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例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例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筹划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金银珠宝除外),而不是流通领域或消费环节。
因此,关联企业生产(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若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单位,可以降低计税销售额,从而达到少交消费税的目的。
再者独立核算的销售单位,由于是销售环节,只交纳增值税,不交纳消费税,故此,使整个利益集团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
例如:某卷烟厂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A卷烟500箱,每箱不含税价为1000元(市场价为每箱1500元)。
转移定价前应纳消费税=500×1500×40%=30(万元)转移定价后应纳消费税=500×1000×40%=20(万元)转移定价前后应纳消费税之差=30-20=10(万元)二、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筹划消费税条例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未分别核算的,或将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组成成套销售的,适用从高税率征收消费税。
因此,如果有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分别核算,并分别申报纳税。
例如:某酒厂既生产粮食白酒(消费税率为25%),又生产药酒(消费税率为10%),该厂对生产的上述二类酒应分别核算,才能分别申报纳税,否则按消费税率25%征收消费税。
三、不含增值税的计算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是包含消费税,而不含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销售额中包含有增值税,则应将增值税分离出来,再计算消费税,其计算公式是: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例如:广州市某化工厂2003年3月销售给某连锁超市化妆品一批,总金额为11.7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11.7÷(1+17%)=10(万元)化妆品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额=10×17%=1.7(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10×30%=3(万元)四、包装物纳税筹划消费税条例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产品,连同产品一起销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如何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计算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案例巧用包装物节税案例:恒生轮胎厂经营各种型号的汽车轮胎,随着轮胎生产厂家的日益增多,轮胎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该厂在提高自身产品品质,开拓新的消费市场的同时,力求尽可能降低成本,以增加产品的竞争力。
1999年4月,企业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中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该月销售额为2000×1000=2000000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0万×10%=20万元。
该厂领导专经过分析,认为税收成本过高,因此要求财务人员采取措施,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解析:根据恒生轮胎厂的情况,财务人员可以在包装物上寻求节税的途径。
其关键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的方式。
这样做,可以给企业带来三个好处:第一:可以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从而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生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降低了产品成本。
第二:在产品的售价中可以扣除原来包装物的价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售价,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第三:可以节税。
对于包装物,企业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法:一是连同应税消费品出售;二是收取租金;三是收取押金。
这三种处理方法的征税情况有所不同。
小税种案例(资源税)案例:以销售的精选矿为计税数量少纳资源税的案例分析内蒙某矿山开采铁矿石,并精选部分原矿,该铁矿每吨应纳资源税15元。
2003年7月,税务专管员对该矿上半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将“产品销售收入—原矿销售收入”明细账上的销售数量,与该矿缴纳资源的纳税申报表上的销售数量相核对,发现数量不符。
而将原矿销售数量加上精矿销售数量,正好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量相等。
说明该矿在计算缴纳资源税时,没有将精矿折算为原矿,而是直接按销售的精矿数量计算纳税(销售精矿250吨,经核定的选矿比为1:1.4)。
经查属新进会计人员不熟悉业务造成的。
解析:根据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将开采的原矿连续加工,应按移送使用的数量纳税,不能准确提供移送使用数量的,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消费税是一种由消费者支付的税收,通常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的一定比例来征收。
对于企业来说,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通过合理的筹划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消费税纳税筹划的例题:假设某企业在一年内销售了一批商品,销售额为1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
企业在税前成本为80万元,税前利润为20万元。
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应该如何操作,使得税负最小化?首先,我们来计算企业的税前利润为20万元,销售额为100万元,税前成本为80万元。
按照消费税税率5%,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100万元 * 5% = 5万元。
然后,我们来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
在消费税的筹划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降低税负:1. 合理调整销售价格: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整销售价格来影响税负。
如果销售价格较高,税负也会相应增加;如果销售价格较低,税负也会相应减少。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税率和税前成本来调整销售价格,以降低税负。
2. 合理安排税前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税前成本来影响税负。
税前成本越高,税负越低。
企业可以通过增加税前成本来降低税负,例如通过降低生产成本、采购成本等方式来增加税前成本,从而降低税负。
3. 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在税收方面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降低税负。
例如,对于某些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政府可能会给予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综合上述筹划方法,针对这个例题,企业可以通过调整销售价格、合理安排税前成本以及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实现税收最小化的目标。
消费税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税负影响非常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根据税收政策和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筹划方法,实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
白酒行业消费税纳税筹划——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白酒行业消费税纳税筹划——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摘要:白酒行业特有的制造工艺以及产品特点导致了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需要缴纳多个税种,我国白酒行业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还要按照从价税率和从量税率缴纳消费税,这给白酒类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税负压力。
为了帮助白酒类企业减少经济利益流出,本文将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重点探讨企业的消费税筹划,并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纳税筹划;白酒;消费税;泸州老窖一、白酒行业税务环境分析白酒行业市场化程度高,且竞争激烈,属于完全竞争市场。
全国性和区域性知名酒企挤占了中小酒企的生存空间,白酒类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取一席之地,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非常重要。
除此之外,价格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竞争因素。
白酒行业的特点是毛利率高、税负重,白酒属于消费品,其销售收入的多少通常由其受欢迎的程度决定。
我国白酒企业要缴纳的税费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其中,消费税所占税负金额比重最高。
根据多个酒企公布的年报数据来看,白酒类企业的消费税普遍占税金及附加的七成左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可见,白酒类企业消费税税负压力很大,因此,对白酒类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有其必要性。
二、泸州老窖涉税情况2020年泸州老窖公司消费税为105,944.53万元,在税金及附加一项中占比80%。
可见消费税在企业税负中占比很大,白酒企业的消费税作为巨大的税负成本积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因此,要想在行业中赢得竞争力,泸州老窖要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转变主体税负。
对泸州老窖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是有其紧迫性和必要性的。
三、泸州老窖公司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案设计1、泸州老窖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白酒企业通常选用的生产方式有自产和委托加工。
在企业自产情况下,企业自己生产的计税依据是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方式下的计税依据是组成计税价格或者企业生产该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两种方式下的计税依据不同,消费税的纳税额也会随之变化,因此不同的加工方式适用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第四章

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1.1*1000*17%=187万元 消费税额=1.1*1000*20%=22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7+220)*(7%+3%) =40.7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万元 每只手表负担税费=(220+40.7)/1000
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规定: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 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
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
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 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量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
1、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
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万元(含)以 上,征20%的消费税。
案例: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在国家税收体系中,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它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
消费税税收筹划是指通过合法手段,合理规避或减少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以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竞争力、增加利润的目的。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介绍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操作和效果。
案例背景: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自有品牌化妆品,产品涵盖护肤、彩妆、个人护理等多个品类。
由于消费税率较高,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需要支付大量的消费税,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决定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寻求合法合规的减税途径。
筹划目标:1. 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提高盈利能力;2. 合法合规,避免触犯税法,避免税务风险;3.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销量。
筹划方案:1. 产品结构调整,根据不同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不同的特点,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减少高税率产品的销售比例,增加低税率产品的销售比例。
例如,将护肤品产品线进行扩大,减少彩妆产品线的销售比例,以降低整体税负。
2. 渠道优化,通过调整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售转移到消费税税率较低的渠道,如跨境电商、免税店等,以降低税负。
3. 产品定价策略,对产品进行合理定价,结合消费税税率进行考虑,避免过高的定价导致税负过重,同时保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 进口原料优化,对进口原料进行筛选和替代,选择税率较低的原料进行生产,以降低成本和税负。
实施效果:通过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该化妆品企业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 消费税负减少,企业成功降低了消费税负担,有效提高了盈利能力。
2. 增加销量,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渠道优化,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销量得到提升。
3. 降低成本,通过进口原料优化,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利润率。
总结:消费税税收筹划是企业在面对高税负时的一种有效应对手段,但是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避免触犯税法和导致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时,需要充分了解税法法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合适的筹划方案,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5篇)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5篇)第一篇: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1.2月8日,宇丰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进行投资。
按双方协议,每辆汽车折价款为16万元。
该类型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宇丰汽车厂上月销售该种小汽车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
该种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
该汽车厂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2.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信义公司采取多样化生产销售策略,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礼品套装进行销售。
2012年6月,该厂对外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00元/套,其中粮食白酒、药酒各1瓶(若单独销售,粮食白酒30元/瓶,药酒70元/瓶)。
假设此包装属于简易包装,包装费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该企业对此销售行为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筹划?3.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甲委托某酒厂乙为其加工酒精10吨,委托方甲企业提供粮食,成本为800 000元,委托加工的加工费为72 000元,缴纳增值税12 24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受托方乙企业无同类酒精销售价。
甲企业将收回的全部酒精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50 000元,当月全部销售。
计算委托加工方式下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甲企业的税负。
4.红叶卷烟厂是一大型卷烟生产企业。
2013年3月接到一笔7000万元,计2 000标准箱的卷烟生产订单,原材料(烟叶)价格1 000万元。
如何生产这批产品,公司管理者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全部卷烟各生产流程均由企业自行完成;加工成本、分摊费用1 700万元。
第二,委托其他企业将烟叶加工成烟丝,收回后本企业再进一步加工成卷烟;双方协议加工费680万元。
加工烟丝收回后,红叶卷烟厂继续加工成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1 020万元。
第三,全部生产流程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委托加工费用1 700万元。
红叶卷烟厂收回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售价7 000万元。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巧用包装物节税【案例1【案例简介】恒生轮胎厂经营各种型号的汽车轮胎。
2009年4月,企业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中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该月销售额为2000×1000,2000000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0万×10,,20万元。
【案例筹划】根据恒生轮胎厂的情况,财务人员可以在包装物上“做文章”,寻求节税的途径。
其关键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的方式。
这样做,可以给企业带来三个好处:一是可以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从而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生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降低了产品成本。
二是在产品的售价中可以扣除原来包装物的价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售价,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三是可以节税。
对于包装物,企业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法:一是连同应税消费品出售;二是收取租金;三是收取押金。
这三种处理方法的征税情况有所不同。
1.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出售的,无论是否单独作价,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
2.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面条件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现行税法规定:凡随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有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因此,纳税人采用收取包装物租金的方式,应将包装物租金换算成不合增值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计缴消费税及增值税。
3.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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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
析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
企业B以企业A 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
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
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
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
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
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
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
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
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
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
,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
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
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
(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
(300+185)/(1-3%)×3%=15(万元)
A厂销售轮胎后,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3%-15=15(万元)
A厂总共负担的消费税=15+15=30(万元)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 5×(7%+3%)=1.5(万元)
A厂税后利润如下:
税后利润:(1 000-300-1 85-1 45.5-l 5-1 5-1.5)×(1-25%)=253.5(万元)
(2)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假设本案例的条件变为:A厂委托B厂将橡胶原料加工成轮胎成品,橡胶原料价格不变,仍为300万元,支付B厂加工费为330.5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1000万元。
完全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
消费税=(300+185)/(1-3%)×3%=19.5(万元)
A厂销售轮胎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税后利润为:
税后利润=(1000-300-330.5—19.5)×(1-25%)=262.5(万元)
以上两种情况相比,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加工费用相同,最终售价也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比前者少缴纳消费税1 0.5万元(30-19.5)。
税后利润增加厂9万元(262.5-253.5)。
(3)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
A轮胎厂将购入的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自行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费共计330.5万元,售价仍为1000万元。
分析哪种加工方式税负最低,利润最大?
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销售轮胎成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 000×3%=30(万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
税后利润=(1000-300-3300.5-30-3)×(1-25%)=252.38(万元)
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利润最大。
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当月销售6000条。
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000元。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不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20·
其他税种的情况下)
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n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元)
销售利润=75×6000-29.5×6000-255600-8000=9400(元)
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
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
销售利润=68×6000-29.5×6000-150480-8000=72520(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000(75×6000-68 ×6000),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l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
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
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
(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
)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
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
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50/(1-30%)×30%)=150(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
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72.86(元)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元(1 50-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