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苏科社〔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苏科社〔2022〕2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提高指南编制开放度,更好服务基层、企业和广大科技人员,现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为在现代化新征程中奋力开拓苏州发展新境界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2022年度指南立足我市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围绕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二、征集项目指南类别(一)科技示范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围绕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
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三、征集方式1.征集指南类别:按照科技示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二类征集。
2.征集指南领域:按照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社会事业三类征集。
3.征集指南内容要求:科技示范类指南内容不超过300字。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06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06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06.04.07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06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
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006年4月7日)
各市、区科技局、苏州工业园区科发局、苏州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06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发布《2006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
2006年科技计划编制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试行科技专项加各类基本计划的计划架构。
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依据“十一五”科技规划,突出自主创新,加强重点集成。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推荐方法,除市委、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以及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学院(筹)自行推荐外,其余单位或个人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市、区科技局归口负责推荐。
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市(县)、区科技局审查,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要求匹配的需签署承诺意见,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招标项目的投标程序将在招标公告中另行公布。
项目申报委托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
受理从5月8日开始,到 5月15日截止。
受理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79号生产力促进中心
受理电话: 65240989
附件:2006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略)。
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各有关单位及人才:为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着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202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将更大力度引进和支持重大创新团队、高层次领军人才来苏创新创业。
现将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领域聚焦符合苏州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1.创业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如下:(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4)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2.创新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分企业创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两类。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科技(人才)局,各高新区(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10号)已经发布,现就市科技局组织申报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请各单位根据苏科资发〔2020〕10号文的申报要求(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认真组织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与推荐。
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有: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在宁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和在宁省属单位。
3. 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的项目,须先经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报省厅,同时,须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至**************)。
4.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医药后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本计划项目实施期为3年。
项目申报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苏科服〔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苏科服〔2020〕11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市企业建设工程化研发平台,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落实《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20〕35号)文件精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符合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二)符合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五有”要求:1、有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2、有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3、有投入: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300万元;4、有装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发明专利)。
(三)同一企业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新建项目名称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二、组织方式各市、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组织和初审。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由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初审,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复审、上会、公示后发文立项。
三、其他事项1、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4月24日(周五)17:00。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一、前言本文档旨在为苏州市的科技领域从业者提供一份详尽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苏州市是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经济繁荣的地方。
随着时代的发展,苏州市已经逐渐转型为一个科技创新型城市。
苏州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本地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的发展,并通过多种项目来实现这一目标。
为此,苏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了一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本指南旨在对该计划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提供便捷性和实用性。
二、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简介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旨在推动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发展,促进各类企业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提高苏州市科技领域的竞争力。
该项目的主要任务包括:1.鼓励和引导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进行投入,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2.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化程度;3.加强苏州市内外科技合作,促进共同研发和技术创新;4.支持和培育苏州市的科技创业企业,提高创新创业者的发展水平和能力。
三、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流程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流程大体分为以下几步:1. 准备项目在进行科技项目申报之前,第一步是准备项目。
这个阶段需要分析项目的科技实现能力和商业化前景,制定详细的申报方案,确保达到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确定性和可行性。
2. 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是科技项目申报的重要步骤。
申请表中需要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科技实现能力以及市场化前景;•科技成果目标和创新性;•申报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内容以及所需技术和经费等。
3. 组织答辩在填写申请表之后,需要接受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查以及现场答辩。
答辩的主要目的是检查项目的方案是否可行,并且对项目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与业务结合的深入探讨。
4. 审批通过在顺利完成答辩之后,苏州市政府将对项目进行审批,并正式批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经费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关的实施指南。
四、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1. 公司准备•准备注册企业的相关证件;•制定公司的研究规划以及技术开发计划;•技术开发人员的项目分配。
【计划】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关键字】计划计划类别:指南代码: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创业型)人才(团队)姓名:(拟)创办企业名称:所在地区:区(县)邮编: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件申报日期:年月日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ΟΟ九年制填写须知一、本项目申报书适用于(拟)在苏创业人才填写。
二、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选项前打“”。
三、以创业团队申报的,按团队申报人数在表中反映基本情况。
四、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五、申报书第一部分“引进人才基本情况”中,“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一栏,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第五部分“研发与管理团队”中,“学历/学位”一栏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六、本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一、领军人才基本情况2、所创(领)办企业基本情况三、创业企业创业计划书简要介绍创业者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已落户)年月日四、推荐意见五、需提供的附件清单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一、业务描述。
描述所要进入的行业,从事什么产品(或服务),主要客户,所属产业的生命周期与公司形态。
2、产品/服务。
介绍企业特有关键技术的特点、水平和优势,主导产品相对于市场同类竞争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三、市场营销。
介绍目标市场定位,上市、促销、定价等策略。
四、风险分析。
主要介绍企业目前的市场竞争表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五、管理制度。
介绍项目相关运作管理制度。
六、研发与管理团队。
介绍现有团队情况与人事需求,需要引进哪些专业技人才、所需人事成本等。
七、资金筹措及财务预测。
包括融资款项的运用、营运资金周转等,并预测未来3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目前的经济效益及未来三年经济效益的预测等。
八、成长与发展。
企业目前正在研发的项目及未来产品、技术发展方向;创业的短期发展、中期发展、长期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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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
新文本包括: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总结申请表、调整(研究内容与时间等)申请表、中止(撤销)申请表。
新文本从2009年9月1日起启用,在科技局网站--下载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栏中下载。
请各主管单位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新文本填写、办理项目结题等相关手续(所有上报文本均一式四份)。
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分为验收结题〔验收结题形式有会议(现场)验收和函审验收两种〕和总结结题两种,申请总结结题的项目将不再办理项目验收证书。
附件:1.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2.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略)3.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总结申请表4.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5.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6.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操作流程图(略)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1: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计划类别::::(盖章)项目参加单位::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00九年印制填写说明:一、关于第二部分“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三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以不填写;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与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根据项目的不同要求,按实际情况填或不填,其他计划项目均要填写。
二、关于第四部分“主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由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填写,其他项目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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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着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让创新成为苏州的第一动能,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启动202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的组织申报,涉及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民生科技、医疗器械与新医药(临床试验)、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初审推荐方法。
各申报单位按照本批次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自主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申报推荐意见,其中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盖章后统一上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和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3.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并根据《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4.申报单位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所有项目均须提交法人代表、全体项目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有不良科研、社会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项目。
5.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且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
6.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
场、流于形式。
7.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8.鼓励符合中小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条件的企业在申报项目前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申报通知见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优先支持获得本年度登记入库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9.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其他申报要求详见各有关具体申报通知(附件3-7)。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注册。
申报单位进入项目系统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获取单位申报账号信息。
已有申报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
2.信息更新维护。
申报单位在项目系统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及申报人员信息。
3.项目申报。
申报人进入项目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负责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审核后提交至所属项目主管部门。
4.初审推荐。
项目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管理范围内有关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并出具申报推荐意见。
5.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申报单位打印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所属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主管部门将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相应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点。
6.苏州市科技局各业务处室将结合纸质材料递交结果集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按各计划申报指南明确的形式审查条件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并公布申报受理结果。
四、申报系统
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海鸥计划申报系统”进入。
五、申报限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20年5月31日,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12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3)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
涉及国家秘密的。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
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立项资格。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信息表》是所有项目均要填写的通用式表格,对于不适用于某些计划类别项目的内容,可根据申报要求选择性填写。
若单位上传的附件中内容和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信息表》中内容不一致,以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信息表》中内容为准。
2.申报人员信息变更、申报单位名称变更可直接网上申请。
申报人员变更信息,由个人账号登录,左侧菜单栏中点击“人员单位信息变更”;申报单位变更名称,由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左侧菜单栏中点击“单位名称证件变更”,并根据提示操作。
请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审核工作。
3.各计划类别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当日的17:00。
切勿在截止时间前突击上报,应给相关主管部门留出充足的审核推荐时间。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5日附件:
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2.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5.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民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6.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医疗器械与新医药(临床试验)项目的通知
7.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8.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