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第16条、《申报办 法》第2条、《监 督管理规定》第13
条(一)项、《申报办 法》第14条、《监督管 理规定》第50条(一)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 以下的罚款。
条。
项。
2
检查内容 2.变更申报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10条。
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 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 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1.建设项目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检查工作场所,查看技术、
工艺、材料变更的相关资
料。
未申报变更职业病
危害项目内容。 查看工商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申报办法》第8 条(二)项。
《申报办法》第15条。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办法》第8 条(三)项。
《申报办法》第15条。
查阅申报表,核对工作场所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B001)
检查方法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
实用文档之、职业危害告知台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实用文档之"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⒈岗前告知内容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材料。
(告知书见附件)
⒉作业场所告知内容
⑴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⑵高毒物品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⑶监测、检测结果公示;
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的告知凭证。
示范: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的内容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促进其依法开展各项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总结《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的内容,希望对企业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健康迎接正在进行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抽查起到帮助作用: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估:用人单位是否对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正确的识别和风险评估,包括化学毒物、粉尘、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生物因素等。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以确保其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员工得到及时的职业健康服务。
4、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5、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监督检查其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工作场所要求: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是否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是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之职业危害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职业危害管理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台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二、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1、GBZ2<>
三、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四、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五、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六、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七、其他有关知识和制度: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二)职业病的分类(三)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四)有害作业分级评价(五)职业
病危害申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报告。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6.。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及接触评估

WBGT类比min≤WBGT预期≤ WBGT类比max 工频电场: EF类比min≤EF预期≤ EF类比max 紫外线: UV类比min≤UV预期≤ UV类比max
—
—
粉尘: 0.1mg/m 3<CTWA总 <0.5mg/m 3 0.07mg/m 3<CTWA呼 <0.35mg/m 3 化学毒物:
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方法评价评价单元单元评价子评价子单元单元接害工接害工种种岗岗位位接触接触人数人数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接触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危害因素接触接触方式方式接触时间频率接触时间频率原料制备制泥车间铲车司机2铲车司机室运输原料矽尘氧化锌噪声定岗75hd制泥工9皮带机控制台操控皮带并监控矽尘噪声定岗6hd制釉车间制釉工5地磅处称量矽尘氧化锌其他粉尘流动6hd球磨机旁操作球磨机矽尘氧化锌碳酸钙噪声搅拌机旁操作搅拌机噪声打浆车间制浆工8注塞泵旁查看设备噪声巡检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振动筛旁查看设备其他粉尘噪声巡检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搅拌机旁查看设备噪声巡检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气动泵旁查看设备噪声20minh每班巡检2次每次10min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分析?类型
工种/岗位 工作地点/工作场所 工作内容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接触方式/工作方式 接触时间 接触频率
4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方法
工作日写实 内容包括:
评价 子单元 单元 薄膜站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析方法
岗位名称 设备技术员 操作工 设备技术员 划裂站 芯片 车间 操作工 工作内容 机台异常处理, 日常维护 机台操作,硅片 清洗 处理站内机台异 常检修、维护保 养工作 机台操作、化学 作业 机台异常处理, 日常维护保养, 新机调试 机台操作及镜检 作业 人数 6 28 10 60 接触方式 流动 固定 流动 固定 职业病危害 因素 氯气、氯化氢 氯气、氯化氢 噪声、激光 噪声、激光 盐酸、硫酸、过 氧化氢、磷酸、 氟化铵、氢氟酸 盐酸、硫酸、过 氧化氢、磷酸、 氟化铵、氢氟酸 接触时间 及频次 9h/d 9.5h/d 9h/d 9.5h/d
职业健康法律归纳

职业卫生三同时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危害因素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十七条
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定期向职工公布。
从事粉尘作业的单位必须建立测尘资料档案。
职业卫生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73号2015年03月01日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2月28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
第四条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第五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20年12月31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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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台帐
⒈岗前告知内容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材料。
(告知书见附件)
⒉作业场所告知内容
⑴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⑵高毒物品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⑶监测、检测结果公示;
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的告知凭证。
示范:
工种定员
(人
)
工作场所/生产
设备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
旋切工 5 旋切机木粉尘、噪声干燥工 2 干燥机木粉尘、噪声干燥(切
板)工
8 切板工作台木粉尘、噪声
胶压(压边)工26
涂胶机甲醛、噪声
热压机甲醛、噪声
拌胶工 2 拌胶区小麦淀粉粉尘、甲
醛、噪声
锯边工 2 锯边机木粉尘、噪声砂光工 2 砂光机木粉尘、噪声
制胶工 2 制胶车间尿素、三聚氰胺粉尘、氢氧化钠、甲酸、甲醛、噪声
锅炉工 4 锅炉房投料作
业
煤尘、一氧化碳、
二氧化氮、二氧化
硫
电工 1 配电房工频电场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