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招生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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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邮:电邮:

为了规范各项目招生咨询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双赢的目的,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项目招生事宜进行合作,特拟订以下细则,具体约定如下:

一、代理期限:

(一)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代理期限前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招生资料,协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果有违犯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甲方负责教学管理和授课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招生信息进行审查。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在协议范围内为招生报名工作积极开发市场,并确保其招

生人员不做虚

假或误导性的陈述,不得夸大宣传,不得随意承诺,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如果乙方有网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为甲方在乙方版权所

有的“ _______”网站上,制作招生宣传网页和网上报名平台,发布

招生信息和相应的推广服务;

3、乙方不得以此项目的名义做其它与招生无关的活动或事宜宣传;

4、乙方不参与教学活动及涉及到的课程事宜;

5、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负责招生工作,直到招生的学员资料(报名申请表及其它报名

所需资料)以及学费汇款(须提供学员汇款凭单)到校、到帐为准;

6、在招生过程中学费原则上不优惠,若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若擅自

给学员优惠,优惠部分由乙方承担;

7、杂费由学员到教学现场交纳,乙方不得向学员收取额外的费用。乙方有义务把学员

学费催缴齐全;

三、利益分配:

(一)乙方利益项目提成标准如下:

1、乙方代理甲方项目包括:

2、利益分配:

A: 乙方为甲方以上项目推荐学员,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课程收费标准的40%提取,若乙方给学员优惠,则优惠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课程收

费标准如下:

B: 企业内训价格根据所派讲师再具体商定。

以上提成标准以一个招生周期为结算单位,一个招生周期的计算以每次开课为准。

(二)乙方招生提成的获取

甲方返款方式为一次性返款,返款时间为学员上完第一单元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如学员已全额交费,且已参加课程并无退费意向的,甲方予以返款。产生款项将以支票、汇款、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推荐学员需甲方开发票者,乙方所得利润40%金额的发票税则自行承担,税费为5.5%。

若乙方推荐学员在乙方处办理交费,则乙方须在开课前七天把应付甲方70%的学费打到指定帐户,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学员。

四、非独家性原则:乙方在协议范围内非独家代理甲方该项目的招生代理事宜。

五、保密性原则: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涉及到的全部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如果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向对方出据书面通知,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将遵守国家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范围。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

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八、自协议书签定之日起,双方合作生效,至合作终止日期为合作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作书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并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以备留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约人:乙方签约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

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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