》项目,将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提升实验室及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节能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工程。
二是与美国能源部决定就中国锅炉系统自愿性能效标准开展合作研究,被列为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成果之一。
(二)现状和问题。
截至2015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100.13万台,其中锅炉57.92万台、电梯425.96万台、换热压力容器约110万台,高能耗特种设备约占总数量的54%。
“十二五”期间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特种设备安全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等文件,在推动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节能减排空间较大。
1. 节能减排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特种设备的整体能效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据抽样调查数据,目前我国燃煤工业锅炉运行平均效率约为70%,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左右,具有约7000万吨标准煤/年的节能潜力;节能电梯约占电梯总量的30%,运行时间超过10年的老旧电梯共有40万台,老旧电梯能耗普遍偏高,安全状况较差,需尽快进行更换;高效换热器仅占换热压力容器总数量10%不到,换热效率低,装置运行能耗偏高,能源浪费严重。
同时,装备制造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且受经济下滑影响,科研投入不足,产品缺乏创新,同质化现象严重,国际市场竞争力不足。
特种设备尤其是燃煤工业锅炉的仪表配备率普遍偏低,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而由于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企业管理层普遍对节能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司炉人员流动性大,缺少系统的培训,导致工业锅炉整体经济运行水平偏低。
2.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
2015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质量监督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赋予质检部门锅炉环保监管的重要职责。
为适应这一新要求,质检部门需在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锅炉监管体系。
另外,电梯、换热压力容器的节能监管工作基础极为薄弱,尚未有效开展,需借鉴锅炉节能监管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
同时,特种设备节能领域政策支持不够,特别是推广高效锅炉、实施节能改造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覆盖面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将监督管理与政策支持相结合,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
3. 法规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相关法规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
在安全技术规范层面,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尚未有机结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监管效能提高;在标准层面,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方面工作滞后,协调难度大,亟需成立专门的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特别是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了质检部门锅炉环保监督检查的职责,需要在相应的规范标准中增加环保要求。
电梯和换热压力容器尚无节能技术规范和相关能效标准,节能评价体系尚属空白。
4. 监管和服务能力仍需加强。
特种设备监管和服务能力存在明显不足。
从主观上来说,各级监察机构和相关技术机构对特种设备节能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从客观上来说,一方面安全工作压力大,各地难以在节能环保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另一方面,特种设备节能环保工作具有自身特点,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队伍来说,具有一定的工作难度,需要补齐人员和能力短板。
信息化建设滞后,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的相关数据尚未有效整合,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
在质检系统内部,标准、计量、法规、质量、执法等部门的配合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对特种设备节能服务机构鼓励培育不够,节能服务发展滞后,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运营管理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领域的技术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目标(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法规标准,实施科学监管,倡导节约文化,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的协调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原则。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涉及各行各业,需要使用单位、制造企业、中介机构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使用单位是节能的主体,要加强节能管理、实施绩效考核,依法履行节能责任;制造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引进和开发先进节能技术,提高产品能效水平;中介机构要发挥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政府通过制定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规范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为使用单位和制造企业提供服务。
依法管理与激励并重原则。
从供应侧改革着手,加强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定期能效测试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发布高耗能特种设备高效产品推广目录,辅以政策支持,从源头提高高耗能设备能效水平。
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推进高耗能低效特种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有效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整体能效水平。
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原则。
特种设备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特种设备的管理首先要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和对高质量生存环境需求相适应。
要充分发挥国家安全节能环保各相关方作用,发挥各部门管理优势,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安全为基、节能为标、环保为果,安全监察、节能监管、环保监测三位一体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体系。
(三)目标。
到2020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具体为:——构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电梯、换热压力容器节能工作有效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法规标准体系,科学调整锅炉能效指标,促进锅炉的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提高锅炉整体能效水平,初步建立电梯、典型换热压力容器能效评价方法和指标。
——继续实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全力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使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形成4000万吨标准煤/年的节能能力,大幅降低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法规标准。
在《特种设备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框架下,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基本要求,协调部门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锅炉节能环保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研究建立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法规标准体系框架,明确进度目标要求。
成立专门的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调研地方、行业标准制修订情况,强化标准制修订工作。
加快修订《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科学调整锅炉能效指标,提高燃煤、燃气锅炉热效率指标,补充生物质、煤粉、水煤浆等锅炉热效率指标,增加锅炉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指标要求。
制定电梯、换热压力容器能效评价方法和指标。
在涉及制造许可、使用登记、设计文件鉴定、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监督检验等方面的技术规范中,补充完善节能环保的内容和要求,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