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客堂管理制度
佛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佛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佛教活动场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佛教活动场所内部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 提高佛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 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促进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安全管理组织1. 佛教活动场所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2. 设立安全保卫科,负责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3. 设立安全巡查小组,负责日常的安全巡查工作。
四、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管理:(1)加强对场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确保场所内部安全;(3)对场所内部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设施管理:(1)定期对场所建筑物、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2)对场所内部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进行清理,确保畅通;(3)加强对场所内部电器、燃气等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3. 活动管理:(1)对场所内外的宗教活动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活动安全;(2)对场所内外的宗教活动进行监管,防止非法宗教活动;(3)加强对宗教活动的宣传引导,提高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
4.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五、安全责任1. 佛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对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2. 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保卫科、安全巡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管理;3. 场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和信教群众应当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场所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宗教场所、寺院管理制度

寺院管理制度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活动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家佛教徒的纽带。
为了管理好寺院,树立纯正的道风、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等,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一、在政府宗教事务局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寺院,在教内受佛教协会领导。
二、寺院必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管理体制和健全寺院组织。
在寺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住持管理事务,各执事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个方面工作。
三、组织僧众经常学习政府各项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好国务院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以及中佛协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等,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僧众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
四、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参禅念佛,严守戒规,整肃僧仪。
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
五、依照佛教戒律仪轨正常开展法务活动,制定佛教管理制度,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抵制邪教,树立优良的道风。
六、为保护寺院的文物古迹,建立安全保卫制度,成立消防小组,配置消防器材,既有防火规则,又有消防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做好环境卫生等工作。
每逢节日香期,安排部门值班人员,确保安全。
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须凭证记帐,严格手续;仓库物资由有关执事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验货、发放手续,并定期检查清点。
八、客堂是寺中行政机构,主持日常事务,对外接待客人和联系工作,对外接待客人和联系工作,对内负责人事调整和处理一般问题。
凡违反重戒、有严重错误,不遵守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决定,予以迁单,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九、认真做好接待外宾工作,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联谊活动,接待工作分别由住持、监院、知客担任,做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在教言教,体现政策、自重自爱,注意威仪,遵守外事纪律,做好接待登记。
寺庙客堂管理制度要

寺庙客堂管理制度要一、总则为了规范寺庙客堂的管理,维护宗教秩序,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客堂管理机构1. 寺庙客堂管理机构由寺庙的主持法师和客堂管理员组成,负责客堂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三、客堂开放时间1. 客堂每天开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法事期间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四、客堂服务内容1. 客堂提供宗教信徒祈福、忏悔、祭拜的场所。
2. 客堂提供宗教法师的讲堂,举行法会、讲座等宗教活动。
3. 客堂提供志愿者服务,协助宗教信徒进行祈福、忏悔等活动。
五、客堂管理规定1. 宗教信徒进入客堂需遵守宗教礼仪,保持安静、恭敬的态度。
2. 宗教信徒不得在客堂内吵闹、打闹,不得使用手机、吸烟、喧哗等影响宗教秩序的行为。
3. 宗教信徒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座,不得私自占用座位或更换位置。
六、客堂清洁卫生1. 客堂管理人员负责客堂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定期清洁地面、擦拭家具、整理佛像、供品等。
2. 客堂内禁止乱丢垃圾,要保持整洁,如有发现脏乱情况需及时清理整理。
七、客堂安全管理1. 客堂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客堂的设施设备,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的地方需及时修理或通知维修部门。
2. 客堂内禁止使用任何易燃物品,要确保客堂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八、客堂保安管理1. 寺庙客堂设置专门的保安人员,负责维护客堂的秩序和安全。
2. 保安人员要保证客堂内信徒的人身安全,如有发现不法行为或有人乱坐乱插需及时制止。
九、客堂礼仪规定1. 客堂内禁止随意喧哗、拥挤、拥挤,尊重他人,保持安静、恭敬的态度。
2. 客堂内禁止随意翻阅经书,更换佛像及供品,如有需要可向客堂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十、附则1. 对于违反客堂管理规定的宗教信徒,客堂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严重情况可报警处理。
2. 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主持法师同意后进行。
寺庙客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寺庙客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寺庙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原则1. 坚持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3.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坚持责任明确,确保财务安全。
三、财务管理组织1. 客堂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寺庙负责人任命,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
3. 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四、财务管理制度1. 收入管理(1)客堂收入包括捐资、香火钱、法事活动收入等。
(2)所有收入应统一纳入寺庙财务账户,不得私自收取或挪用。
(3)收入应及时登记,每日清点,确保账实相符。
2. 支出管理(1)客堂支出包括日常开支、法事活动支出、维修保养支出等。
(2)支出需经寺庙负责人批准,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3)支出应合理、节约,不得浪费。
3. 资金管理(1)客堂资金由出纳负责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2)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不得私自挪用。
(3)资金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寺庙负责人报告。
4. 财务报表(1)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2)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接受寺庙负责人审核。
(3)财务报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检查1. 寺庙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寺庙内外审计部门对寺庙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客堂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寺庙客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寺庙客堂财务管理,确保客堂财务收支的规范性和透明性,维护寺庙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核算(1)客堂财务核算应以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为准,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2)客堂财务核算应设立会计账簿,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2. 财务收入(1)客堂收入主要包括香火钱、捐资、住宿费、餐饮费等。
(2)客堂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挪用、侵占或私分。
3. 财务支出(1)客堂支出主要包括僧人生活费用、寺庙维修费用、法会费用、水电费等。
(2)客堂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4. 财务审批(1)客堂财务支出需经客堂负责人审批,审批流程如下:a. 客堂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支出申请;b. 客堂负责人将支出申请提交至财务部门;c. 财务部门审核支出申请,确保支出合理、合规;d. 客堂负责人审批支出申请;e.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出手续。
5. 财务监督(1)寺庙应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客堂财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财务监督小组有权要求客堂负责人提供财务报表、账簿等资料,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财务报告1. 客堂财务报告应每月编制一次,内容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
2. 客堂财务报告应报送寺庙负责人审核,并由寺庙负责人签字确认。
3. 客堂财务报告应及时公示,接受僧人和信众的监督。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客堂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僧人聚餐管理制度范本

僧人聚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僧人在聚餐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确保团体活动的秩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院内组织的僧人聚餐活动。
第三条聚餐活动应当遵循节俭、安全、卫生、文明的原则。
第四条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保证聚餐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聚餐活动应当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寺院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聚餐活动的组织第六条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事先向寺院管理者提出申请,并说明聚餐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人数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寺院管理者应当审核申请,确定聚餐活动的具体安排。
第八条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根据确定的安排,提前准备所需物品,并安排工作人员协助。
第九条在聚餐活动前,组织者应当向参与僧人说明聚餐活动的注意事项,确保大家能够共同遵守。
第十条聚餐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当做好清理工作,保持聚餐场所的整洁。
第三章聚餐活动的安全保障第十一条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确保食品安全,选择新鲜、无污染的食材,并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严格遵守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对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在聚餐活动中,禁止食用过期食品、生食或变质食品。
第十四条聚餐活动中,禁止产生明火,禁止酗酒、吸烟或擅自点燃火柴等行为。
第十五条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加强现场检查,确保聚餐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聚餐活动的卫生管理第十六条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做好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餐具的卫生安全。
第十七条在聚餐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八条聚餐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当对餐具、餐桌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聚餐场所的卫生。
第五章聚餐活动的文明礼仪第十九条参与聚餐活动的僧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礼貌待人,互相尊重,保持文明礼仪。
第二十条在聚餐活动中,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第二十一条参与聚餐活动的僧人应当自觉维护团队的凝聚力,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氛围。
寺庙殿堂管理人制度范本

寺庙殿堂管理人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寺庙殿堂管理,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寺庙殿堂管理人应当遵循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公平公正、服务信众的原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三条寺庙殿堂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文物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宗教活动组织等。
第四条寺庙殿堂管理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宗教信仰;(二)遵守法律法规;(三)具有良好品行;(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管理能力;(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选任与管理第五条寺庙殿堂管理人的选任应当遵循民主协商、公开透明、自愿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寺庙殿堂管理人的选任程序如下:(一)由寺庙所在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提出候选人名单;(二)征求信众意见,进行民主协商;(三)选举产生寺庙殿堂管理人;(四)报寺庙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寺庙殿堂管理人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寺庙殿堂管理人应当定期向信众公布管理情况,接受信众监督。
三、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寺庙殿堂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依法管理寺庙殿堂;(二)制定和执行寺庙殿堂管理制度;(三)安排和调整寺庙殿堂宗教活动;(四)对寺庙殿堂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五)对寺庙殿堂财产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寺庙殿堂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维护寺庙殿堂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寺庙殿堂内的文物古迹;(三)确保寺庙殿堂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四)组织开展宗教活动,服务信众;(五)定期向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工作。
四、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寺庙殿堂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寺庙殿堂管理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寺庙殿堂财产,不得从事损害寺庙殿堂利益的活动。
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寺院管理制度范本

寺院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佛教的正常秩序,保障佛教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宗教事务条例》和《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寺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寺院的一切僧众、职工和信众。
第三条本寺院坚持以爱国爱教为原则,以弘扬佛法、利益众生为目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寺院组织结构第四条本寺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住持:负责领导整个寺院,主持寺院的宗教活动和管理事务。
2. 监院:协助住持管理寺院,负责寺院的经济、人事等事务。
3. 僧值:负责僧众的日常修行、生活秩序等事务。
4. 僧伽:负责寺院的宗教活动,如法会、念佛、讲经等。
5. 客堂:负责接待来访的信众和外来僧众。
6. 库房:负责寺院的财务、物品管理等事务。
7. 殿堂:负责殿堂的清洁、维护和香火事务。
8. 园林:负责寺院的绿化、环保等事务。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负责人由住持任命,负责本机构的工作,并向住持汇报。
第三章寺院管理制度第六条寺院作息时间:1. 早晨:3:00 起床,3:30 早课,6:00 早斋。
2. 上午:8:00 至 11:30 念佛、讲经、修行等。
3. 中午:11:30 中斋,12:30 至 14:30 休息。
4. 下午:14:30 至 18:00 念佛、讲经、修行等。
5. 晚上:18:30 晚课,21:00 晚斋,21:30 熄灯。
第七条寺院修行制度:1. 僧众必须遵守戒律,认真修行,不得懈怠。
2. 定期举行法会、念佛、讲经等活动,弘扬佛法。
3. 鼓励僧众参加各类佛学讲座、研讨会,提高自身佛学素养。
第八条寺院接待制度:1. 客堂负责接待来访的信众和外来僧众,提供方便条件。
2. 对来访信众,客堂应主动询问需求,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3. 外来僧众需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僧侣证,方可入住寺院。
第九条寺院财务管理制度:1. 寺院财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做到公开、透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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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客堂管理制度
篇一:寺院仓库的管理和制度
仓库的管理和制度
1、仓库管理员须深信因果,了知此岗位责任,妥善保管好所有的
商品和服务、结缘品、耗文具及其他常住物品。
2、所有到库商品必须即时验收,出具入库手续。
3、所有商品的存放要有条理,分类保管,库房保持干净、整洁。
4、卷烟流通处所领商品必须凭领料单出库。
5、所有结缘商品必须凭手续支取,手续要有师父登记表方可恩师
生效。
6、所有的常住物品要登记造册,凡常住正在使用的物品,则由寄
存或使用人签字;凡所有公共设施物品如被子、床单等,也须清点登记,包括寺庙内的一个凳子,一张杯子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查,保管得当。
7、军火库物资账要规范明了,每月定时盘点,做好盘存表,做到
帐物相符。
8、耗用品的领取也生活用品须凭规范手续。
9、如需增补耗用物品及其他低值易耗品,也也须事先及时与有关
人员沟通。
10、如结缘商品要出售的,当先经师父签字批准,到财务室交钱
后,凭交款单到仓库领取。
篇二:寺院制度
吉尔孟乡寺院“两务”公开办法为了使寺院三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楼长的民管会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
作此项工作向僧众开展一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侣
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知会应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评议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
进行公示,财务公开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
求民管会给予回避,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
宗教部门报告。
二、财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该局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
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
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财物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
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全部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服务费、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与时俱进,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有效率
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之于众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之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采取公示,公示的项目投资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督促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秀脑寺寺院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进一步提高寺院标准规范财务管理,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
(一)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佛堂、昂欠、佛像、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壁画、唐卡、版刻、经典、经卷、法器和捐赠共价以及耕地、草场、牲畜的或仅属寺院资产。
(二)价值在300元(包括3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采用一个多月以上的均属寺院固定资产;价值在3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为本寺的低值易耗品。
(三)寺院查核资产投资及文物建立固定资产帐目。
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护制。
(四)寺院资产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中国投资。
(五)寺院资产投资的增减由民管会研究决定,文物的保护、修缮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管理
(一)收入。
按宗教习惯公民自愿捐献的和合法捐赠的钱物以及草山、耕地、牛群牧人等方面的收入为寺院收入。
(二)支出。
支出范围为寺院经营性寺院投入、维修、购置、色拉寺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方面。
(三)寺院设定会计、出纳各一人,设置财务账目,做到帐帐、帐物、帐证、帐卡相符。
(四)寺院200元以下的开支,由民管会主任决定审批手续,
200元以上的支出由民管会集体研究决定。
支出实行民管会主任一支笔审核色拉寺制。
民管会强准年终要公布财务帐目,接受僧众及信教群众的监督。
监督管理吉尔孟乡寺院国家安全管理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寺院维护国家安全运营管理的能力,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寺院的参透敌对势力,根据《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特制定本法。
一、寺院木隆寺负责寺院国家安全色拉寺管理工作,民管会主任为维护寺院国家兴源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政府机构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动员、组织本寺僧侣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寺院僧侣根据《国家安全法》,严格履行“公民(僧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自觉捍卫国家安全,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获得者和权利的行为。
对直接参与和有害国家安全比丘尼行为的僧侣,除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外,开除寺籍。
三、民管会组织僧侣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每个僧侣掌握和懂得维护义务安全的重要性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国家和权利,有关部门将对学习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民管会要积极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发现新动向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苗头和言行,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报告。
五、寺院、僧侣不得自行留宿和与外来无“四证”(身份证、阿
卡证、介绍证、暂住证)僧侣从事诵经活动,不得自行接收国家规定
以外的境外捐赠。
篇三:客堂职责
介绍
客堂为该寺日常工作的管理中心,负责对外的联络,宾客、居士、云游僧的接待,本寺院各堂口的协同,僧众的考勤和纪律,各殿堂的
管理,以及寺院的消防、治安等。
客堂集外交、内务于一体,事情十
分繁杂。
客堂还接送方丈手谕的国师牌告,及时传递着寺内的信息。
如本日科熊佛事以下内容及参加人员,或者其它有关僧众生活暴力行
动行动的消息。
客堂最繁琐的是接待工作。
每天,许多批观光旅游、朝山拜佛的
团体和请僧众为亡人做佛事的斋主来到寺院,客堂都要派人接待、导游、办理食宿和佛事审批手续。
外地的云游僧来寺院挂单,客堂即办
理挂单事宜。
若来者是一位有名气的僧人,则领到客堂的后院“尊客寮”,这里的吃住,都有照客侍候;若是普通僧人,则领到客堂对面
的“云水案”,由那里的负责人千元寮元安排住宿。
执事
客堂有以下执事:
知客
客堂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掌管全寺内外日常事务和接待僧俗事宜。
其地位相似于办公室主任和接待科科长。
知客又叫大知客,其副手叫
二知客、三知客等,他们直接安排照客的工作。
照客
为客堂和知客办事,照料客人,打扫客房等。
凡知客陪客人茶饭,照客须殷勤侍候,不得有失威仪。
照客有若干名,从事客堂的各项具
体工作,相似于办公室或寺院招待所管理员。
寮元
云水堂的负责人,根据客堂的安排,接待来寺院挂单的云水僧。
个别道士也可在云水堂短期居留。
案元管理若干名作具体杂务的苦行
僧人。
僧值
原来未设专职,取僧众轮值之意。
主要职责是代方丈管理检查僧
众诵经威仪。
僧值必须每天必须带领僧众王轼课诵等,从早到晚都在
监督和检查僧众的纪律和行、立、坐、卧四种威仪,发现违犯者要进
行批评或给予处罚。
所以,僧值又叫做纠察;
殿主
大殿的管理人员。
其职责是照管铜制、香烛,摆设供器、供品,
清洁佛像、佛殿等。
有的大殿,有两名管理人员,第一名称为殿主,
第二名称为香灯。
香灯
殿堂的管理人员,其管理职责与殿主相同。
云水堂的香灯,还要
为挂单僧人看管物件、供应茶水等。
念佛堂的香灯,还须帮助管堂照
顾菩提的老弱僧人,因他们不胜任禅堂严规而在此简便修行。
钟头
大钟是野地的号令,每天早晨、晚间和特殊时间(举行隆重法会、
迎接高僧大德等),负责在钟、楼上敲钟的僧人。
鼓头
大鼓与大钟相配合,负责在鼓楼上击鼓的僧人。
夜巡
又名巡照,负责夜间巡逻和打照板报时刻的僧人。
门头
守护山门的僧入。
全权负责按时开门和关门,保障山门清净,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客堂。
书记
负责寺院的文秘工作,包括信函的收发,文件的起草,各种佛事中抄写《疏文》等,相等于现在的文书和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